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痴的爱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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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痴的爱情事件-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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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版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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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的哥哥尤金·菲尔德来说,创作关于书痴的快乐欣喜、冒险惊奇、倒霉不幸的一部故事或系列随笔的决心,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许多年来,在他从事媒体工作近四分之一世纪的绝大部分时间里,他曾经以散文和诗歌(并一直以最幸福、最愉快的心情)赞美淘书之乐。他本人就是一位不知疲倦的图书收藏者,一座其趣味足以媲美其价值的藏书楼的拥有者——这座藏书楼所收藏的卷册都是以巨大的个人牺牲为代价换来的。对于那种被称为“书痴”的疾病,他抱有最深切的同情。他还深知(正如少数比较贫寒的人士曾经体会到的),这一不可救药的精神疾患所带来的,半是辛酸,半是风趣。

那份报纸的专栏(十二年来他几乎每天都要为它撰稿),有许多针对他那些不幸同胞的尖刻讥讽和温和嘲弄——这些人拜他所赐,把他们自己的热爱投向那些老朽的书架和拍卖场,从而变得臭名远扬。一直以来,没有谁比这位性情温和的愤世嫉俗者更加勤奋不懈地追寻一种发霉的奖赏,无论它所费几何,也不管它有多难伺候。“我救别人,却不能救自己。”他风趣地嚷嚷道。

在他已出版的作品中,有许多证据表明我哥哥对于“缓解书痴痛苦”的感激之情,这种缓解曾经在他身上也有过某种程度的表现。淘书的爱好,从来没有过比《书痴的祈祷》更幸福的表达。在诗中,这位心烦意乱的祈祷者热烈地声称:

噢上帝,如果您的意愿

就是要让我被诱惑纠缠,

我谦恭地祈求您的恩典

我愿得到最特别的缠绻;

让我的诱惑是一册书卷,

我会买下它,抱守胸前,

当其他人朝它瞧上一眼,

他们会悲叹它价格低廉。

再有,没有什么比《书痴的新娘》更能表现不可救药的病人的心灵:

我想要散文的时候就是散文,

当想要诗篇的时候就是诗篇,

它永远给身体、头脑和灵魂

带来芬芳甜美的休憩和睡眠。

哦,我要用丰富精美的装帧

来装订这些珍贵奖品的封面,

她所保存的地方,一定不能

让其他人的双眼,一睹芳颜。

在《亲爱的老伦敦》这首诗中,诗人悲叹“一册精美的贺拉斯值不了几个小钱”,嘲笑自己的穷愁潦倒;在《迪布丁的幽灵》中,他沉醉在期待的快乐之中,期待未来王国里的书痴,那里不会容留这样的女性亲属:她“想要食物,如果我们买来书卷作为替代,她就大呼小叫”;而在《弗莱尔、特拉斯克和比斯兰》中,他声称:不可遏制的占有欲是书痴最基本的素质。不过(且不管这些自责之词),要表述他严肃认真的目的,爱书者应该是一个比书痴更好的词。如果他购买珍奇罕见的图书,那必是为了整个地拥有它们,由里至表,概莫外焉。对书的痴狂,让他持续不断地倾囊购买;伴随而来的对于书籍的热爱,使得这些书成了他自身的一部分,也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

今年快到八月的时候,哥哥写下了《书痴的爱情事件》的第一章。其时,他的身体已经精疲力竭,显然不适合从事任何费工耗时的文学劳作。但是,一酬夙愿的诱人前景,开始一个早就满怀希望地计划好了的故事的欢欣喜悦,仿佛给了他新的力量,狂热地投身于工作。呜呼,这样的狂热,足以让那些已经密切注意到他身体活力正日渐衰退的人产生错误的印象。多年以来,似乎还没有哪一件文学工作给过他这样的快乐。在逐日讨论写作的进展时,他的眼睛会闪闪发光,往日的活力会一一重现,每件事情都会透露他对自己想象中的人物的浓厚兴趣——在这些人物身上,他重温了淘书人逐猎的喜悦。这部作品是他热烈的希望(为了它的实现,他已经准备了很长的时间),也将是(正如他曾开玩笑地表达过的)对他曾经如此轻佻地诋毁过的那类人表示道歉性补偿的一个标志。那些熟知他的人,也会从这些书痴的缺点中辨认出他对自己弱点的谦卑招供。

从这一事业的本质特性中我们不难知道:它几乎是永无止境的。一个有这么多年经历的书痴,自然能滔滔不绝地唠叨他的“爱情事件”,同时又绝无重复的危险。的确,我哥哥的计划在一开始并没有明确成型。当人们质疑或取笑这些恋情的时候,他会说,他就像萨姆·威勒【萨姆·威勒,狄更斯《匹克威克外传》中的滑稽人物。】创作他著名的情人节礼物时那样轻松悠闲,而且可以随时“抽身”。某一周他会坚称:一个猎书人至少有个好处,那就是一年四季,无所不宜;下一周他又会以同样强烈的态度辩称:到了该把老人送进冬营地的时候了。不过,虽然寒冷天气的到来加重了他身体的不适,但他呆在自己特定工作间里的兴致,倒是一点也不见减少。然而,他的虚弱还是向他发出了警告,他应该向他的书说(就像他深爱的贺拉斯所写的):

我要逃离对你的痴迷,

不再给你以任何搭理。【引自贺拉斯《书信集》第一卷的结尾段落。诗中,贺拉斯将书拟人化为一个年轻的奴隶。原文为拉丁文。】

可惜,他并没有做到。他的心将变得温和仁厚,他将继续写下去。对一部在准备过程中被赋予了这样的爱和慰藉的作品,他不愿意轻言放弃,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



初版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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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星期六的下午,本书的第19章写好了。这也是他文学生涯的结尾。那几节据说是由梅休因法官的朋友所奉献的诗行(本章以它戛然收尾),是尤金·菲尔德所写下的最后文字。当时,他看上去和这个秋天里的任何一天并无不同。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的家人,丝毫也没有预感到死神正在家庭周围徘徊游荡。第二天,虽然依旧感觉到不太舒服,但他还是不时地起床走动,像他最近几年来一样,总是高高兴兴,充满亲切和愉快。这些,如今看来仿佛是已经为生命的大限做好了准备。他谈到头天写好的这一章,然后又略述了正在完成的这部作品的计划。只剩下一章要写了,它将记载这位老书痴的死,不过那要等到他突然意外地继承了一部极其珍罕、几乎无价的贺拉斯之时。这部书的获得,标志着这位猎书人一生猎获物的顶峰。他对这位萨宾歌手【萨宾人是意大利中部的一个古代民族,公元前290年被罗马人征服并同化。这里的“萨宾歌手”指的是诗人贺拉斯。】的热爱是真诚的,这位西方诗人写出了表现过去两千年里书痴快乐的不朽颂诗。

11月4日凌晨,尤金·菲尔德魂归天国。书桌上,已经包好并密封的是这位老人的回忆录。其中,死亡判决已经宣示。房间角落的床上,诗人静静地躺着,一只手臂轻掩在胸前,宁静的脸上浮现出平和而安详的微笑。架上,柜内,环绕着他的,是他钟爱一生的书籍。啊,谁会说他的猜想没有在那天早上得到证实呢?正当微弱的光线透过窗户谦恭地照射进来,那些珍爱的卷册并没有振奋起来,等待他那愉快的声音:“早上好,我可爱的伙计们。它们是怎样看着我亲切地微笑,得知我昨夜的睡眠未被打断,它们又是如何高兴啊。”

从此以后,睡眠就成了你的光荣奖赏——你曾经怀着信念欣悦地走向它,以辛苦劳作努力地争取它。啊,哥哥,在这间从前因你的友爱而温暖、而今因死神的到来而圣洁的房间里,它们还能那么亲切地看着你微笑么?当得知你的睡眠永远也不会被打断的时候,它们还会那样高兴么?

罗斯韦尔·马丁·菲尔德

1895年12月布埃纳帕克

 。。



我的初恋(1)


此刻,在我打算着手我一生中最重要的工作的时候,回想起自己曾在不同时期读到过的那些所谓“情场高手”的招供。这些自夸之词令我震惊,因为我把“爱情”视为一种高贵的激情,对之深怀敬畏。再者说,一个曾真正堕入“爱情”之温柔陷阱的人,此后又如何能反复轻率地谈论它呢,这对我来说简直不能想像。

但事情已然如此,并将仍然如此。许多人总是兴致勃勃地向你介绍他们曾征服过的战利品如何多不胜数,总是喋喋不休地解释他们俘获战利品的手段如何高明。这倒是颇像一个冷酷的猎手,总在夸耀他残酷的杀戮游戏,总在不厌其烦地铺排他令人厌恶的屠场细节。

我从来都主张,一个畅泳爱河的人(曾经陷身于爱的人必定永在爱中)实在无供可招。爱情,是一种如此率真、如此正当、如此纯洁的激情,陷身其中者,既不需要也不容许有任何的招供。因此,对于我本人在这里对自己心灵事件所作的陈述,有人不免要猜测,这里面必定多多少少有一些出卖、背叛或者纷争,没准还有某种暗示,某些让爱情及其信徒蒙羞,或是让吹毛求疵的家伙也为之赧颜的事情——很遗憾,他错了。

不是我自夸,我从未俘获过什么战利品,也从未有过英雄的感觉。多少年,我曾漫步于一处赏心悦目的园林,呼吸清新甜美的空气,欣赏绮丽妩媚的风景,信步所至,不亦快哉;多少次,在乱花丛中我流连忘返,在灌木林里我迷失歧途。而如今,我决意重回往昔令人愉快的花园,邀请你伴我再游故地,重温旧爱,分享一个老家伙的赏心乐事和昔日情怀。

小时候我就是个不苟言笑的孩子。对于那些焕发青春激情的运动,我兴趣殊少;对于户外游戏和体育锻炼,则尤为厌恶。我出生于南方地区,但在六岁那年,我就去了新罕布什尔州,跟祖母生活在一起。其时,我的父母不幸成为霍乱的牺牲品。从温暖潮湿的南方迁居到寒冷酷冽的北国,使我很不适应,这也正是我一生体弱多病的根本原因。

祖母鼓励我摒弃游戏,她打心眼里认定我能将她老人家的教导牢记在心:我是她忠实的继承人。她决意要把我培养成一名公理会【公理会,英国清教徒罗伯特·布朗(1550…1633)在1581年所成立的教派。公理会在原则上不能承认任何信条或任何形式的权威,教义的说明是见证,而非信仰规条。同时拒绝承认英国政府在宗教上的领导权,从而受到政府的迫害。】惟一正确信念的职业宣道者,那是她在自己的儿子们身上彻底失败了的一个计划。因为这个理由,再加上其他方方面面的原因,我在七岁幼龄便公开宣称:我愿意成为一名牧师。这一志向在当时完全出于真心诚意——所以说,我最初的爱好完全是因为受祖母的影响。

如今回想起我的初恋,历历在目,恍如昨天。那是在我们家老屋的起居室里,时间是春天的某个日子。那时的起居室和如今呼为“客厅”的地方,功能相仿。我记得,那低矮的天花板,巨大的壁炉,又长又宽的壁炉架,铁制柴架和黄铜挡板,高高的挂钟带着它欢快的满月形的脸,风箱一直在呼呼喘气,墙角里水晶球下的蜡花,墙上是关于所罗门神殿的讽喻画,另一幅画是小塞缪尔在祈祷,高背硬椅,脚凳有着华美的饰面,镜子镶在镀金乌木框里。这一切我都记忆犹新,温柔如昨,而那一天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七十年。

所有这些事情中,我记忆最深刻的是祖母收藏的书籍,红木书架厚重结实,颜色深暗,玻璃巧妙地镶嵌在菱形柜门的框架内。那时候我七岁,已经到了读书识字的年龄。古往今来的许多“智慧源泉”成为我对出版物永不餍足胃口的牺牲品。有一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小男孩偷了一颗别针,从此陷入自责和忏悔,最后成了一个大好人。我对这个聪明的教化故事甚感亲切,就好像它是我自己创作的。我能结结巴巴地阅读华兹【艾萨克·华兹(1674…1748),英国诗人,被历代教会推崇为“圣诗之父”。】的寓言韵文和卫斯理【查理·卫斯理(1707…1788),英国诗人,创作过近千首赞美诗,他的哥哥约翰是英国宗教领袖、卫理公会的创立者。】的训诫诗篇,加之美国小册子协会的年度报告,这些都向我透露了祖母在我身上所寄予的厚望:我的判断力,我的热情,将要怎样打造成形。但我的心灵仍然是自由的,内心那温和而执著的热情从未改变,它涵蕴着我的喜悦、我的灵感、我的慰藉,静候初恋的来临。

在更远处的一个书架上——它纵向三排,横向四格——存放的是旧版《新英格兰初级读本》【《新英格兰初级读本》,一种在美国流传甚广的启蒙读物,最早的版本大约出现在十七世纪八十年代,几百年来,几乎每一个美国小孩都是通过这本小册子开始学习识字。可以说,正是这本以宗教训诫为主的小书陪伴一代代美国孩子度过他们的童年时代。此书的早期版本已十分罕见。】,那是一种古怪的小开本方形图书,薄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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