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皮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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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皮鼓- 第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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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我已经讲过,施穆打麻雀。有时候,他带我们一起去,乘他的梅赛德斯牌轿车,让我们观看他打麻雀。尽管为了我的鼓有时会争吵,站在我一边的克勒普和朔勒也因此会受罪,不过,施穆同他的音乐师之间的关系还是友好的,直到如上所述,死神降临。 

我们上车。施穆的妻子像过去那样坐在驾驶座上。克勒普坐在她身边。施穆坐在奥斯卡和朔勒中间。他把小口径步枪放在腿上,有时还抚弄几下。我们一直驱车到离凯泽斯韦尔特不远处。莱茵河两岸树木林立。施穆的妻子留在汽车里,打开一张报纸。克勒普事先买了葡萄干,隔一定的间歇吃一口。朔勒当吉他手之前,在大学里念过某一系科,会背几首写莱茵河的诗。莱茵河也显示出最富诗意的一面,除了载着普通的驳船外,尽管按照日历时值夏季,却载着摇曳的秋叶朝杜伊斯堡流去。如果施穆的小口径步枪也缄默无语的话,那么,在凯泽斯韦尔特附近的午后真可以称之为宁静的午后了。 

克勒普吃完葡萄于,用青草擦手指头。这时,施穆也打完了。他给报纸上排列着的十一个冷却了的羽毛团添上第十二只,如他所说,还在抽搐的麻雀。这位射手已经包好了他的猎获物——因为施穆每次都把他射到的东西带回家去,原因不详。这时,一只麻雀落到我们近处被河水冲来的树根上,那么引人注目,它的颜色又是那么灰,这样标准的麻雀标本使施穆难以抗拒,一个下午最多只打十二只麻雀的他射中了第十三只。施穆真不该干这件事! 

他把这第十三只同那十二只放到一起,我们便往回走,找到了正在黑色梅赛德斯里睡觉的施穆太太。施穆先上车,坐在前座,克勒普和朔勒后上车,坐在后座。我本该上车的,但我没有上去,而是说,我还想散散步,自己乘电车回去,不必再管我。于是,他们便乘车朝杜塞尔多夫而去。车上没有奥斯卡,他出于谨慎,没有上去。 

我慢慢地随后走去。我不需要走多远。由于在修公路,开了一条绕行道。绕行道经过一个采砂砾场。在一面路镜下方约七米深处的采砂砾场里,轮子朝天横着一辆黑色梅赛德斯。采砂砾场的工人已经把三个受伤者和施穆的尸体从水里拖了出来。事故急救车已在途中。我爬下坑去,不一会儿,鞋里满是砂砾,慰问了一下受伤者。他们尽管疼痛,仍问这问那,但我并没有告诉他们,施穆已经死了。他惊讶地呆望着被乌云遮蔽了四分之三的天空。包有午后猎获物的报纸被抛出车外。我数了数,只有十二只麻雀,却找不到第十三只,事故急救车开进采砂砾场时,我还在寻找。 

施穆的妻子、克勒普和朔勒只受了轻伤:几处青肿,折断几根肋骨。我后来到医院去探望克勒普,询问出事故的原因,他告诉我一则令人惊异的故事:他们的车子在有车辙的绕行道上徐缓地驶过采砂砾场时,突然来了一百只——如果不说数以百计的话——麻雀,从树篱、灌木丛、果树间黑压压地飞来,遮住了梅赛德斯,撞在挡风玻璃上,吓坏了施穆的妻子。单凭麻雀的力量造成了事故和施穆的死亡。信不信克勒普的说法,悉听尊便。奥斯卡反正持怀疑态度。在城南公墓安葬施穆那天,他甚至不再像数年前他还在当石匠和刻字匠时那样去数墓碑间的麻雀了。我头戴借来的大礼帽,杂在送葬队伍中,跟在棺材后面。在九区,我看见了石匠科涅夫,他正在同一个我不认识的助手为一座双穴墓立辉绿石碑。盛老板施穆的棺材在科涅夫旁边经过并向新辟的十区抬去时,他没有认出我来,可能是由于我头戴礼帽的缘故。他搓搓后颈,让人推断出,他的疖子不是熟了就是熟透了。 

又是葬礼!我已经领读者诸君去过那么多的公墓了,这有什么法子呢?我在什么地方还讲过:葬礼总使人回忆起另一些葬礼,因此,关于施穆的葬礼以及奥斯卡在葬礼进行时的回忆,我就不再报道了。好在施穆是正常地去到地底下,并没有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情。但我不想不告诉诸君,葬礼结束后——由于死者的寡妇住院,所以大家可以不受拘束——有一位先生跟我搭话,他自称丢施博士。 

丢施博士负责一家音乐会经办处。但音乐会经办处非他所设。此外,丢施博士自我介绍说,他是洋葱地窖以前的客人。我从未注意到他。而当我把施穆的客人变成口齿不清、无牵无挂的小孩子时,他却在场。他推心置腹地对我讲,是啊,在我的铁皮鼓的影响下,丢施本人也回到了幸福的童年。现在,他要让我和我的——如他所说——“绝招”大出风头。他握有全权同我签订合同,一项高薪合同,而我可以当场签字。在火葬场前,舒格尔·莱奥,在杜塞尔多夫他叫做萨贝尔·威廉,戴着白手套,正等待着送葬的人。丢施博士却掏出一张纸来,上面规定以巨额报酬换取我承担义务,以“鼓手奥斯卡”的名义在大剧院承担全部独奏节目,在面对两千到三千座位的舞台上唱独脚戏。我不愿当场签字,丢施非常难过。我以施穆的死为由,说施穆在世时同我关系非常密切,我哪能在公墓上就另找一位新老板呢,但这件事我愿意考虑,也许还要去旅行一次,回来后再去拜访他——丢施博士先生,有可能的话,将在他所说的工作合同上签字。 

我在公墓上没有签字,然而,奥斯卡鉴于经济状况无保障不得不要求预支。出了公墓,在丢施博士停车的广场上,我接过他暗暗递来的装在一个信封里的钱和他的名片,塞进了口袋。 

于是我去旅行,还找到了一个旅伴。我本来更愿意同克勒普一起去旅行,但他还躺在医院里,不准笑,因为他折断了四根肋骨。我也愿意玛丽亚当我的旅伴,暑假还未结束,可以带小库尔特一起去。但玛丽亚还在同她的老板施丹策尔,同那个让小库尔特叫他“施丹策尔爸爸”的人相好。 

就这样,我跟画师兰克斯结伴去旅行。读者知道兰克斯就是那个上士兰克斯,也是同缪斯乌拉临时订婚的男人。我口袋里揣着预支的钱和我的存折,到西塔德街画师兰克斯的工作室去拜访他,希望能在他那儿见到我原先的同行乌拉,因为我想同缪斯一起去旅行。 

我在画家那里找到了乌拉。在门口,她向我透露,十四天前,他们已经订了婚。同小汉斯·克拉格斯已经待不下去了,她只好又解除婚约。她问我,是否认识小汉斯·克拉格斯。 

奥斯卡不认识乌拉的这位未婚夫,表示很遗憾,接着提出了他的慷慨大方的旅行建议,却又看了一场好戏:乌拉还没有来得及答应,画师兰克斯却插进来,自己表示要当奥斯卡的旅伴,打了长腿缪斯几个耳光,因为她不愿待在家里,还因此而流了眼泪。 

为什么奥斯卡不反对?他既然要同缪斯一起去旅行,为什么他不袒护缪斯?我把在浅色汗毛的长腿乌拉身边的旅行想象得越美,就越怕同缪斯太亲近地共同生活。必须跟缪斯保持距离,我心中想,不然的话,缪斯的亲吻岂不成了家常便饭吗?所以,我宁愿跟画师兰克斯一起去旅行,因为当缪斯想吻他时,他就动手打她。 

关于我们的旅行目的地,并没有讨论很久。我们只考虑诺曼底一处,想去看看卡昂与卡堡之间的地堡。战时,我们在那里相识。唯一麻烦的是办签证。可是,有关办签证的事,奥斯卡只字不想提。 

兰克斯是个吝啬鬼。他的颜料是廉价货或是讨来的,画布的底色也上得很差,可是用起颜料来却大手大脚,一到同纸币或硬币打交道,他又锱铢必较。他从来不买香烟,却一直在抽烟。他的吝啬是系统性的。此话怎么讲?且看此例:若有人送他一支香烟,他就从自己左边的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十芬尼的铜板,让它透透空气,随即放进他右边的裤兜里去。随着白天钟点的变化,这样“滑动”的铜板或多或少,但总数是不少的。他抽烟抽得很勤快,有一次他心情好的时候向我透露说:“我每天抽的烟大约合两个马克。” 

兰克斯大约一年前买下的在韦尔斯滕的那块带废墟的地皮,就是用他的远近熟人的香烟买来的,确切地说,是白抽人家的香烟买来的。 

我同这个兰克斯去诺曼底。我们乘上一列快车。兰克斯本人颇想搭人家的汽车,但我付钱买火车票,请他旅行,他只得让步。从卡昂到卡堡,我们剩公共汽车。一路白杨,树林后面是以树篱为界的草场。棕白两色相间的母牛使这片土地看上去像是一张牛奶巧克力广告画。战争破坏的痕迹还历历在目,若是广告画,就不该画上去了。可是,每个村庄,包括我失去罗丝维塔的小村庄巴文特,都还画着战争破坏的痕迹,不堪入目。 

从卡堡出发,我们沿海滩步行,朝奥恩河入海口走去。没有下雨。到了勒霍姆,兰克斯说:“我们到家了,小子!给我一支烟!”还在他让铜板从一个口袋搬迁到另一个口袋里去的时候,他那个总是往前探着的狼脑袋已对准了沙丘间无数未受损坏的地堡之一。他伸出两条长臂,左手提着背囊、野外用画架和一打画布框架,右手搀着我,拉我向那水泥走去。一口小箱子和鼓,便是奥斯卡的行李。 

我们清除了道拉七号地堡里面的流沙和寻找栖身处的情侣们留下的污秽,放上一只板条箱,挂起我们的睡袋,使之变成可居住的空间。我们在大西洋岸边逗留的第三天,兰克斯从海滩上带回来一条大鳕鱼。这是渔民们给他的。他画了他们的船,他们塞给他这条鳕鱼。 

由于我们还用道拉七号来称呼这座地堡,所以毫不奇怪,奥斯卡在给鱼开膛的时候,他又想起了道罗泰娅姆姆。鱼肝和鱼白涌出,落到他的双手上。我面对太阳刮鱼鳞,兰克斯借此机会彩笔一挥画了一幅水彩画。八月的太阳倒立在地堡的水泥穹顶上。我开始把蒜瓣塞进鱼肚。原来填满鱼肝、鱼白和内脏的地方,我填进了洋葱、乳酪和百里香。我没有扔掉鱼肝和鱼白,而是把这两种美味塞在鱼的咽喉里,再用柠檬堵上。兰克斯在周围窥探。他钻进道拉四号、道拉三号以及更远处的地堡,随手捞东西。他带回来木板条和较大的硬纸板。硬纸板他要用来作画,木板条他用来生火。 

这样的火我们可以毫不费力地维持整个白天的时间,因为海滩上每隔两步就插有被海水冲来的、轻如羽毛的干木头,投下的阴影随着日光移动。我把兰克斯从一座被遗弃的海滨别墅里拆下的阳台铁栏杆的一部分,架在其间已经烧红的木炭上。我给鱼抹上橄榄油,把鱼架在灼热的、同样抹了油的锈铁上。我把柠檬汁挤到咝咝响的鳕鱼上,让它慢慢地——因为鱼是不能强迫的——变成佳肴。 

我们用好几只空桶,铺上一张折叠成几层的柏油纸,架成了我们的餐桌。叉和铁皮盘子是我们随身带来的。兰克斯,像一只见到鳗鱼的饿慌了的海鸥,围着正从容不迫地熟透着的鳕鱼团团转。为了引开他,我从地堡里取出我的鼓,放在海沙上,迎风敲起来,不断变奏,诱发出涛声和涨潮的喧嚣:贝布拉前线剧团参观地堡。从卡舒贝来到诺曼底。菲利克斯和基蒂,两位杂技演员,在地堡上用身体缠成结,再解开结,像奥斯卡迎风擂鼓一样,迎风朗诵一首诗,诗的叠句在战争中宣告一个温暖舒适的时期正在到来:“……星期五吃鱼,外加荷包蛋……我们正在接近毕德迈耶尔风尚!”带萨克森口音的基蒂朗诵着。贝布拉,我的智慧的贝布拉和宣传运动上尉点点头;罗丝维塔,我的地中海的拉古娜,提起食物篮,在水泥上,在道拉七号顶上,摆好食物;上士兰克斯也吃白面包,喝巧克力,抽贝布拉上尉的香烟…… 

“好小子,奥斯卡,”画师兰克斯把我从遐想中喊回来。“如果我能够像你敲鼓似的那样画就好了!给我一支烟!” 

我中断击鼓,给了我的旅伴一支烟,尝了尝鱼,味道不错:鱼眼睛鼓出,软、白、松动。我慢吞吞地把最后一片柠檬的汁挤到半焦半裂的鳕鱼皮上,一处也不遗漏。 

“我饿了!”兰克斯说。他露出了长长的、蜡黄的尖齿,用双拳捶打方格衬衫下的胸口,活像一只猴子。 

“要鱼头还是鱼尾?”我让他考虑,一边把鱼挪到一张铺在柏油纸上当桌布用的羊皮纸上。“你建议我要哪一头呢?”兰克斯掐灭香烟,留下烟蒂。 

“作为朋友,我会说:请用鱼尾。作为厨师,我将推荐你吃鱼头。我的妈妈,是个吃鱼能手,她会说:兰克斯先生,请用鱼尾,保您满意。医生总是建议我父亲……” 

“我对医生的话不感兴趣。”兰克斯怀疑我的话。 

“霍拉斯博士总劝我父亲,吃鳕鱼只吃头。” 

“那我就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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