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向都挺喜欢做这种游戏,它要比带图画的那种好。”
我说:“我想它们道理是一样的。‘口味健康称心’这一句怎样?”
他考虑了几分钟。“那使人觉得烧心,”他说,“嗅,不,这样说不对。”他额头皱了起来。“我想起来了,那是一个吃人肉的故事。”他第一次显得有点沮丧的样子。“我知道这种格式,在(十日谈”中有一个,格林②的童话中也有两三个。
说的是做丈夫的把妻子的情人给杀了,或者是情人杀了丈夫,把心挖了出来炖汤或者做成馅饼后,放在银盘子里端上桌,另一个人就吃了下去。不过那同健康也扯不大上,对吗?莎士比亚,”他的声音不那么激动了,“莎士比亚也写过类似的东西。
在《泰特斯?安德洛尼克斯》③当中就有这样一个场面,不过这究竟是不是出自莎士比亚之手,人们还有争论,或者……”
“谢谢你,”我忙着记录。这时我已得出结论,这个人患有某种类型的强迫性神经官能症,我最好保持镇静,不要露出害怕的神情来。我其实例并不害怕……他看来并不像是暴力型的……但这些问题肯定会使他紧张。他在精神上也许到了某种危险的边缘,一两个词儿很可能使他失控。这种类型的人就像我想象的那样,记得恩斯丽告诉我一些病例,一点小事例如用词不慎就可能刺激他们。
“那么,‘叮咚,叫人脑袋飘飘然,醉醺醺’这一句呢?”
他又考虑了好久。“我看一点意思也没有,”他说,“根本就不通。头两个词让我想起一个人长着个玻璃脑袋,被人用棍子敲得叮咚响,就像玻璃碗琴那样。但醉醺醺几个字一点意思也没有,”他闷闷不乐地说,“依我看这句话对你没多大用处。”
“说得好,”我说,一边寻思要是让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电脑来处理这段东西,不知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还有最后一个,就是‘荒野的风味’这句话。”
“哦,”他说,口气开始热情起来,“这一句很简单,我听到之后立刻就想到了关于狗儿啦马儿啦的彩色电影。‘荒野的风味’显然是条狗,是狼跟爱斯基摩雪橇犬的杂交种,它三次救了主人的性命,一次是从火中,一次是从水里,还有一次是从坏人手里,如今很可能是白种猎人,而不是印第安人,最后被一个心狠手辣的猎手用点二二口径的枪给打死了,主人痛哭失声,将它埋了,大概是埋在雪里。森林和湖泊的全景镜头。日落。画面淡出。”
“很好,”我说,一边飞快地把这些东西记录下来。一时间,只听见铅笔在纸上沙沙直响,我们两人都没有说话。“哦,还有件讨厌的事我不得不问,就是要请您打个分,这五句话用在啤酒上是‘很好’呢,还是‘一般’呢,或者干脆是‘很糟’?”
“这我可没法说,”他说,完全失去了兴趣。“我从来不喝那种东西,我只喝威士忌。这几句话对威士忌一句都不适合。”
我大为吃惊,便对他说:“可你刚才在卡片上选了第6类,就是说每周喝七至十瓶啤酒。”
“是你要我选个数字的呀,”他不紧不慢地说,飞是我的幸运数字。我连房门上的号码也叫他们给改了,你瞧,其实这里应该是1号。此外,我还觉得无聊,正想找个人说说话。”
“那就是说我对你的采访完全不算数了,”我板起面孔说,一时间我忘记了其实这本来只是预测。
“哎,你不挺喜欢的吗?”他又似笑非笑地说。“你完全明白你手上其他那些答卷都乏味得很。你得承认我今天着实让你快乐了一番。”
一股无名火陡然从我胸中升起。我一直以为他精神上有毛病,对他满怀同情,想不到这一切都是他装出来骗我的。我可以立刻站起来转身走开,以此来表明我的愤懑,或者干脆承认他说得有道理。我朝他皱起了眉头,一边盘算到底采取哪一种做法,正在这时,忽然传来了开门的声音,同时还有人说话。
他往前探着身子,紧张地听了听:然后又往后倚在墙上。“只不过是费什和特雷弗,跟我同住的,”他说,“另外两个讨嫌的人。特雷弗最让人心烦,他看到我没穿衬衫,屋里又来了个漂亮姑娘,一定是大惊小怪的。”
厨房里响起装杂货的牛皮纸袋的声音,有个低沉的嗓音在说:“天哪,外面真是热得要命。”
“我想我该走了,”我说。要是另外两个人也同这位一样,我想我是没法对付的。我把答卷收拢,刚刚站起身,那个声音又响了起来。“喂,邓肯,要不要来杯啤酒?”同时,一个毛茸茸的满是胡须的脑袋从门道里探了进来。
我呆住了。“这么说你还是喝啤酒的了?”
“对,确实如此。对不起,我不过是想让你陪我多谈一会儿。其他那些话都无聊透顶,反正我要说的都已经对你说了。费什,”他对那胡子说,“这是位金发女郎。”我勉强笑了笑。其实我的头发并不是金黄色。
在那个脑袋上面又出现了另一个脑袋,那人白净脸皮,淡淡的头发,脑门已经微秃。眼睛是碧蓝的,鼻子长得笔直。他一见到我,下巴就耷拉下来。
我该走了。“谢谢,”我对床上那位说,口气虽然冷淡,但仍彬彬有礼,“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在我向门口走去时,他的脸上真的露出了笑容,那两个人忙不迭地往后退去,好让出路来,只听见床上那个人嚷道:“嘿,干吗干这种晦气工作呀?我本以为只有身体发胖,穿着邋遢的家庭妇女才干这种事儿呢。”
“哦,”我回答说,尽可能不失体面,也不想向他解释我在公司里的实际职务……嗯,我的职位比这高得多,“人总得吃饭啊,再说,如今拿个学士学位又能找到什么好活儿呢?”
走出大门后我望了望那份答卷。在强烈的太阳光下面,我对他的提问所作的记录几乎无法辨认,只见纸上一团灰蒙蒙的笔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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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吃的女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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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地说,我的调研还有一份半没有完成,不过我手头上的材料已经足够写出必需的报告,并对问卷作出修改来了。除此以外,我还想在同彼得见面之前洗个澡换身衣服,我本来没料到采访会花这么长的时间。
我回到住所,把问卷朝床上一扔。然后到处寻找恩斯丽,她不在家。我拿了毛巾、香皂、牙刷和牙膏,穿上浴衣走下楼去。我们这套房间没有浴室,这也是租金便宜的原因之一。也许浴室是房子造好以后才加上去的,造房子的人或者认为佣人根本不需要浴室。反正我们洗澡得去二楼,有时候这就很不方便。恩斯雨洗过澡后澡盆上总留着一圈肥皂污渍,楼下房东太太认为这简直是玷污了她这个圣洁的殿堂。
她总是把除臭剂、清洗液、刷子和海绵放在醒目的地方,但这对恩斯丽丝毫不起作用,倒是我觉得有些不安。有时候,等恩斯丽洗澡后,我就下楼去把澡盆擦洗干净。
我本想在澡盆里泡一会儿,可是我刚刚把下午满身的灰尘和公共汽车上的油烟冲洗干净,就听到房东太太在门外窸窸窸窸地清喉咙。这是说她想要进来,她是从来不敲门开口问一声的。我只好赶紧起来,上楼后穿好衣服,喝了一杯咖啡便出门到彼得那里去。下楼梯时,只觉得沿墙挂着的老式银版拍摄的旧照片上那些祖先正盯着我看,他们穿着便领子服装,瞪着黯淡无光的眼睛,嘴巴冷冷地紧闭着。
我们常常到外面去吃饭,要是不出去呢,我就步行去彼得那里,顺便在那些老居住区常见的破旧小店里买些东西到他那里去煮。自然他本可以开他的大众车来接我,不过老让他接送他不大乐意,此外我也不想让房东太太看见,免得她瞎猜。我不知道今晚是不是要出去吃饭,彼得根本没提这事,因此,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到小店里买了点东西。他昨晚喝了酒,胃口也许不会很好,晚饭还是简单些好。
彼得住的那地方不算很近,但是乘公交车去又反而不方便。它在我们居住的那个地段的南面,在大学以东,那个地方已经破烂不堪,几乎像是贫民窟,几年之内就要全部拆除,重建高楼。其实那里已经建好几幢楼了,不过彼得住的那幢还未完工。那幢楼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他是临时住在里边的,租金只有大楼建成之后的三分之一。他通过熟人租到了这个房子,这个人是他在代理一桩合同纠纷案官司时认识的。彼得目前还是见习律师,收入不是很高……例如,要是按照价目表付租金的话,他就住不起这套房子……不过他那个事务所不大,他在里面的升迁非常快。
整个夏天我去他那儿时,总得先穿过一堆堆大块混凝土构件才能走到前厅门口,房子里面地上又都是些防水布盖着的物件,上面落满了灰尘。上楼时有时还得跨过石灰槽、梯子和一捆捆的水管;电梯还没有开通。有几回我还被工人拦住不让上去,他们不认识彼得,坚持说上面没有人住。为此,我还得同他们为伍兰德先生到底是不是住在这里争论不休,有一次,我干脆带他们上七楼,让他们亲眼瞧一瞧彼得本人。我知道星期六下午五点钟是不会有人干活的,说不定这个周末他们会连体三天。
通常情况下,他们干活似乎不紧不慢的,这一点很合彼得的心意。还有过一次罢工或者停工待料的事儿,工地上停了下来。彼得就巴不得它停工,房子建得越慢,他享受低租金的时间也就越长。
大楼的主体结构已经完成了,只剩下最后的修缮了。所有的窗户已经装上,工人用白色肥皂在玻璃上涂画了几笔,提醒人们留神不要跨过去撞上玻璃。玻璃大门在几个星期之前已经装上,彼得给我准备了一套钥匙,这倒是少不了的,因为给来客开门的闭路通话系统还没有接通。大楼内部还未装修,铺地面砖,油漆墙壁,装镜子和灯具等这些将会使房子显得光洁豪华、面貌焕然一新的工作还在进行之中。
仍然可以见到粗糙的灰色水泥地面和未抹涂料的墙体,很多插座上外露的电线像松动的神经挂了下来。我小心翼翼地爬上楼梯,不去碰那脏脏的扶手,心中寻思一提到周末,我就会联想起新楼里面锯板和泥灰的气味。在我走过的楼层中,只见那些门道……将来的一套套房间的门道都洞开,大门还未装上。我得爬好几道楼梯,等到达彼得那层时,已经气喘嘘嘘。要是有电梯就好了。
彼得的套房自然已经基本完工了,如果地面未铺好,没有通电,租金再低他也是决计不肯住的。他那位熟人把他的房间用作其他套房的样板,偶尔有人表示有意在完工后承租,他就打个电话给彼得,让那人在彼得回来之前来参观。这对彼得倒没有很大的不方便,因为他不常在家,别人来参观也无所谓。
我打开房门进去,先把买的东西放进小厨房的冰箱里。从没啦设啦的水声听得出来彼得正在洗淋浴,他常常这样。我走到厅里朝窗外望去。这个套房离市区不算太远,没法看到湖面或者城市的全景。这里看下去,只见窄窄的后院镶嵌在肮脏的小街之中,而且这里位置还是高,看不清下面的人究竟在干什么。彼得厅里还没有多少东西,除了一张现代款式的丹麦长沙发和一张与之配套的单人沙发以及一套音响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他说他不着急,要买就得买好的,他才不愿意买些不称心的蹩脚货来占地方呢。他这想法固然不错,不过最好还是再添置些东西,这么大的地方就这两件家具,房间显得空落落的。
我在等人时总会觉得有点坐立不安,于是便到处走走,我踱进卧室,站在窗前朝外看,不过这里看出去的景色也是大同小异。彼得告诉我,他的卧室已基本上布置就绪,不过在有些人眼里这里的家具也许还是少了些。他在地上铺了一张大大的羊皮,床也很宽,线条简单,但却坚固结实,虽然是二手货,质量却很好,他的床上总是料理得整整齐齐的。此外还有一张深色木料的方书桌,线条也很简单,桌旁有一张办公室里常见的皮转椅,也是二手货,他说坐在上面做事十分舒服。书桌上有张台灯,吸墨台和五颜六色的各种钢笔铅笔,还有个相框,里面嵌着彼得的毕业照。在书桌上方的墙上有个小书架,下面放的是他的法律书籍,上面放着他宝贝的平装本侦探小说,中间一排便是其他的书籍和杂志。书架一边有个配挂板,上面挂着彼得收集的武器,包括两杆步枪,一把手枪和几把叫人不寒而栗的刀。他把那些刀的名字告诉过我,但我一点都记不住。我从没看到彼得用过这些东西,话说回来,在城市里他又有多少机会来用它们呢?显然他以前常跟老朋友一起去打猎。彼得的几台照相机也挂在那儿,相机镜头都套着皮套。在衣橱门上有一面大穿衣镜,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