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妃倾城:王爷请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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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妃倾城:王爷请自重-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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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絮其实很想说:“谁要触碰你的身体”,但转眼想,其实他说的很对,他的在意也很正确,在这个不公平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是个狗屁。
      公仪熙临走之前告诉她:“本王给你半个月的时间。”说完大步离开了暗室。
      不一会儿,霓裳拿着一件干净的衣服进来替她换上,搀扶着她离开了暗室。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流产了没有

      刚出了暗室,一抹阳光洒在何絮的身上。长时间的黑暗,让她不能直面刺眼的阳光。她抬起手遮住眼睛,透过指缝,看向天空。
      从黑暗中出来,受到第一束阳光的洗礼,她的心忽然间明朗起来。
      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自由自在的白云,一只大雁呱呱叫着从她的头顶飞过。一切都没有变,她的心境却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
      想要不再受人欺负,首先不能将自己置身事外。你不在意别人,别人未必会就会放过你。
      她要变得强大。
      总有一天,她会离开这里,即使回不到21世纪,她也不会留在这里受人欺凌。
      “王妃娘娘,其实王爷也很在乎您……”霓裳开口说道,一面悄悄打量着何絮的面部表情。
      她踏进暗室,看见她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脸色苍白,衣服被撕碎了,露出大片春光来。她的心不由自主的一颤,主子折磨她的同时也在折磨自己良心。
      她不知道为什么主子会将心中的愤怒和仇恨发泄在她的身上,但她却看到了何絮的坚韧。她神色冷漠,性子淡然,全身散发着一股出尘的气质,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感。
      尤其此刻,她眼神清冷,却隐隐含着一抹傲然,更添身上的光彩。
      而且她不像后院的那些女人,要么图主子的美色,要么图他的才智。
      这样的人才配得上主子。
      见何絮没有任何动容,只能叹气道:“总有一天,王妃会谅解王爷的。”
      “现在我也谅解。”何絮的声音没有任何波澜起伏,她说的是实话,她完全理解他的行为。
      在皇上将她赐给他的时候,如果他狠心一些,就应该在成亲之前将她杀死,或者成亲以后将她往死里折磨。他没有杀她,甚至成婚以后也没有欺负她。
      曾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拥有着绝对至上的权利,忽然有一天被自己没放在眼里的人踩在了脚底,受无尽的羞辱,甚至受到天下人的耻笑。
      如果换成是她,要么杀了耻辱,要么杀了让自己感觉到耻辱的人。
      只是,公仪熙的耻辱不是别人,是她何絮,因此她能理解,却无法做到当成什么事都没发生。他的所作所为行为,一点一滴都记在她的心里。
      霓裳悄悄的打量她,她说话的样子十分平静,眼神冷漠而真挚,并不是敷衍。她坚毅的脸在阳光的照耀散发着光芒。说是淡雅,却又隐隐透出一股凛然的王者之气来。
      这是只有在主子身上才能看到了。一瞬间,她更加坚信自己的想法。到目前为止,这是唯一一个能与主子匹配的女人。
      再回到紫黎苑,听着惜春的恸哭,何絮想了很多。
      似乎,她自穿越以来,就没有过过一天正常的生活。不是被何妍折磨,就是昏睡了被人下药,然后是被人陷害,再是被公仪熙关在暗室里暴打一顿。
      如今他答应给她半个月的时间,她终于有一种自我主宰之感。我命由天不由人,以后我自己的路我自己选择。
      惜春一边哭,一边将她的裙衫剪开来。小腿肚被打得皮开肉绽,血将衣物都贴紧在肉上了。如今更是紧紧贴在腿上,像是成为了腿的一部分。
      一滴泪落在她的小腿上,原先并不觉得疼,此刻心却开始跟着酸涩起来。如果在21世纪,她能享受着无数的关心和温暖。这里呢?这里的人,这里的一切都冷漠得像是一堵冰冷的墙。
      她原本也不用受在这份罪的,如果当时不跟着公仪熙去,或者早一些的时候窝在紫黎院不出门,往前面说,如果不要因为原主的决定就嫁过来……是不是一切都不一样了。
      她不怕痛不怕苦,可她不喜欢累,不想承受不属于自己的一切。
      “小姐,对不起,都是奴婢的错,都是奴婢的错。”惜春手里握着剪刀,噗通跪在了地上。小姐变成这个样子都是她害的。如果那天她不听信姐姐的话,带小姐到荷花池旁边,就不会被王爷带走,小姐也不会变成这个样子。
      何絮耐不住惜春的痛哭,无奈的侧过头,安慰她:“别哭了,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么!”
      且不说得知惜春带她去荷花池是因为被人利用,即便她是故意的,何絮也并未打算与她计较,她本就不是个记仇的人。一报还一报,她还救过自己的命。
      何絮没安慰过人,安慰起人来,一点作用也不起,惜春的眼泪还是哗啦啦的流个不停,抽泣道:“可是,如果小姐腿不能走了怎么办?”
      在这样下去,惜春可能都要把一生的眼泪都流光了。她故意冷着脸问她:“你怎么不问问我打成这幅模样,流产了没有?”
      经何絮一提醒,惜春眼泪顿时止住了。她从床榻前爬起来,扑到她身边,急切道:“流产了没有?”
      何絮哭笑不得,她还真问?只得道:“如果是真怀孕,那肯定流产了。”
      惜春长大嘴巴:“小姐的意思是说,小姐是假怀孕?”
      何絮之前并没有告诉过惜春被人陷害的事情,一方面觉得世界上唯一可信的人只有自己,另外一方面也觉得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什么都不懂,说了也是白说。
      但现在她改变观念了。在这个没有权势就不能寸步难行的社会里,孤身一人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而且身上的毒也需要她的帮忙,公仪熙给了她半个月的时间。她必须在半个月之内将毒解了。
      只有解了自己的毒,解了公仪熙的毒,为原主报了仇,她才能,过上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其实被公仪熙打成半残也有一定的好处,她能快速解毒了。
      现代人科技发达,中了毒不似古人,只有服解药一种方法。如果在现代,中了一般的毒,只需要血清就行,如果中了比较厉害的毒,及时换血就行。
      在高科技发达的现代,两种方式都很简单,而这两种方法在古代都是比较麻烦的。尤其是换血,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什么样的人血最好喝?

      所谓血清就是将血液中的毒素清除。古老的血清方式是:每日子时、酉时,从身体里取出一碗静脉血后,黄芪三十钱、当归十五钱克、党参十五钱克、红孩儿六十钱、制首乌二十钱克、炙甘草十钱,水煎服。
      午时取一碗动脉血后, 大枣五枚、生甘草十五钱、制香附二十钱、瓜萎九钱、党参三十钱、杭芍三十钱、当归十五钱、地龙十二、生蒲黄九钱、炒五灵脂十二钱、元胡1钱(冲),水煎服。
      一个月便能体内的毒全数排出。
      但何絮身体太过虚弱,如果每日取两碗静脉血加一碗动脉血,她想,不等毒发身亡,她也会血流干而死。而且公仪熙只给了她半个月的时间。
      从这个方面看来,公仪熙让人将她的腿部打得皮开肉绽,血流了三日,没有任何进食,在另一种程度上将体内的毒血排出了很一部分。
      大多数人认为人,所有吃下去的东西都是积在腹部、胃里。其实不然。
      比如,进去血液里的毒会循着血液流至身体各个部位。当到了小腿骨间膜时,会滞留在此,其间的毒杂质与血液彻底融合在一起之后才会流经全身。
      所以,如果中了毒,不能及时解毒,将毒素逼到腿上,可以延缓毒发作。
      因此,她现在只需每日一碗静脉血,一碗动脉血,如果能找到血型相同的血,加上一两滴在药膳中煎服,不超过半月,她身体的毒即便没有清除干净,也将不会危及她的生命。
      何絮让惜春准备了一个碗碟,开始测试惜春的血。同时将两个人的血放在一个容器里,一段时间后,凝固成一个血块,那么这两个的人的血型相同概率为80%,如果没有凝固,或者血块里含有血浆,那么两个人不是相同血型的概率为50%。
      如今她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一部分靠自己,一部分靠运气。
      好在一个时辰后,她的血与惜春的血凝固成了一个血块。
      何絮简单讲未来十天的任务告诉她,并征求她的意见,是否愿意用她的血做药引。
      惜春是个很有医学天赋的孩子,只要她大概的叙述一遍,她都能很快速的达到她的要求。
      不过三天的时间,何絮已经渐渐的感受到身体越来越清爽。但由于她的小腿伤,不能下床走路,身体不能及时吸收和消化药物,毒素的清除速度比她想象中更慢。
      这一天,天气晴朗,日风和煦,院里的芙蓉花时不时飘散几片落叶到门口。何絮刚端起药碗,便听到一阵脚步声。
      她皱起眉头,越发的讨厌起后院的女人来。像是一群鸭子一样。
      心平提着长长的裙角,一脚踏进何絮的卧房,立刻用袖子捂着口鼻,一边嚷嚷:“什么味?臭死人了。”
      何絮的药里加了人血和党参,两物相融,会散发出一股恶臭的血腥味。她曾经解剖过开始腐烂的尸体,这种刺鼻味,她已经习惯了。
      心平越往卧房走去,血腥味越是浓重,最后看见何絮手里端着的药,指着她的药丸大叫:“快去看看她吃什么?怎么会有股血腥味?”
      惜春握着小手站在一旁,微怒瞪着心平。如果不是心平,小姐也不会受这份罪,但她有不敢得罪心平。只能愤愤然的瞪着一双小眼睛。
      何絮心情不好,看见这群女人,心情更加不顺畅,一口气将药喝了,朝着心平的方向砸去。
      药碗落在心平的脚边,落地碎成了很多片,剩下的药汁溅在她的绣花鞋上。
      心平一怒,朝着何絮冲了过来,惜春立刻跑过来,挡在床榻前。心平抓起她的衣领将推到了,倒在了破碎的药碗上,手上、脖颈处刺破出血来。
      何絮心下一怒,在心平的手伸过来的时候,一巴掌先甩了出去。
      心平捂着脸颊大叫一声:“啊……”。她从小到大,从未被人打过,这是第一次,还是被最讨厌的人打。
      何絮冷声问:“你可知这药为何如此难闻?”她的语气冷淡,看着心平的眼神一如既往的盛气凌人。
      心平一怔,这样的何絮有些吓人。
      何絮接着说:“这是人血。公主可知什么样的人血最好?不知道吧?下雨天的血最是好闻又最好喝,如果与党参加在一起煎水服用,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
      莫名其妙!谁也不知道她要说什么,就连心平也捂着脸忘记了怒吼。
      她接着说:“尤其是十五岁到十七岁之间的少女的血最好,刀尖朝上,轻轻转动两个手指的宽度,用罐子积存封在床底下两天。”
      房间里静悄悄的,只剩下她说话的声音。
      心平一个寒颤,不由自主的咽了一口水,喉咙发出咕噜的声音。
      她听见何絮说:“公主可能不知,其实人也分很多种。像公主这样,蛾眉螓首,皓齿朱唇,喜欢在眉心处点梨花钿的少女,身上留着两个种族的血。其血香四溢,有一股甘甜的味道,美容养颜,还能强身健脾。”
      她面无表情,冷声冷语,嘴角扯开一个冰冷的弧度,似笑非笑。一阵轻风拂来,心平大叫一声:“你这个神经病!”说完推开身边的丫头朝门外走去了。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何絮冷笑,心平,软筋散没与你计较,以后若是再来惹我,别怪我手下不留情。
      惜春颤颤巍巍的走到她的床榻前,眼神有些发虚,小姐说的太可怕了。这大白天的听着都全身发寒,如果是晚上……天哪,她晚上哪里还敢睡觉。
      “惜春。惜春。”何絮叫了两边,惜春才恍然,即应道:“小,小姐。”
      “你怕我吗?”
      惜春缩了缩肩膀,实话说,有点怕。刚开始她是被小姐的美貌吸引了,她总觉得长得那么好看的人,若是死了,多可惜,而且她的肚子里还有小生命。
      后来跟着她,是因为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让人不由自主的被她吸引。再后来,照顾她,帮她解毒,除了作为丫鬟的本分,还出于一种愧疚,她一直觉得小姐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那天听惜夏姐姐的话。
      但此刻,她觉得小姐有些可怕。
      何絮轻笑道:“只有你经历了才会懂得更多。你放心,如果你对我忠心,我不会亏待你。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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