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兽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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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兽焰-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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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先回城去吧,蔡老伯和蔡琰妹妹都还在城中呢。”刘民看着自己身边这么多的马,便想着在蔡琰面前表现一番,他的意识从混沌混乱中渐渐恢复过来,认识的第一个人就是蔡琰,是蔡琰一点一点的引导,让他的思绪恢复了一部分正常,所以对于蔡琰的依赖与感情,在刘民的心中还是很深的,以前浑浑噩噩的,还不怎么的想蔡琰,现在刘民的脑袋瓜子开了一窍,有些事情刘民是知道了的。

  比如,刘民现在知道了一个女人的美丑,知道了那么一点点男女之间的差别,一想到蔡琰那娇美可爱的脸,刘民便觉得自己的血液在一点一点的发起热来,渴望看到蔡琰,渴望听到蔡琰那柔美的声音,做为一个男人,一个没理想没志气没智商没心机的四没男人,刘民自然觉得,拿着这么一堆马肉去讨好蔡琰,是一件很值得去做的事情。

  高顺张辽他们自然不知道刘民心中的想法,否则非气趴下不可,听到刘民这一句很正常的话,都不由的点头同意,至于到城中去是不是有危险,他们也没有太在意,他们都是武艺高强加心高气傲之人,有困难有危险的事情,他们从来都不会怕。

  刘民扛着那匹死马,高顺,张辽,慕容左左三人则牵着其它的活马向城中走去,到了城门下,慕容左左讨好的上前叫道:“城上的人听着,我家主人杀敌归来,你们快快放我们进去,你们也别做那等没有志气的事情,徒的让鲜卑人笑话我们大汉。”

  慕容左左武力值虽然不是很高,但为人却也聪明,先前看吕布的举动,便也知道吕布是什么心思,他后面的话,实际上是说给吕布听的,意思就是让吕布别玩这种花招,是男人的,就堂堂正正的与刘民相争,别埋没了你吕布那勇冠大漠的威名。

  吕布看着站在城门下的刘民他们,他也听出了慕容左左的话中之意,以他的脾气,却是难得的没有发怒,转而对手下的人挥了挥手。



第二三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二)

  “让他们进城吧。”吕布挥了挥手,他虽然对于刘民的武力很忌惮,但刘民为了几匹马就跑的去犯险,这让吕布对刘民看轻了起来,认为刘民这个人没有大志向,贪图小利,不足为惧,所以对于刘民的嫉妒之心也就没什么了,至于刘民那难以肯定的出身,让吕布也不想把事情做绝了,为了一个对自己完全没有威胁的人,不值得他吕布出手。

  吕布瞧不起刘民,是因为他对于刘民了解的并不多,象高顺与刘民生活在一起,对于刘民的事情了解的就比较多,刘民的种种神奇之处,让高顺的心中对刘民很是尊敬,心甘情愿的做刘民的追随者,因为高顺相信,有着种种神奇能力的刘民,出身绝对不会低了,这个时代,有一个好出身,就此得一些人追随于他。

  其实吕布的心中对于刘民出身很好的可能性也是有一点儿相信的,首先是刘民长的俊秀,很象一个书生,往那一站,那种气质也让人觉得刘民不凡,加上吕布误以为高顺是刘民的家将,有这样一位武艺高强的家将,这绝不是小门小户该拥有的,所以,吕布认为,刘民身后可能真的有一个很大的家族,杀一个刘民容易,但惹到了一个大家族的话,这个时候也不是吕布愿意面对的,汉灵帝未死之时,大汉帝国的秩序还是在的,那些大家族还没有成为纸老虎,他吕布现在不能横行无忌。

  随着吕布的命令一下,九原城的城门被打了开,刘民一行四人进了城,那些个士兵见到刘民带了那么多的马进来,一个个羡慕的很,看到这些人羡慕的目光,刘民的虚荣心顿时飘了起来,将那匹死马丢在地上道:“这匹马,你们就拿的去分了吃吧。”

  那些近处的士兵一听刘民的话,向刘民谢过之后,七手八脚的把那匹死马拖了走,刘民回头看向城头上,却发现吕布早已经不见踪影,嘴里不由的庆幸的道:“幸好这个大BOSS走了,要不然又象以前一样,自己手下好不容易有几个兵,遇到这些BOSS便全没了,嘿嘿,我说吕布这个名字怎么这般熟悉,还道他是个大名人,谁知道却是一个大BOSS……”

  刘民自言自语的话,只有靠近他的慕容左左听到,不过他可不会不识趣的去问刘民,帛丝是什么,自己的这个主人,满嘴的怪词,真要问起来,可就没完没了的。

  因为吕布的放行,刘民四人顺利的进城后,高顺也不想多惹事,反正自己现在这个小兵的身份是没人当回事了,还不如快点儿离开这里的好,张辽带着刘民他们找到那家养了狗的大户人家,用一匹最差的马换了十二只狗,虽然刘民他们吃了些亏,不过这些马反正是便宜得来的东西,刘民才不会珍惜,至于吕布借给刘民骑的马,现在也被刘民当成自己的了。

  刘民没有想到还给吕布,高顺也不会去提醒刘民,反正吕布先前在战场上摆了这位刘公子加刘大哥一道,在高顺看来,这马就当是吕布赔偿刘民的损失好了,尽管高顺不知道什么叫精神损失,但一点儿也不妨碍高顺对于赔偿损失的理解。

  刘民在街上人群聚集的地方找到了蔡邕他们,此时因为城外的鲜卑人还没有攻城,所以街上的秩序还不算太坏,带着几百斤粮食的蔡邕一家没有遭受到乱民的搔扰,那些人看到刘民他们带着一身的血迹过来,一个个的吓得闪到了两边去。

  蔡邕此时正愁眉苦脸的坐在粮食包上望着天,他一个文人,最害怕的就是这种战争,想到城外的鲜卑人围住了这九原城,今后会是什么命运,让蔡邕简直不敢去想,他最担心的自然还是自己的女儿蔡琰,一旦城破,象蔡琰这样的美丽女孩子会有什么下场,更是让蔡邕不敢去想,这种严重的没有安全感,让蔡邕不由的想起他的那位刘贤侄来。

  刘民走到了蔡邕的面前,一脸是血的刘民让蔡邕一开始还没有看出眼前的人是谁来着:“你,你们要做什么?”

  看到三个血人加一个鲜卑人,带着十几匹马,十来只狗,蔡邕也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蔡邕的性子本来就是比较软弱的人,心中自然是害怕的很,但见当前那个满脸是血的人大嘴一张,露出里面那森森白牙,那洁白如玉的牙齿,本来应该是很好看的,不过这时候在蔡邕的眼中就有如两排小钢刀一般。

  “蔡老伯,是我啊,刘民,你这是干什么来着?”这声音一出来,才让蔡邕发现,原来这个血人竟然就是自己刚才还想着的刘贤侄来着。

  “哎呀,我的好贤侄,你这是怎么了,怎么一身的血?”发现眼前的人是刘民后,蔡邕的心中是又喜又惊,喜的是这位刘贤侄来了,自己一家也就有了个依靠,惊的是这刘民一身的血,不会是受伤了吧。

  蔡琰这时也走了过来,拉着刘民的手,眼泪便流了出来:“刘大哥,你这是怎么了,是哪里受伤了,让小妹给你看看好吗。”

  “琰儿妹子,你莫哭,我没有受伤来着,那都是那些鲜卑狗的血,琰儿妹子你看,我弄了这么多的马来了,以后咱们不用担心没有肉吃了。”刘民看到蔡琰的粉脸上挂着泪珠,心中便有些心疼,忙指着身后的那些马对蔡琰表功道。

  “有没有肉吃要什么紧,只要刘大哥你平安无事,琰儿心中就会高兴……”蔡琰听到刘民说没事,这才放下了心来,她与刘民在一起生活了这么久,心中早把刘民当成了自家的大哥,加上刘民长的又是丰神俊朗,写的一手让人叹为观止的好字,这蔡琰的心中,对刘民便又多了那么一丝丝的情丝,尽管这情丝很少,但也足以让刘民这位大哥在她心中的地位更高一些,也让她对刘民有着更多的依赖。

  刘民见蔡琰对自己温言软语的,心中自然是很高兴,尽管以他现在的理解能力,还不能明白男女之间的感情,但异性之间的天然相吸,做为一种动物的本能,一个男人喜欢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子,这是不需要什么智商的,刘民又把张辽介绍给了蔡琰一家人认识,至于慕容左左,到不需要刘民介绍,这位自己就很识趣的就向蔡琰一家子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对于收一个鲜卑人做仆役,在这个时候到也是很平常的,很多大汉的有钱人家中,便收有草原上的各族奴隶,不过象慕容左左这样有一些武力值的奴仆却是很少,做为一个新来的奴仆,慕容左左是很有眼色的,一个人上前杀了两只狗,然后找了一口大锅炖上,虽然没有什么调料,但狗肉的香味还是让满大街的人都抽着鼻子。

  聚在蔡琰一家附近的难民有近百人,刘民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看到这些人那一脸的谗相,刘民便让慕容左左再杀了两只狗,多加了一些水炖上,等炖好后,给那些人每人分了一碗汤,有肉汤喝,那些难民自然是争先恐后的上前领取,独有一少年站在一旁没有上前,这让刘民很是意外,不由的向那少年问道:“你不喜欢喝狗肉汤吗?”



第二四章开了一窍的刘民(三)

  那少年只有十三四岁的模样,长的虽然不算壮实,却也看的出是练过武艺的,听了刘民的话后,那少年摇了摇头道:“我的祖父的告诉我,做人不可以轻易的接受别人施舍的东西,否则,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

  “你叫什么名字?”高顺听到这少年的话后,心中不由的大加赞叹,他觉得这少年是个可造之材,不由的动了心思,当下抢在刘明的前面问道。

  “我叫贾逵。”那少年说到自己的名字时,脸上微微带着一丝骄傲。

  “贾哥儿,真是难得啊。”高顺赞叹道。

  “不对,不对,小哥儿的这种想法是不完全对的,做人不可以生搬硬套那些道理,倘若小哥儿饿昏在路边,被一个伪善的倭国鬼子施舍了一口粥,难道从此也要涌泉相报不成,那岂不是成了汉奸,做人可以做流氓,但不能做汉奸啊。”刘民却在这时摇着头道,也不知他哪根神经发作了,一脸教书育人的模样。

  “既然被人所救,自当报答人家,这又有何不对?”高顺有些好奇的问道。

  “难道因为被一个倭国鬼子施舍了一口粥,就可以去做汉奸,去杀自己的族人,去出卖自己的国家不成?”刘民很理直气壮的道。

  “倭国鬼子和汉奸又是什么东西?”张辽这时也有些好奇的上前问道。

  “倭国鬼子啊,我记得好象就是一种很坏很坏的东西,就象现在的鲜卑狗一样,那个汉奸嘛,这个我知道,就是那种出卖自己的族人与国家的东西,是天下最坏的东西,你看,这小哥儿,若是因为鲜卑人给了他一口粥,他便帮着鲜卑人攻打我们的城池,抢掠我们的财物,杀害我们的百姓,这样的行为,岂能要得……”刘民说的滔滔不绝,脸上很有得色,记得自己似乎在某个叫校园的地方,与人相辩时,好象也是这般的让人畅快啊。

  “我若为鲜卑人所救,难道就不该报答他吗,那样与猪狗何异?”那贾逵有些不服气的道,这个贾逵,刘民是不记得名字的,但他在三国时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人才,文武双全,效力于曹操手下,贾逵从小家贫,父母双亡,为他祖父贾习带大,贾习口授兵书战策数万言,把贾逵从小培养成了一个文武双全之人。

  “非也,非也,民族之仇,家国之恨,岂能让这等小恩小惠所左右,鲜卑狗是我们所有大汉人的敌人,凡是为鲜卑人做事的汉人,就是出卖国家,出卖祖宗,出卖族人的败类,那是连猪狗都不如的东西,做汉奸的,那真不是人啊……”刘民很感慨的道,觉得这个小哥儿的脑袋真是让驴踢了,这么简单的道理,他咋就不懂哩。

  刘民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其实并没有多少民族的概念,也没有把国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上,第一位的利益,是自己家族的利益,只要异族没有伤害到自己家族的利益,便不会有多少仇恨,鲜卑人为汉人卖命,汉人为鲜卑人卖命,都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情,只不过因为这个时代汉人的优越感,使得汉人较少为异族卖命而已,刘民所说的汉奸理论,在这个时代是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的。

  “那么,我把自己这条命还给那鲜卑人就是。”论到诡辩,贾逵这个时代的人哪里会是后世人的对手,尽管刘民的脑筋不是很清楚,但这种似是而非的理论辩驳,别说贾逵,就是诸葛亮来了,也会因为弄不懂汉奸的意义而被刘民驳倒。

  “你这样做,那又是大错特错了,你一条命,岂能只值一口粥,最好的做法,便是小哥儿以后有了钱,多养几个鲜卑狗中的老弱病残,每天给他们一口粥喝,岂不也是涌泉相报了……所以说啊,小哥儿,做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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