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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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觅天涯- 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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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就在电光火石刹那,这匕首,忽然就停在了半空。
  招式本已使老,必然收势不住,这二人自然不是故意停下。
  他俩的招式,已然被架住。
  不仅如此,来不及收招换式,执匕的手上一股大力旋转传来,竟然要逼这二人撒手丢兵刃!
  二人也是高手,自己一击不中便被缠上,再傻也晓得这是被设计了,当机立断也不恋战,高声一啸,齐齐将身往后一缩就要脱战。
  设想的不错。
  只可惜——
  在他们刚刚动了脱战心思的时候,左边那人的手臂就被捉住,脸上不知怎的就飞来一只拳头。也不知黑暗中是如何瞄准的,正中鼻梁,登时鼻涕眼泪齐喷。对方还不依不饶,手腕一抖借力将之往里一拉,噼噼啪啪三下五除二,给捆成粽子一般。
  右边,他的兄弟,也没落得好处,那边被拽进帐子了,他这边迎来的是一记窝心脚,飞出帐外。对方顺势一折,那匕首就奔着自己主人砍过去了。出手之人还算留情,没让刃冲前,直接拿匕首背拍脸,转眼间这位脸上也是一塌糊涂。
  说时迟那时快,不过兔起鹘落之间,二人俱已伏绑。
  外间灯火亮起,地上这二人原本希望自己出声示警,能逃掉几个兄弟,结果被拎到外头,看见地上两个捆作一团的家伙。
  能逃脱一个也是好的……正这样想着,“咕咚”一声,天上仿佛下了一场血雨,一物和这血雨一并落下!
  几人大吃一惊,灯笼火把将院子照得如白昼一般,掉落的那物俨然是一条右臂!
  右手上还握着雪亮长剑。
  他们哪还不知计划完全失败?原本想给自己兄弟出口气,结果……被捉了四个,跑了一个还是落下终身残疾的。
  而正主儿呢?
  正主儿连脸都没露。擒住他们的人,屋外是刃堂司徒带着五名手下,屋内是刑堂司寇和一名副手,前者特别能打,后者是干什么的还用说……
  越陌熄灯后就没有留在正房,他只需安安稳稳一觉睡到天明,然后等着司寇将这四人的口供呈上来而已。
  司徒司寇被派了这样的任务,虽说对于他俩有些大材小用,但是都感觉十分欣慰。
  ——少主啊,您终于不做以身犯险的事儿了。
  要是搁在平常,小世子要么就亲自上阵,要么纵使不出手,也要主动当做诱饵的,那肯使唤替身。如今虽说也是将计就计,但只是布好了局,让他们处理,真是轻松得很。
  清晨,睡得香甜的礞石一睁眼,吓了一跳——咦?枕边落着这匕首是怎么回事?啊,昨晚有刺客,自己装作公子躺在床上骗刺客的。
  这张床大到足以睡下三个人,他一直躺在最靠里,夜间吸入迷魂香,司徒司寇出手又利落,他是半分也没觉出打斗。
  礞石掂掂匕首,想必这就是刺客遗下的凶器了。
  嘿嘿,这兵刃不错啊,跟公子商量一下能不能留给我防身?
  礞石想归想,赶紧起身去伺候公子。
  到了前头一看,越陌已经用过早饭了,沉着脸,在厅里端坐,下首立着两个人,正在说些什么。礞石不敢打扰,赶紧小跑两步,直奔菲菲过去:“菲菲姐,对不住,小的起晚了。”
  “你昨晚中了迷魂香。”菲菲解释,“赶紧洗漱,一会给少主敷了药就上路。”
  司徒司寇都是三十几岁的年纪,对于武人来说,二十到四十之间,是个最佳的年龄段。
  英雄出少年,凭的是血气方刚,而人体最巅峰的时候是二十五岁上下,无论脑力还是体力,一过三十,便开始不同程度的衰退,只有经验在不断积累。
  ——自古美人同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老当益壮的人毕竟少数,人上了年纪,年轻时的暗伤就会纷纷找上门,即使武林名宿,那也是人。五十岁的人,除了经验和内力之外,是无法与三十岁的自己相提并论的,再会保养也是一样。
  是以刃堂和刑堂的主人,都是壮年汉子。
  而鹰堂谋堂物堂,不以武力为主,主人年纪愈长,手段愈多,只要体力跟得上,便可以继续任务。
  司徒司寇样貌体型均是扔进人堆里不容易找出来的那种,他们不需要多显眼,甚至说,越不引人注意越好。不引人注意,才方便两堂暗中行事。那些生得好看的,大部分都派到外面打探情报去了。毕竟对于搭讪的人来说,生得漂亮,看着赏心悦目,交友自然容易许多。
  若非要找找这二人的特色,恐怕也就是司徒蓄着短而整齐的络腮胡,整个人气质颇为方正,司寇脸色有些苍白,脖子上常年缠着条领巾而已。
  礞石探头探脑的,越陌早看见了,昨晚礞石主动挺身做诱饵,胆子确实大,忠心也不成问题,用着可以放心。
  昨晚来的刺客,已然审问明白,主使之人,便是三日前物堂的司营带来谈生意的客人。
  繁露山庄暗中监管武林,另外还有个任务,便是为国家挣银两充实国库。司营常常会引来一些有合作可能的客人,蚊子小也是肉,况且能安插进繁露的人手,等于又多了一重耳目,越陌自然要好好招待。
  只是,越陌目前对外接洽的身份,不过是个富商。
  本来客人亦不一定非要直接见他,只是物堂司营汇报近期经营状况的时候,越陌顺便问问最近有什么新鲜事,正好司营与客人约定就在这里商谈。对方有些来头——是江湖上一个中等门派烈阳帮。
  越陌一听,便要插手。
  并非怀疑司营,更不是“恰逢其会”。
  他因宁芝夏所呈之物,可能牵扯凭风国动向一事,方急忙赶回洛城,又焉能不派遣人手调查其中各种关系?
  一听“烈阳帮”,脑中跳出“烈阳帮与银刀门乃是姻亲”,越陌这才特意邀之一叙。不仅装成一副飞扬跋扈的样子,暗中亦布置了后续人手渗透。
  ——是了,越陌做的就是“钓鱼”。
  手段十分不光明的钓鱼。
  自打司营抛出的以利诱之那一刻,对方就是鱼饵,越陌把水搅浑,鱼儿一旦咬钩,牵扯出来的林林总总,繁露定然必须笑到最后。
  对方见越陌年轻,又是个病人,未免起了小觑之心,讨价还价的时候,把话说得满了,收不回来,一怒之下拂袖而去。
  司营那是什么人?越陌又是什么人?对方身份家世早就摸得门清,并不在乎这螳臂当车。司营越陌只拿这当笑话看,不然哪里会有这番巧遇?
  酒馆里傲慢的酒保,过路客“无心”嘲讽,那人和同门师兄弟常逛的花楼里,飘来几句“不咸不淡”的话,将那人那晚的不快,迅速扩大。
  即使这人不想,他身边还有这么多热血儿郎可供怂恿,是可忍孰不可忍,果然没两天就动手了。
  这次到不能算来的这几人都是他师兄弟,不忿自己同门被小瞧,特地过来施一记下马威,彰显实力,吓唬吓唬这年轻富商。
  他们原本打算,学那些古代游侠,将富商头发割下一缕,表示“我能截下你的头发,就能取你项上人头”。
  写着威胁字样的白纸条,还在持匕首那两个人的怀里揣着呢,也没打算真的要喊打喊杀。
  只不过虽然设想非常好,现实却是铁板一块。
  夜入民宅非奸即盗,按着本朝律法——“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即便是升斗小民,当即将夜入自家之人斩杀,也是正当的,更何况他们遇上的是越陌。
  结果这下把柄落在越陌手中,对方的门派,不仅仅明里暗里吃个亏那么简单。
  不然,以刃堂的能力,会平白无故放走只三脚猫?这是故意留一个人去给门派添堵。
  而王谢……能够接受么?
  菲菲担心地偷瞄越陌,感觉自从重伤后温和开朗了些的少主,经历过昨晚一场刺杀,整个人又阴郁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芷芷扔了一个地雷~~~~~~~
  理想与现实的残酷不同啊……小柿子大人各种脑补。
  礞石和裴回的区别?礞石比裴回胆子大。
  冲动是魔鬼啊是魔鬼,要是不冲动这不就没事儿了。
  为烈阳帮点蜡
  经慎重考虑,明天不更正文,上个番外答谢大家,名称:《合理而另类地制作红烧肉》经鉴定合乎尺度,可以写系列。
    
    ☆、番外:合理而另类地制作红烧肉

  苏东坡写过一篇《食猪肉诗》
  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他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我是……五花肉?”
  ——是真?是梦?铜镜里映出一块方方正正红白相间的肉块。
  “是的。”
  猛地一跳,身后过来的竟然也是一块方方正正红白相间的肉块。
  “你也……?”五花肉微微颤抖。
  “是的。”
  “为、为什么?”
  “嗯,肉的用途就是被吃掉,所以……”
  “唔……好吧。那为何还会有一大浴桶热水?”
  “任何食物在下锅前都要洗净的罢。”
  “可是热水里面好香……”
  “顺便腌渍入味了。”
  “……好吧……可是你也进来……了!”
  “洗肉腌肉难道不是都放在一起洗或渍么?”
  “好……手放在哪里……”
  “厨师洗肉自然拿手洗啊。我给你洗总比你自己洗更干净些。啧,这细皮嫩肉,摸一把油光水滑的,舒服么——喂喂,你干什么这是!”
  “……礼尚往来。”
  热气氤氲着,两块方方正正五花三层的鲜肉块紧紧靠在一起,虽然还没开始炖煮,但是表皮已经因为挨得太近而有些黏在一起,颜色也变了些许。
  “我想……我想……应该差不多了。”
  “可是,我还没检查你有没有入味……”
  “好吧,我可以也检查你的么?”
  “我们……互相检查……”
  浅到不能再浅的吻,唇挨着唇,舌尖触及舌尖。
  “甜的……”
  “……会不会……蜜放多了?”
  “不可能,我在浴桶……锅里面根本没有放蜜。”
  “水有点热……”
  “你没有发现,我们已经换地……锅了么?”
  好热……
  清澈的水,渐渐变得混浊。
  翻腾……
  肉块在水中浮浮沉沉,纠纠缠缠。
  水面一阵阵波动,不时浮上一些细碎白屑,渐渐溢出细细的泡沫。
  “再这样下去,水要烧干了……”
  “……会换锅的。”
  “换……?”
  “红烧肉的最后一步……”
  油,冰糖,混合加热后,变成深色粘稠的液体。
  浸入这液体的时候,全身都忍不住战栗,仿若火烧。
  “我——你——”
  “嘘……我知道。”
  那张红木雕花大床垂着帐子已经很久了。
  绛色蝙蝠吉祥云纹的锦帐偶尔会抖动一下。
  谁的一角中衣,从帐子的底缘,滑了出来。
  中衣原本很干净,熨得也很平整,带着一缕药香。此时却沾染了一点桃红色膏脂痕迹,若是细细嗅来,还有些玫瑰甜腻芬芳的味道。
  忽然整张床都剧烈摇晃了一下,伴随小小吸气声。
  倘若仔细听,还有低低的笑声。
  床脚开始吱呀作响。
  过了好一阵,帐子才掀开。
  王谢下床的第一件事,是去找药。
  金疮药。
  “天涯……”
  “好的……抱歉……”
  越陌小心翼翼地,把药粉撒在王谢后背、肩头、双臂的道道红丝上。
  随后,盯着王谢,微微忐忑地问:“腰上青紫的地方,我也给你揉揉?”
  “嗯……我是不是有些丢脸?”王谢抓抓头。
  越陌捂住自己的脸:“……丢人的是我罢。”
  “没有没有,你的腰力确实不错……哎呦,痛,痛……”
  “下次,换个姿势?”越陌给王谢推拿,用上了内力。
  “好。”王谢一口应下。
  
    
    ☆、第七十六章 投喂

  越陌没办法开心。
  这人的师兄弟们,也未免太着急了些。
  并非是时机不对,对方生气——发泄——动手——被擒,越陌将节奏掌控的极好,既非明显的刻意为之,也不会夜长梦多。
  所惋惜的是,发生这件事的时候,王谢不在。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发生,也必定不是最后一次。
  既然被端上棋盘,也只好做个棋子。繁露山庄的手,何时干净过?
  只是王谢……
  重芳啊重芳,阿小啊阿小。
  虽然答应过会接受不一样的自己,可是,这么天差地别的不同……
  王谢是救死扶伤的大夫,而自己……原主手上不晓得沾了多少血,现在自己也在做一样的事情。
  自古上将便是“爱兵如子,用兵如泥”,卷入其中的人,只有生死,哪来得及分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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