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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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精神病-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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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墙角,点亮火柴,嚓一声,火苗腾了起来。她喜欢火柴,划亮的瞬间,心也像被点燃。
  嘴里衔着烟,并没有点燃,直到火柴燃尽。
  又点亮一根,凑上去,吸一口,烟头星星点点,一丝烟雾飘到空中。
  手指轻弹,火柴弹射出去,落在地上,剩一截未燃尽的火柴梗。
  火柴是旧物,快被淘汰,每次都买很多,怕下一次,就没了。
  她不是念旧的人,却分外喜欢火柴。
  第一次听卖火柴的小姑娘,她就对火柴着迷,经常去小卖部买火柴,一根根地点燃,再看着它们燃尽,躲在角落里,一个人可以玩很久。
  越长越大,火柴越难买到。
  老板说:“打火机多方便,又便宜,五毛一个,用完就扔,还不受潮。”
  可她就是喜欢火柴。
  后来,在网上淘,一买就是一箱,仔细储存好,寂寞了就划亮一根,火光映照着她的脸,也映照着孤独的心。
  天又下起雨来,小毛毛雨,很小,像麦芒。
  仰头,看一滴滴雨落下,带着冰凉。
  蔡毅城跑上顶楼,找了一圈,发现角落的她。抱着膝盖,仰着头,像只被遗弃的猫。
  脱下白大褂,将她整个兜住,“以后不准再来顶楼。”
  拿掉烟,在地上捻灭后,拿起来,塞到白大褂的口袋里。
  万瑜笑,这个男人永远有好修养,垃圾从不乱丢。
  “我知道你心里难受,中秋节我不回去,在这陪你。”
  “谁说我心里难受了,我很好。”万瑜扯开嘴,露个笑脸给他看。
  蔡毅城遮住她的眼睛,眼睫毛在手掌心里轻颤,“别笑了,你不知道你眼里的悲伤多让人心疼。”
  万瑜埋首在他怀里,“只有你心疼我。……你可要小心了,我这人要是喜欢了谁,定然不会放过,像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你身上,想甩都甩不掉。”
  “那更好,我正想要一块狗皮膏药,最近老是腰疼。”
  万瑜讶异地抬头,“肾虚?”
  蔡毅城磨牙,“是不是肾虚,你试试看就知道了。”
  “好啊,在哪里试?这里吗?”她环住他的腰,含住耳垂,牙齿轻轻的磨,像只小老鼠。
  蔡毅城浑身酸软,坐在了地上。她得寸进尺,跨坐在他身上,搂住脖颈,亲吻他耳后那块肉。
  蔡毅城呼吸急促,提着她的后衣领,扒拉下来,眸子里像含了火,唇也格外红艳。
  万瑜又要向前,他立刻提出去老远,“我不赞成婚前性。行为。”
  万瑜的小舌头在唇上舔了一圈,他要是不说,她还能忍住,现在,她只想扑倒了,吃干抹净。
  蔡毅城摇她的脑袋,“小小年纪,一脑袋的污秽。”
  “是你说试的。”
  “试的方法有很多种。”
  “我就喜欢这种,有切身体会。”
  “满足你。”蔡毅城的胳膊在她的腋下穿过,一捞,直接扛在肩上,另一只手拿起地上的白大褂,站起身来,“有切身体会了吗?”
  万瑜头朝下,气血从脚底全涌到脑袋上,“这是哪门子的切身体会!”
  “你就没体会到我的腰力不凡?”
  “腰力?”万瑜格格地笑,抓住他的腰带,透过腋下看向他的下巴,“的确腰力不凡,适合做运动。”
  蔡毅城在她的臀上轻拍一下,臀部的肌肉结实又有弹性,整只手掌突然发热,还带着微微的酥麻,像有很弱的电流通过。
  没有注意脚下的楼梯,一脚踩空,膝盖一软,连下了好几个台阶才稳住身形,心噗噗直跳,赶紧放下万瑜。
  万瑜抿着嘴笑,刚才她的头顶离台阶只有五厘米,她闭上眼睛,等着与台阶的相撞,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来,安全的站在了地上。
  蔡毅城十分懊恼,“对不起,差点害你……”
  万瑜踮起脚,用唇封住他下面的话,她第一次有一种被珍视的感觉。拽开衬衫,手伸进去,摸到了结实的后腰,还有深深的一道沟壑,手继续向上,舌亦探入口中,……她要这男人打上她万瑜的标签。
  不安分的手被一只大手按住,又从衬衫里移出来,背到身后,下巴也被捏住,离开男人的嘴唇。
  万瑜委屈地扁嘴,像没有偷成腥的猫。
  蔡毅城无奈,他一向中规中矩,就连上。床这这件事也要按照顺序来,先谈恋爱,再结婚,婚后才可以有性。行为。
  可是万瑜,没在规矩里,像一条任性的鱼,随意的游来游去,随心所欲。
  将衬衫塞到裤子里,穿好白大褂,整理好褶皱,牵着她的手下楼。
  万瑜嘟着嘴,盯着他的后脑勺。头发梳的规规整整,喷了发胶,一根头发都不乱。衬衫领子挺括,和白大褂的领子层叠,白大褂洗的干干净净,一个印子都没有,皮鞋也擦的锃亮,不沾一点儿灰尘。
  突然很想在他身上扔把土,或是按两个黑手印,要不用袖子擦鼻涕?
  万恶的恶作剧啊,好想在他身上都试一遍。
  蔡毅城忽然顿住,回头看她。
  万瑜无辜地眨眼睛,“干嘛?”
  “你在打什么歪主意?”为什么他头皮发麻,浑身寒毛直竖?
  万瑜格格地笑,“我在想什么时候扑倒你,吃的渣都不剩。”
  蔡毅城松开手,走到一楼大厅,很久传来回声,“到底谁渣都不剩,咱们拭目以待。”
  万瑜抄手靠墙,低着头笑,她越来越喜欢这个男人了啊。
  ……………………………………
  蔡翌宸穿浅蓝色衬衣,黑色西裤,开一辆凯迪拉克的SUV,等在医院门口。他旁敲侧击,知道沙瑶喜欢成熟稳重的男人,特意打扮了一番。
  拽了下衬衣领子,真特么不舒服,但是为了沙瑶,忍了。
  后车镜里出现女孩子的身影,穿白裙子,长发披肩,脖间一颗蓝色的心形项链,微微闪着光。
  蔡翌宸拿起副驾上的蓝色妖姬,跳下车。
  沙瑶顿住,眼前的人和脑海里孤单的侧影重合,是他吗?
  蔡翌宸露齿一笑,沙瑶摇头,不是他,默默地接过花。
  蔡翌宸打开副驾的门,沙瑶坐上去,将花放在膝上。
  “中秋节放假吧,我带你去玩。”蔡翌宸启动车子,小心翼翼地看她一眼。真特么邪门了,他怎么突然这么在意她呢。
  沙瑶靠着椅背,有些意兴阑珊,“又想丢下我?”
  “不不,这回我保证再不丢下你。”
  沙瑶嗤笑,“去哪儿?”
  蔡翌宸神神秘秘,“精神病院。”
  沙瑶坐直身子,眼睛瞪的溜圆,“你疯啦?!那种地方怎么能去呢。”
  “你别急,我哥在精神病院当医生,他们每年的中秋节都举行化装舞会。我还去过呢,跟一帮疯子在一块,特刺激。他们不像你想的那样,有的人病的不重,跟正常人没两样。只要别刺激他。”
  沙瑶的脑海中莫名闪过那个侧影,“你哥?你还有个哥哥?”
  “是啊,名字跟我的差不多,叫蔡毅城。”
  沙瑶揪下一片蓝色妖姬的花瓣,在指间捻磨,汁液将手指染成了蓝色,“哪家精神病院?”
  “松山精神病疗养院。”
  沙瑶攥住裙子,褶皱里亦染上了蓝色。就在蔡翌宸做好她拒绝的准备的时候,沙瑶轻轻说了一声好。
  蔡翌宸顿时喜笑颜开,“想扮什么?”
  沙瑶的眼睛落在蓝色妖姬上,嘴角一扬,笑道:“玫瑰公主。”
  “那我就是菲利浦王子,我要吻醒我的公主。”
  沙瑶的笑容僵了一瞬,又绽开更大的笑容,盯着不断后退的景物,笑容渐渐消失,只余嘴角的冰冷。
  蔡翌宸完全没有注意到她的情绪变化,兀自兴奋地说着,“咱们白天可以逛街看电影,晚上就去参加舞会,我也不给我哥打招呼,咱们就突然袭击,打他个措手不及,想想就兴奋,莫名多出来两个人……”
  沙瑶的手机响,打断蔡翌宸的喋喋不休,沙鸿达有应酬,要晚点回家。
  自从当上了亚洲区的CEO,沙鸿达更加忙了,有的时候好几天看不到人影。
  沙瑶让他不用担心,自己可以照顾自己。
  女儿乖巧懂事,沙鸿达深感欣慰,也觉得愧疚。
  二十六年来,从未尽过父亲的责任,接到身边,本以为可以补偿她,却不想工作太忙,根本顾不上。
  “我给你的卡里打了一百万,想买什么就买,别省着。”
  也唯有在金钱上,多给她些补偿。
  沙瑶挂了电话,摸了摸包,乳白色的小挎包,拉链闪着金光。
  一百万,可以买很多东西吧。
作者有话要说:  又要单机了吗/(ㄒoㄒ)/~~

  ☆、第十一章

  中秋节当天,沙鸿达特意空出时间陪沙瑶吃饭。
  意大利餐厅,装修华美,服务生穿精致套装,微笑恰到好处,举止彬彬有礼。
  沙瑶穿浅粉露肩长裙,头发挽成髻,脖间带一条银色锁骨链,钻石耳钉。
  沙鸿达目光慈爱,女儿优雅大方,即使没有经过特意的训练,依然让人移不开眼,蔡翌宸这小子,已经彻底败在了女儿的石榴裙下。
  倒上红酒,轻轻碰杯,沙瑶轻抿一口,香甜在嘴里荡开。
  手机叮了一声,沙瑶拿起来看,眼睛滑过字幕,又不动声色的移开,放进包里。
  沙鸿达笑道:“又是翌宸那小子?”
  沙瑶微笑,“他说晚上要去参加化装舞会。”
  “很好啊,玩的开心点。”
  沙瑶点头,切牛排的时候,不知道是牛排有些老,还是怎么的,切了几次才切开。
  吃完饭,沙瑶说去找蔡翌宸,和沙鸿达分手。
  车子汇入车流,兜兜转转,驶离市区,停在一座山下。
  山上种满茶树,层层叠叠,有水流过,鹅卵石被冲刷的光滑圆润,几个登山客在亭子里休息。
  沙瑶换上球鞋,走了上去。
  登山客歇息够了,继续爬山。亭子里,只剩一个黑色的身影,大肚腩,穿及膝的短裤,凉鞋。
  沙瑶在他身边坐下,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信封,放在身侧。
  男人说:“今天中秋,吃月饼了吗?”
  沙瑶的脸被黑色的墨镜遮去大半,声音平板没有温度,“吃了,您买点好吃的。”
  男人拿起信封,看了下里面,满意的露出笑容,“我天天吃好的,自从你认了沙鸿达,咱们小区里的人都敬我三分,单位也巴结我,升了职,你爸我现在是科长了。”
  “以后我会定时往你的卡里打钱,尽量不要见面。”
  “是是,我不是想你了吗。”万庆国嗫喏着,把信封塞到包里,“她回来过。”
  “回去干吗?”
  “拿了点东西,我立刻给精神病院打电话,又抓了回去。”
  “拿走了什么?”
  “她走后我进去看了,就少了几件衣服,可能精神病没衣服穿。”
  沙瑶点点头,站起身来。鞋子上沾了泥巴,沙瑶蹙眉,在地上蹭了几下。
  万庆国张张嘴巴,又闭上,有些犹豫,在沙瑶快走出凉亭的时候,说:“你妈妈的祭日快到了。”
  “我知道。”
  沙瑶上车,脱掉鞋子,随手扔到车外。鞋子在地上翻滚几圈,掉入草中,显得寂寞又无辜。
  ………………………………
  万瑜细细描一张白色面具,夸张的长眼睫毛,如弓的细眉,脸上绘满藤蔓状的黑色条纹,嘴巴涂成鲜红色。旁边放着黑色斗篷。
  时间到,万瑜戴上面具,拿起斗篷,走了出去。
  礼堂里,已经灯光闪烁,妖魔鬼怪云集。
  万瑜戴上帽兜,穿梭其中。她知道蔡毅城已经到了,隐在某个角落,因她故意迟到五分钟。
  手腕突然被人攥住,带入一个坚硬的怀抱,一个旋身,被抵在墙上,罩在黑暗的阴影里,“小女巫,你被捕了。”
  万瑜格格地笑,环住他的腰身,他的身上是用皮革做成的盔甲,大针脚,看起来粗糙,却满满的复古风,小臂上裹了皮革,用粗尼龙线绑住,大长靴,就差背上长弓和箭羽。
  “怎么认出是我?”他的头上亦戴着兜帽,几缕银发垂下来,只露出下颌线和优美的下巴。这身装扮,还真是亦正亦邪。
  “满场只有一个女巫。”她一进来他就认出她,她走路的姿势,微微昂起的头,都刻在他脑海里,只要一个身影即可。
  万瑜抬起他的兜帽,朝里看,他竟然戴了银色假发。
  “你以前也这么玩?”
  “我以前只戴这个。”他拿出一张白色无表情面具,扣在脸上。
  万瑜在指间缠绕着垂下的银发,十分得意,是为了她,他才如此的。
  会场里突然响起鬼哭狼嚎,这群疯子们。
  门又打开,走进来两人。
  一人欧洲王子装扮,金色头发,戴遮眼睛面具。一人穿蓝色蓬蓬裙,亦是金色长卷发,戴金色遮眼睛面具,面具的一侧还插着一只漂亮的羽翎。
  万瑜盯着两人看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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