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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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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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小娘子长得不错呀!”这五六个匪徒中为首那个头儿模样的汉子正用手把玩着银钗,看到安娘窈窕的身枝,眼睛一亮,闪烁着淫邪的光芒,手在腰上一按。

  雪亮的闪光,风声尖锐,直奔安娘的额头。

  那是一柄样式古怪的兵器,厚背薄刃,直刀,上面浮动着如同羽毛一样的纹路,一看就是名家所制。

  安娘如何看不出这刀的锋锐程度,见这一刀袭来,知道自己的脑袋在人家手下就好像切豆腐一般。

  可是,这军官刀法出众。就在刀尖正要砍中安娘顶心的时候突然一拐,沿着脖子滑下来,将前襟划破。

  此刻正值夏末,衣裳穿得单薄,外面的衫子一被划破,就露出里面的一袭绣着荷花的红色亵衣。

  安娘那妙曼的身材再掩饰不住,即便隔着衣裳,依旧能够看到里面那突起的两点。

  “咕咚!”响亮的吞咽口水的声音。

  所有匪徒的眼睛都绿了。

  那匪首张开满是黄牙的大嘴,怪笑着用刀在那两点上不住磨蹭:“尤物,尤物啊,也不枉费我弟兄在这眼泉水边等了两日。虽然没抢到什么东西,有你这小娘子在,也值了。”

  被人用刀贴着衣服在敏感之处,安娘浑身都是鸡皮疙瘩。她一口热血涌起,大叫一声:“爹爹,阿弟,安娘先走一步了!”用尽浑身力气挣脱身后的两个匪徒,心口对着那把直刃刀的刀尖撞去。

  可是,那匪首的武艺本就不错,手猛地一缩,人跃到一边,淫笑:“想死,没那么容易。好歹也得让咱们兄弟快活上两日再说,来人,按住小娘子。老子要让她知道什么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一个匪徒扑上来,伸出手正要去钳安娘的咽喉。

  “咻!”一声脆响。

  只见,一支羽箭从他的左侧太阳穴射入,血呼呼的箭头从右额探出来,晶亮地在阳光下闪烁,如同猛兽的獠牙。

  所有人同时愕然转头看去,只见远处大约五十步的一个土坑里站着一个剃光了脑袋,身上穿着圆领古怪衣裳的汉子手中正拉圆了一张搭着长矢的大弓。

  在他身前的地上插着一排白羽。

  “垃圾受死!”


第三章 连珠箭


  是的,射杀这个匪徒之人正是王慎。

  刚才他一交叠到土坑里,惊动那群守着泉水抢劫过往百姓的土匪。正当他要走出去的时候,却不想前面站起来一个女子。

  想来那软妹子应该是误会她暴露身形,被贼人发现。

  在千钧一发之际,王慎忙又勾下身子冷眼旁观,寻思着等土匪抢劫那女孩子之后,自己乘他们不备悄悄逃走。也因为,这一幕他从头看到尾看得囫囵。

  实际上,这事他既不打算管也没有那个能力。可是,眼见着这相貌俊俏的女孩子就要被人蹂躏,王慎心中一口热血涌起。

  他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抢过地上干尸的弓,搭上一支箭就朝那个扑向古装小美女的土匪射去。

  在现代社会,王慎是个成功人士,喜欢画画,喜欢军事历史,喜欢体育运动,尤其是骑马和射箭,在他看来,开弓放箭才是男子汉的运动。

  他本不缺钱,买的器械自然精良,请的弓箭教练也是前国家队主力,听说还拿过全运会第六名,当然,学费也不便宜。有良师指导,加上本就嗜好此道。几年下来,百米之内不说例不虚发,上靶当不在话下,要知道一百米之外的箭靶子看起来已经是个小黑点了。

  其实,生在天朝对于军史爱好者来说简直就是个悲剧。私人持有枪械是重罪,玩弩要进看守所吃牢饭,就连收藏冷兵器也的偷偷摸摸不能开锋。

  现代弓、传统弓玩得多了,整天射死靶子总归不过瘾。打猎……现在这山上哪里还有野物。一不小心射到保护动物,一辈子就完了。

  只因为实践的机会实在太少,王慎的手痒的厉害。

  刚才他一冲动,一箭射杀了一个匪徒,心中一呆,有声音在大喊: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当下就有丢掉弓逃跑的心思。

  但是……但是这心中怎么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啊?

  肾上腺激素大量分泌,脑子里嗡嗡着响,眼前一片血红,身体仿佛已经不受控制。

  “杀杀杀杀,杀人的感觉好爽,实在是太爽了!”

  看到王慎突然站起来,众匪俱是一呆。然后齐齐发出一声喊:“古头儿,老辛被这厮射杀了!”

  就在这个时候,又是一箭射来,正中一个匪徒的胸口。直接射穿他身上的薄皮甲,钉进心脏,只留短短一截尾羽在外面颤个不停。

  那人眼神一白,身体就如同米口袋一般软到在地。

  又有人在喊:“孙二死了,孙二死了,贼子射得好准。”

  话音刚落,第三箭又来,从一个匪人的脖子射入,箭头带着在颈椎骨上摩擦的声音截断大动脉,劲急的人血标出两米,喷了众人一头一脸。

  顿时,土匪们乱成一团。

  隔这这么远的距离,前方土坑里站起来的那个汉子一箭就能收割一条性命。要知道,双方距离大约五十步。看起来好象不远,其实也就是一个小黑点,甚至连对方的相貌也看不清楚,更别说准确射中目标了。

  如此射术只能用神乎其技来形容。

  这群匪徒总共六人,转瞬之间就被人射死三个。他们又没有带弓箭,在远程兵器的射程中只能被动挨打。这也正常,在古代,弓手都是一军中最精锐的士卒,至少也得生的牛高马大。若是气力不足,又如何开得了弓?

  而且,训练一个合格的弓箭兵,至少需要三年的工夫。

  这几个贼兵以前都是流民,刚被乱军裹胁的时候能够一人一把刀就算不错了,大多数人都是锄头和木棍。最近一年以来抢劫各地州府,军队的装备才算勉强得到提升,但弓兵这种技术兵的积攒需要很长时间,却不是短期就能练出来的。

  看到王慎拉圆的大弓,看到搭在上面的明晃晃的箭头,所有人的头皮都是一麻,心中冒起一股寒气。

  有人大喊:“古头儿,贼子箭术了得,快走!”

  另外一人则尖锐地叫道:“西军,刘光世的西军精锐。”没错,西军每战以强弓硬弩压阵,也只有那些关中汉子中才能有如此高明的箭手。

  这个时候,王慎的第四箭正指着那个叫古头儿的面颊,听到“刘光世”三个字,一呆,眼前的红色消失不见,他瞬间恢复了清醒:刘光世,刘光世,这名字听起来好生耳熟。

  也因此,这一箭却射偏了,擦着那个古姓匪首的耳朵没入后面的草丛中。

  古头儿显然是一个悍匪,死里逃生,不但不惧,反大吼一声提刀朝王慎扑来:“临敌不过三发,冲上去,冲上去!”

  五十步距离何等之近,只几个起落,古头儿就奔自王慎身前二十步的地方。

  敌人如何凶悍出乎王慎的意料,不过他心中却不惧怕,心中冷笑:“二三十米距离就是打苍蝇,看我在你身上射个透明窟窿!”

  双手一用力,就要拉个满弓。

  可就在这个时候,无力感袭来。

  他臂膀一软,不但没有拉开这张硬弓,反被弓臂的反作用力拉得朝前一个趔趄。眼前突然发黑,有金星闪烁。

  “糟糕,没力气了。”他心中一凉,立即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手中这把传统弓和现代弓箭俱乐部用来消遣的现代弓不同,是用来打仗杀人的。既然要用来杀人,弓力自然是越强越好。

  以他看来,这把复合蒙古弓至少有七十磅以上。这种力量的弓让一个普通现代人来拉,可以说是要将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但对于古代弓手来说,也不过是堪堪入门。据说,南宋的战神岳飞就能开三石强弓。

  三石,那就是三百斤,也就是三百多磅。俱乐部的定制弓最强的也就九十九磅,除了教练没一人拉得开,可想岳飞岳鹏举的力气大成何等程度。

  王慎平日间开七十磅的弓本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他两天没有喝水。此刻一口气射了五箭,力气已经耗尽了。

  “难道说我王慎今天要死在这里?”

  “贼子受死!”说时迟,那时快。见王慎拉不开弓,古头儿心中狂喜,手中的直刀当头朝王慎砍来。以他的力气,以这把刀的锋利程度,他有信心把这贼秃的脑袋砍成两瓣。

  “草你妈!”眼见着这一刀无论如何也避不过去。王慎一口咬破自己的舌头,借着剧痛带来的那一丝清醒。不退反进,猛地扑进古头儿的怀里。

  “碰”一声闷响,所有人头抬头看去。

  却见古头儿趔趔趄趄地后退几步,捂着喉咙坐到地上。在他的咽喉处正插着一支长箭,鲜血沿着他的指缝不住渗出来。

  原来,就在两人身体接触的一瞬间,王慎顾不得开弓,右手一用力,直接将箭刺进敌人的喉管中。

  这一招几乎用尽了他的全身力气,眼前的金星更多,再也看不见了。

  顾不得去查看古头儿的死活,王慎又摸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他也没有力气拉弓,只冷笑着看着前方。

  他的眼神中一片空洞,面上溅满了古头儿的鲜血,显得分外狰狞。

  “逃啊!”见王慎毫不费力就杀了四个同伴,就连武艺高强的古头儿在他手下也走不过一招,两个匪徒精神终于崩溃,丢掉手中兵器,发出一声喊,不要命地逃了。

  “不能昏过去,不能昏过去,不能……”王慎心中大喊。

  可是,满天满地的金星消失,一片黑幕袭来。


第四章 是何年


  臭,真臭。

  如入鲍鱼之肆。

  苏醒过来的时候,身体软得像一团棉花,上下眼皮就好象被人用胶水粘在一起,只一动,就疼得钻心。

  就在刚才他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到北方出差,和客户在洗浴中心洗澡。正泡得欢畅,突然间,一个软妹子裹着浴巾进来:“大哥,要大宝剑吗?”

  说着话,她将浴巾一掀,露出满是蛆虫的身体。

  红粉骷髅,色即是空。

  然后,王慎就吓醒了。

  疲倦,实在太疲倦了,就好象是当初熬了三天三夜做企划案时的情形;又好象是那次去西姑娘山写生,翻越冰川大坂去海螺沟。

  可等到有人将臭烘烘冰凉的水灌进自己喉咙的时候,王慎已经干涸身体好象海绵一样剧烈膨胀,每一颗细胞都在欢喜地叫喊着,力气也一点一点回来了。

  臭,非常的臭,草,有人往我口中灌脏水。这味儿简直……简直跟小区下水道没有任何区别,这是想毒死我吗?

  一个激灵,王慎猛地睁开眼睛,一汪泉水映入眼帘。

  大旱季节,那水缩得只剩一尺见方,一个小姑娘将白皙修长的手伸进水中捧水。水很浅,经她的手一搅,里面沉渣泛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腐败的气息。

  看到王慎醒来,女孩子面露惊喜:“大……大哥你醒了?”

  这女孩子大约十五六岁年纪,个头不高,看起来只到自己耳边。她的脸上虽然脏得厉害,却五官娟秀,小鼻子小嘴,大眼睛在阳光下忽闪忽闪的,亮得叫人不禁心中一跳,是一个小美人儿。

  只不过,这小丫头发育得实在太好,前凸后翘,偏偏身枝窈窕如同风中垂柳。

  她身上穿着一见土黄色麻布衫子,下面披着满是窟窿的黑色袄裙,怎么看都不像是现代人打扮。真要比拟,倒有些像古装片中的情形。可同后世电视中新鲜亮丽的古人比起来,她破烂的衣衫和后面的黄土地,就仿佛是被一层灰色的历史迷雾笼罩,恰是一张旧相片。而她,就是那照片中的主人公。

  王慎刚才在梦中被吓得厉害,此刻脑袋里还晕得厉害,也想不起其他,只感觉心口有一股寒气涌起来,身体也禁不住微微颤抖:“这里是什么地方,你你你,你是谁?快快快,快打120,我病了,我不成了……手机,我的手机呢……”

  “啊。”见他猛地睁开眼睛,女孩子一呆,脏水顺着双手指缝流下去。

  见王慎浑身乱抖,小姑娘忙伸将一张湿淋淋的布巾盖在旺盛盖在他的头上:“大哥,你中了暑气,别动,别动,歇一会儿就好。”

  额头一凉,王慎神智突然清明。就看到女孩子刚才这一翻忙碌,身上的衫子敞开,露出里面大红亵衣。那内衣上绣着几朵荷花,正随着里面的波涛起伏摇曳生姿。

  昏迷之前的记忆突然回来了,脑海中满是人血、惨烈的叫声、羽箭刺入人体的轻响,王慎低呼:“你,就是刚才那个女子?”

  发现自己的外面被刚才那个匪首用刀划破的衫子已经敞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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