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坑王还债系统》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坑王还债系统- 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可惜了这几只好碗啊。
  易修叹气一声,离开厨房带着萧重锋前往浴室。
  洗个澡都能搞出这么大动静,不会真是个变态杀人狂打算砸了他家的窗户跑路吧?
  
  ——小样,他家住五楼,底下种了一排仙人掌。
  
  一开浴室的门,面前的一幕差点没让易修惊得把舌头吞进去。
  毛巾架、镜子、窗帘甚至是洗衣机简直就跟台风过境一样被撞得七倒八歪。
  本来整整齐齐摆在水池边上的洗浴液跟香波也都开了瓶口,被扫在地上滚来滚去,里面液体不用说早涎了满地。
  满室香气,一片狼藉。
  而最最令易修目瞪口呆的却是,罪魁祸首的男人竟然就蹲在浴室中央,抱着马桶把整个头都埋在了里面!
  没错!
  你们没看错!
  是马桶啊!
  虽然每次用完都会冲一次水看起来还算干净可到底还是用来哔——的马桶啊!
  
  别说易修了。
  就连曾经做为古人的萧重锋见到此情此景也不由得呆愣原地。
  连从里屋闻声赶来的郑天明都陪着他们一起掉下巴。
  
  还是萧重锋最先回过神,手疾眼快地冲进浴室里勒住这家伙的脖子把他拽出来摔在地上。
  男人痛呼了一声,整张脸湿漉漉地一看就知道来自哪里。
  他嘴唇茫然地张了张,发出急促地呜呜声。
  好像还没有恢复意识。
  
  易修从震惊中回过神:“大哥……你到底啥事想不开要把自己闷死在马桶里……”
  内心强悍的郑天明提出合理疑点:“也许他不是想自杀……”
  易修嘴角抽了抽:“那你说他是想在马桶里喝水还是找二次元的入口?”
  郑天明:“……”就算是名侦探也很难回答这个问题。
  
  从马桶里带出来的水渍洗刷掉了男人胸前的一片血色,没有刺眼的红色干扰,他的前胸渐渐袒露出来。
  易修越看眼睛睁开越大。
  他揉了揉眼,不敢置信地在上面发现了一个绝对不该出现在那里的东西。
  ——一个粉红色的“0”。
  主角好感度系统?
  这人是个主角!!
  易修马上掏出手机查看收件箱,再三确认系统只告诉他来了一位主角,郑天明的主角身份他已经确认过了。
  ……那怎么会多出一个?!
  
  脑子不够用的时候,就要求助于游戏客服。
  ——尊敬的玩家您好,由于信息处理过快,导致客服线路堵塞。目前客服系统正在维护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自行尝试解决,感谢您的参与和配合,我们与你们同在。
  维护你个球啊!
  易修抽着嘴角。
  
  这游戏有很多信息要处理吗?
  难道还不止他一个坑王在被坑爹吗?!
  同在你姐夫啊,真要同在你敢跟我一起来玩这倒霉催的游戏吗!
  你敢吗!
  敢吗!
  ……
  ……
  
  被游戏折腾的快要崩溃的易修狠狠把手机揣回兜里。
  既然这也是个主角……就不能扔着不管。
  易修撸起袖子,刚把热水龙头打开,就看男人的眼睛忽然亮了,伸着舌头扑上去好像是要……“这水是生的不能喝!”强硬地把人压在浴缸边上,易修气喘吁吁,却总算明白这满地狼藉是怎么回事了。
  这男人果然是傻的,被他推进浴室肯定是以为水池边上这些瓶瓶罐罐里香香的东西能吃,就挤嘴里了。
  谁知道苦的要命,他又不会用水龙头,整个浴室就只有马桶里有水,干脆就把头埋进去喝了。
  
  虽然过程明白过来,还是把易修恶心惨了,“我撑不住了!这人劲儿不小,萧兄快来帮忙,还有你郑天明,这人跟你们一样是系统送到这儿来的,咱先把他弄干净了,我再跟你说这破系统的事儿!”
  
  ……
  
  幸亏男人还听得懂人话。
  把男人浸在灌满了热水的浴缸里,喝令他不许喝水,用最大档的水流狠狠地冲了三回,终于把这家伙弄出了点人样。
  变干净的男人套着一身与别不同的衣服,萧重锋负责帮他把衣服脱下来,拿在手里捏了捏:“这是牛皮造的,手工很好。”顿了顿,“整块牛皮。”
  易修不清楚整块牛皮是什么概念,不过看萧重锋的眼神就知道在他那儿肯定很稀罕。
  男人依然没有意识,就算被脱了衣服也还是木木地坐在浴缸里。
  任人摆布。
  
  按理说易修见过的大高个挺多的,萧重锋算一个,元鹏飞也算一个。
  以身材论的话,咱萧大侠属于那种,内秀形的身材。
  也是易修的理想型。
  穿衣显瘦,脱衣有料。
  该长肌肉的地方都长了,而且无论怎么看都不会觉得累赘。
  
  而元鹏飞,凭易修以前跟他一个宿舍四年夏天赤膊的交情来看,他是那种竹竿型的高个子,身上没排骨,也不起凸,可也找不出几块腱子肉。
  
  但面前这家伙却跟前面的类型俩完全不同。
  打个比方,元鹏飞是肉排骨,萧重锋是五花肉,这个新的大高个儿,活脱脱就是块里脊肉啊!
  当然咱这里拿来打比方的肉都是上等的(﹃)
  
  洗着洗着,易修的手开始饥渴难耐地摸向对方那鼓鼓的八块腹肌……重生回来之后他一直对这种健美的身材垂涎三尺。
  男人嘛,没点料怎么行?
  现在他还没脱离排骨的阶段,不过不怕。等咱以后有了钱,想练几块练几块,胳膊大腿胸部腹部全都一摸一手腱子肉,多带劲啊!
  一想到这个画面,易修就眯着眼睛吃吃地笑起来。
  引得在场的另外两名男士茫然地对视。
  
  不过这家伙到底是谁呢?
  易修狠狠往不明人士身上搓着泡泡,男人眨巴着好奇的眼睛,眼神跟着他们的动作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自己写过的主角哪有这么二?
  
  男人浅褐色的皮肤上交错着一道道比萧重锋还要深刻沧桑的伤疤。再加上一头标志性的红发——易修之前还以为这是被血染的。
  
  易修的眼神也不由自主地在他身上扫来扫去、扫来扫去。
  直到萧重锋砰一声把男人身上扒下来的皮甲扔到水面上,溅起大片水花,郑天明跟易修小心翼翼保持干爽的衣服全被弄湿了。
  易修扭头怒视他。
  萧重锋面不改色心不跳:“牛皮要是不快点洗,就洗不干净了。”
  真的假的?
  易修狐疑地捧着脏兮兮的皮甲翻看,却在上面不起眼的地方发现了一块犬形的标志。
  ……
  哎哟!他想起来了!
  
  易修张嘴叫起来:“我想起来了!这家伙叫格雷!姓氏太长我忘了,他是个……额,不知道你们能理解吗,是个兽人。”
  像是回应易修一般,半天没做声的格雷忽然张嘴:“汪”了一声。
  
  ……
  
  说起这个格雷的故事,其实特别的俗套。
  基本上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王子复仇记。
  
  在网络大环境还没流行起嫡庶之风的很多年前,易修就稀里糊涂地写了个挺没创意的嫡庶大背景的……异世小说。
  
  格雷出生在一座兽人大陆。
  虽然他爹是个牛逼哄哄的国王,可他却是个私生的。
  本来私生不是什么稀罕事,哪个位高权重的老头没有在酒宴醉倒的时候偷摸过身边女婢的小手。
  摸的久了搞出点乱子来也是见怪不怪。
  本来国王也可以承认他的身份,在当时的环境里当个地位不怎么高的王子也算是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但命运这个该转不转的大齿轮偏偏要在格雷出生的这一天卡个壳。让他从一出生,就长了一身在兽人世界里象征着邪恶和灾难的红毛。
  
  就因为这身红毛,小格雷从小没吃过一次饱饭,睡过一天安生觉。
  小朋友们也不跟他玩,走在路上人人喊打。
  童年阴暗的不比萧重锋差。
  其中的苦楚就别提了。
  
  然后这本该是个里里外外都被人踩在脚底下的王子,靠着自身的坚持和努力,当然还有作者开的金手指,一步步变强,最终把以前所有踩过他的王八羔子全部草翻,统领整个兽人世界,成为一位名留青史的伟大兽王的励志感人故事。(哪里不对。
  ……
  前提还是如果易修写完的话。
  
  现在回想起那篇兽人文的剧情,易修依稀记得里面确实有一段讲的是格雷被人弄傻了扔到一座死亡森林,却在那里因祸得福邂逅了作为他日后统领兽人世界左右手的异族巫师。
  连他的傻病都是异族巫师给他治好的。
  那段剧情还废了他不少脑细胞呢。
  
  可惜啊,现在格雷被送到了这里,估计异族巫师他是遇不到了。
  连恢复智力都很有问题。
  
  看格雷好奇地伸手抓泡泡玩,易修忍不住笑了:“他没啥危险性,应该只有三岁小孩的智力。看来要把他送走,起码得等他学会人话。”
  
  郑天明一面听他们的话,一面蹙着眉不知道想些什么。
  萧重锋却透露出点不高兴:“他要住在这里?”
  易修想起什么,搓着格雷柔软濡湿的头发:“对,以后你就住在这儿,我给你起个有天朝风格的名字……叫大汪。”
  萧重锋&郑天明:“……”
  这名字……确实挺有天朝风格=…=
  
  格雷:“汪!”
  
  ……



14、第十四章:侦探(上) 
 
  易修喜欢动物,毛茸茸的一团,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吐着软乎乎的舌头朝你摇尾巴示好的小动物就更是他的心头好。
  
  可惜他前世没有机会养,刘姐对任何动物的毛过敏到哪怕沾到一点都几乎要休克。每次易修看到她口罩手套全副武装,就知道她是要去菜市场买菜了。
  所以,任何长毛的动物在别墅都是一律禁止出现的。
  
  洗干净之后的格雷长了张胡子拉碴毛发蓬乱的脸,配合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挺凶悍又很憨傻。
  兽人嘛,本质上来说兽才是主要组成部分。
  在易修为数不多的记忆力,他给格雷大陆的设定是兽人们在成年后才可以完全褪掉兽类特征。
  变得更高、更壮,战斗力一下提高足足八百个百分点。
  想到这里易修不禁懊恼惋惜,要是格雷早几年来该多好,就能看到活的兽耳了。
  一定萌他一脸血啊。
  
  把大兽人收拾的差不多了之后易修迈出浴室去阳台收衣服,家里衣服本来不多,给萧重锋一个人替换着穿才刚刚好。
  郑天明身上这件就是本来该萧重锋明天换的,格雷就只能穿今天刚洗过的了。
  
  “这个时辰衣服都沾露了。”
  萧重锋像幽灵一样悄然出现在他身后。
  背后忽然冒出个大活人,把易修惊出一身冷汗,“你出个声啊,吓我一跳!”
  萧重锋捧着个汤盆,里面歪歪斜斜插了几株绿色的植物,盯着易修有些慌乱的脸色,嘴皮子动了动:“离土太久,它们会死。”
  
  易修怎么看怎么觉得古人样子有点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是不对劲哪里。“好吧,明天咱去买几个花盆,还得再买点衣服。幸亏现在是夏天,要是大冬天,我哪有钱给你们一人置办一身保暖套装。”
  易修絮叨了好久,萧重锋还是没有要走的意思。
  这个比易修整整高了大半个头的男人像个真正的幽灵一样,一声不吭地低着头,脸色丝毫不见好转,捧着植物的双拳微微收紧,极力隐忍中。
  
  如果此时易修稍有注意,就会发现萧重锋胸前的好感度数字在疯狂地刷新抖动。
  假如他注意到这一点,他之前一直想不通的好感度之谜在这时就可以揭晓。
  
  ……
  
  按照惯例,咱又得回顾一下萧大侠的童年事迹。
  
  我们的萧大侠从家道中落后就带着他娘过那种颠沛流离苦哈哈的日子。
  苦归苦。
  俗话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意思不是说人活的苦就能早早在社会立足。而是因为穷人家的孩子会比一般的孩子更早面对社会的挫折,比一般人更早被磨掉那层与生俱来属于孩童的骄纵和枉为。
  萧重锋就是个很早就学会当家的孩子。
  
  山庄被人烧毁后他跟他娘身无分文,只能靠小萧重锋去外面做点小工度日。
  很早的时候,小萧重锋就明白在大人的世界里,只要是让他们感觉不舒服的东西,他们就会想扔掉。
  比如如果他在工作时露出不情愿的表情,老板就会嫌恶地打骂他。
  有跟他一样的小工想每天多要一碗饭吃,马上就会遭到辞退。
  一旦惹人嫌,就要面临吃不上饭的危险。
�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