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体内有座神农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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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体内有座神农鼎-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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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去修路,彻底打通咱们村和乡里的大路。路通了,才能财源广进。”

    他这话简直说到老百姓的心坎里了。

    要知道,以往山路难走,村里的土特产与粮食,都是李大标介绍的外面的人进村来拉,价格非常便宜。而他们因为没有车子,路又不好的缘故,根本没有机会去乡里卖粮食。如果拿这笔钱来修路,打通村里和乡里的联系,那绝对是对村民们最好的事情。

    “好!我们支持村长的。”

    “我们也支持村长的话。”

    。。。。。。

    人群里七上八下的吆喝起来,基本上都是对秦朗的称赞和附和。

    秦朗以善举,得民心。

 第23章 战力

    将李大标家的赃款拿来收买人心,使得秦朗在村民们的心中,更加伟大。

    也就是因为如此,使得接下来的工作更加顺利。所有的村民,收缴到任何东西,都要递给秦朗看一看。

    对于那些价格昂贵的东西,秦朗一律主张卖掉,用来捐给村里做一些公共设施,对于那些不值钱的柴米油盐,则全部分给村里的困难户。

    但是没一会儿,一个光着屁股的小男孩,喜气洋洋的从小洋楼里冲出来,递给了秦朗一本泛黄的小书。

    秦朗一愣,这难道还能是什么小人书?那可是宝贝啊,得留给自己,晚上跟金莲练习练习。

    不过,当他沾了沾唾沫,翻开第一页的时候,却突然被里面的几个大字给吸引住。

    战力修炼——入门篇!

    七个大字,苍劲有力,看的秦朗心头一震,大嘴微张,惊讶的都说不出话来了。

    仔细想来,李大标的本事,本来就不像是一个普通人能拥有的,他的手段,说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都不为过。

    如果不是遇到自己这种开了挂一般的存在,他绝不会死。

    可李大标的本事又是从哪里学来的呢?莫非,就是这本战力修炼入门篇?

    不行,我得回去好好把这本书研究一下。想到此,秦朗张口朝秦山岭喊道:

    “二叔,这里的东西你看着弄吧,我有些不太舒服,昨晚一夜没休息好,我先回去休息了。”

    “嗯!好,你昨天守了一夜灵堂,也该困了,回去休息一会儿吧。”

    秦朗大汗,我的确是在灵堂守了一夜,不过,说干了一夜活更实在。

    他将旧书放在口袋里,双手负背,大摇大摆的走回去,村民们一点儿也没看出他的寻常。

    等回到自家,秦朗立即关上大门,躲到房间里,如获珍宝一样,把书本拿出来。

    他的双手都忍不住的有些颤抖。要知道,这可是能让人凭空修炼成武功高手的秘笈啊!

    虽然他有神农鼎可以炼丹,但要是没吃丹药的时候,他就跟个普通人没什么两样,所以这种借助外力的才能达到超高战斗力的行为,秦朗从内心里反倒有些不肯承认。而李大标不用任何外力,纯粹靠自己本身的实力,就可以达到这种程度,反而更让秦朗向往不已。

    试想一下,如果他能凭空轻易一拳打死一人,那该有多帅?

    怀着这种激动的心情,秦朗继续翻开书页。映入眼帘的,是一行行用正楷字写的战力介绍。

    战力,即战斗力的意思,乃是这个世界上每种生物都拥有的东西,通俗来说,他就是力量!

    普通人没有特殊的修炼方法,一辈子,身体上的力气,都会随着生命的变化而变化。但若是有了修炼方法,那战力不断增长,不仅能傲视群雄,还能做到延年益寿。

    “怪不得,李大标这个老头子都六七十岁了,还跟个三四十岁的小老头似的,感情是修炼出了战力啊。”

    秦朗喃喃自语一声,继续看下去。

    战力最先修炼的是感知体内战力,然后将其引导向丹田之处。能做到这一步的人,便已经具备了修炼的资格。他们可以感知到其他人体内的战力,当然,这只限于和他们修为相同,或者比他们弱小的对手,若是对方实力强盛,那别说感应了,不被人家一巴掌拍死就算好的了。

    待修为到了一定程度,打通任督二脉,便可提升更强的力量,与大自然中的元素相连,达到天人合一的地步,成就超能战力。

    这本书也许真如它的名字所说,是战力修炼的入门篇。秦朗正看着兴起,却突然没了下文,不由得有些失望。

    但是,即使它只是战力修炼的入门篇,秦朗也已经够幸运了,要知道,他现在已经可以强行吞入四颗大力丹,但那已经是极限,若是修炼了这本战力入门篇,达到和李大标一样的程度,将来必定能吞下更多的大力丹!而他的战斗力,也必将强盛到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

    说做就做,秦朗没有丝毫的犹豫,当即按照书上的方法开始练习。

    书上说的方法只是最低级的一种方法,其它更好的方法,还有高手醍醐灌顶,或者恋人阴阳jiao合!这些都是快速修炼的不二法门。可惜,那些武功秘籍,秦朗没有,所以他只能看这本最低级的武功秘籍。

    这书上说,人在第一次修炼之时,应该做出大量运动,让自己的身体能够加热,获得更多的力量,只有在力量强大的时候,你才能感应到它,进而努力抓到它。

    可是秦朗哪里需要这种东西?他直接吞下一颗大力丹,全身的力气,立刻被吸引而来,秦朗二话不说,当即控制起全身的肌肉,把所有的力量,都凝聚压缩到丹田里。

    不知道是不是秦朗的丹田有些大,吞了四五颗大力丹之后,秦朗才将体内的力量压缩足够。

    他暴喝一声,自丹田之处,瞬间涨大,宛若一只大皮球。而这只有一瞬之间,一瞬间之后,便消失无踪。

    秦朗嘴角咧着笑,低头看看自己的肚皮,他的眼睛,仿佛能透视一般,穿透自己的肚皮,看到一颗宛若樱桃般大小的小肉瘤。

    五十七点战力!这是秦朗脑海中自动显现的数字。

    战力这种东西,真是奇妙,就跟电脑程序一样,你只需要看一眼,就能清楚的知道自己有多少战力,怪不得,老古语总是说,人才是最复杂的电脑。

    这个时候,院外响起一阵轻微的敲门声,秦朗连忙将小书收起来,跑过去看看谁来了。

    出乎他意料的,门口站的是一身素衣的刘金莲。

    秦朗下意识的盯着刘金莲的肚子看去,脑海中自动显现出一个数字‘1’。原来,金莲的战力只有‘1’啊!还是说,普通人的战力都只有一呢?

    他还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刘金莲就羞答答的啐了他一口。

    “小叔,你的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秦朗不仅摸着后脑勺,有些尴尬。我只是看战力,你怎么能想歪呢?

 第24章 村头来了小混混

    秦朗本来的确是没想做什么的,但是,看到刘金莲这副小女儿姿态,他心里就跟有个猴爪子一样,不停的挠似的。

    于是,他伸手抓住刘金莲的洁白小手腕,笑眯眯道:

    “金莲,我又想你了,咱们进去造小人好不好?”

    刘金莲满脸通红,啐了一口,羞骂道:

    “呸,你这个坏人,我才不跟你造……造小人呢。”

    “别这样嘛,媳妇儿,你看咱们俩儿都得到大家伙的认可了,你还有什么好害羞的,嘻嘻。”

    刘金莲使劲挣脱秦朗的手,一脸宠溺道:

    “乖,你还小,做多了很伤身体的。等你以后年纪大一些,我一定不会拒绝你。”

    “不要嘛,我的金莲好老婆,咱们来一次嘛,就一次。”

    刘金莲不由得翻了翻白眼。说的跟唱的一样好听,你那猛地跟个小牛犊子似的,说一次鬼才信。要是真信了你的邪,明天估计都得弯着腰出来。

    此刻已经是日落西山,西方的太阳,造出一片迷人的火烧云,霞光满天,让人看起来心情格外有点小骚气。

    刘金莲被秦朗说的也是一阵心痒痒,是那样的让人心醉,灵魂都要出窍了。到现在,她一想起来,还会忍不住搓搓双腿。

    许久,终于是按耐不住秦朗的缠磨,刘金莲半推半就被拉进了秦朗家。

    小山村的黄昏,安静而祥和。炊烟袅袅,仙音缕缕,端的是醉暖人心。

    等到夜半时分,刘金莲终于是受不住了,乖乖,秦朗这小混蛋,明明就说只做一次,可这一次就是一个多小时,也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多精力,跟个小牛犊子似的,不知疲倦,差点没把她捣散架了。

    “不来了,不来了,我快要死了。”

    刘金莲累的娇喘嘘嘘,一双白皙小手,使劲推着秦朗的胸膛,就是不让他得逞。

    无奈秦朗刚刚修炼成战力,体力高的惊人,火气没处发泄,根本不愿意放过刘金莲。

    见刘金莲死活就是不同意,秦朗迅速转移了目标,他抓起刘金莲的白嫩小玉足,把玩起来。

    人身上,脚是最白的,女人的脚更白!而且那小巧而又不失优雅的形态,简直就是女人端庄的代表。

    据说,女人的脚,能够看出来一个女人的性格。

    小巧而精致的脚,白里透红,粉嫩嫩的。拥有这样的脚的女人,一定是心地善良,容易害羞,但对爱情十分忠诚的女人。

    同样是小巧而精致的脚,还有一种不掺杂色的,洁白如玉的小脚。这样的女人,大多没有安全感,容易选择依赖别人,但是她们更多的时候,会运用自己的智谋去维护自己的爱情。

    另外则是有一种修长的小脚,窄窄的没有什么肉感,据说这种女人,心机很重,一般人是驾驭不了的。

    除此之外就是一种胖脚丫和大脚丫,这样的,怎么说呢?她们和上面那些女人都不一样,总体来说,不是人固执,就是脑子有点反应迟钝。

    怪不得古代的帝王,都喜欢三寸金莲。

    刘金莲的小脚就是第一种,粉嫩嫩的十分可爱。秦朗看到那十颗可爱而又圆润的小豆蔻,心里面一阵怜爱不已。那上面的指甲,也是白里透红,在星光下闪耀着淡淡光泽。秦朗咽了一口口水。低头将其含入口中。

    不得不说,小小的肉'球上,散发着一股儿香甜,柔柔软软,十分让人迷醉。

    “唔~。”

    刘金莲又开始不安的扭动起来,脚丫子太痒了,这股儿痒,化作一阵阵说不清,道不明的劲,不停的钻到她心里,吞噬着她的理智。

    她疯狂的揪着头大,脸上的表情,狰狞而又痛苦。

    秦朗心里面止不住的得意,叫你拒绝我?我这次就不进去,非得好好让你长长记性。

    但是他想的好,却没有料到刘金莲一脚踢在他脸上,直接把他踹倒,然后娇喝一声,一个猛虎扑食,直接把他压在身下。

    秦朗被那两只上下跳跃的大兔子晃的眼都花了,这是什么情况?

    唉,一夜无眠啊!秦朗到最后都没有料到,自己还是败给了刘金莲。

    果然老祖宗们说的没错,没有耕坏的田,只有累死的牛啊。

    第二天一大早,秦朗正搂着刘金莲,睡得那叫一个香,却猛然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啊?大清早的惹人嫌?也不给人留个清净?”

    秦朗无奈的穿衣去开门,一开门,发现竟然不是别人,而是村支书,也就是他的二叔秦山岭。

    秦山岭急得一脑门子汗,也不知道是哪根筋不对。

    “啥事啊,二叔。”

    “坏了,坏了!李大标家的东西,被人洗劫一空,现在值钱的东西,准备拿来捐给修路的东西,都没了,估计最起码也得十多万块钱。”

    秦朗不由得脸色一变,十多万可不是个小数目,这要是被偷了,将来对修路也是一大阻碍。

    “行,我跟你去看看。”

    秦朗跟着秦山岭,迅速朝李大标家走去。

    李大标家门口已经来了不少村民,都在喋喋不休的讨论着。见到秦朗来了,都立即收声,不再说话。

    秦朗走进李大标家,双眼中,立刻透露出一股寒冷。

    这里面真的就像秦山岭说的那样,早已经被洗劫一空,家徒四壁。整个小楼,除了空荡荡的墙壁,还就真没什么东西了,剩下的也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就连大铁门上的黄铜锁,都被人撬了去。

    看了一圈之后,秦朗阴冷着脸,负手走出大门。

    他在人群里扫视了一圈,冷声道:

    “这件事情非同小可,这是我们黄花村的奇耻大辱!不论如何,我们一定要揪出这幕后的黑手。我秦朗在这里发话,如果谁能提供线索,我会给他一千块钱的奖励!”

    一千块钱啊!这句话一出,很多人的眼睛都直了,绿的发光。

    这时候,有个村里的老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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