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莽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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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莽警探-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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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凶手!

    凶手从窗户进入凶宅,杀死袁志杰后又跳窗离开,离开时不忘消除自己的脚印。

    吴错立即去观察窗口,他瞪大了眼睛,一厘米一厘米地看过去。

    若是某处灰尘上有了一星半点的缺失刮蹭,都会引得他的注意。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吴错眼睛瞪得发干,却没有任何有价值的发现。

    出西厢房,来到堂屋门口。

    地上的蝙蝠粪便被火一烤,变得更加难闻了,小风带过来一股气味,直令人作呕。

    蝙蝠粪便成了天然的脚印模具,消防官兵穿着统一的制式消防靴,鞋底的花纹也都一致。

    连通前后院的过道上全是这样的鞋印,十分清晰,闫儒玉和吴错之前留下的脚印已经被覆盖,完全看不见了。

    凶手想要进入后院杀死袁志杰,就一定会经过这里。

    吴错狠下心来,弯腰弓背仔细去观察蝙蝠粪便上的每一处痕迹。

    弯腰的瞬间他已屏住了呼吸。

    所以,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什么叫“辣眼睛”。

    “老吴,用这个!”

    闫儒玉丢给他一套防护服——就是法医解剖高度腐烂的尸体时用的防护服,外表看起来有点像宇航员的航天服,有一个封闭的头套,一定程度上能够阻隔气味。

    “我靠,人才啊,你还随身带着这个呢?!”

    “车里常备一套,应付紧急情况。”

    有了防护服,吴错几乎是跪在地上,一寸寸将地面上的脚印筛查了一遍。

    “哎!”

    筛查到最后,吴错已被防护服捂出了一身臭汗。

    后腰的伤口被汗水一淹,疼痛难忍。

    一疼,出汗更多了。

    他陷入了恶性循环。

    最最煎熬的还不是身体上的痛苦,而是随着勘察的继续,这条留有清晰脚印的路越来越短,发现有用痕迹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对痕检刑警来说,这才是真正的煎熬。

    “嗯?”

    就在即将勘验到尽头的时候,一个几不可察的痕迹引起了吴错注意。

    在消防靴印的边缘,有一个小拇指肚大小的马蹄形印记。

    印记太小,还被消防靴印踩下去了一半,若不是像吴错这样一寸寸地筛查过来,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个痕迹。

    虽然小,那印记却很深,比消防靴印深了约莫半厘米。

    “高跟鞋印!老闫!这他娘的是高跟鞋印!凶手是女人!”吴错大声吼了一句。

    这发现实在得来不易,吴错心中百感交集,唯有大吼能够抒发他的情绪。

    闫儒玉灰头土脸地从地道里钻出来,猛吸了几口新鲜空气。

    “我真是低估了火灾的威力,底下面墙和地都是热的,整个儿一蒸笼,我都快熟了。”

    “你跑那里面干什么?赶紧过来看,有重大发现!”

    “我听见了,高跟鞋鞋印,是吧?”闫儒玉一边朝着吴错所在的地方走,一边以双手为扇子,不断冲自己的脑袋扇着风。

    “真他娘的怪!”吴错道。

    “是啊,真奇怪。”闫儒玉也道:“这女人难道不知道自己的身手很差,力量也不怎么样,来杀人还穿着高跟鞋,这是闹哪样?”

    吴错耸耸肩,表示自己不是很理解女人这种生物。

    接下来的现场勘察耗费了整整半天时间,最后小白和明辉也加入了现场勘察,却再也没有任何收获。

    凶手是个女人,一个穿高跟鞋的女人。

    目前警方掌握的线索只有这一条。

    第二天中午时分,闫儒玉突然道:“这样不行,我们钻牛角尖了。”

    吴错小白明辉停手,闫儒玉继续道:“这个现场的价值已经被挖掘光了,该换换思路了,袁志杰的住处找到了吗?我觉得可以从那儿入手。”

    小白摇头,“这个人行踪奇怪得很,加上他刻意隐藏过身份,没有找到他的住处。”

    明辉一边皱眉思索一边道:“我有一个想法。”

    “说说看。”吴错向她投去鼓励的目光。

    闫儒玉分析道:“这两次凶案赶得太巧了。三名学生深夜来凶宅探险,正好就在这儿碰见凶手了,这是巧合吗?还有我和老吴,我俩前脚刚下地道,凶手后脚就到了,连续两次,这绝不是巧合!”

    “我明白了!”明辉突然道:“袁志杰和凶手应该就住在附近!即便不是住在这里,也肯定有一个窝点,他们好像……好像是在监视这这里,只要发现了密道的人,他们都要杀死。”

    “附近荒废的空房子!搜!”吴错第一个冲了出去。

    半小时后,三人收到小白发来的位置信息。

    找到袁志杰的住处了!

    脏!他的住处真脏!

    用几根木条钉成的床,床腿歪歪扭扭。

    油腻腻的已经看不出本色的被子掉在地上,枕头也凌乱地扔在门口。

    七八个泡面盒堆在墙角,里面没喝完的泡面汤已经发霉长毛。

    老坛酸菜味儿的,真酸爽。

    “这是袁志杰的住处?你确定?”吴错不敢相信,一个曾经偷过中行金条的江洋大盗会住在这种地方。

    “身份证,在褥子底下找到的。”

    小白将一张身份证递给吴错。

    身份证上的名字叫袁小虎,照片却是袁志杰的。

    袁小虎,原来这就是他的新身份。

    一直沉默打量周围的闫儒玉指着地上的被子和枕头对小白道:“这是你扔地上的?”

    小白摇头,“没,我进来的时候就这样了。”

    “就算再邋遢的人,也没必要吧枕头被子往地上扔吧?只有一种可能,有人先我们一步到这儿,还把这儿翻了个底朝天。问题是,她究竟在找什么?”


………………………………

第一八一章 咬耳朵(13)

    黄昏,残阳如血。

    早烧阴,晚烧晴。看天上的火烧云就知道,接下来的三天又要在炙热中度过了。

    郭巧燕踩着她仅有的鞋子——一双高跟鞋离开了位于棚户区的住处。

    她在棚户区的一间发廊工作。

    既没有理发师傅,也没有理发手艺,只有几个姑娘的那种发廊。

    郭巧燕就是其中一个姑娘。

    郭巧燕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高中读了一半就偷偷从家里跑出来了,和所有半途而废的孩子一样,她的理由是“不想”。

    不想高考,不想上大学,不想走别人的老路,不想当个普通人。

    明眼人一下就能看穿的说辞。

    不想?呵呵,是无能吧?

    没好好学习,知道自己考不上,所以不想上了。

    能考上清华北大的八成不会半道离家出走。

    这理由虽然骗不了别人,却骗过了郭巧燕自己。

    她坚信自己选了一条另类的道路,将来一定跟那些普通姑娘不同。

    她也的确与发廊里的其她姑娘不太一样。

    别人等生意的时候,总是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聊闲天,她则是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看书。

    她喜欢看古龙,赚来的钱除了吃饭和买生活必需品,几乎全买了古龙的。

    古龙笔下有许多出彩的妓女,他将她们描写得深明大义心地善良果敢智慧,每每看到妓女与大侠相爱浪迹天涯的故事,郭巧燕就会产生深深的共鸣,觉得那故事就是为她写的。

    终有一天她也会找到自己的大侠。

    这种盲目的自信给郭巧燕增添了一种脱俗冷艳之感,客人总是能一眼注意到默默坐在角落的郭巧燕,倒是给她的生意带来了好处。

    不久,郭巧燕就成了发廊的招牌,她在棚户区这一片也算是小有名气,想要让她陪一次,价钱倒也不算贵——毕竟棚户区居民的消费水平有限——就是得看她有没有时间。

    有人捧着,郭巧燕就颐指气使起来,她最常对发廊里的姐妹说的一句话是:

    谁说我们卖的是肉?不!我们卖的是时间。

    姐妹们虽不喜欢郭巧燕,却觉得她这句话很有道理。

    肚子里有墨水就是不一样,经她这么一说,为人不齿的职业也变得高端大气起来。

    她已成了一方“名妓”,如今,只缺一个大侠了。

    不久,一个客人真的引起了她的注意。

    一个名叫袁小虎的男人,除了年纪有点大,几乎符合她所有的想象。

    与没见过世面的棚户区居民不同,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经历过大起大落的沧桑感。

    没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搬来的,为什么搬到这儿来,没人注意他。

    只有郭巧燕隐约觉得,这个男人并不属于这里,早晚有一天,他会离开棚户区,风风光光地离开。

    郭巧燕开始偷偷留意袁小虎。

    出门买东西的时候,郭巧燕总会绕个远,故意从他的门口路过。

    有时与男人偶遇,她友好地把买回来的零食分一点给男人。

    男人应该是真没钱吃饭了,并不拒绝她的好意。

    一来二去两人熟络了些,有时候男人有钱了也会去找她“消费”,男人没钱的时候,她曾提议让他先欠着。

    “还是算了吧,什么债都能欠,赌债嫖债不能欠。”

    男人的原话她一直记得,这是个有规矩的男人。

    能给自己立规矩,能守住规矩,这样的人才能干大事。郭巧燕越发沉迷这个男人,或许就是因为他淡淡的态度吧。

    可惜,男人对自己的一切均是闭口不谈。

    男人虽不说,郭巧燕却发现,他对棚户区边缘的一间破宅子特别感兴趣。

    他总是偷偷摸摸往宅子里跑。

    偷偷摸摸,自然就是不想被人知道。

    郭巧燕觉得,她距离秘密又近了一步。

    有什么比分享一个秘密更能拉近两人距离?

    她开始有意识地跟踪,甚至,还跟发廊老板撒谎说自己怀孕了,要去打胎,请了一个月假。

    她发现了老宅子里的地道,不知那是干嘛的,只知道男人很在乎这条地道,每天都在其中出入数次。

    好奇心害死猫。

    那晚,她又偷偷来到了老宅,穿堂屋,进后院。

    10分钟前她看到男人进了宅子,此时,男人应该就在地道里。

    他在干什么?郭巧燕揣测着。

    噗——

    不同于往日的安静,地道里传来一声闷响。

    紧接着是惨叫。

    声音中的情绪十分惶恐,但被地道阻隔着,音量不大,刚好够郭巧燕听见,又不至于惊动旁人。

    将惨叫与“噗”声一联想,郭巧燕顿时明白了。

    “噗”是钝器打在人身上的声音。

    小时候自家门前的工地从四楼掉下来一块砖头,砸在一个民工脑袋上,正是这种声音。

    被打的是谁?会是郭巧燕心心念念的袁小虎吗?

    不,不是他!

    那惨叫不是他的声音。

    郭巧燕深吸了一口气。应该下去看看,或许,这正是拉近两人距离的机会。

    脱掉碍事的高跟鞋,小心翼翼地爬下梯子。

    黑!真黑!

    郭巧燕扶着破旧的木梯,大气都不敢出。

    闭上眼睛,等待10秒,睁开。

    眼睛终于适应了黑暗。

    几米开外,有拐弯,拐弯后有一丝光亮。

    地道里面有微弱的照明,人一定就在光源的附近!

    郭巧燕刚想向前走两步,就听有人大喊一句“拼了!”

    跟谁拼了?袁小虎吗?谁要跟袁小虎拼命?

    郭巧燕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她的心上人已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

    她摸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住在治安基本靠狗的棚户区,她已习惯了随身带刀——尽量压着脚步声冲向了地道拐弯处。

    一只手机掉在地上,手机的闪光灯亮着,将三个缠斗在一起的人的影子投在地道侧壁上,影子被拉长、放大,如恶魔一般。

    两人围攻一人,被围攻的人正是袁小虎!

    他手中拿着一把铁锤,无奈地道内空间有限,铁锤的威力根本发挥不出来。他暂时处于劣势。

    啊——

    袁小虎的惨叫吓了躲在暗处的郭巧燕一跳。

    一切发生得太快,光线又暗,她根本看不清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见袁小虎捂着脑袋一侧耳朵的位置,暴跳起来后退了几步。

    “我操你大爷!”袁小虎放声大骂。

    鲜血自他捂着的耳朵处流下来,啪嗒啪嗒。

    “来吧!”

    袁小虎的表情无比狰狞,即便是躲在拐弯处的郭巧燕都感觉到了戾气。

    天!他受伤了!严重吗?

    现在不上更待何时?!

    郭巧燕握紧水果刀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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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二章 咬耳朵(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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