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虫女配逆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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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女配逆袭记- 第3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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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寨子里的人怜悯他们母女二人,也都会每家接济一点儿,但是这根本没法儿满足他们母女的需求。”
  “梦雨她娘还好些,梦雨可就过分多了,小小年纪就非用什么珍珠粉香膏这类的东西,没有就每天哭天喊地的。”
  “大当家你也知道,那些富贵人家的东西哪儿是我们做土匪的能用的。”
  “没有办法,梦雨她娘那个时候为了哄孩子也就把主意打在了村子里的老光棍上,一来二去也就这么习惯下来了。”
  二当家的声音里有些唏嘘,像是在感怀着什么。
  “梦雨就没有反对过吗?”默璃听的饶有趣味,接着问道。
  “反对?怎么会反对呢,小小年纪就能亲手把自己的娘送到别的男人床上,只是为了一件好看的衣服,贵重的首饰。”
  二当家说着说着声音里多了几分愤怒。
  默璃这个听惯了八卦的人一看就知道有猫腻,说不定二当家当年曾经喜欢过梦雨她母亲。
  嗯,十有**是这样的。
  “都是各取所需,该怎么办呢?”默璃的眉头皱的紧紧的,有些发愁。
  这种勾当肯定是不能存在的,也就是说那些人必须得离开。
  寨子想要洗白,那么这些见不得人的营生就不能留。
  “两位叔叔,我需要你们陪我演一出戏。”默璃沉吟片刻,然后开口说道。
  虽说卧龙寨风气不错,但是人员确实是良莠不齐,趁着这个机会把那些三心二意的摘出去也不错。
  “大当家,你是卧龙寨的主人,有什么需要我们做的吩咐就是,哪里还用这么客气。”
  “就是,就是。”
  二当家三当家豪爽大气说道。
  ……
  “出去,那是我们卧龙寨崛起的希望,你们就这么给弄丢了,还得罪了官府。”
  “你们这是想把卧龙寨往火坑里推。”
  默璃一边恨铁不成钢说着,一边把碗摔在了地上。
  “大当家,我们也不是故意的,大不了跟官府决一死战就是,我们兄弟俩都不是怕死的人。”
  二当家三当家梗着脖子朝着默璃喊到。
  “决一死战,拿什么决一死战,我们那是送死。”默璃看着门外不断有人经过,弯了弯嘴角。
  想必只需一会儿的功夫,卧龙寨得罪官府的消息就会被传出去了吧,她真想看看会有多少人留下。
  不能陪着卧龙寨同甘共苦,那么又有什么资格陪着她吃香的和辣的呢。
  演完了这场戏,默璃找了个人去给吴晔洗漱了一下,并且送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当然是麻布的,难不成还丝绸。

  ☆、第六百七十二章山大王抢亲记(十)

  (十)
  吴晔那张小白脸总归还是有用处的。
  洗漱一新的吴晔被带到了默璃面前,略显粗糙个麻布长袍,面颊也慢慢瘦了下去,骨头凸起,与刚来时候玉面小生的模样相比,差了还不是一两分。
  “寨主,你打算放小生离开了吗?小生保证绝对不会报复。”吴晔一进来看着吃水果吃的津津有味的默璃,咽了口口水。
  他是真的后悔了,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宁愿去走科举之路也一定不会来土匪窝。
  传言什么都是假的,竟然说这卧龙寨最是良善不过。
  那个良善的人会一来就把俘虏饿三天,关在那个柴房不见天日。
  “离开?吴公子你还真是太天真了,我这个人一向觉得死人才比较可靠。”
  默璃吐了吐籽,擦擦手,云淡风轻的说道。
  “死人……”一听这两个字吴晔整个人就愣住了,不,他不想死。
  “寨主,我可以让家人来赎我,我不是邕阳人,而是京城吴家公子,只要你给我母亲去一封信,母亲一定会来赎我的?”
  吴晔瘫坐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求饶。
  对于吴晔这个纨绔子弟来说,死亡面前尊严能值几个钱。
  只要默璃肯放了他,就算是让他叫姑奶奶,祖宗都行。
  “京城?对不起,本姑娘对京城不熟。”
  “还有,对于你的处置本姑娘已经有了打算,相距百里的地方有个黑风寨,本姑娘打算把你送到那里。”
  默璃嗤笑着,就吴晔这把软骨头,公主是瞎了吗?竟然看上这么一个男人。
  剿匪成功是有功,但是就这么尚了公主,还真是不容易。
  吴晔一听黑风寨这三个字,身子就跟抖糠一般不停的颤抖。
  对于黑风寨的名头,吴晔自然是不陌生的。他当初选择目标的时候,光研究各大土匪寨子就研究了三个月。
  与卧龙寨的淳朴和善的名声不一样,黑风寨那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茹毛饮血
  没错,外界传言黑风寨的寨主是个妖妇,生吃人肉,喝人血,杀人不眨眼。
  卧龙寨都这么名不副实,那黑风寨岂不是比传言更可怕。
  吴晔眼前已经出现了一个虎背熊腰,长得三头六臂的女人,生生把他撕开的场景。
  他甚至能够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溅在脸上,听到吃人肉时的咀嚼声。
  不要,不要,黑风寨是个比死还要恐怖的地方。
  “寨主,我也不求您放我离开,我可以在寨子里当一名夫子,一辈子留在卧龙寨。”
  “您不是还缺压寨夫人吗?您看看我可以吗?”
  为了活下去,吴晔也是不管不顾了,就这么看着默璃没有节操的求了起来。
  “……”默璃无语,她看起来像是那么饥渴的人吗?
  对于男女之情,男欢女爱,默璃真没有多大的兴致,要不然经历了这么多个任务世界,时间尝尝短短加起来也有上千年了,怎么可能连个男人都没有。
  好吧,或许她有病。
  “寨子里的年轻一辈,哪个看起来不比你顺眼。”
  “你觉得本姑娘美吗?”话说到一半,默璃转了话锋看着吴晔问道。
  “美。”吴晔不假思索的点头,在京城流连风月场所,他自认为对一个女人的心思已经把握的十分清楚。
  女人皆爱听好话,所以,他有数不清的夸张可以说。
  “皮肤白皙,身材高挑,明眸善睐,眼如秋水,贤良淑德,貌若天仙……”
  吴晔吧啦吧啦的说着,一口气夸了默璃整整一分钟,说的还都是四字词语或成语。
  这一刻,默璃真的相信吴晔还真看了几眼书,说不定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如何哄女人开心上。
  不用看,这吴晔也是个情场老手。
  “是吗?”默璃忍着笑意,问道。
  “是。”吴晔郑重的点了点头,一往情深的看着默璃,似乎在酝酿着接下来的话。
  “那本姑娘这么好,这么美,地上绝无,天上仅有,那为什么要跟你在一起呢?”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是你连癞蛤蟆都不是啊。”默璃淡笑着,说的话有些贱兮兮的。
  吴晔一噎,怎么这寨主不按常理出牌呢?难道是不解风情,或者是听不懂?
  一想到这里,吴晔就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说的太文雅了,自己应该入乡随俗说些大白话。
  默璃看着吴晔咕噜咕噜转的眼睛就知道他不知道脑补到了哪里,不过看看戏也不错,反正日子这么无聊。
  “寨主,我发现我对你一见钟情了,想跟你度过漫漫余生,生几个孩子,白头偕老。”吴晔一边说着,一边对默璃抛着媚眼。
  默璃差点儿没吐出来,孩子勾引人之前先看看自己的尊容好吗?
  “生孩子?你生吗?如果你能生出来的话,我就放你走。”默璃饶有兴趣的问道。
  吴晔脸上的深情一僵,他知道这寨主只是在洗刷他,可是他不能动怒,必须得小心伺候着。
  “寨主,只要你喜欢,你可以生下属于我们的孩子,到时候我可以带你们会京城。”
  “京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繁荣富庶,吴家也是京城百年大族。”
  “到时候你有了身孕,我母亲一定会接受你,你那时就是吴家的大少奶奶了,再也不是土匪。”
  “我们的儿子也会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而不是人人惊惧的土匪。”
  吴晔的话倒也说的合情合理,在剧情中不是也骗了原主吗?
  “呃,实在是对不起,对于当大户人家少奶奶这件事情我一点儿都不向往,本姑娘觉得当个土匪很自由,你觉得呢?”
  “再说了本姑娘如果相当大户人家,分分钟都可以。”
  “好了,不听你闲扯了,把你哄小姑娘那套收起来吧,本姑娘听的耳朵都起茧子了。”
  “在京城,青楼那些地方没少去吧,有没有赎个花魁出来呢?”
  “不过,看你这这样子,也不像是能赎出花魁的人。”
  默璃上下打量了吴晔几眼,无比肯定的说道。
  想要赎个名扬四海的花魁娘子,可是需要上万两的,吴家能拿出来吗?
  就吴家那衣服都要反复穿的样子,拿出个千两就不错了。

  ☆、第六百七十三章山大王抢亲记(十一)

  (十一)
  “本姑娘已经跟黑风寨的寨主谈好了,明天日落前就会来接你。”
  默璃挥了挥手示意吴晔离开,这次也没有绑绳子,也没有赌嘴巴,让吴晔有了自由活动的权利。
  但是,这也不意味着吴晔能够偷偷离开。
  她把吴晔放出来不过就是想让他发光发热,发挥他最后一点价值罢了。
  默璃知道吴晔不会坐以待毙,所以,一定会想方设法的去勾搭梦雨。
  毕竟,在吴晔心中,整个卧龙寨都是坏人,只有梦雨一个人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所以吴晔一定回去找梦雨帮忙。
  至于说什么,那一定是跟刚才说的大同小异。
  她不稀罕的,不意味着别人不喜欢。
  默璃心里觉得梦雨不是个省油的灯,能够光明正大的让她离开寨子,最好不过,省的她以后觉得卧龙寨前途光明,然后又死乞白赖的非要回来。
  不止是梦雨,每一个要离开的人,她都不会挽留。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卧龙寨的人口已经很多了,小小的寨子养着成百上千的人,并且还有些是蛀虫,拖后腿的存在。
  那些容易抹黑卧龙寨的人,她一个不会留。
  不要觉得她冷血,一个土匪窝想要洗白哪是一件那么容易的事情,稍有不慎就会让人翻老底。
  所以,那些偷奸耍滑的人,还是就此清楚比较好。
  不出默璃的预料,吴晔一发现没有人监视他,就想逃下山,可是发现各个出口都有人把守巡防,除了后山的悬崖,根本没有可能离开。
  可是让他从悬崖跳下去,他又怕死,所以吴晔又打着寒颤瑟瑟发抖的回来了。
  悬崖好高,一眼根本望不到底,谁知道下面有没有洪水猛兽呢。
  跑不了,吴晔就开始另谋出路。
  黑风寨会在明天日落前接他,所以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必须得抓紧时间。
  不得不说,吴晔的脑子还是赚的很快的。
  他出不去,但是并不意味着寨子里的原住民出不去。
  一般人肯定不会相信他,而他也不会相信对方,所以并没有太多思考,吴晔就想到了卧龙寨里的仙女。
  虽然仙女后来跑了,但是他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那个时候他太脏了。
  仙子那么美好,离开也是应该的。
  卧龙寨得罪官府的消息已经在寨子里传遍了,人人忧心。
  “梦雨,我是京城吴家子弟,安远伯府的嫡长子,你帮我送一封信出去,等有人来救我,我就接你一起出去,成为了安远伯府的少夫人。”
  有默璃故意放松,吴晔不费吹灰之力找到了梦雨,说了一堆有煽动性的话。
  言简意赅总结一下就是帮忙把消息传出去,那么以后吃香的喝辣的,穿金戴银都不在话下。
  梦雨自然是心动了,对于梦雨来说这贫瘠荒凉周围都见不到个人影都土匪寨子她早就呆厌了,现在有人带她去京城,她自然乐意至极。
  安远伯府,一听这名就知道是勋贵世家,自己摇身一变竟成了贵妇人。
  一想到这里,梦雨内心火热,那天被吐了一身的事情已经被她抛在了脑后。
  “好,我帮你传信。但是不是看在荣华富贵的份儿上,而是我同情你。”梦雨拿出帕子轻轻的擦去吴晔额间不知在哪里擦的灰。
  帕子是锦缎,以往梦雨很是珍惜,碰都不让别人碰,如今竟然亲手沾上了灰尘。
  不得不说,吴晔画出的那个大病对梦雨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些。
  她马上就是伯府的少夫人了,哪里还会在意一条帕子。
  梦雨已经能够想象到她以后山珍海味,鲍鱼燕窝吃不停,玉器金簪带不停的场面了。
  “我知道,你是这寨子里最善良的姑娘,恍如九天之上的仙子。”
  “那天在广场上,你穿着白裙向我走来的时候,那一刻我真的以为就是天堂了。”
  吴晔说的动情,伸手一揽,就把日思夜想的美人抱在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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