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魂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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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魂纵横-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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铠到了目前的情况下,只有说出实话了,但依旧鼓动着众人。
铠之所以认为凌云斗气达到了四阶,是因为凌云的斗气比自己四阶火系斗气都强。
但铠却不知道,凌云所拥有的,仅是三阶的玄气,只是品质与四阶的斗气相当,自己比斗输了更重要的是,自己不如凌云那样一打起架,就无比凶悍,甚至抱着拼命的姿态。
而且,四阶以上之所以称之为中阶,三阶到四阶可以说是修练中一个巨大的分水岭。三阶斗士因为种种原因,基本上不可能打败四阶,这也是铠为什么说凌云成为四阶斗士的原因。
在三阶前,斗士体内只有大概的经脉,斗气都储存在身体各个穴位之中,犹其是小腹处的命门穴,最为宽阔,是斗气储存最大的穴位。
但是在四阶后,就可以通过命门穴与人身体的紧秘联系,打开人体的一部分奥秘,将命门穴形成气海,同时拥有运行斗气的经脉内循环。法师则是将灵窍形成精神海。形成强大的力量源泉与储存基地。
“放心,他只是刚刚突破四阶,气海还不稳定,实力有限,大家车轮战绝对能耗死他。赢了后奖金我分文不取。”
铠分明是下了狠心想要让凌云吃个亏,并且以己度人,将凌云的缺点说了出来,不过凌云比他想像的更不堪,因为凌云还没有形成气海。
但凌云也比铠想像中的强。
凌云有玄气,比斗气强出许多的玄气,有着无比坚强的意志,凶悍的战斗风格,不然也不会提出那种有露洞的比赛方式了。
凌云提出这种与每个人都来一战的比赛方式,其实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弟弟。
至于铠的出现与四个银币的收获,纯属意外,但意外对凌云来说来的正好。
自己将要离去,以后弟弟没有人照顾,年纪还小,会不会被别的孩子欺负,这正是凌云举行这场比赛的原因。
自己将所有的人都狠狠揍上一顿,那么以后这些人在想欺负弟弟时,也会想到自己挨的这一顿揍,会让弟弟少受许多欺负。
而且,这次比赛竟然给自己带来了四个银币的路费,真是意外之喜呐。
看到面前的众人在铠的鼓动下还有些犹豫,凌云站在擂台上哈哈大笑,“靠,一群人的胆子都被狗吃了。你们一起上,哥一个人挑你们一群。输了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
此话一出,擂台底下所有人都燥动了起来,看来这一句话正合了所有人的心意。
远处晒太阳的卡西微微摇了摇头,暗暗自语,“云儿这小子今天怎么了,有些反常。而且,这下子,却是有些托大,怕是要吃些亏了。”
“哥哥加油。”
不远处的岳峰站在木人桩的顶端,也不怕掉下去,挥舞着手臂,替自己的哥哥加油。
在岳峰的心中,哥哥是孩子里面最厉害的,是当之无愧的孩子王,在哥哥击败了铠之后岳峰对哥哥的信心更是充足到了极点。
看到弟弟给自己加油,凌云笑着向弟弟挥了挥手,攻向了刚刚跳上擂台的几个对手。
“兄弟们,对不住了。就让我们来最后一场比赛,好好的打一架吧。”
凌云怀着复杂的心情,看着面前呐喊着朝着自己冲过来,每天一同训练一起度过了两年时光的伙伴,凌云大喝一声,玄力鼓荡全身,狠狠的扑了上去。
俗话说,乱拳打死老师傅,也有人说,好汉架不住人多。凌云确实失策了。
说失策,也不一定对,但是吃亏是肯定的。
这才一会功夫,凌云打退了几十人的攻击,放倒了三人,但是身上也挨也数十脚,数十拳,数十掌,好在凌云有玄气护身,只是些皮肉伤。
虽说凌云的玄气只有三阶不能护全身体,但是保护住筋骨与内腑却也是绰绰有余了。
而且,因为玄气的量有限,所有凌云在攻击的时候,并没有再蕴含玄气,只是用玄气灌注全身,使得全身力量大增,然后以肉体的力量攻击众人。
这也导致自己的攻击威力下降了许多,因为别人也修行了斗气,可以护体。因此,这场一挑一群的战斗,最后就变成了混战。混乱不堪的战斗。
“哥哥,要不要我帮你?”
看到自己的哥哥陷入了混战之中,遭受着众人的攻击,小男孩岳峰急的在木人桩上直跳脚,小拳头捏的紧紧的,不断的挥舞着,十分紧张。
“吼,不用。”
见到弟弟要来帮自己,凌云大急,大吼一声,玄气在体内激烈的运转开来,疯狂的涌入了每一寸骨骼与肌肉中,凌云本人更是势若疯狂的朝着面前的人展开了攻击。
凌云这一疯狂,众人的胆气顿时一寒,气势不约而同的骤降,当即迎上不管不顾,只知道疯狂攻击的凌云,如同狮子进了羊群,一触即散。
这一散开,众人的气势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开始被凌云追到屁股后面打,整个乱哄哄的一片。
“没想到,云儿竟是打出了些许气势。看来武道修为又有所精进了。”
卡西老师笑眯眯的看着擂台上鬼哭狼嚎的人群,淡淡的笑了。
不消片刻,擂台上除了凌云,便躺下了包括铠在内的八人,其余的人纷纷跳下了擂台,自动认输了。
“哈哈,”凌云大笑着,无比的痛快,身体上的伤痛也感觉不到了,“兄弟们,我出一个银币,晚上请兄弟们下馆子。每人都有份。”
此刻的情况下,自然不会再有人去讨要什么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奖金了,没见没胆的都在擂台底下站着,有胆的都倒在了的擂台上么。
而且那倒在擂台上的八个人中,最起码有两个人,是没胆要奖金却没及时跳下擂台受到无妄之灾的。
“孩子们,知道为什么刚开始你们占了上风,但最后的胜利者是云儿么?”
一个下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夕阳映红了天空,卡西将所有人集合,点评着下午众人的擂台赛。
“战斗,不仅是修为的比拼,还有意志,气势,及战斗的技巧。而云儿远超你们的,便是战斗时的意志与气势。所以在最后,云儿开始发狂,你们的失败就已经成定局了。”
卡西看到面前一群乖巧听话的孩子,笑着点了点头,“都回去吧。老师今天就不去参加你们的活动了,你们玩的高兴些。”
“是,老师。”
众人轰然应诺,然后成群结队的离开了教场。
“老师再见。”
声音远远的传开,带着快乐消散在风中。
一家小洒店中,一个银币足以包场。因为平民们最小的钱币单位是铁钱。十枚铁钱抵一个铜子。铁钱用百炼铁铸成,铜子用千煅铜铸成。一个银币的价值是很高的,顶一千铁钱。
小酒店中,店面不大,但胜在便宜方便,气氛很好,众人包括铠在内都很高兴。
所有人都在酒店中快乐的释放着自己的心情,释放着属于青春的朝气,渲泄着青春的叛逆。
而凌云的离意别愁,在酒肉的交加,众人的喧闹下,在这快乐中渐渐淡化。
明天,凌云就要离开了。离开这个给自己温暖,快乐,幸福的家,去找回这个家庭的幸福,快乐,找回叔叔。
其实,凌云心底还有一个极深的渴望,自己的身世,自己的父母为什么要抛弃自己呢?
从小到大,凌云心中充满了对这个问题的疑惑,或许,自己将会找到原因吧。





    正文 第六章 初离
     更新时间:2012…1…18 15:01:00 本章字数:3511


“峰儿,哥哥有事离开会儿,你在教场好好修练,要听卡西老师的话哦。”
凌云怜爱的摸着小男孩岳峰的脑袋,目光深处潜藏着不舍。
“嗯。我会听话的。哥哥早些回来哦。”
小男孩没有察觉出哥哥的异常,笑容十分甜蜜,乖巧。
给卡西老师打过招乎后,凌云出了教场,便往家行去。
经常锻炼形成的强健体魄,不出二十分钟,在凌云没有动用玄气的程度下,便已到了数公里外的家门口。
缓缓的走近家门,打量着家门口的一草一木,凌云的心中无限惆怅,“这一走,却也不知是多少年月,下次回来还能看到阿姨年轻美丽的容颜和弟弟可爱的面孔吗?”
凌云进屋之后,找出纸笔,书信一封,写明了自己出走的原因,让阿姨照顾好她自己与弟弟,不要挂念凌云。
一封信写完,凌云似是耗去了极大的心力,两眼更是发红,不知何时,泪水已顺着脸颊流下,打湿了信纸。
信中的内容将凌云所有的着恋,所有的想法与对叔叔阿姨,弟弟的关心,热爱都说了出来,直到写完,凌云的心里,即是欢喜又是难受。
心里似是通透了许多,但更加的沉重。有股沉甸甸的感觉,但这感觉却也有股厚重的味道。
终于,收拾起心情,带着自己的目标与渴望,凌云背着个小包袱,避开邻居街坊的注意,悄无声息的离开了自己生活了两年,尝到了快乐,温暖与幸福滋味的地方。
自己离开,因为要将已破损的幸福重新补全,自己离开,要让阿姨与弟弟更加快乐,让自己的命运不再遭受痛苦,多灾多难;去改变自己的命,改变自己的气运;让自己也拥有幸福。同时找到自己的家人,了结自己的心病。
“阿姨,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离开了桑城。请不要担心,照顾好自己和峰儿。”
傍晚时分,一个美丽的妇人带着孩子,手中拿着凌云的信,呆呆的站在了桌边,满脸焦急与担忧的神色。
匆匆将信看完,峰母看着不知所措,眼圈发红,将要哭出来的儿子岳峰,将岳峰抱了起来,直往外行去。
“峰儿,今晚你到邻居王大妈家里呆着,我去找你哥哥。”
将已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岳峰委托邻居照顾,峰母也顾不得收拾什么,便急匆匆的往佣兵团赶去。
去佣兵团,是因为峰母知道,自己一个人找回凌云的希望很小,但是有佣兵团的朋友们帮助,可能性就会增加很多。
在平时,除了杂货铺的原料供给上,与佣兵团有着正常的生意来往,峰母从来不会寻求佣兵团的帮助,也在拒绝佣兵团岳磐的朋友们帮助。
因为人要自强,才是真正的强大。若是靠别人的帮助,可能会越来越软弱。
但是现在,去寻求岳磐的朋友们寻找凌云,却是势在必行了。无论从何方面来说,到佣兵团让这些佣兵朋友们寻找凌云,都是最好的办法。
且不提凌云出走后,阿姨一家人是如何的焦急与担心,凌云此刻正藏身在一辆装满了杂货的马车内,随着车队在旷野上奔驰着,离桑城越来越远,往梵特而去。
坐在载满货物的马车内,凌云平静的外表下一颗心脏正剧烈的跳动着。
年少时种种流浪的经历,痛苦无比,依旧很清醒的留在脑海里,自己这次出走,虽然已改变了许多,但是依旧担心会遭受到以前的那种痛苦。
因此,凌云在过了大半天的时间后,心中没有多少离愁别绪,只是在有些燥热的考虑,如何能安全方便的到达梵特,不用吃那么多苦头。
不过显然,有些苦头是必需吃了,就比如说,呆在满是货物的马车里,憋上几天,然后才能到达梵特。
记忆中,自己小时候便是从梵特开始流浪的,至于才十岁的自己,最后怎么会跨过从梵特到桑城之间数万公里的路程,流落到了桑城,这一点从小时候并不是很清晰的记忆里找不到答案。
凌云现的打算便是,先去梵特看看,能否了解自己的身世,然后继续南下,到叔叔失踪的帝国东南部,那个传说中的金三角去寻找叔叔。
叔叔便是在那里做佣兵任务,最后遭到敌人的袭击,留下殿后才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
从梵特帝国的西北到东南,这期间的路程,凌云并不清楚有多远,但是毫不疑问,光听自己的起点与终点,就知道这之间的距离很远了。
正当凌云盘算着怎么才能顺利走到金三角地区时,正在高速行驶中的车队突然停了下来。
凌云知道,车队又要开始做饭休息了。在中午的时候,车队就曾停下来过,那次是做午饭。这次将是做晚饭和扎营休息。
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在旷野中是很危险的,即使这是在马路边,但是依旧有种大量的魔兽出没,所以必需扎营,做好防御措施。
这也是凌云为什么想蹭商队的马车的原因,而且这样一来,不用要路费,会省去凌云一大笔钱。当然,凌云的五个银币,也不一定够从桑城到梵特的路费。
两地相距几万公里,中间没有多少城池,尽是充满魔兽的旷野,在这路上行走的商队要请护卫便得花一大笔钱,路费自然会变的很高昂。
凌云也不是没想过,找个能带人的商队,然后自己再到商队中打杂,一路南下。
但是那样太废时间。能带人的商队一般行走的很慢,而且都是在两个城镇间行走。
如果凌云进入那样的商队,速度慢不说,光桑城到梵特,其间都要经过数十个城镇,每次都停一日或者数日,自己赶到金三角,至少得半年时间。而且一路风餐露宿更是不提。因为就算每一站跟着商队到了城镇,自己也没有钱住旅店,只能睡大街。只有四个银币,整个路程能买食物填饱肚子就不错了,这还是因为大陆上人人身体强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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