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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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第2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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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内侍官徐可范,好打猎,杀害鸟兽生灵很多。曾拿来活鳖,把甲凿开,然后用热油浇烫,称之为鳖饼。他又特别爱吃驴肉,作法也特别:把驴拴绑在屋子里,用盆调好五味汁液在驴的前面,在驴的周围点上烈火,等驴渴了把五味汁液喝光,再杀驴取肠胃作菜吃。前后烹宰的驴不计其数。后来随从僖宗到四川得了病,每次睡觉都看见一群鸟兽啄吃他身上的肉,他痛苦万状,必须在他的床下面笼上火,再用油醋等浇他的身体,用鱼网覆盖全身,才能觉得好受些暂时睡一会儿。这样日以继夜,必须经常这样作。等他要死的时候,只剩一把黑骨头了。

建业妇人

近岁建业有妇人,背生一瘤,大如数斗囊,中有物如茧栗甚众,行即有声。恒乞于市,自言村妇也,常与娣姒辈分养蚕,己独频年损耗,因窃其姒一囊茧焚之。顷之,背患此疮,渐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气闭闷,常露之乃可,而重如负囊矣。(出《搜神记》)

近年来建业有一个妇女,背上生一个大肉瘤,大得象斗囊,里面象有很多茧和栗子,走起来能听到声音。她在街市上讨饭,自己说是一个村妇,平常和妯娌们一块儿养蚕,但唯独她养不好,连年亏本,因此她就偷了妯娌的一口袋茧烧了。刚烧完,她的背上就生了疮,逐渐变成这个大瘤。用衣服盖上瘤就觉得弊闷,只有经常露在外面才行,而这肉瘤重得象背个大口袋一样。

广陵男子

广陵有男子行乞于市,每见马矢,即取食。自云:尝为人饲马,慵不能夜起,其主恒自检视,见槽中无草,督责之。乃取乌梅并以饲马,马齿楚,不能食,竟以是致死。己后因患病,见马矢,辄流涎欲食,食之,与乌梅味正同,了无秽气。(出《稽神录》)

广陵有个男子在街市上讨饭。每次见到马粪,就拿过来吃。他自己说:曾经给别人喂马,因为懒,晚上起不来,半夜不能给马上草料,主人家经常亲见检查察视,看到槽中无草,就要训斥他。于是,他就把乌梅和草料混在一起喂马,马的牙被刺痛,就不吃了。最后马竟因此而死。他自己也因这个缘故而得病,看见马粪,就馋得流口水想吃,吃了觉得和乌梅的味是一样的,一点臭味也没有。

何马子

遂州人何马子好食蜂儿,坐罪,令众于市。忽有大蜂数个,螫其面,痛楚叫呼。守者驱而复来,抵暮方绝,如此经旬乃死。(出《儆戒录》)

遂州人何马子好吃蜂卵,因为犯罪,令他在当街示众。忽然有几十个大蜂飞来螫他的脸,他痛苦不堪大声呼叫,看守他的人替他驱赶那些蜂,但赶跑了又回来,直到晚上才绝迹。象这样经过十多天他就死了。

章邵

章邵者,恒为商贾,巨有财帛,而终不舍路歧,贪猥诛求。因逢鹿,避人而去,鹿子为邵之所获。邵便打杀,弃之林中,其鹿母遥见悲号,其声不已。其日,邵欲夜行,意有所谋也。邵只有子一人,年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及困,于大树下憩歇,以伺其父。未间,且寝于树阴中,邵乃不晓是子,但见衣袱在旁,一人熟寐而已。遂就抽腰刀,刺其喉,取衣袱而前行。及天渐晓,见其衣袱,乃知杀者是己子也。嗟乎,章邵凶率如此,报应亦宜然。(出《野人闲话》)

章邵,作商人多年,成为巨富,广有钱财。但他仍干些劫路营生,以求不义之财。有一次遇到鹿,鹿因怕人而逃走,而鹿子却被章邵抓获,邵当即打死,丢弃在树林中。那母鹿在很远处看见惨状,悲号不停。当天,邵想谋财害命晚上走。章邵只有一个儿子,年纪刚有二十岁,这儿子就先走一步与父亲拉开一段路程,走着走着就困了,便在路边的大树下歇一会儿,等着父亲来。不多会儿,就睡在树荫里,章邵不知道是自己的儿子,只见衣服包袱在身旁,而那人熟睡不醒。于是就抽出腰刀,对准那人咽喉刺去,抢走了衣服包袱往前走了。等天渐渐亮了,看清了衣服包袱,才知道杀死的是自己的儿子。唉!章邵凶恶残忍到这种地步,报应也是应该的呀!

韩立善

蜀金雁桥,有韩立善者,作钓钩,积有年矣。因食鱼,鲠喉成疮,颔脱而死。(出《儆戒录》)

蜀地的金雁桥,有个韩立善,作钓鱼的钩已经很多年了。有一次吃鱼,鱼鲠卡住咽喉,后变成疮。下巴烂掉后死了。

僧修准

蜀郡大慈寺律师修准,虽云奉律,性甚褊躁。庭前植竹,多蚁子缘栏槛。准怒,伐去竹,尽取蚁子,弃灰火中。准后忽患癣,疮遍头面。医者云蚁漏疮,不可医,后竟终。(出《儆戒录》)

蜀郡大慈寺专管戒律的法师修准。虽整天念经拜佛,但性格偏激暴躁。寺的庭院前种着竹子。很多小蚂蚁攀缘直到栏槛。修准看到后很生气,砍去竹子,把那些小蚂蚁收集起来扔到火里烧了。修准后来忽然得了癣疮病,遍头脸都是疮。医生说这是蚁漏疮,不能治,最终死了。

宇文氏

宇文氏,伪蜀之富家也。孀居国之东门,尝闻寝室上有人行,命仆隶升屋视之,获得野狸三头并狸母,宇文氏杀狸母而存其子焉。未期岁,宇文氏适护戎王承丕。丕杀判官郭延钧一家,宇文氏并前夫一男二女,下狱定罪,赦男女,斩宇文氏。吁,得非杀狸母之所报也。(出《儆戒录》)

宇文氏,是伪蜀时的有钱人家。在都城的东门孀居。曾听到她的寝室上有人走步的声音,就让仆奴上房看看,结果抓获了三个小狐狸和一个母狐狸。宇文氏就杀了那母狐狸而把三个小狐狸留下了。还没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给了护戎王承丕,因为承丕杀了判官郭延钧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也被下狱定罪。后来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斩首。唉!这难道不是她杀母狸的报应吗?

李贞

蜀锦浦坊民李贞家,养狗名黑儿,贞因醉,持斧击杀之。李贞临老,与邻舍恶少白昌祚争竞,昌祚承醉,以斧击贞死焉。时昌祚年十九岁,与杀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儿。冤报显然,不差丝发。(出《儆戒录》)

蜀地锦浦坊的百姓李贞家里养了一条狗,名叫黑儿。李贞因为喝醉了酒拿着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贞年老时,和邻居一个恶少年白昌祚喝酒时争强好胜,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贞砍死了。当时白昌祚十九岁,与李贞杀狗时的年岁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儿。很明显这冤怨相报,竟是不差毫发。

僧秀荣

蜀郡金华寺法师秀荣,院内多松柏,生毛虫,色黄,长三二寸。莫知纪极,秀荣使人扫除埋瘗,或弃于柴积内,僧仁秀取柴煮料,于烈日中晒干,虫死者无数。经月余,秀荣暴卒。金华寺有僧入冥,见秀荣荷铁枷,坐空地烈日中,有万万虫咂噬。僧还魂,备说与仁秀,仁秀大骇。遂患背疮,数日而卒。(出《儆戒录》)

蜀郡金华寺有个法师叫秀荣。寺院内种植了很多松柏。生一种毛虫,黄色,有二三寸长。这些毛虫到处乱爬,秀荣就派人扫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里,和尚仁秀取柴煮药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虫就在烈日下被晒干,死者无数。经过一个多月,秀荣暴病身亡。金华寺有个僧人入冥府,看见秀荣戴着铁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数不清的毛虫咬他。这个僧人还魂后,把看到的详细说给仁秀听,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得了背疮病,几天就死了。

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庄在射洪县,因往庄收刈,有鹿遭射逐之,惊忙走投乾昭。昭闭于空房中,说与邻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岂宜轻舍。〃乃杀之,沽酒炙鹿,共僧饮啖。僧食一块,忽大叫云:〃刀割我心。〃呕血,至夕而死。(出《儆戒录》)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县有块庄稼地。因为去收割庄稼。正碰上有一只鹿被人射了一箭并有人追赶,那鹿在惊慌之际跑到乾昭处,乾昭就把它关在空房子里。后来把这件事说给邻居有个叫法惠的和尚,法惠听完笑着说:〃天送给的食物,怎么能轻易舍掉呢?〃于是就杀了鹿,买酒烤鹿肉,乾昭与法惠同饮同喝。法惠和尚刚吃一块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然后呕血,当天晚上就死了。

李绍

蜀民李绍好食犬,前后杀犬数百千头。尝得一黑犬,绍怜之,蓄养颇厚。绍因醉夜归,犬迎门号吠,绍怒,取斧击犬。有儿子自内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骇,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绍后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录》)

蜀郡百姓李绍好吃狗肉。他前后杀狗数百千头。曾得到一黑犬,李绍很爱怜它,并饲养起来。有一次李绍因醉很晚才回来,那黑犬迎门号吠,绍很生气,找到斧子要砍那犬。这时他的儿子从里面出来,斧子正中其头,当即就死了。一家人惊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李绍后来得了病,象狗叫一样而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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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 报应三十三(宿业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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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永通

隋并州盂县竹永通,曾贷寺家粟六十石,年久不还。索之,云:〃还讫。〃遂于佛堂誓言云:〃若实未还,当与寺家作牛。〃此人死后,寺家生一黄犊,足有白文,后渐分明,乃是竹永通字。乡人渐知,观者日数千。此家已知,遂用粟百石,于寺赎牛,别立一屋,事之如生。仍为造像写经,月余遂死。(出《异录》)

隋朝时并州盂县有个叫竹永通的人,曾经向寺院里借了六十石粮食,许多年了不还给寺院。后来寺院向他讨粮,他却说已经偿还了。于是就在佛堂前发誓说:〃我如果当真没有偿还,那么,我来生当给寺院做牛。〃这个人死了以后,寺院里的一头母牛就生下了一头小牛犊。这头小牛犊的脚上有白色的花文,后来渐渐看清楚了,原来却是〃竹永通〃三个字。这件事渐渐地被乡里的人知道了,每天都有好几千人来观看这头小牛犊。竹永通家里的人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就用一百石粮食把这头牛犊买了回来,另外盖了一间房子,就象竹永通活着一样,精心地喂养着这牛犊。又造佛像,写经文,给竹永通祈祷免罪。结果一个多月后,这头牛犊就死了。

宜城民

隋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里民姓皇甫,其家兄弟四人,大兄小弟,并皆勤事生业。其第二弟名迁,交游恶友,不事生活。母尝取钱,欲令市买,且置床上。母向舍后,迁从外来,入堂不见人,便偷钱去。母还,觅钱不得,遂勘合家良贱,并云不知。母怒,悉加鞭捶,大小皆怨。至后年迁亡,其家猪生一狘子,八月社至,卖与远村社家,遂托梦于妇曰:〃我是汝夫,为盗取婆钱,枉及合家,浪受楚拷。今我作猪来偿债,将卖与社家,缚我欲杀。汝是我妇,何忍不语男女赎我。〃妇初梦,忽寤,仍未信之。复眠,其梦如初,因起报姑。姑曰:〃吾梦亦如之。〃迟明,令兄赍钱诣社官,收赎之,后二年方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是迁之邻里,亲见其猪,尝话其事焉。(出《法苑珠林》)

隋朝大业八年,宜州城东南面的一个村里,有个百姓家姓皇甫。那家有弟兄四个,老大和老三、老四都勤勤恳恳地从事劳动持家过日子。只有名叫迁的老二,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在一起鬼混,不务正业。有一次,他的母亲拿出钱来,想叫人去集市上买些东西,将钱放在床上。他母亲这时去了后院,老二从外面回来。他进屋后看见没有人在屋,就偷着把钱拿了出去。他的母亲回来后,发现床上的钱不见了,就把全家人都召集起来查问。大家都说不知道。母亲非常生气,就把大家狠狠地鞭打了一顿,全家大小都怨气冲天。到了后年,叫迁的老二死了,他们家养的一头母猪产下了一头猪崽。八月的社日到了,家人就将这头猪崽卖给了远村的一个社官的家里。就在这天晚上,叫迁的老二就给他的妻子托梦说:〃我是你的丈夫,因为偷了你婆婆的钱,使全家人都跟着受了冤枉,挨了鞭打。现在我托生猪来偿还这笔债。可是你们却把我卖给了社官的家里。明日社日,他把我捆绑起来,想要杀了我用来祭祀。你是我的妻子,怎么忍心不告诉家里的人,叫他们把我赎回来。〃他的妻子刚刚做了这个梦,就忽然吓醒了,还有些不信,就又睡着了。接着又做了一个和刚才一样的梦。因此就起来把梦中的情景告诉了婆婆。婆婆说:〃我也做了一个这样的梦。〃天还没亮,婆婆就叫皇南迁的哥哥拿着钱,到社官家里,把卖出去的猪又买了回来。事情发生后的第二年那头猪才死。长安弘法寺静琳师父,是皇甫迁的邻居,他亲眼看过那头猪,所以曾经说起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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