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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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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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派克狼往展畜场跑去,这是它以前常去的地方,聚集在这里的人群越来越多,猎人们被迫不得开枪,因为狼的附近又围着一大群狗,如果开枪,可能会发生意外。 

狼知道事到如今,已经没有逃脱的希望了,现在它只希望在死之前,能够轰轰烈烈地战斗到底。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青天白日下,威尼派克狼出现在猎人的面前。 

7

三年来威尼派克狼每天过着战斗的日子,那是一段很长很长的艰苦岁月。现在,它孤孤单单地面对着大敌,围绕在它周围的数十只狗后面还有许多带枪的猎人。但它仍跟从前一样,很勇敢地抵抗着。它的嘴唇往上翘起,露出锐利的牙齿,结实浑厚的腹部微微抽动着,黄绿色的眼睛燃烧似的散发出光芒。 

狗群开始向它逼近了。镇上的虎头犬冲在前头,好多好多狗跟在后头。它们一步步逼近,并很快交战起来,嘶咬声不断响起,狼、狗混在一起,哪是狼哪是狗都分不清楚。一会儿,狗叫声突然停下来,只听到一阵低低的呻吟。威尼派克狼露出红红的嘴巴,“啪!”的一声跳离狗群,在外围矗立不动,看起来好像是勇猛、凶狠的山贼。 

大群的狗三度侵袭它,三次都被它击退。它的周围横卧着那些最勇敢的狗,而最先被咬死的,就是那只虎头犬。狗群开始畏怯地往后退缩;相反的,威尼派克狼依旧是一副凛然不可一世的模样。 

一会儿,威尼派克狼好像等得不耐烦似的,往前进了两三步,这时候,在一旁静候时机的猎人们,不得不举枪射击。“砰——砰砰——”枪声响彻了整个大地,威尼派克狼终于倒在雪地上,结束了它战斗的一生。 

在威尼派克狼离开酒店的那些日子里,它总是喜欢什么就做什么,过着任性又无拘无束的生活,只可惜它的生命太短促了。 

在这种不安定的岁月中,它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而且勇敢地坚持下去。它宁愿一口喝完生命的酒,并且潇洒地打碎酒杯——但是在它死了以后,它的名字却永远为人传诵着。 

威尼派克狼的心理大家是否了解呢?为什么它要选择那样的生活方式呢?为什么它总是漠视危险,而常常出没在这个镇上呢? 

说实在的,谁也不能断定,是否它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更好的地方?大地一望无际,到处都有足以充饥果腹的食物,它为什么会眷恋人类居住的城镇?难道是为了等着报仇? 

不,任何动物都不会为了报仇而轻易拿生命当赌注。即使聪慧的人类,也找不出几个人有这种不正常的想法。野生动物所追求的,只是能够平安度日罢了。 

既然如此,那么,真正使威尼派克狼对这城镇恋恋不舍的是什么呢?那是万物与生俱来就拥有的一股最强大的力量——爱,对吉姆的爱。 

威尼派克狼死了以后,它的尸体被做成标本,留存在镇上一所中学里。后来那所中学发生火灾,有关威尼派克狼的遗迹便一点也没有了。 

可是直到现在,威尼派克教堂的老佣人,还常常对别人说:“每当圣诞节前夕,钟响的时候,距离墓地大约一百步远的森林里,总会有令人毛骨悚然的悲哀的狼嗥声,如回音似的传过来。因为那墓地里,躺着这世界上惟一深爱威尼派克狼,也为狼所深爱的少年吉姆。”  

。。



石山大王克拉格…1


那个高原的景观好像是用闪亮的缎子编织成的丝织品,因为笼罩着白雪的缘故,而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丝织品上一串串藤花似的淡紫色花纹,是开满在山脊上的羽扁豆花;当中有两条金色的线,忽隐忽现地绣在上面,远远看去,很像是细项链,那正是两只落矶大角羊的足迹。 

1

在遥远的西北方,有一个起伏的高原,上面点缀着稀疏的灰色、紫色的大大小小岩石,那正是高原上春天的装饰品。高原上的春天,是世界上少有的美丽奇观。在这地方,由于像黑夜般的冬天持续了六个月之久,因此,这期间,大自然也像殷勤的人们储蓄金钱一样地蓄藏着春天的欢欣。 

矗立在山脊北边尽头的甘达峰,本来好像一点生气都没有,现在也显得蓬勃起来了。在冬天漫长的六个月当中,高原上连一朵小花也看不到,现在却到处开满了鲜艳夺目的花儿。但是,所开的花尽管连绵得像海一般辽阔,种类却只有一种,那就是羽扁豆花。那里一丛、这里一丛的,近看零乱不堪,站得稍远些却显得琳琅满目;如果在更远的山坡上欣赏,就变得像一条又长又曲折的彩带,也像紫色的云彩在天际飘荡般。 

虽然已经是五月底了,吹来的风一会儿是混杂着雪花的北风,一会儿涌起很大的云块,一会儿又飘起雪来,敲打着高原上的花。附近的景色一下子变得微白,一下子又变成灰色。在景观一次又一次的变化中,遍地花朵都换上了白色的羽衣。 

因为羽扁豆的茎比较高大,也很强韧,所以能够抵抗风雪的侵袭。雪的压迫,使它们垂下了变白的头,可是不久,风一吹来,把积压在它们身上的白雪挥掉,它们又会昂然地抬起头来。这种不屈的精神与花的高贵颜色显得很相称。 

雪下来时,出其不意;雪停的时候,也没有定时。云彩消失了,现出微蓝的天空,地面积雪的地方开始闪着白色的亮光。高原上遍布着的紫色花丛,断断续续地显出很多自然而美丽的图样,其中有两道很长的足迹,在这美丽的图样里,不断地绵亘着。 

2

由于不合节令的雪薄薄地铺在地上,所以要跟踪猎物的足迹是很方便的。猎人史谷堤老头拿着枪,走向他所住的小屋后面——那座没有草木的山冈。那地方是有名的落矶大角山羊的住家。 

在这辽阔的、白皑皑的高原上,遍地点缀着紫色的小花,这么美好的景致,史谷堤却提不起一点兴趣。不多久,他发现在刚下不久的雪地上有两道脚印,他一看就知道那是两只完全成熟了的落矶大角母山羊的脚印,它们正朝着山峰缓缓前行。 

史谷堤跟着脚印走了一会儿,渐渐明了一些情况:两只母山羊虽然有点恐慌不安,但似乎尚未发觉危险已临头,它们沿着能藏身的地方走着,有一两次卧倒在雪地上,只一会儿又站起身来,继续前进。看来它们并不饿,因为沿途有很多可吃的东西,它们碰也没碰。这些都是史谷堤累积多年捕猎经验,观察的结果。 

史谷堤小心翼翼地往前走,还时常抬头张望远处。他并没有直接踩到那些脚印,而是一路跟踪过去。他绕过一块大岩石,到达一处能够看见开满了整片羽扁豆花的低地。这时,突然有两只大角羊从花丛中跑出来。 

史谷堤立刻举枪瞄准。本来,只要他一扣扳机,两只羊当中的一只或者是全部将应声倒地,但是在他要开枪之前,竟被两只小羊吸引住了。那是刚生下来,很小、很小的落矶大角羊,它们用细长但不稳的脚站立起来。到底是向新出现的小羊下手好呢?还是朝山羊妈妈开枪好?史谷堤心里踌躇着。 

两只山羊妈妈对小羊们发出尖锐的叫声,打了一个转,又回到小羊的身边。小羊也本能地知道只有跟随那与自己一样体型、一样气味的同类才安全。 

于是,它们迈开蹒跚不稳的脚步,跟在羊妈妈后面,一步一步追上去。 

当然,只要史谷堤愿意,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打死全部的羊,何况离他最近的一只,也不过在二十米远的地方。但是,人的心理时常会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这时,史谷堤的内心突然涌起一股“把猎物生擒过来”的欲望,他想,小羊那么弱小,一定很容易捕捉。于是,他把枪放在安全的地方,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步挨近它们。 

这时,山羊妈妈露出惧怕的表情,小羊也已经觉察出情况不对,它们好像听见妈妈说:“赶快躲避这个陌生人!”——这是小羊出生以来第一次遭遇危险。 

生下来还不到一个钟头的小羊,已经从大自然所赋予的本能中,学到了求生的本领。它们的行动跟人比起来,原本就慢多了,可是突然间,小羊像是获得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护身法那样,竟能灵活地躲避史谷堤的攻击。史谷堤感到非常惊讶。 

这时候,羊妈妈又转身跑了开去,并且发出悲哀的叫声,催促小羊赶快逃命。由于史谷堤追得很紧,小羊越来越害怕,它们使出全身的力气,迈开脚步,逃到羊妈妈那边。 

史谷堤好几次滑倒了,又爬起来,爬起来了又滑倒。虽然他的手不只一两次碰到小羊的身体,可是一只也没有抓到。 

像这样的追逐战,持续了一段时间,羊妈妈终于巧妙地带着小羊脱离那片洼地。当它们走到又滑又硬的地面时,小羊们觉得自己的脚步踏实、坚强多了。 

史谷堤一心一意要抓小羊,丝毫没有察觉到这种追踪游戏是两只母羊悉心安排的。像这样追追赶赶地,羊跟人终于来到了甘达峰起起伏伏的山崖近旁,母羊们很快就往山崖跳过去。 

小羊也涌出一股新的力量,犹如小野鸭第一次下水一样,跟在母羊后头,像身上长了翅膀一样地飞跳过去。它们认为这满地石头的山崖,是躲避敌人最好的地方。小羊那又黑又小的蹄子,仿佛橡皮般柔软,在容易滑溜的地方能够紧紧吸住,那种“功夫”人是望尘莫及的。不久,它们终于消失在山崖那边。 

对这几只羊来说,这天的运气还不坏,因为史谷堤手上没有拿着枪,不然,它们即使离开一百米,也必定会被打死。虽然史谷堤很快就又回到刚才放枪的地方,但是这时,从山峰那边渐渐地垂下一层厚厚的云雾。 

刚刚是北风带来的雪花,使它们留下脚印而暴露了踪影,引来一阵可怕的追赶;现在也是多事的北风带来阵阵的浓雾,遮掩了山羊的行踪。 

史谷堤默默注视山崖的那一边,有所感动似的低声说道:“这小东西啊!这小东西!它们实在灵敏得难以应付,生下来才不过一个钟头……” 

3

遍布岩石的山峰对大角羊来说,并不是一个理想的住所,但是,为了逃避危难,为了小羊们的安全,勉强可以作为藏身之地。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它们为了觅食,跑到其他辽阔的地方,但是不管路途多遥远,它们总能平安地踏上归途。 

小羊长得非常快,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很有力气了,即使遇到山猫,非得拼命逃跑的时候,也能紧跟在妈妈的后头,一起逃难。 

小羊出生时地上所沾染的血迹,经过两三个钟头后,已经全部消失了。由于整个高原上长满了花和草,母羊可以获得丰富的食物,供应小羊奶水当然不成问题。小羊时常高兴地摇着尾巴,咬住妈妈的奶头不放。 

白鼻子那只小羊,身材矮矮胖胖的;另外一只则高大又壮硕,不幸的是,它生下来两三天后,头上就长出一个小瘤来。 

这两只小羊是很要好的伙伴。有时候它们会跑跑跳跳地闹着玩,有时候又会揪在一起,角力似的咬得难分难解。有时候它们也会跑到一个不大不小的山同上,玩起作战游戏:一只跑到山顶上防卫,不让另一只靠近,并踩着碎步,摇摇那小小的头,仿佛它是这座山的大王似的;然后它们把粉红色的耳朵竖向后面,用软绵绵的头挤来挤去,两眼瞪着,故意装出凶恶的神色来吓唬对方。 

像这样你推我、我推你地玩着游戏,最后,玩输的那一只会跪在地上,然后翻个身,举起脚来,好像在说:“这么差劲的山,我才不要呢!你喜欢就让给你吧!”还翻来覆去地重复这个动作。 

玩作战游戏,都是白鼻子小羊获胜,因为它的身体较重;若是赛跑,头上长瘤的小羊就可以毫不费力地夺得锦标。这两只小羊好像不知道疲劳是什么似的,一天到晚蹦蹦跳跳,从不停止。 

一到夜晚,这两只小羊便各自挨近妈妈的身边休息。头上长瘤的小羊总是精神饱满,早上也比那只白鼻子的起得早,白鼻子小羊是个懒虫,经常睡到日上三竿还不起来。 

任何地区的落矶大角羊,鼻子和屁股的白斑,大小总是很相近,但白鼻子小羊的白斑却既大又白,尤其是屁股上的毛,好像在示意“过来呀!来呀!”似的引人注目,所以一有机会,长瘤的小羊就会从后面向它扑过去。每天一大早,长瘤的小羊都会往白鼻子雪白的屁股撞过去,把它叫醒,仿佛这么做可以带来很大的乐趣。 

落矶大角羊通常是成群结队的,它们的集团越大,防卫能力也就越强。然而居住在库特尼地方的猎人,个个都是狩猎专家,尤其那位史谷堤老头,更是捕大角羊的能手,他的屋顶上放了许多最好的羊角,屋里更堆积了许多羊皮,准备不久后带到市场上去卖。 

由于猎人们无情的捕杀,大角羊的数量锐减,从原来的一大群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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