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丫鬟上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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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丫鬟上位记-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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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那个叶瑾……为什么该死地还在那边装雕像?吃饱了再看不行吗?

    等得实在不耐烦了,她忍不住朝那边“咻咻咻”地送小眼刀。

    也许是她的眼神太过于灼热,叶瑾总算回眸赏了她一眼,见她眼巴巴地望着自己,那急切的眼神,就跟等着主人过来赏吃的小狗似的。

    他不禁莞尔,嘴上却仍是不忘毒舌,“丹珠,你现在就跟二哥的旺财一样。”

    旺财是二少爷叶晗广养的一条狗,偶尔会跑到景阳馆溜达,有几次被叶瑾撞见了,闲得无事时就停下来逗逗玩玩。

    丹珠脸微微烫了下,不自然地回道:“少爷真过分,怎么能拿我和牲畜相比?”

    叶瑾在她对面的位置坐下来,“同你开个玩笑罢了,这就生气了?”

    丹珠顿了下,认真地回道:“不至于生气,但会听得不舒服。”停了停,她肃了表情,正色道:“昨晚的玩笑我也很不喜欢,希望少爷以后不要再拿我做开心了。”

    她现在正是需要人帮忙的时候,这个节骨眼上,她还不能跟叶瑾撕破脸皮,所以,她只能用这种迂回的方式表明自己的立场。

    叶瑾牵了牵嘴角,脸上笑意深了点,相处的时间久了,他发现这个小丫头跟别人似乎不太一样,胆小怕死,满嘴谎言,但是闲暇之余,有人能跟自己这么拌拌嘴,倒也不失为一番趣味。

    而且……

    叶瑾盯着正埋头苦吃的丹珠,每次看到她跟秋风扫落叶似地狼吞虎咽,自己向来寡淡的食欲似乎会变好一点。

    丹珠连着喝了两碗粥后,正想去盛第三碗,无意中对上对面男子的目光,他正含笑看着自己,碗里的粥几乎没有动。

    她有点奇怪,放下碗,一边往自己嘴里塞黄金酥,一边含糊地问道:“你不吃吗?”

    叶瑾悠然地舀了一勺粥,嘴角勾起笑,“吃,怎么能不吃?再不吃,恐怕这桌上东西都要进你的肚子里了。”

    丹珠被他说得有些不好意思了,小声地辩驳道:“我、我只是吃完自己那份,可没有动到你的。”

    她都有数过上面的分量,很上道地实行了AA制,一人一半,公平得很。要是遇到糕点数量是单数的,她会自觉地把多出来的那块让给他,最后等他吃饱了,看到有哪些完整没有动过的,才会捡起来吃掉。

    自从丹珠开始和叶瑾同食后,景阳馆就再没有剩过菜了,厨房里的婆子和粗使丫鬟对此感到十分的遗憾,以前端入三少爷房里的膳食,经常都能遇到原封不动端出来的,现在是无一例外都是光盘出来。

    吃过了早饭,便是例行的吃药时间。

    丹珠将东西收拾下去后,去抽屉取了瓶子出来,从里面倒了两粒药丸,分给少爷一粒,自己留一粒塞进嘴里。

    正想放回抽屉时,丹珠感觉手里的瓶子似乎空了许多,小心翼翼地晃了几下,里面的药丸果然已经所剩无几了。

    丹珠大略地目测下,估计最多能维持三天。

    扭过头,她对着那边的叶瑾如实汇报,“少爷,药丸快没了。”

    叶瑾闻声抬头看向她手里的瓶子,懒洋洋地回道:“没了就没了吧,又不是聚宝盆,总会吃没的。”

正文 046 巨额新账

    丹珠徒然生出危机感,忍不住开口,

    “那……你的伤和我的嗓子……”

    “我先前主要是中毒,现在身体里的毒素已经清得差不多了,吃不吃也无所谓。”

    丹珠郁闷了,他没所谓,她可有所谓,她嗓子都还没有好呢!

    抿了抿唇,她尽量用平静的语气提醒他,“少爷,你先前不是说过,要帮我治好嗓子的吗?”

    叶瑾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侧过头细细地打量了她一会,才含笑道:“其实,听久了,你的声音也不是那么难听。”

    丹珠沉默了下,十分委婉地劝道:“少爷……我觉得吧,咱不管做什么事情,都应该讲究个有始有终,就算不有始有终,也该有个言而有信,您看我的嗓子现在都好了一半,要就这么半途放弃了,您不会觉得遗憾可惜吗?”

    “一点都不会。”叶瑾懒洋洋地靠上软塌,好整以暇地说道:“反正嗓子是你的,又不是我的,我有什么可遗憾的。”

    丹珠被噎住了,又是这个该死的“反正”!

    她真是恨透叶瑾这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但还是不得不忍气吞声地请求:“少爷,求您继续帮我治嗓子。”

    叶瑾右眉轻挑,右手支着自己的膝盖,朝她的方向摊开掌心。

    丹珠心领神会,立即上道地将他的话本子放到他的手心,然后垂着眉,毕恭毕敬地站在一侧等着他发言。

    叶瑾垂下眸,翻开书优哉游哉地阅览起来,俨然没有理会她的意思。

    被冷落了不知多久,丹珠动了动站麻的脚,禁不住打破这片静谧:“少爷……”

    “茶。”

    丹珠只得又过去给他端茶送水过来。

    叶瑾不急不缓的喝着茶,“你想要药,也不是没有……”

    丹珠竖起耳朵,表现出愿闻其详的样子。

    叶瑾微微一笑,“看病总是要花钱的,对吧?”

    丹珠猛地抬起头,她算听明白了,叶瑾在跟她要诊治费。

    深吸了口气,她颤巍巍地问道:“大概……需要花多少银子?”

    叶瑾眼睛一斜,笑容更加温和,“看在我们主仆的情分上,给你打个六折,一万两好了。”

    一、万、两!

    丹珠瞬间僵住,一阵透心的凉意争先恐后地窜上来。

    先前欠的那九百多两已经让她够头痛的了,现在旧账未偿,眼看着又要添置一笔巨额新账,怎么能不让她透心凉?

    僵了好半响,丹珠狠狠地咬了咬牙,壮士断腕般地坚定点头,“行!一万两就一万两!”

    钱可以慢慢赚,但嗓子却只有一把,她可不想一直顶着这副公鸭嗓示人。

    叶瑾笑眯眯地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如此,为了预防你赖账,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立个字据?”

    欠钱立据,合情合理,丹珠没怎么犹豫就点了头,“可以。但是我有个前提,必须得等我的嗓子治好之后才能开始算钱。”

    “那是自然。”叶瑾一副正直相,“笔墨伺候,我来写。”

    丹珠觉得自己不能太相信叶瑾的“人品”,斩钉截铁道:“不,我来写。”

    合同字据这种东西,前世她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这方面她在行,谁都别想在她面前玩什么花招。

正文 047 四舍五入

    “你识字?”叶瑾对丹珠居然不是个文盲感到十分意外。

    “那当然。”丹珠十分自信地挺直上半身,这个时代的字和现代差不多,写个欠条什么的简直小事一桩。

    事实证明,丹珠不但认识字,而且还写得一手漂亮的字,连叶瑾都禁不住惊叹起来,“丹珠,没想到你竟还有这么一手。”

    白纸里的黑字,工整挺拔,笔锋之间自成一股力度,看得出,她以前应该有专门学过,而且所用的遣词造句,字句间逻辑清晰严密,没有半点含糊或者遗漏的地方。

    “你以前上过学?”叶瑾放下欠条,难得露出赞赏的表情。

    丹珠第一次在他面前扬眉吐气,嘴角得意地上扬着,“那当然,我都上二十了。”

    从九年义务教育到高中大学乃至读研出国留学,她确实念了差不多二十年的书。

    “二十年?”叶瑾挑起眉角,显然不相信她这套说辞,“你今年还不到二十岁吧?莫非,你从娘胎里就开始看书了吗?”

    “……”丹珠干咳一声,支支吾吾地解释道:“四舍五入……自然就二十年了。”

    叶瑾瞥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道:“哦,想来你的算术应该学得不怎么样,不然,也不会这般地胡乱运用四舍五入了。”

    “我算术不好?”这话刺激到了丹珠脆弱敏感的心灵,立即跳了起来,振振有词地嚷嚷道:“我怎么可能算术不好,告诉你,老娘的珠算心算可是一等一的!”

    叶瑾习惯性地去摸茶杯,发现里面又空了,放下来,徐徐地开口,

    “是吗?你既然有这样的本事,又怎会甘心来我们叶府当个小丫鬟?虽然我们澧国的女子地位不如在你家乡的那般高,但是只要够本事,一样可以得到和男子的待遇。”

    丹珠现在所处的国家名为澧国,是中原里面积最广的泱泱大国,盛世欣荣,民风开放,物质富饶。这里奉行女子有才便是德,只要家里的经济条件允许,男孩女孩都皆可送入学堂。当今的皇帝上位后,更是颁布了一系列的新法则,让女子也拥有了跟男子一样的资格权利,成绩优秀者,不论性别都可以考评为官。

    然而新皇登基未久,这些法则也才出来没几年,旧时重男轻女的风气累积已久,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马上改过来的,所以,目前朝廷里当大的,还是以男官为主。

    丹珠被叶瑾触到了心底事,顿时缄默了下来。

    如果不是那群不知来路的仇家,她现在都不知道有多自由,她对做官没有兴趣,只想着开店做生意,然后赚很多很多的钱过逍遥日子。

    想到昨晚的刺客,丹珠犹豫了几秒,还是不放心地提醒道,“少爷,昨晚的刺客最好早点调查清楚,说不定,他们很快就会卷土重来的。”

    “是吗?”叶瑾拖长尾音,目光有意无意地扫过丹珠的脸,“我倒是认为不用费这个力,反正,他们要杀的不是我。”

    丹珠顿时瞪大了眼睛,结结巴巴地说道,“可是,你昨晚不是已经答应要保护我的吗?”

正文 048 愚昧无知

    “我是答应过要救你的。”

    叶瑾很大方地承认了,还没等丹珠安下心,又听到他面露难色地说道:

    “治嗓子的药是一万两,如果再帮你调查昨晚的刺客,你说,我得要收你多少钱才合适?”

    丹珠一阵无力兼无语,再次验证了,富可敌国的叶家的叶三少爷,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死要钱不眨眼的守财奴!

    她曾经揣度过叶瑾那箱子银票是怎么得来的,现在想想,就他这样逮着机会就索钱的手段,会这么有款一点都不奇怪!

    仿佛看穿了丹珠所想,叶瑾的目光扫过来,振振有词,“难道你认为探子会给你白忙活?”

    丹珠咬了咬唇,忍气吞声地开口道:“我错了,请少爷原谅我的愚昧无知。”

    叶瑾轻哼了一声,顿了下,又说道:“看在你认错态度良好的份上,就算你一千两好了。”

    “……”丹珠咬得银牙都要碎了,僵硬地回绝,“谢谢少爷,不过我改变主意了,不用劳烦了。”

    “为什么?”叶瑾面露惊讶,“你不是很想知道昨晚那群刺客的来历吗?”

    丹珠勉强挤出笑脸,“不,我一点都不好奇。我只需要知道,他们都是一群十恶不赦的坏蛋就可以了。”

    叶瑾玩转着手里的折扇,漫不经心地提出了建议,“要不这样吧,我有一套护甲,刀枪不入坚不可摧,暂且借给你用用也无妨。”

    丹珠眼睛眨了眨,半信半疑地望着他:“真的?你真愿意借给我?……无条件的吗?”

    “自然是真的。”叶瑾弯了弯唇角,笑容如春风一般和煦,“反正我也不用上,就这么闲置着也怪可惜的。”

    这句话犹如一道佛光,顿时照亮了丹珠原本黯然的心情,立即满怀希望地跟着他进了书房。

    但是,叶瑾这么可能这么好心?

    当她亲眼见到了那件传说中的那件“护甲”时,整个人顿时凌乱了。

    原来,这件刀枪不入坚不可摧的护甲,是一件不知什么动物皮毛织成的马甲背心,很大,不仅大,还非常地厚,不仅厚,还十分地重!

    丹珠有些凌乱,但还是不甘地掂了掂,沉得得她差点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

    她禁不住擦了把脸上的汗,这真是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要真穿到身上,万一敌人来袭,不要说逃跑了,她连移动都成问题好么!

    怀疑里面是不是藏了金属,她费劲翻开边角一看,眼睛都瞪着了,背心的里子居然是用一片片薄薄的铁片串起来做成的,难怪这么重!

    丹珠简直无语了,难怪刀枪不入,就这样的,至少得电动金刚钻才刺穿吧?

    就在她胡思乱想时,叶瑾敲了敲脑袋,像是才刚想起来似的解释道:“我忘记了,这护甲做工用十分繁琐,皮毛所制,十分厚重,得用内力浑厚的练家子才能正常穿上。”顿了下,他上下打量了一眼丹珠,遗憾地叹了口气,“真是太可惜了。”

    可惜你妹!丹珠暗骂,一张脸气得直泛红,这么重要的事情一开始不说,分明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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