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姨。”小女孩仰着头,睁着眼睛,不依不饶地看着她,长的眼睫,黑白分明的瞳。
温言,比她的小曦小一岁。
越晨光蹲下,摸摸她的头发,万般小心的姿态:“怎么啦?”
温言举起手里的书,又指指不远处的沙发:“书,读。”
越晨光透过玻璃窗看了看正在讲手机的越晨星,片刻犹豫,而后拉过温言的手,坐在沙发上,打开书,读了起来……
越晨光自认自己不会讲故事。于她而言,不过跟通过复制把书中的文字以声音的形式翻译出来一样。但是,有时候,会与不会,又有何重要?
“小王子又继续说:‘你们长得漂亮,但是你们却很空虚。谁也不会为你们献出生命。至于我自己的那朵玫瑰,一个普通的路人当然会以为她与你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只她一朵花儿就比你们所有花儿加在一起还要重要得多。因为我给她浇过水,因为我用罩子保护过她,用屏风给她挡过风,因为我为了她才杀死那些毛毛虫,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抱怨,她的自吹自夸,而当她一声不吭时,则和她默默相对。总而言之,一句话,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而后,小王子又回来跟狐狸道别,他说:‘别了。’”
“姨。”温言仰着头,看着越晨光。
越晨光停了下来,问:“怎么了?”
☆、一纸言(2)
“花花,小王子他们是朋友。”僵怔片刻,终是笑出了声。很细微,很细微的温柔的,悸动。
“你说的对。”
“为什么呀?”温言歪着脑袋问。
为什么,为什么……好奇,似乎是孩子的天性。只是她的小曦很少问为什么的……
下一步,越晨光想,她会答,花喜欢小王子,因为,因为,你看,小王子很任性,他一度想着舍弃花,他想要寻找不一样的世界。于是,花就在小王子需要照顾别的什么的时候让他照顾;离开时让他离开。知我者为我心忧,所以,花和小王子是朋友。
“任性的小王子连一朵花都没照顾好就已经远走他乡。可是花还是等他回来。花因为爱着小王子,所以宽容了小王子的任性,言言以后如果遇到对自己好的人,那么,即使他们犯了错,我们也要像花原谅小王子那般原谅他们。因为,我们是朋友。”
闻言,越晨光抬头。
看着通完电话后的晨星轻轻地抱过温言,闭眼,俯首。轻吻小小的,温言的额头。一个母亲的宠爱。显露无疑。
温言似懂非懂地点头。晨星满满的,把温言抱在怀里。
似乎,无论之前因为听到了什么样的对话。都变得容易原谅。也许她是欺骗了自己,但是,也正因如此,把自己带到了阿唯的身边。这样的阿姐,应该要原谅的。
还来不及有什么对话,便听得二楼一声声响,于是,在这个浓重而又端严的冬天之中。越晨光总以为,有什么是不可被打败的。其实,不然。在这个浓重而端严的冬天之中,她的父亲被打败了。又一次,躺在苍白的,满室消毒水味道的病房。
越晨星抱着四岁的温言,满眼血丝的通红。精致的妆容终于出现裂痕。抱着怀里的女儿。
“爸爸。”哽咽而低沉的嗓音。
这位穿着空荡荡的病服,年过半百的老人微笑着,两鬓生华。
眼角折起的细碎的岁月的痕迹。满目的慈悲。
“傻孩子。人到了一定的岁数总是要走的。更何况还有一个手术呢,一个反掌是二分之一,一个覆掌也是二分之一。我总记得你们的阿妈还在世时总是念叨着院子里的杏子树结的果实早落……你们都在这里……你们阿妈走的时候似乎都不在……”他又说:“有你们陪着我总是好的。”
说道这里,一旁的音姨终究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睛,替他掖好被角。说道:“说什么呢?医生不是说了么?一半的机会,你就别再说糊涂话吓坏了阿星还有光子了。收拾好心情,安心手术吧。”
闻言,越定群笑而后看向一旁的越晨光,鼻息艰难而浓重。
“光子。”
“嗯。”她走过去,看着这位年过半百,温和端润的男人,细密的情绪铺天盖地而来。她握住老人递过来的手,这只手,曾经在自己年少时走失的两天一夜里,及时地牵起了自己。如今,时光不再。
“我记得,你和宁家公子的孩子叫做宁彦曦?”
她点头。
“说来真是好笑。当年,那个孩子出世时,我才看过一眼,小小的一个,皱巴巴的,躺在保温箱里,身上插满了管子。我记得,那位宁家公子也站在那里。呵呵,神祗似的一个人,可惜了孩子却是……”他抬起眼眸看向越晨光,“那时,他是不是告诉你,宁彦曦这个名字是我起的?”
越晨光点头。
“你的孩子出世的第二天,他亲自赶来越家跟我说,‘阿晨如今躺在医院养身子,身边能敞心扉的人极少,她对你还有她的阿姐甚是思念。希望你们能亲自去看看她。当然,阿姐的公司才刚步入正轨,稍有起色,若就这么无缘无故抛下公司业务来医院陪着阿晨小住几天的确不妥。小婿会安排下去,让人暂时看管,不知你的意下如何?’。这么个华贵的人物,一言一语间尽是礼貌谦逊又言之有物得让人不容抗拒。”越定群道:“那时,我便知道,这个冷敏的男人,他懂得为你费尽一分一寸的心思。日后,你的生活也是必定如了你的母亲所愿。”
“爸爸……”她凝起一向淡弯的眉眼“我不知道……”不知道这些年,她总以为他们的关系有所改善,以为自己的父亲已然接受了母亲死去的事实,才会愿意再接纳她。却从来……只是一个,宁唯替自己细细编织起来的,只为圆自己一个亲情浓厚的美梦。
“对不起。请你不要怪阿唯。”她轻声吐出。
“傻孩子。”越定群看着她,而后一生叹息,“是爸爸学不会放下。从来。好好过日子,不要让你阿妈当初的一番心思白费。你也不要再像以前这般任性了,都已经身为人母了,该要好好地把日子过好。”
“嗯。“她点头。
“在宁家,首先想到的是自己。我知道,上次你阿姐公司银行贷款的事,你终是帮了她。爸爸替你阿姐谢谢你。”
“嗯。”她再点点头。
“倘若,这次真的进去了,出不来。阿爸这辈子也算活得差不多。去后,大抵你们也会懂我的心思,把我放在你们阿妈隔壁。往后,也有你阿姐,你腿脚不方便,大可不必经常来看我们。只要,过好你如今的生活,我们也觉得安心。”
“嗯。”
“还有最后一件事。若我死后,身后事不用你来操劳。”
“……”她终于端着温凉的眉眼,灼烧起起伏的音调:“嗯。”
是爸爸放不下,放不下当年,所以也就放不下今日。不怪你。只怪岁月的河太沉重。
当天,越定群被推进手术室。几人守在门外。几人坐在手术室外的长廊,几个小时沉默地等待,越晨星的女儿躲在母亲怀里沉沉睡去。透过窗边的风景,云色起起落落。
不知过了多久,灯灭。
二分之一的概率,赌回来一条命。一整天下来,几人终于舒了一口气,越晨星抱着怀里的温言终于不可抑制地哭了起来。丈夫的出轨,至亲的出事还有事业上的不顺心,一件一件压在心头,宣泄不得,如今,终于找到了一个契机,找到了尽情宣泄的出口。
越晨光把纤薄的脊背靠在雪白的墙壁,双手抚脸,终于,重心滑落,满身的疲惫。
阿妈不是我害死的。不是。你却还在怪我。
在自己的父亲进手术室之前,想着这样的话不能说。
如今,却又觉得没有必要说。
终归,人生没有十全十美。
恨一个人,爱一个人,记到一辈子。
两个女儿中,大抵,只有越晨光完完全全地继承了这种性格。好笑不好笑?
远处的街灯静穆而又远大。夜风中拉出萧条的影子。反正都是在散心,去哪里都是无所谓的。走左,走右,都走不出这方寸之地。这个融合了悲欢离合,生老病死的医院。
迷路并非她的所愿,只是一时心情挑逗,分不清现实与臆想。等到真正醒了过来,却发现自己仍然怔怔呆在原地,不知何去何从。
生活的偶然。似乎每一次迷路她都能遇到这个叫宁禹的男人。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宁禹,她统共不过是见过两三次。
宁禹走过来:“你好。宁少夫人。真是巧。”越晨光看着眼前这个沐浴在月华之下的端雅的男人,毕露了所有商场上磨砺出来的敏锐气质。
她觉得有些冷,双手插在口袋,边走边说:“你好。宁先生。”
“听说尊君住院了。手术还顺利么?”
闻言,她停下脚步,淡弯着眉眼,侧首看着宁禹,笑:“宁先生真是神通广大,不知道听谁说的?”从以前到现在,我的身份你知道,我的父亲住院你也知道。总爱暗中掌握别人的一举一动,宁家人的通病么?但是,她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而已,值得么?
宁禹大抵猜到她的心中所想,笑得不可置否:“你的身份从来就不是秘密。他没有向外公开,大抵是,没有人敢擅自做主捅出去而已。宁姓当家主母这个角色,包含了多少财和权?”他又说,“很显然,你不及格。作为人妻或是主母。总有一天,你必定会后悔。”
越晨光没有说话。
半晌静默,却听得宁禹轻声笑了出来,幽寂的夜色中格外清晰。
“我还以为你会生气得要用鞋跟打我,又或者难过得不知所措地看着我。”
“是么?”她转过头继续往前走,说道:“其实我还真有想过。但是,后来又想了想,你这个人总是这么奇怪,我跟你熟么?你为什么总要告诉我些我本来不该知道或者不想知道的事?你怎么就这么喜欢看着我难过?”跟你无冤无仇的。
宁禹又笑,真是想象不出这个凌冷的男人怎么总是这么爱笑。
后来,秦初也来到医院看望越定群,坐在一边,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对着自己只是见过一面的长辈,忽然间就感性得红了眼,大抵是,想起了记忆中印象模糊的父亲。她说:越爸爸,你一定要快些好起来,一定要好起来啊。不然宁家媳妇儿铁定难过死了,真的。”
至此,越定群穿着宽大的病服,风烛残年之感,却硬朗的笑容。
☆、一纸言(3)
星期天,越晨光去了庄囹家。
灯光闪烁,木地板很是光滑,白皙的脚赤着,贴着冰凉的地面。庄囹就这么捧着笔记本,脊背倚在沙发,双手在键盘敲敲打打。
越晨光走过去,漂亮的瓷碗,白底,只描着一簇兰花的模样,碗里是浓黑的液体,却是她叫阿秀用了心思,一分一寸熬出来的。她把碗递给庄囹,末了,把今天拉着阿秀给自己挑的保温盒放好,拿过一双毛毛鞋,放到她面前,淡弯着眉目:“注意身体。这个道理我也懂得。你怎么这么不爱惜。有了小宝宝,就该爱自己,也该爱小宝宝。”
庄囹把碗放到面前的玻璃茶几,坐回沙发,捧着笔记本,抬起头,连微笑都静止,不说话。
庄囹是个不会照顾别人也不会照顾别人的人。大抵,从来是单身一人的通病。她以前的世界里,有她奶奶操劳着,什么时候给她做饭,督促她吃饭,什么时候告诉她衣服该洗了。后来,奶奶没了,一个人生活在大城市,每天工作,奔波忙绿,终于一塌糊涂。当然,钟点工人可以承担起这个打理房间的工作。但阿晨不认为,钟点工人会记得提醒她,天冷了要穿衣服,天冷了不要总是赤着脚在木地板里走来走去。厅里的圆木餐桌上摆放着一束很漂亮的百合花,卯足力量盛开的模样真是好看。
“花是莫先生送的。阿晨,你还记得他吗?那个曾在电台把我提携上去的老人。他今天来看我了。”
那个大她二十五岁的老人,风烛残年却又沉稳睿智。
“嗯。”她开口:“这束花真好看。”看到花旁边刚刚停了闪烁屏幕,调了震动状态的手机,迟疑一下,拿起。
全是未接来电:沈兼尘,沈兼尘,沈兼尘……
脑子里实在是凌乱至极,沈兼尘……记忆中的沈兼尘唱得一手天籁之音,单纯,正直……他会帮身边的人,帮他们拿书。
庄囹穿上鞋,放下笔记本走了下来,来到电视机旁边翻找CD;而后,曼妙的音乐撒下整个客厅。
“今早我起床的时候,吐得厉害,便没有回电台。后来,莫先生来看我,拿着百合花,在厨房里给我做饭,但是真是手拙得可以,打破我两个碗,一个碟子了都。”说着,她按下下一首歌的切换键:“他居然记得我的母亲爱听什么歌。呵,连我这个做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