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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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美国- 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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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艾力克斯点点头,连声道谢。他很快就将东西吃完,身上也有了点暖意。

到了下半夜,空气越来越寒冷,这让艾力克斯根本睡不着觉。他怀疑火车是不是往北开,否则不会像现在这样气温突然下降那么多。硬挺了一会之后,他想了想干脆站起来打拳。

自从跟疯狂老八对练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他对这种用拳法锻炼身体也有了点兴趣。逃出来的这段时间里,他为了保证体力和精力,一直都没有开启过精神空间。现在打拳也是依照他自己的记忆来锻炼,并没有使用能力来辅助。

那人个买东西回来的人似乎对艾力克斯的拳法很感兴趣,在打拳的间隙里,递过来了一块面包:“你这是空手道还是跆拳道?”

“不,”艾力克斯连忙把面包咽下去说:“我打的是中国功夫,功夫你明白么?功夫!”

“啊哈,中国功夫!我知道,很厉害!我还知道有个中国人很厉害,他叫做……”那人忽然激动起来,嘴里说着某个人名。

“寒山?夜到寒山寺的寒山?”艾力克斯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中国功夫跟寒山有什么关系。

“对对对,就是他,啊,寒山子是一名伟大的僧侣,你说呢?”那人说了一大通寒山的传说故事,就连艾力克斯这名中国人都不太了解的事迹,在他的口中款款道来。

寒山子?

艾力克斯对这个和尚的了解也只限于寒山子是个历史上有名的和尚,以及寒山子还有个很要好的伙伴拾得,这两人最后被神话为和合二仙。其他事情他就不是很清楚了,至于寒山子的诗,以及精神思想之类,听都没听说过。

或许听说过,可是他不想浪费精力去“追溯”有关寒山子的事情,他不可置否地听着对方讲述着。

那人不管不顾,独自一人说了一大通有关寒山子的事情。由于对方的中文太差,好多词汇艾力克斯都没听明白。不过令人更加惊讶的是,那人竟然用中文念了一段《金刚经》:“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发音虽然不是很标准。却能够让艾力克斯这名上辈子的中国人听明白,可见对方在中文方面下了多大苦功。

通过两人之间的交流。艾力克斯才知道那人叫做杰克?克鲁亚克,是一位以“达摩流浪者”自居的美国青年。

杰克深受中国佛教文化的熏陶。相信布施、慈悲、智能和开悟是人生最值得追求的价值范畴,并视自己为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古代托钵僧,在世界到处游方,以转动**,累积善果,让自己有朝一日能成佛。

令人吃惊的是,那名小老头喝过葡萄酒以后,兴致变得高昂起来,从袋子里掏出一张小纸张给他们两人看。那是一篇圣德蕾莎的祷文。内容是说她死后会再回来这个世界,以天降得玫瑰花雨,遍洒所有的生物,直到永远、永远。

圣德蕾莎是十六世纪的基督教女圣徒,杰克解释说。

“你打哪儿弄来这个的?”

“几年前我在洛杉矶一家阅览室翻杂志翻到的,我把它割了下来的,此后随时都带在身边。”

“你坐火车的时候都会拿它出来看?”

“我几乎每天都会拿它出来看。”

艾力克斯看着两人容光焕发的神情,头皮感到有些发麻,这年头不怕小偷和强盗。就怕狂热的宗教分子。这可是能够和恐怖分子划等号的人群,他们可以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宗教信仰而做出常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即使经历了穿越这么离奇的事情,艾力克斯也还没打算过信仰什么神仙,他认为如果需要人们去信仰的神。那么这个所谓的神就必定不是真神。顶多是比他们高级一些的生命体,那么从宇宙层面上看,他们都是平等的。

如同地球生命都是平等的一样。人和猴子都属于生命,也没看到那只猴子会崇拜人类。

幸好的是老头儿没有和杰克深入交流信仰心得。他对自己的宗教信仰很低调,也没有多谈个人的私事。他是一个又瘦又矮又安静的流浪汉。是那种没有人在大街上会多看一眼的人。

这让艾力克斯找到机会和杰克套近乎,很快就知道杰克准备在第二天晚上搭乘名叫“午夜幽灵”的火车,当然这是流浪汉的叫法,铁路员都叫它做“大拉链”。

为了能够躲开神秘人和杀手的追踪,艾力克斯决定和杰克一起搭乘“午夜幽灵”。不出所料,杰克对艾力克斯的决定感到很高兴,他十分喜欢有人和他做伴,更不用说这个人懂很多跟中国相关的人。

艾力克斯刚开始的时候还以为杰克是那种疯狂的宗教分子,不过通过交谈,他才了解杰克只不过是对佛教的那种为人处世观点感兴趣,至于僧侣中的戒律,他可是不太会去遵守的。比如说,中国的和尚是不吃荤腥,也十分忌讳女色,杰克对这两样都是来者不拒。

火车重新开动了。风开始变冷,而且再次起雾。

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他们几个都竭尽所有办法和意志力,让自己不致冻僵或牙齿打颤得太厉害。开始的时候,杰克缩作一团在地上打坐,试图透过冥想温暖来驱散寒冷。这一招不管用以后,他就跳起来,反复拍打手脚和唱歌。

艾力克斯刚开始也想跟他们一样,站起来活动身躯。后来他看到杰克打坐冥想,于是也跟着打坐。通过人偶得知,疯狂老八也曾遇到过类似的境地,那个时候也是用类似冥想的方式来取暖。

坐在地上的艾力克斯,冥想着自己身处燥热的沙漠里,浑身上下被太阳晒得烫热无比。惊奇的是,很快他就觉得自己不再寒冷了,似乎他已经能够控制身体的冷暖知觉。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太阳终于升起来了,气温也开始逐渐上升,就算是有风吹过,也只是感到阵阵凉意而已。

艾力克斯随着杰克跳上了他们口中说的那辆“午夜幽灵”,这是一辆快车,比他们之前搭乘的那辆快上好几倍速度,要是遇到之前那种情况,他们会被冻成冰坨,再也下不了火车。

杰克也预料到了这种情况,他这次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张毛毯,还买了几块面包和一瓶伏特加。夜里,他们两人裹着毛毯,一边吃面包喝酒,一边聊天。

他们两人下了火车之后,沿着公路行走,途中还在海滩边吃饭休息。艾力克斯从杰克嘴里得知这地方的名字,他们现在在圣巴巴拉的海滩上。

他们谈天说地,人生、女人、生命的意义等等。也有谈到“朝鲜战争”,在战争中死去的人们,诸如此类。

对于那场战争,杰克似乎不太关心,他更关心的是精神方面的世界。他认为这个世界的一切都是假象,是名叫“空”的存在。唯有自我才是真实的,只有向自身的精神深处寻找,才能够挖掘出人生的意义。

对于杰克的观点,艾力克斯也不好妄下定论,如果是在还没穿越之前,艾力克斯对于这种佛教说法的观点是不屑一顾的,他是属于无神论者。可是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情,却又无法使用科学去解释。

不过杰克的观点令艾力克斯深受启发,他开始觉得自己的穿越不是漫无目的、毫无意义的事情。

“这应当是宇宙大意志在其作用吧!我应当要做点什么才行,不能这样下去了。”艾力克斯心想。

想要有所作为的念头一闪而过,起初只是个种子,当种子遇到阳光和雨水,必定会发芽壮大。作为旁观者,艾力克斯也逐渐的了解杰克的思维:他不是疯子,也不是傻子。

杰克只不过是情感细腻、对外界的事物比较敏感而已,生在这种年代的美国人,不免会有一部分人产生迷惘感。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也不知为何而生。

在这点上,艾力克斯跟杰克很相似。他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开始也是浑浑噩噩,随波逐流,不知做什么才好。他所做的一切看似很厉害,其实都是随意去做,没有很强的目的和规划,都是想到什么做什么。

经历了险境之后,又跟杰克相处了一段时间,令艾力克斯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要是这样下去,以后受到更大的压力和危险时,他可能会挺不过来而垮掉,最终就跟杰克那样,只有四处流浪漫无目的的旅行才能舒缓心中的抑郁。

当他跟杰克分开之后,艾力克斯站在一片旷野之中,他抬头望着天空,大声吼道:“我才不会垮下来呢,我一定要向那些伤害了我的人报仇!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变得更加符合我的心意!我是世界之王!世界之王!”()

第163章浪途偶遇

ps:由于上一章搞错了,结果将两章一起发上去,现在这章的章节就自动顶替掉上一章,成为163章,请大家莫怪!

萨姆?沃尔顿是个成功的商店老板,他白手起家,经过十多年的辛苦经营,已经拥有了好几家店面。他有个妻子海伦,还养育了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萨姆拥有很多店铺,但是他总是很俭朴,为了省钱,他宁愿让自己的儿女们帮忙卖东西也不愿意多请一个人手。孩子们从5岁开始,就已经懂得站在柜台里面帮工。

等到儿女们稍微长大了一些,他“花钱”聘请他们来店里干活。虽然有报仇,可所得到的要比其他人少。不仅如此,萨姆还让他们往店里投资,所有的零花钱都被拿去用来投资了。

萨姆后来回忆起往事时,他笑称:“我猜想,孩子们以为奴隶劳动加到了他们头上,其实我们并未想让孩子们如此辛劳。我们只想让他们领略到劳动的真谛。”

“除此之外,我也需要帮手,不论在家里还是在店里。我没有时间除草,为何不利用我那三个结实魁梧的男孩和一个健康的女孩来干活。他们也并非把全部时间用于工作,我和海伦都很重视花时间带全家一起外出旅游或野营。”

1957年9月的时候,他们一家人正在路途中。

他们家也不是一年四季都在忙忙碌碌,每年都有一个月的休假。在1956年,他们的足迹遍布阿肯色州。沃尔顿一家人不仅逛遍了黄石公园、弗德台地、大峡谷等等。他们还一路开车长途旅行到达了东海岸。

沃尔顿家的孩子们将他们的rv汽车都塞满了,汽车里到处捆扎着野营装备。

妻子海伦很乐意进行这种旅行。野营成了他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当然,他们经常得停下车去逛商店。各种各样的店,不论甚至何处。他们家就是开商店的,每当经过一座不错的城镇时,萨姆就会带着全家人都去逛遍那个地方的商店。

当他们看到某个商店有着独特之处时,萨姆就会带着孩子们分析这家商店的特点能不能用到自己家的店里面。刚开始,大家都是兴致勃勃,可惜次数一多,孩子们就觉得很无聊。

有时候除了萨姆,其他人都不想下去逛商店时。海伦就会和孩子们留着汽车里等。

他们的孩子会对父亲说:“好啦,爸爸!不要再去别的商店啦!”

可是萨姆依旧会去逛,而且不止一次两次,同样的商店只要路过都会停下来进去看一看。

萨姆的孩子有四个孩子,三个男孩,一个女孩。

大儿子罗布今年17岁,已经上高中最后一年,只是他还没有决定考大学还是回来帮家里开店。

大女儿艾丽斯今年16岁,跟哥哥罗布上同一所高中。她是学校里的啦啦队长,学习成绩不怎么好。

二儿子约翰13岁,喜欢漫画和音乐。

小儿子吉姆11岁,暂时还看不出来有什么兴趣爱好。

海伦一直坚持要在小镇上生活。原因之一是想用他们年轻时形成的价值观培养孩子们。他们的另一个目的是想保持家庭和睦,海伦的父母关系就很好,她生长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

至于萨姆就不一样了。他拥有一个难以忘怀的童年,回忆起来令人伤感。他的父母相处并不好。在一起时总是吵个没完。萨姆发誓一定要让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幸福,决不会像自己的父母那般争吵不休。

这天他们在去东海岸的长途旅行中。在路上看到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在路上走。他们一家人很远的时候,就已经看到那个人。

“嘿!你们看那个人,他居然光着脚走路,没有穿鞋子!”罗布首先叫起来,他坐在副驾驶座旁,正在开车的是萨姆。

他们出去旅行时,总会开着一辆大房车,无需下车就能够在上面待好多天。这辆车很贵,原本萨姆是不打算买的,只是海伦觉得他们老是出去旅行,何不干脆买一辆大车。于是就买了。

萨姆也发现了那个人,他们只能看到那个人的背影,看不到对方的脸。

那个人的衣服看起来很落魄,可是从他走路的姿势却一点也感觉不到那种身处困境的样子。风吹过来时,他的头发在空气中飘起,在阳光照耀下闪闪发光。

不知何种心理,萨姆将车速放慢,最后停在了那人前方十多米处。

海伦和其他孩子都从后面走过来,她问道:“亲爱的,为什么停下来了?”

“对啊,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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