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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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研究-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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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摹5诙量怂涝谝话肆�0,林肯演说在一八六三,帕克虽然并非无名之辈,但是人死了,总归啰嗦少了,所以也就放胆引用了(帕克的定本全集是他死后近百年才陆续出版的,自一九0七出到一九一三,有十五卷之多)。



其实,以上的一连串寻根,只是在美国本地上的寻根而已,若要真的寻上痛来,则名言的根中之根,本在英国。远在一三八四年,英国宗教改革家兼《圣经》译者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就在导言里有了这类的名言,虽然这类的名言,林肯极可能并不知道。



应该怎么翻译?



照前面提到豪斯的说法,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稿,是打算在摄影师准备照相那段空档里完工的。据我所知,关于林肯起草这篇演说的经过,说法有异:林肯的长子罗勃特。林肯(roberttoddlincoln)一八八五年说这演说稿是林肯坐火车去葛底斯堡途中,写在一张;日信封背面的。但是专家研究结果,却是林肯早在两星期前(十一月八日)就起草了,并且写在他在白宫经常使用的一种纸上。可能的情况是:林肯在火车上又一改再改他的演说稿,或者默写他的演说稿,因而有了不同的却又都合理的情况。



但是,不论是哪种情况,两百六十八个字的演说稿,是〃很短、很短、很短〃的,短的好处是简明,但坏处也就在此。因为林肯的原义,显然因过分简明而被弄拧了,这种弄拧,国民党的宣传要负绝大责任。



对林肯演说中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中译,因为中文英文结构的不同,早就发生困难了。最早试译它们的,是一九一六年的留美学生。据这年四月十八日的《胡适留学日记》,有这样的记录:



赵宣仲(元任)寄书问林肯〃葛底斯堡(gettysburg)演说〃中之〃the gove rnment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一语当如何译法。此语梁任公尝以为不可移译。今姑试为之:此吾民所自有、所自操、所自为之政府。



然殊未能得原语之神情也。又译:此主于民、出于民,而又为民之政府。



则三段不同文法矣。不如用反身动词(reflexiveveru之为佳也。



胡适感觉出应用〃三段不同文法〃来翻译这段名言,是接近正确翻译的一个起点。



那么,又如何判断呢?



这就要追踪美国人的原始观念了。这要循着林肯的〃思〃



路之旅,才能判断出他的真正意义。



前面说过,林肯的思路来自帕克,帕克思路中最令人注意的句子是他最后一次(一八五八年)那一段。帕克说:



democracy is direct self-government,over ail thepeople,for ail th e people,by ail the people。这里用上了over这个字,非常明显的,thepeople是〃被〃统治了的(受格)意思了,相对的,政府就是统治了的(主格)意思了。可见在帕克原始观念中of the people中的the people不是主格,而是受格,这是非常明显的。林肯既是帕克的细心读者,林肯的原始观念是主格还是受格,还不明显吗?



帕克以外,从早于帕克二十年前韦伯斯特的思路里,我们也可有触类旁通的领悟。韦伯斯特说:



the people';s government made for the poople,madeby the people,and answer…able to the people。



这里用上了answerable这个字,非常明显的,the people是〃被〃负责的对象了,相对的,政府——人民的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就是统治者的意思了。可见再往前追踪思路,也愈追愈分明了。



向前追踪过了,我们再向后〃思〃路之旅一下。



一八六一年七月一日,林肯就对他的秘书表示过:



在我看来,战争的中心意旨,是要证明民治的政府不是荒谬的理论。我们现在必须解决这项问题,在自由的政府内,少数人是不是有权任意和政府脱离。如果我们失败,就可证明人民还没有能力管理自己。



三天以后,他对国会致词时又说:



我们的民治政府,时常被人称为试验的政府。其中两个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那就是政府很顺利的建立、很顺利的治理。其余一个问题还没有解决,那就是政府是不是可以很顺利的维持,而不会被强有力的人推翻。现在要美国的人民对世界证明,能够获选的人亦能够平靖叛乱。



林肯在这种人民是否〃有能力管理自己〃的挑战里,在这种〃试验的政府〃的〃维持〃里,有了这样一段话:



and this issue embraces more than the fate of theseunitde states.it presents to the whole family of man thequestion whether a constitutional republic or democracy-a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same people-can orcannot maintain its territorial integrity against its own domestic for。在这段话里,林肯明确的用了a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the same people 的表达法,主宾意味业已明显:of后面的thepeople,是宾的thepeople;相对的,by后的the people却是主的thepeople,同一(same)人民,是主,也是宾;该主时主,该宾时宾。在林肯ofthepeople的政治用意中,of后面的thepeople是宾,既为宾,自与后面的bythepeople,for the people并无强烈平行的意思,既无强烈平行的意思,把它译为平行的形态。——如〃民有〃〃民治〃〃民享〃之类,就未免不妥的了。


天马行空的宣传



正确的翻译该是把government of the people,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中ofthepeople的意思,与紧接而来的by the people,for the poople做主宾用意的分开,林肯的原始观念显然是为人民服务的(for the people)、被人民选出的(by the people)、治理人民的(of the people)政府,其中of the people固无〃民有〃的意味,for the people也无〃民享〃的意味,只是by the poople有一点〃民治〃的意味,但此一〃民治〃,却又是狭义的特指民选而言。林语堂《当代汉英词典》民治条下说government by the people,nowusu。called民主〔注二〕,林肯的原意却明明是民主的运作——民选的结果。林肯在一八六一年七月一日到四日之间的言论,在在都显示了林肯相信民主政治,但却是经人民选出的反过来治理人民的。林肯这种原始观念,只是杰斐逊以来的美国人的老观念,林肯的伟大显然日后被神化了、美化了,其实他有着很可怕的自我矛盾与分裂:



理查·霍夫施塔特(richardhofstadter)在《美国政治传统》(the american politicai tradition)中,已举证证明林肯有〃一个职业政客在拉票时的行为〃。他在内战时所做的违宪行为,也不在少〔注三〕。林肯的民主气质,比起真正的伟大民主运动者来,显然还有距离。罗素(bertrand russell)说杰斐逊是〃为人民,但本身并非人民一分子的民主主义者〃(ademocrat for the people,not of the people),林肯的出身,虽然比杰斐逊乡土得多,但他的政治哲学是否高明光大,却很可疑。



中译林肯葛底斯堡演说的不妥,是把并非对等的意思,给译成了对等的〃民有〃〃民治〃〃民享〃,并且译得也与英文原意不相称〔注四〕。纵使〃民有〃相当于of the poople,也不过是〃本然之事实〃;即使〃民享〃相当于forthepeople,也不过是〃最终之目的〃,重点还是〃民治〃〔注五〕。这一并不对等的情况,孙文自己并非不知道,他说林肯的话译成中文,便是〃民有〃〃民治〃〃民享〃。就我们现在国情和这三层意思解释起来,自推翻满清政府,成立民国以来,可以说是民有一层已经做到了。十二年以来,政府之内,都是武人官僚把持,人民不但是不能管国事,并且日日受兵灾之祸,流离失所,何能够说到民治民享呢?真正的〃全民政治〃,必须先要有〃民治〃,然后才能够说真是〃民有〃、真是〃民享〃。



虽然如此,孙文为了宣传之便,最后,抛弃了他自己其他的中译,做了简明有余、明确不足的翻译。〃民有〃〃民治〃〃民享〃固不与林肯原义相当,〃民族〃〃民权〃〃民生〃也与〃民有〃〃民治〃



〃民享〃并不贴切,至于后来说〃自由〃〃平等〃〃博爱〃又与〃民有〃〃民治〃〃民享〃无异了,乃至国民党进一步宣传说〃情〃〃法〃



〃理〃就是〃民族〃〃民权〃〃民生〃了,〃伦理〃〃民主〃〃科学〃也是〃民族〃〃民权〃〃民生〃了。……层出不穷,其实全是附会、全是层层〃文字障〃而已,全部缺乏精确的含义。正因为如此,所以任何戏法部可凭国民党代而换之,任何词汇都可与其他词汇比而出之,任何情况都可拈出三个名词同而化之、统而战之。



例如说〃民生〃即〃民享〃,此向美国人统战也;说〃民生〃即〃博爱〃,此向法国人统战也;说〃民生〃即〃共产〃,此向共产党统战也;说〃民生〃即〃科学〃,此向五四人士统战也。这样子统战结果,什么都是,也什么都不是。中文定义的一片混乱、国民党宣传的一片天马行空,也就全套在此了。



一九三九年,英国小说家阿伦(michaeiarlen),在他的名著《凌云记》(the flying dutchman)里说:



the democtatic system which we cail the governmentof the people,for thepeople,by the people,and to hell with the people。



我年纪愈大,受国民党统治愈久,我愈发现这段话中tohellwiththepeople的真义所在了。原来它不是为人民下地狱的政府,而是把人民下地狱的政府。〃民有〃〃民治〃〃民享〃、〃民有〃〃民治〃〃民享〃、〃民有〃〃民治〃〃民享〃,儿十年来,〃吊民伐罪〃的国民党,最后的革命结局却是〃吊民而罚民之罪〃!这种德政,可真教我们不敢领教了!——我们对挟林肯之言而来的一片混乱、一片天马行空,可真要弄个清楚了〔注六〕!


一九八四年七月三日晨



〔注一〕戴维斯(a。powelldavies)说:〃汤姆斯·库波耳(thomas cooper)在一七九五年所提出的民主的定义是最扼要最简洁的一个:';民有、民享的政府';。但根据这一定义,一个专制暴君也能宣称他的政府是民主的,这种事实也屡见不鲜。〃(何欣译:《民主真诠》,《自由中国》第十一卷第十期)



〔注二〕英文democracy(民主)这个字,美国即使在独立时也不常用。独立宣言上、各州宪法上、美国宪法上都没有这个字的出现。



〔注三〕查理·比尔德(charlesa。beard)在他的《共和国》(therepublic)一书,以对话的手法,写林肯的违宪行为如下:



斯医生:那么林肯的批评家所指斥关于林肯的所谓违宪及高压手段,是怎么回事呢?



毕耳:我绝没有意思说这些批评不太重要,事实上,我手头现在就有一个很长的单子,可以写满好几页。斯太大,在靠近你的那个书架子那儿,有一本很厚的羊皮精装书是马歇尔(johna。marshall)写的美国巴斯提狱——内战后期有关美国公民不法拘禁史(a historyof the lllegai arrests and ilmprisonment of ameri can citizens during the latecivil war),你和罗拔(即斯太太的丈夫斯医生的名字)如果愿意把它带回去看看,你一定会从书里找到一大堆批评林肯的资料。反对林肯的人认为在林肯主政之下,有许多措施都是以违宪和高压的手段做出来的。譬方说,在马利兰州州议会会期中,林肯就施压力要州议会压制脱离联邦的提案活动。在北方很多距离战火相当远的地区,就有很多人民被政府肆加逮捕,许多批评林肯政府的报纸编辑和演说的人都被政府拘禁入狱,不少报纸都被当局封闭停刊。当然究竟有多少人被捕,确数很难决定,但被关起来的人则以千计。



如果把林肯的所谓的违宪和高压措施统统加在一起乘上十;即便是为了辩论,说我们把对一切反对林肯的批评统统都接受了;尽管在许多违法措施是林肯自己事先一无所知,而是由许多政府丈武官员以林肯政府的名义不法进行的,我们姑且把这笔总账都算在林肯一个人身上;尽管我们忘掉林肯曾经下令赦免了许多政治犯——例如普赖尔(rogerpryor)曾因任职南方联邦被捕,而林肯迭次拒绝将普赖尔正法——和一再颁发大赦令;我们就算把一切所能想到的罪名都加在林肯头上,可是,这些所谓违宪和高压的手段的宪法问题还是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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