《医妃倾城:王爷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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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倾城:王爷请自重- 第1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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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翻身而来的,还有穴道。何絮不知道什么时候点了他的穴道。
      柒桑难以想象,一个前一刻还软弱无骨的女子,为什么在瞬间能做出那么多动作来,又是翻身,又是点穴,还有下毒。这一连串的动作可是不容易啊。
      柒桑看着何絮慢悠悠的爬起来蹲在他的身边,用刀子抵着他的命根子,无辜的问:要不要切了呢?她的动作有几分优雅,又有几分冷冽。
      当时,夜高风黑,冷风从门缝里钻进何絮的房间里,冷风袭来,柒桑感受到何絮调笑的语气中的狠绝。她在用眼神无声的告诉他:我说得出,便做得到。
      柒桑无奈的苦笑道:“小妹妹,你要什么,哥哥都给你。只是这命根子,你小心着点,这是哥哥的命啊,千万不能切。”
      何絮点点头,仿佛赞同他的意思,便又开口问他:“那用什么来换你的命根呢?”
      柒桑想了想,道:“我有钱,我有的是钱,你尽管拿去就是。”
      何絮一听,也十分满意他的态度,从他的身上将所有的银两银票,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
      何絮从柒桑的怀里拿出了小女孩送给他的匕首,匕首金光闪闪,一看就十分值钱。
      但是,就在何絮掏出了这把匕首的时候,柒桑脸色一下子变了。不再是嬉皮笑脸的样子,一股危险的气息从柒桑的身上散发出来。
      他能允许别人拿走他的任何东西,唯独那把匕首不行。
      好在何絮只是看了看,便将匕首塞回到了柒桑的怀中,道:“做人不能不厚道。这些黄白之物就够了。”
      何絮不会知道,正是因为她的这个动作,柒桑才会多次的帮助她。
      看到她将匕首放还到原来的位置,柒桑的脸色缓和了不少,他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样子道:“既然东西给你了,你什么时候解开我的穴道?还要,刚才你让我吃了什么?解药呢?”
      何絮无辜的耸了耸肩,道:“不好意思,我新制的毒药,忘记制解药了。”
      之后何絮从袖里拿出一粒白色的药丸塞进柒桑的口中,道:“你这毒能撑三天不死,三天后再来找我拿解药吧。”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番外五

      其实何絮的毒药对于柒桑来说根本就不是个事儿。他随身携带着依香阁阁主的血。
      依香阁阁主珉砚从出生开始就与众不同。用大长老的话来说,他是天衍百毒不侵者。
      所谓的百毒不侵者,就是天生不会中毒的人,这种人的血液里流淌着一种众毒虫蚁鸟兽所惧怕的物质,无论什么毒素进入了他的身体,不仅不会使他中毒,反而会增强他的抗毒性。
      据《百毒注》所说,天衍百毒不侵者,是百毒的克星,为虫蚁鸟兽惧怕,和听从,甚至能号召百毒,成为百毒驭兽师。
      再者,其血液就是是剧毒,也是解百毒的奇药。而且,用他的血做药引,是为天下最好的解药。
      但也据《百毒注》所说,这种天地之宠儿,世间数十亿人中也未必能有一个,所以天衍百毒不侵者就像一个传说。
      总之,依香阁阁主珉砚就是这种天衍的百毒不侵者。
      据说,如果从小培养,他能成为百毒之王,可以号召世间所有的一切含毒之物。
      大长老为了控制珉砚,自发现珉砚的存在之时,就让他吃着绝情丹,从小绝情弃爱,没有任何的思想和感情。想要以此来控制珉砚。
      但,大长老也害怕珉砚有一天会成为威胁他的存在,毕竟珉砚本就是逆天的存在。
      所以,大长老从未让人知道珉砚是天衍百毒不侵者,也从未培养过珉砚任何的技能。
      当然,这都不影响柒桑的判断,从小聪明绝顶的柒桑知道珉砚的血有解毒的功效。所以,他隔三差五都取一点珉砚的血用来防身。尤其是每次出岛,都要放两瓶随身携带。珉砚的血都成为了他出门的必带物品。
      包括这一次,柒桑出门前都放了一瓶随身携带。只不过没有用珉砚的血来解毒,他很好奇何絮随手制作的毒药是个什么东西,能有什么效果。
      而且,似乎,他对这个叫何絮的,来自异世大陆的灵魂非常感兴趣。
      何絮成亲的那一日,柒桑一不小心经过了熙王妃的房梁,一不小心听见了喜房里传来一阵拳打脚踢的声音。
      他顿了顿,在熙王府何絮的新房顶停了下来。但是,他没动,公仪熙此人武功变态到一种难以想象的地步,他是知道的。万一不小心被他发现了,可就出不去了。
      直到公仪熙推着轮椅离开之后,柒桑悄悄掀开了一片砖瓦,看见何絮如死鱼一般躺在床榻上一动不动。
      只接触过一次,柒桑却知道,何絮看似端庄温柔,但她乖张的外表下有一股比男人还要狠厉的绝劲。
      昨夜,何妍派了个精壮的男人到何絮那破烂不堪的小院子里去采花了。
      柒桑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等着看手无缚鸡之力的何絮要如何应对。
      那精壮的男人撕碎了她的衣服,在她的锁骨上留下了吻痕。就在这时,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两只银针,将男子放倒了。
      紧接着,她一脚踩上了男子的命根子,那男子杀猪般的嚎叫至今还回荡在柒桑的耳边。
      还放了把火将自己的院子烧的干干净净。那个男人哀嚎的声音估计传遍了整个将军府。
      这还不算,之后,何絮扯下了床帏,帘子,将房间里几乎的布料都集中在了一起,那一把火放的是相当漂亮啊。
      如今的他只是想起男欢女爱那种事情全身就会蚀骨般的疼痛。想想,他应该感谢她当时的刀下留情罢。
      柒桑本想着进去奚落何絮一番,可是,当踏进新房里的时候,何絮正被一件大红喜袍兜头盖住了,他看不见她的样子,只看见躺在床上一副死鱼样,手腕被折断了。
      何絮不能动,但并不代表她不能说话,不能出声。
      柒桑等了好久,也没见何絮开口说话和求救,她躺在床上,静静的等着时间的流逝,仿佛睡着了一般,直到后来,柒桑等得都睡着了。
      第二日,柒桑是在何絮的沉声中醒来的。醒来的时候,何絮正对着她的小丫鬟发难。只是那小丫鬟不知道是真的蠢,还是装蠢,在何絮的各种刁钻询问下,她依然一副哭哭啼啼,只想着为何絮出头的样子,完全没有看到何絮眼中的不耐和肃杀。
      就在这一瞬间,柒桑对何絮产生了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好感。她冷静睿智,愿意给别人机会。一旦对方没有把握机会,她会毫不犹豫。
      柒桑似乎在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杵着下颚坐在房檐上看了一场戏,一场女人之间斗来斗去的小把戏。甚觉得有趣。
      之后,何絮将小丫鬟打发走了,便开口唤了句:“出来吧。”
      当时柒桑真是并不知道何絮开口唤的是谁,他私下打量了这间喜房,似乎除了他,还真的没人了。再低头一看,他终于发现,何絮那盆洗脸水里倒映出自己的身影来。
      柒桑将脸凑过去,正正的对着盆里的清水,水里倒映了一个美人,花容月貌,不修饰而美若天仙。加上一件大红的锦绣袍子,腰间束的是青玉绸带,头顶的是金黄色镂空花簪。怎么看都觉得好看。
      柒桑很满意的点了点头,跳下了房梁,缓步来到何絮的面前。然后,他来了个华丽的转身,跷着个二郎腿坐在了圆桌旁,扑哧扑哧摇晃着手中的玉折扇,发出动听的声音。
      接着,他用自觉平日里最勾魂摄魄的声音道:“呀,原来小絮絮都知道,真坏。”
      柒桑看见何絮全身一抖,美眉一蹙,果真有几分想恶心的感觉。这一动作非但没有让柒桑不高兴,反而来了兴趣。他平日里接触过的女子,不是拜倒在他的美色之下,就是拜倒在他的大红衣袍之下。何絮还是他头一次遇到的“硬骨头”。
      何絮蹙眉,冷言冷语打断了他的话,道:“废话少说,想要解药就将我的手腕接上,现在,立刻,马上。”
      何絮的语气带着一丝不容置喙的命令。让柒桑瞬间有些不高兴起来。
      他活到如今,除了大长老,还是头一次有人用命令的语气和他说话呢。而且还是个身上散发着一股慑人冷气的女人。
      女人眼神清冷,脸色淡漠,全身上下散发着的气势,像是天生的领导者。
      很快,柒桑又恢复了笑容,他一般不跟女人计较。当然,也不受人威胁,任人摆布,他一边把玩着手上的玉折扇,笑魇如花,很委婉道:“你的小丫鬟不是去为你请大夫了吗?”
      很明显的表现出来过:不想为她接骨头。他在心中与自己打赌何絮会有什么反应。如果她暴怒,柒桑决定,以后一定采了她。
      不想,何絮只是靠在了床榻上,冷眼看了一眼门外的枯树,清冷的眼眸中闪过一丝落寞,缓声道:“等她回来,都可以吃晚饭了。”
      看着她落寞的神情,柒桑一恍,来到了她的面前。见惯了她的清冷淡漠,不将一切放在心上,忽然的失落显得与她的气质格格不入。
      他决定,这个样子的何絮,他也是愿意采的。在他看来,女子能被他采了,那是对方占了很大的便宜。
      柒桑摸了摸鼻子,捧起何絮如白玉般纤细的嫩手,像是捧着珍宝,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啧啧称奇,这样的一双巧夺天工般细腻的双手,皮肤吹弹可破,可真是一种诱惑。
      他不得不承认,这个长相绝美的女人对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她有一种她与世俗格格不入的随意,和她在一起,能让人觉得似乎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一切也不过如此。
      宁静致远大抵也就如此吧。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番外六

      对于柒桑来说,如果说喜欢何絮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那么被何嘉泰喜欢就是一件非常诡异的事情。
      柒桑心知肚明,这辈子他那颗博大宽广的心里,除了五岁那年遇到的小女孩,恐怕是容不下任何人的,包括对何絮,他最初也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毕竟那么多年来,他还没有遇到能与自己媲美外貌的人。
      所以说,后来喜欢上何絮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他以为这辈子,他都不会真正的喜欢上任何人。
      但是,被何嘉泰喜欢,对他来说,是一辈子都觉得诡异,解不开的谜团。
      遇上何嘉泰是何絮回门的这一日。
      这一日,天色刚亮,一束阳光便透过窗户照射在一间充满香味的香闺里,洒在香闺的里阁。香闺里阁的彩帷之内,摆放着一张宽大的雕花的檀木床。木床上躺着两具赤裸交颈而卧的身体。
      脸上传来一阵酥痒,柒桑睁开了他那双美丽的桃花眼。
      入眼的是一张白玉粉嫩的瓜子脸,尖尖长长的脸上擦了淡淡的一层脂粉,将原本娇美的脸衬托得如水一般的娇艳。
      脸的主人正将半边身体压在柒桑的身上,用她的柔软得发丝不停的抚弄着柒桑的脸。见柒桑醒来,女子微微一笑,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来。
      柒桑眯起眼睛,将眼前的女子打量了一番,风华无疑长得是极美的,也无疑是他万花中最为长久的一朵解语花。只是,如今见到她这张脸,柒桑莫名其妙的想到了何絮。
      那张完美的脸,不尖不圆,不肥不瘦。尤其是那双淡然冷漠的眼睛,仿佛这个世上的一切都提不起他的兴趣。
      柒桑从记事开始,就觉得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提不起他的兴趣,没想到,他还能遇到一个比他还活的无趣的人。
      想到这里,柒桑捏着风华的脸,砸了砸嘴巴,嬉皮笑脸道:“风华,爷前几日遇到了个好看的女子,比你要好看好几个倍。”
      被叫做风华的女子不怒,玉手掀开被角,将她赤裸的全身都压在柒桑身上,声音娇柔得能将人的心都融化了一般,道:“那爷可有感受到,是她美丽些,还是风华柔情些?”
      柒桑单手抚上她的娇嫩如玉的背道:“今日爷就要去尝尝她到底有没有风华柔情,风华说可好?”
      ……
      今日的天较为晴朗,风和日丽,风华翻了翻黄历,是个出门的好吉日,甚至她还为柒桑掐算了一番,说不定柒桑公子今日出门还真能遇上他命中注定的人。
      柒桑魅惑众生一笑,不置可否。他身着向来喜爱的大红锦绣袍子,与平日单纯的红色袍子不一样的是,今日的袍子上绣了几朵女子们喜爱的金兰花。袖口上绣了两片花瓣,乍一眼看去,与衣领上的几片花瓣刚好凑成了一朵金兰花。
      听风华说,这是今年最为流行的女子款式。柒桑甚为满意。
      更为满意的是,风华那一双巧手为他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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