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师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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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宝典- 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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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的确如此!”秦歌点了点头,那山谷中见过他出手的人几乎没有,更没有谁能证明是如何装炸弹的。就算被别人找到这些所谓的人证,他也不怕泄露什么秘密。
  “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有什么打算?”
  微眯着眼睛,于洪军敏锐地察觉到秦歌话里似乎有所隐瞒,却没有追问下去。
  秦歌摇了摇头道:“能有什么打算,回到南城,继续当我的大学生。”
  “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想你可能留下阴影,回去当个普通人也是好事。”于洪军微微一笑,倒是让坐在旁边的张宪民摸不着头脑。
  曹光皓原本还想着挽留秦歌,他这次干得实在太漂亮了,虽然行动人员损失惨重,能打掉一个毒王,还是功不可没。但是经于洪军这么一说,他倒不好意思开口了。


 0211新鲜出炉的‘军装哥’

  在这里逗留了半个多小时,秦歌办好所有手续,坐上一辆吉普车,离开了锋刃特种部队的营地。
  大楼其中一间办公室内,张宪民望着窗外那辆载着秦歌逐渐园区的吉普车,转过头看向坐在办公室一侧好整以暇地抽着一口小烟的于洪军,呐呐地问道:“你不是准备把他招入特勤局么?为什么就这么轻易把人放走了,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吐了一口烟气,于洪军淡淡地笑道:“不急!”
  “当初是谁哭喊着上司下了死命令,被逼得没有办法来找我帮忙,怎么忽然又变卦了?”张宪民没好气地翻了翻白眼,被于洪军的态度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无论是出于对秦歌的欣赏,还是看在王强的情分上,张宪民都希望于洪军把人收进特勤局。从秦歌暴打那齐副团长的事件来看,这家伙多半是那种闲不住的主,要么不惹事,要惹出事,准就是那种难以收拾的大事。
  如果人留在军队,也就罢了。有军籍在身,他这个中校照看,加上曹光皓对秦歌也颇为看重,即便他闯下什么篓子,也会有人出面摆平,不至于发展到一发不可收拾的程度。
  但是秦歌已经明确表态,不愿意从军,这事他也勉强不来。
  别看南城就那么点地方,放在国家版图上也就花生米大小,不过这里面的各方势力纵横交错,十分复杂。一不小心随时可能惹来杀身之祸。没有强硬的后台,大声点说话都难,要是惹了什么厉害人物,没保准太阳一下山,人就一命呜呼了。
  “我这不是变卦,只是静观其变而已。”抖了抖手上那根香烟的烟灰,于洪军缓缓地道:“人,我是一定要招揽的,现在还不是时候罢了。”
  “不是时候,怎么你对秦歌的观察期。还没有结束吗?”张宪民一脸郁闷地道,特勤局不同于军队,它们的职权很大,在一些紧要时刻,甚至凌驾在军政双方之上,只向最高领导人负责。
  掌握着如此这份庞大的权利,特勤局对旗下人员的挑选自然非常严格,不说把对方祖宗八代全部翻出来,三代以内的家世背景还是免不了要查清楚。
  “目前还没有。但也快了。”于洪军微微摇了摇头,道:“话说回来。这次边境行动,倒是出乎我的预料。”
  “我说老于,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讨打是不是?”挥舞着拳头,张宪民的脸色有些不好看。
  原本这次边境行动,目的只是为了检验新人的实战能力,仅是对付一些毒贩,加上有老兵从旁协助,行动本身并没有多大危险。
  没想到因为卧底被发现,让傣国毒王那把找准机会给他们来了一记重拳。一下搞死了己方二十多人。锋刃特种部队成立这么长时间,还是头一遭遇到这么严重的损失,自曹光皓这个大队长,到下面的特种兵队员们,都将此事视为奇耻大辱,如今被于洪军提起,张宪民哪能还有什么好脾气。
  “如果真的打起来。你认为能打得过我!”于洪军轻飘飘的一句话,顿时让张宪民哑火了,行军打仗射击枪法,哪一项他都有信心碾压职务在他之上的于洪军。偏偏武力值这一项,他却是望其项背。
  并不是说张宪民武力方面不行,而是于洪军实在太强了,近身打斗的情况下,于洪军一个人就可以完全碾压整支锋刃特种部队,还能毫发无损,这就是先天高手的强大。
  “哼!不要忘了这里是我的地盘,把咱惹毛了,当心我把所有小队拉出来,摆出阵势,让你走不出这个门口。”张宪民有些恼怒地叫道。
  先天高手战力强大不假,真气场能挡子弹也不假。不过一旦被军队围困住,任你武力再强也难逃一死。
  毕竟,真气场护体也不可能时刻维持着,挡子弹也是需要消耗真气,只要真气耗尽,一把狙击枪都能把先天高手干掉。当然这些话张宪民也就说说罢了,真要让他拉出人马围杀于洪军,张宪民当真还不敢。
  “老张啊!难道你到现在还没有发现?”一手掐灭了那根烟,于洪军一脸认真地看向张宪民。
  “发现什么?”张宪民诧异地道。
  于洪军敲了敲桌子,已有所指:“刚才秦歌说他是先潜进毒王的巢穴,然后乘其不备,从弹药库偷出炸弹,把所有人炸死。他这番话,你就没有怀疑过么?”
  “以前我也干过类似的事情,这有什么好怀疑的。”张宪民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他不像于洪军,除了针对古武者进化者的执行任务,还要应付那些牛鬼蛇神,心思缜密。秦歌消灭来到毒王,替那些惨死的战友报仇,这本就是快人心的事,张宪民高兴还来不及,哪里还会左右疑他。
  要说他真有什么想法,那就是因为没能亲手消灭毒王,而感到小小遗憾。
  “且不说毒王老巢人手众多,把守严密,就不是区区一两个人可以潜得进去。据我所知,毒王身边还有一个a级进化者,那可是足可比拟先天前期的强大人物。”于洪军低声道:“有这样的人坐镇,就算秦歌能成功潜入,也不可能凭炸弹就把一个a级进化者炸死。”
  “a级进化者,如果拥有一些比较特殊的异能,越级对战也未尝不可,远比同一境界的古武者难缠许多。根据收集到的情报来看,那毒王身边的a级异能者所掌握的异能控物,在所有异能中比较不错,寻常炸弹对他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
  身为特勤局的组长,于洪军能接触到的情报要比张宪民这群特种兵要多,他们不清楚毒王老巢被炸的情况。不代表于洪军没收到风声,他所了解到的情况甚至要比边境军区的一把手韦泽山还要多。
  “你到底想说啥?”张宪民脑筋较直,听不出于洪军的话中所指,好奇地问道。
  “炸药或许能炸死毒王的爪牙,未必伤得了进化者。”于洪军一脸‘我真是败给你’的表情,他也知道跟张宪民这样纯粹的军人交流,不像跟那些混体制的老政客,只好一步步解释:“毒王手下那个a急进化者,就算死在秦歌手上,却也不是炸弹造成。而是其他原因。”
  “老于,你该不会认为是秦歌亲手把人做掉吧?这也太不科学了?”眼睛猛地一缩,于洪军把话说得那么明白,张宪民如何还听不出来,也正因为听出来了,他才觉得很不可思议。秦歌今年才多大,满打满算二十都不到,先天高手又不是大白菜,岂是能说杀就杀的。
  于洪军倒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可思议。特勤局可以接触到一些普通人根本接触不到的层面,二十岁不到的先天或许听起来很是骇人听闻。也并非不可能出现。至少他就见过这样的人,而且还见过不少,自然不像张宪民那么难以接受。
  “饭要一口口吃,招揽的事也不能一下子就能完成。”于洪军站了起来,走得窗前,目视着大路的尽头,脸上升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小家伙似乎不太愿意为国家效力,不过不要紧。我会让他乖乖答应加入特勤局。”
  “你准备怎么做?”张宪民心底雪亮,不管秦歌到底有没有达到先天之境,以他目前表现出来的潜力来看,于洪军这厮肯定是不会松手,就是不知道于洪军要用什么手段,使得秦歌心甘情愿地答应。
  “前几天,我派过去江平调查秦歌的人。在调查他家庭背景时候,意外发现了一件很蹊跷的事情。”于洪军神秘一笑,道:“我下令让人查清楚,相信很快就有消息回来。。。。”
  。。。。。
  迷彩吉普车开到学校附近就离开了。秦歌单独回到学校,没有惊动任何人。
  华灯初上,校园四周能看到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的学生,其中大部分都是刚刚参加完军训的大一新生。
  今天距离岭南大学为期一个月的军训,已过去了近一个星期,从这些学生身上还是能看到军训留下的痕迹,那一张张微显黝黑,犹带着几分未脱稚气的脸庞。
  “真是和平!”
  望着周遭那些擦肩而过,正商量着要去哪里玩的学生们,秦歌忍不住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几度游走在生死一线,再回到这平静的都市,虽然前后离开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他却有一种恍如隔世的错觉。
  锋刃特种兵训练营的艰辛训练,边境险死还生的两天历险,亲眼目睹战友的离世,一怒之下,潜行八十里制造出一场大爆炸为战友报仇。。。。这一切都给秦歌留下了很大的感触。
  或许这里的学生一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那种枪林弹雨的场面,同样的,他们也不可能知道那些徘徊在生死线上,为了国家人民,流血流汗的军人事迹。
  “额!怎么感觉这些人看我的眼神怪怪的。”
  正在感慨当中,突然秦歌发现,附近那些学生好像在谈论着什么有趣的事,好些人还指指点点的。不巧的是,这些人指点探视的方向,就是秦歌所在的位置。
  诚然,秦歌的脸皮经过这几年在外面打滚,不说厚过城墙,至少也比一般的小青年好很多。但是骤然间仿佛沦为关在马戏团笼子里的动物,被人不停地指指点点的围观,饶是他的神经有够大条,也还是感觉浑身不自在,好像沾了什么毛毛虫,很是不好受。
  “我擦!原来问题出在这里!”
  被学生的低声议论搞得浑身不舒服,秦歌不禁低头往身上瞅了瞅,想看看是不是身上沾了什么脏东西,或是背后被人贴了乌龟。以自己目前的实力,要想在他背后贴乌龟,错非先天高手出马,寻常人根本做不到。
  可是先天高手那个会闲的那么蛋疼。干这么无聊的事情,根本就不靠谱嘛!偏偏一时半刻,秦歌也找不出其他理由,只好想出这些不太可能的理由。
  不过随后往身上这一瞄,秦歌顿时就发现了周围那些学生指指点点看向自己的原因,感情是因为他的衣服。
  中午到云边市瑞士银行的时候,自己还是一身便装,后来乘运输机回到南城军区,因为要先回军营的缘故,所以他就穿回了那身绿色的迷彩特战服。手臂上还戴着那枚鬼锋死前转赠的臂章。
  不是说这个形象很差,恰好相反,秦歌长得不来,身材也很好,一个多月的军伍生活,为他平添了几分刚毅气质,配搭上这身得体的特战服,便数整支锋刃特种部队,形象上能胜过他的人实在是寥寥无几。称得上一句‘英武不凡的兵哥哥’。
  这都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就在于这身装扮。穿错场合了!
  如果在军队里,这么穿实在再平常不过。
  可问题这里不是军队,而是学校。
  军训一过,学校配发的那几件军装,几乎全都被那些大一新生扔到了垃圾桶,就算有人没有扔掉,也只会当场一种纪念收藏起来,万万不会穿上。
  在学校里,就算校警也不会穿军装。谁见过过了军训还穿军服的学生,当然不会百分百没有,却也绝对是凤毛麟角,谁要敢穿出来,保证受到无数人的‘注目礼。’
  很明显,秦歌正在承受这种非不要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礼遇’。
  事实证明。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眼神制敌并非不可能。
  在一众学生‘注目礼’的敬待下,曾经手刃了一位a级巅峰进化者,达到后天后期。再过不久就要踏入先天境界的秦大高手,终于也承受不住庞大的压力,一溜烟地跑进了校园林间一条僻静小道,以赶超百米飞人的速度消失在所有人面前。
  人虽然走了,大伙儿的八卦之风倒没有就此停竭。
  “刚才那人是谁啊!军训都结束了,还穿着军装出来到处晃悠,他的脑子没问题吧?”这是好事者的讽刺。
  “诶!长得倒挺耐看的,可怜了一副好皮囊。”这是某些花痴女的叹息。
  “很好,世界上又多一个脑子秀逗的脑残,哥们讨老婆少了一个竞争者,脑残万岁。”这是某个吊丝的幸灾乐祸。
  。。。。。。
  话说落荒而逃的秦歌抄着小路,以接近七十码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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