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爸的荒野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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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爸的荒野生涯-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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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将水分蒸发掉,剩余的就是盐粒了,不过这事一项大工程,需要些时间。”

  “盐爪爪不是生长在沙漠吗?怎么热带雨林也有?”

  “但凡是盐碱地都有可能生长这种植物,既然是盐碱地风哥完全可以从地里面汲取盐分啊。”

  “盐碱地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具体是啥我也忘了,总之人类不能摄入太多,不然会嗝屁的。”

  “虽然不知道咋回事,不过风哥的确是弄到盐了,这次获取调料的办法倒是蛮犀利的。”

  萧凌风采集了许多的植物,灵灵也帮忙收割着,这些红色的植物在这满是绿色的雨林中的确很炸眼,不过就是数量太少了点,就只有几棵而已,希望能多榨取一些盐。

  路过制作的弹簧陷阱处,那边已经有收获了,正是抓捕了一只大鸟,是一只野鸡,而且长得非常肥硕。

  灵灵惊奇的指着前方,“扒扒,抓到大鸟了,我们等会吃右右好不好?”

  这个小馋猫自从来到地球尝试过各种好吃的之后,就深深的陷入美食当中无可自拔,主要萧凌风这货的厨艺属于五星级大厨水准,再加上食材丰富,纯天然无公害的料理不但美味,还特别纯净。

  “好,等会爸爸给你做好吃的叫化鸡,对付这种带毛鸡,还是叫化鸡更加美味呀!”萧凌风面对肥硕的野鸡直吞口水,可是好久没吃过鲜美的野鸡了呢。

  那只被弹簧陷阱倒挂着的野鸡一脸的蒙逼,它咋都没想到地上那鲜嫩的棕榈芯竟是夺命诱饵,刚要低头啄食美味,就被地上的圆圈捆住脚,之后就倒挂金钩了。

  野鸡看到萧凌风靠近,正在舍命挣扎,它发出阵阵凄凉的悲鸣,不过都被没心没肺的俩货无视。

  它注定是今天中午的午饭


第91章 做盐

  处理完野鸡,把鸡毛拔掉将遗弃的内脏放进河流陷阱中,有了食物的引诱,会提高捕获几率。

  一些绒毛被箫凌风存在一节竹筒里,这些毛发易燃,可以充当不错的火绒。

  来到庇护所,第一件事就是壮大濒死的营火,这可是生存下去的生命之火。

  箫凌风捡来一些河滩边的石头,洗刷的极其干净,然后放在火里面烤。

  他解说道,“我们祖先第一次烧水就是用树叶做锅,把石块放进火堆烧一会,然后直接丢进水中,石头的高温可以快速将水升至高温。”

  “这个方法对于现在大多数人来讲,是比较抵触的,很多人都觉得水源越干净越好,不过结合我目前的处境,我根本没有铁锅,而这种植物做锅根本不可取,所以只能用这种古老的办法了!”

  古人所研发出来的生存技能最适合在远离文明的荒野施展,现在箫凌风跟原始人过得生活基本相同,只是他懂得多一点,比原始人过得滋润而已。

  “这样烧水很脏吧,喝了会闹肚子的。”

  “道具组上铁锅啊,风哥是铁打的,喝点石头水无所谓,关键是灵灵啊,她还那么小,那么可爱……”

  “在这种条件下,风哥这种做法很对,为了生存下去,必须要舍弃一丝人性。”

  “一开始觉得直播好烂,看到烧水之后,现在感觉真的好真实!”

  火堆中的石头被烤的污黑,箫凌风用两根树枝将其夹起来,放进水中。

  “嗤嗤~!”

  石头遇水升腾起袅袅白烟,随着两块石头的放入,略微浑浊的水在剧烈沸腾。

  另外的几个植物花瓶也如法炮制,这些都是烧开的开水,可以放心饮用。

  灵灵捧起一杯水,小鼻子嗅了嗅,轻啄一口,皱眉咂咂嘴,“唔……这个不好喝。”

  “有的喝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箫凌风摸着灵灵的小脑袋,无奈道,“其实也怪爸爸,不应该带你来这里,留在你段阿姨身边还能吃棒棒糖什么的……”

  “棒棒糖哪有扒扒好,扒扒去哪儿,灵灵就去哪儿!”小萝莉瞪着黑白分明的灵动大眼睛,一脸的诚恳。

  小萝莉抱着箫凌风的手臂,粉嘟嘟的小脸紧靠在其熊口,嘴角上扬着幸福的弧度。

  “哎!”箫凌风眨巴眼,这孩子太懂事了,眼泪差一点就流出来了。

  看直播的30万观众又开始狂飙弹幕。

  “又特么秀亲情,这是赤裸裸的晒孩子呀,要不是我儿子太邋遢我也晒孩子。”

  “作为一个丁克,看到灵灵之后,我居然想要孩子了,不过我得先找个女朋友……”

  “别秀了,赶紧弄**,都招苍蝇了。”

  “风哥要做叫花鸡,少不了又是一番大秀特秀。”

  弹幕点醒了箫凌风,这只处理过的野鸡得赶快制作了,现在肚子已经饿的在打鼓。

  箫凌风采摘了几片芭蕉叶,用这种树叶来顶替荷叶,等会把鸡包裹住。

  萧凌风从盐爪爪生长的地方,采集了大量泥土,“这种泥土中含有高浓度的盐碱度,在土质表层能够看到一些晶莹的白色颗粒,这就是盐,但这种盐不能直接食用,经过高温挥发之后会消减一部分碱性,而我们人类的肾脏是有排毒效果的,这种被完全削弱的碱性构不成多大的威胁。”

  其实海盐也是有毒的,萧凌风在荒岛上吃过不少海盐,对身体倒也没什么危害,而这种盐跟海盐基本没什么两样,再说,叫化鸡的做法可以大大的削减盐的毒性。

  把野鸡包裹成一个泥球,放进火中慢慢的烤,不用多久就可以吃了。

  萧凌风整理着盐爪爪,“我在上次的荒岛直播就告诉过大家,盐里面含有我们所需的钠,而我们出汗,小便都会排出大量的钠,若是长时间不摄入等量的钠,就会出现危险的症状,大致上根据钠的缺乏程度就是这么个顺序,低血压…水肿…肌张力降低,神经兴奋性降低,白发…脑水肿,尿储留…死亡。”

  再说动物,人类的生理结构与大多数陆地动物一个很大的不同是人类全身都有汗腺,这个在陆地动物里面是非常少见的,家里养过牛羊或者养过宠物的人都应该知道,猫狗是没有汗腺的,牛羊只有巴掌大的地方有汗腺。

  而这就决定了这些动物对盐的需求量远远的少于人类,同时也决定了人类要每天摄入食盐。相同的,钠元素其实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只不过远远低于食盐含量,但是对于没有汗腺或者汗腺很少的动物基本上足以维持正常生理需求。

  萧凌风的一番长篇大论再次赢得了众人的敬佩。

  “我去,风哥知道的这么多,你丫以前绝逼是个医生。”

  “这个主播好负责任,直播求生这么详细。”

  “你们都误会了,风哥是在装逼而已,我已经看到了它得以忘形的笑容了。”

  “其实你们都错了,这是作者君在水字数,大多数读者还以为很牛逼。。。。。。”

  萧凌风打算从盐爪爪中汲取盐分,大致就是将植物中的水分挤出来,在地上挖个坑,铺上巨大树叶,然后把植物汁液积攒在上面。

  一大簇盐爪爪大约挤出来半升汁液,这个数量远远超过萧凌风的预估,看来可以获取不少的盐。

  萧凌风再次把烧红的石头放到树叶上,“在这里几乎接触不到阳光,而且丛林中湿气较大,想要让水分自然蒸发那是很漫长的一段过程,我可以用加温的方法把水分蒸发,只留下盐分!”

  反复用石头烫了许久,水分被蒸发,只留下了一些红色的颗粒,因为盐爪爪本身属于红色植物,它的汁液中不但含有盐分,也有色素,但是这丝毫不影响食用。

  就这样食用盐做成了,一种最基础的调味料在荒无人烟的原始丛林汲取出来了。


第92章 叫化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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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的盐大概有一两左右,着实少得可怜,不过也足以应付这段时间的荒野生涯了,用竹筒制作了一个容器,把盐储藏起来,在用树枝做的塞子塞紧。

  塞子有着一个锥度,越塞越紧,不会随意的脱落,毕竟这里面装的是来之不易的盐。

  灵灵已经饿的不行,她刚才吃了2条棕榈芯,这东西第一次尝试还好,吃多了就感觉食之无味了,毕竟只是辅助食材,搭配其它的水果才可以做出美味的沙拉,不过悲催的萧凌风到现在都没找到任何水果。

  “扒扒,这个球球怎么还没好呀,灵灵闻不到一点香味。”灵灵嘟着小嘴,一脸好奇的盯着火堆中的泥球。

  叫化鸡的泥球被大火熏得乌黑,外皮有些龟裂,泥球中的水分早已蒸发殆尽,完全渗透进泥球里面去了,因为是密封的,根本闻不到一丝气味。

  箫凌风用木棍把泥球敲碎,将里面嫩嫩的鸡取了出来,鸡肉放在叶片上。

  空气中瞬间被浓郁的醇香所代替,轻嗅这丝气味,口腔溢满口水,胃部再次翻江搅海般的抽动起来。

  “太香了,灵灵要吃大鸡腿!”小萝莉急不可耐的抓起硕大油嫩的鸡腿,也顾不得烫了,张开小嘴开始品尝起来。

  “灵灵吃的好香啊,满嘴都是油花,我好饿。”

  “风哥又少不了一番大秀特秀,我已经准备好了烤鸡一只。”

  “风哥,请开始你都表演!”

  箫凌风笑道,“这叫化鸡的由来正是古代的一个叫花子制作而成,相传,很早以前,有一个叫化子,沿途讨饭流落到常熟县的一个村庄。一日,他偶然得来一只鸡,欲宰杀煮食,可既无炊具,又没调料。他来到虞山脚下,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的鸡肉。约100多年以前,常熟县城西北虞山胜地的“山景园”菜馆根据这个传说,去粗取精,精工效法创制此鸡。”

  萧凌风也是第一次尝试叫化鸡,闻着这味道还是十分香醇的。

  箫凌风也抓起一根鸡腿,轻轻咬了一口,“叫花鸡与烤鸡有着本质的不同,它吃起来更加油嫩,肉质细腻,爽嫩稀烂,我根本不用刻意的去撕扯。”

  “而且这鸡肉中蕴含着鲜美的汁液,毕竟是密闭式烹饪,鸡肉中的水分被锁住,轻轻咀嚼的时候汤汁四溅,这汁液咸淡适中,香浓可口,其中有着泥土特有的香味,还有淡淡的植物清香,这味道是任何食物都不能比拟的!”

  叫花鸡的做法极其独特,没多久鸡腿肉就吃光了,鸡翅根本不需要咀嚼,只是轻轻一吸,满嘴都是液态肉汁,美味刺激着味蕾,它在不自觉的震颤。

  箫凌风跟灵灵将美味的叫花鸡全都吃光,胃得到了最大的安慰,吃饱的感觉真爽,尤其是吃美味吃到撑。

  “野鸡肉我吃过不少,但是在这原始丛林中的野鸡,味道更加鲜美独特,可能是因为这里与世隔绝吧!”箫凌风拍着鼓起的肚皮。

  “委内瑞拉的原始丛林几乎没有人,在这种地方迷失,只有自己想办法自救,若是大家不小心在某处荒野跟文明世界失去联系,只能自己获救,如果周围有河流,顺流而下大都能够获得救援。”

  “在这片丛林中几乎没有人生活,但是在河流下游生活着部分印第安人,他们在那边建造了村落,靠近水原可以获得更好的生活质量,捕鱼,耕种,饮水都可以解决。”

  把吃完的碎骨掩埋,这样可以很好的掩盖气味,在这片原始丛林中生存着可怕的掠食动物。

  它们嗅觉灵敏,是黑夜中神出鬼没的刺客,当然,白天也会出来晃荡,它们就是美洲豹!

  箫凌风解释道,“因为这里生活着美洲豹,这些碎骨的气味极有可能会吸引它们,为了我们的安全,所以只能尽可能的去掩盖肉的气味。”

  “风哥在河流中放置的野鸡内脏也能够吸引美洲豹吧,大猫的鼻子可是很灵的。”

  “水可以掩盖气味,野鸡内脏被沉入水底,风哥用石块压住,水位直接没过内脏,也就是说内脏的气味只会在水中传播。”

  “楼上高能,又见逻辑怪!”

  “风哥抓一只美洲豹尝尝,看看是什么味道。”

  “抓美洲豹犯法的,风哥会坐牢的。”

  箫凌风清清嗓子说道,“其实美洲豹跟其他野生动物过得并不好,因为我们人类的肆意开采,它们的家园越来越小,虽然人类对其设有保护措施,不过也有许多不法分子偷偷猎杀野生动物。”

  说道不法分子的时候,箫凌风不禁老脸一红,他在丛林中可剥夺过很多生物的性命。

  在荒岛吃过很多海鲜,还有野猪跟鳄鱼,虽然说是为了生存才做这些事情的,不过这下可怜的生物的确死在自己手上。

  “我记得风哥杀过科莫多巨蜥,鳄鱼,野猪,鲨鱼,鳐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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