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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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美女-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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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菜很贵的!”吴妍不知道时候起脸上水光一片,显然忍不住流泪了,对金易颤声道:“你自己揭开来看看不就得了!”

“对,对,小金你揭开看看!”王大忠和刘文青也一起催促。

金易伸出手,缓缓解开了倒扣的海碗,一道金光反射着门外夕阳最后的余晖射入了金易的眼中。

一份纹着金边的通知书静静地躺在盘子中央。

第一卷

第十九章 … 我将女儿许给你!

一切都明白了,金易长出一口气,拿起通知书打量着,上面写着‘南云大学’字样,不由看着面前眼角含泪的一家三口,笑道:“这可是大喜事,怎么都哭了呢,该笑啊,哈哈!”

这么一说,老吴有些不好意思的擦去眼角泪花,低头去抿酒,刘文青也是笑着止住眼泪,吴妍却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扭身搂住他的脖子,伏在他肩头大声哭了起来。

“哭啥啊,傻妮子!”金易轻拍女孩的背,尽管触手柔滑,心中没有一丝绮念,耐心的开解着她,老吴夫妇看着自己的女儿和金易的亲密拥着的动作,对视一眼,都能看见对方眼中的意思,并没有阻止

好不容易劝得吴妍止了哭,坐到身旁,金易举杯对这一家子道:“小妍考起的南云大学可是全国都有名的重点大学,你们夫妇俩受的苦也算值得,我这做哥哥的也替她高兴,今天这些菜不算隆重,是应该的!喝了这酒再说!”,说完一饮而尽。

“小妍考上大学,要说该感激的人,第一个就是小金你,这些菜并不隆重,并不隆重!”老吴重复了遍,呵呵憨笑起来。

“是是是,不隆重,哈哈!”金易倒觉得惊喜,小妍考了个大学,弄些好菜庆祝下实在不过分,气氛才算活跃起来。

吴妍羞红着脸又给他倒满了酒,这种白酒平常人喝半斤就会醉,但金易是例外,知他能喝的她并不阻止,但当她老爸也递过杯子的时候,却捂住了瓶口。

“这丫头!”老吴摇摇头,叫她去盛饭。

酒足饭饱,四瓶酒都落进了金易的肚子里,又吃了些饭,顺便将桌上的菜一扫而光,这一顿吃的东西比得上普通人吃两天,但农村里就是喜欢能吃的人,能吃代表着有气力,刘文青看着他的眼色真有了几分异样,让金易隐隐有些不安,这跟丈母娘看女婿似的,太热切了,便起身告辞出了门,一家人送到了门外。

“老吴,我走了!”金易骑上凤凰牌,正打算走,却见老吴也推了辆车出来,笑道:“老哥送送你!”

“不用了,不用了!”金易被他的客气弄得浑身不自在,连忙推辞。

“这是应该的!”吴妍在门口应着,又看了父亲一眼,娇声道:“爸,记得说哦!”,然后捂着通红的脸跑回了自己房间。

金易有些摸不着头脑,在老吴的一再要求下,两人踩着踏板到了镇上的公园边。

“小金!”老吴突然道:“停停,老哥今天有些话想跟你说说!”

“行!”金易也猜到了老吴肯定是有什么事才送自己这么远,两人走到榕树下的石凳上坐下,老吴先是沉默了会,然后咳嗽了几声,突然道:“小金啊,我家妮子考上大学可多亏你了!”

“哪是我的功劳,呵呵!”金易笑道:“这还得靠小妍争气,还有你们教导得好!”

“这只是一方面!”老吴摇头道:“要不是你的救助,妮子她现在应该在工厂里打工,哪还有上学的机会!”

“这是应该的!”金易看着老吴眼中的感激之色,有些不习惯,道:“我们是一个码头上扛包的,穷人帮穷人,这些都是我力所能及的分内事,也不是图你感谢啥,我将小妍看得跟自己亲妹妹一样,懂事,又讨人喜欢,看着她失学不帮那是不行的!”

“这些我都记着的,你是个好人!”老吴掏出一个汰渍洗衣粉袋,里面是散装的烟丝,用一张纸卷成烟卷,点燃后狠狠吸了几口后,才扭头对金易道:“老哥没用,一辈子都穷困潦倒,等妮子大学出来都快60岁的人了,也没能力报答你,以后,奇Qisuu。сom书这恩情只能是我家妮子还了!”

“老吴,你这是什么话?”金易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正色道:“我帮小妍绝不是施恩望报,做为她的兄长,我只是希望她大学出来以后找个好工作,不像我们这样去卖苦力,然后体体面面嫁个好人家,不再处于社会的底层就好,报答什么的你提一句是侮辱我!”

“小金,你先别激动,你听我说!”老吴一把拉住起身要走的金易,道:“我绝不是这个意思,你是个好人,这是整个码头公认的,也不止帮我一个人,也从来没向人要过报答,老哥我都知道,但就是你这样的小伙儿,谁家的女娃不喜欢?”

“喜欢?这是什么意思?”金易听不懂老吴的意思。

“像老刘,几个侄女都带给你见过,那边的老李老孙,想将自家亲戚的女娃介绍给你,咱农村人不像那些城里人嫌贫爱富,不看家当看儿郎,小金你踏实,肯干,心眼好,老吴我自卖自夸一回,想将我家妮子许给你!”

“什么?”金易失声道:“将小妍许给我?”

“不光我有这想法,你嫂子也是跟我提过好几次,也问过妮子,她也欢喜得很!”老吴一鼓作气的说道:“女大当嫁,对咱穷人来说,生活简简单单就好,反正你也无家无口,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小妍模样俊俏,聪明,也不娇气,更不是忘本的人,绝不会三心二意的,你看怎么样?”

“不行!”金易斩钉截铁道:“老吴,你这事休要再提,假如我这么做了,别人会怎么看我?施恩望报?送小妍读书是为了逼迫她以身相许?人言可畏,这事万万不行!”

“小金,你听说我——”老吴还打算劝。

“老吴,你什么都不要说了,小妍现在年纪还小,从未恋爱过,也没出过社会,大学里生活多彩多姿,上大学后眼界会开阔,到那时自有她想要的理想对象,再说,我是个扛包的,她是重点大学毕业,以后坐办公室,这差距太大,社会地位不同,而且也没有共同语言,我也只是将她当妹妹看待,这事绝不可能,我走了!”金易推过自行车立马就走,心里气愤不已,这家子将自己当什么人了。

回到家,又冲了个凉,这才发现电脑没关,走到近前发现QQ上有头像跳动,是个叫‘小麻雀’的好友,不由一笑,原来是云雀。

不过已经不在线了,只留了一句言,“大叔,我睡去了,明天早上八点老地方见!”所谓的老地方,就是那晚喝酒的摊上。

第一卷

第二十章 … 你想不想做老大?

关掉电脑后,金易并没有睡,他习惯性倚坐在窗台上,看着夜幕覆盖的城市,港口的对岸已经开发成科技园,很快就会延伸到这边了,码头上的工作也许不能持久太长时间了。

发呆了一会后,他觉得还应该去办点的事情,便戴上银鹰面具,将满头乱发用烂布条束成一个马尾,穿上一身黑衣,昨天被刀劈了数次也没有破损一点,它可以承受三千吨物体的重量拉扯,可以抵御普通枪弹,甚至是小型火箭炮,这件衣服全世界只有一套,因为发明这套衣服的实验室所有人正是被自己刺杀至死,制作流程在自己手中并没有交出去。

再一次跳下窗台,在阴影里奔行,非洲猎豹全力奔行的速度是100公里公里每小时,起步到最大速度只需3秒,他现在就像一只猎豹,在起步十秒内,可以冲出130米,接下来的时间仍拥有猎豹所没有的耐力,能够以三十二公里的时速奔行,远远超过奥运会百米短跑的记录,因为那是体育,是运动,而不是为了生死而奔跑,当初培养自己的人只想自己成为一部受控的杀人机器,可惜的是,机器叛变了,毁灭了控制者。

鸿达公司的地址金易非常熟悉,位于在港口附近一栋只有七层的商业建筑里,下边三层做了娱乐城,顶层七楼才是鸿达公司的办公地点。

何鸿达一天都没有出门,刚从医院回来就接到了手下兄弟打听来的消息,港口最大的势力宏通公司在警方围剿下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侥幸逃出的余党也被抓去,里边甚至有香港,东南亚势力插手的影子,也一并剿灭得干干净净。

这个流传版本并不是何鸿达害怕的原因,自己不贩毒,不私藏军火,小打小闹的,没理由让警察拿那么大阵对付自己,只是他听到了另一个版本,这么多人其实是一个带着银鹰面具的黑衣男子独自一人杀死的,用一杆粗糙的钢枪,砍瓜切菜似的杀了个血流成河,甚至两支微冲对着他扫射都毫发无伤。

他联想到了昨天提苹果来看自己的金易——那个看起来老老实实,出手毫不留情的码头搬运工,假如银鹰是他的话,自己就有危险了,因为,为了不暴露他的真实面目,可能会采取灭口的。

房间里只有他自己一人,兄弟们都睡去了,他们并不明白自己的老大无来由害怕什么,宏通被剿灭后,一大块的地盘肥肉似的摆在他们眼前,正等着去接手呢,高兴都来不及。

夜深人静,下边的娱乐城仍在喧嚣,何鸿达想睡不敢睡,看着壁上的时钟,快一点了,此刻也有些迷迷糊糊,正在欲睡未睡时,突然听到了‘啵啵啵’的声音。

谁在敲门?何鸿达心中一紧,看向房门,没有一点动静,正以为是自己的幻觉时,又是‘啵啵啵’的声音,而且,并不是有人敲门,有人在敲玻璃。

何鸿达猛的扭头看去,心口跳得老高,一个带银鹰面具的黑衣男子在窗台处露出上半身,正对自己笑着,笑容很是诡异!

“你,你是谁?”何鸿达的牙齿开始咯咯作响,自己的预感灵验了。

金易对他用口型无声地说了两个字,“开窗!”

何鸿达张口欲呼,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浑身上下不能动弹一分,心中被恐惧填满,自己可是在七楼,连下水道管子都没有一根,他是怎么上来的?

金易见他不开门,手在合金窗的下边一撬,用蛮力揭开窗子跳到了房间里。

“大侠,大侠饶命!”何鸿达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情不自禁喊出从电视武侠剧里学到的话。

金易愕然,自己来又不是想杀他的,但还是冷声道:“想活命的话,我问什么就答什么!”

“是,是是!”何鸿达这才有勇气打量面前的黑衣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跟印象中那个码头上的搬运工一对比,发现简直是两个人,因为那个搬运工至少有一米八,体格强壮得多,浑身都是肌肉,皮肤呈古铜色,而黑衣人身材匀称,甚至显得有些瘦弱,皮肤雪白,完全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暗自松了口气,不是同一个人的话,自己不用担心被灭口了。

金易在一张沙发上坐下,悠闲的伸了个懒腰,非常优雅的翘了个二郎腿,拿起何鸿达放在茶几上的烟抽了根,吐出一个烟圈后才道:“你想不想做老大?”

“老大?”何鸿达愣了一愣,问什么都没有这个问题让自己惊奇,自己手下小弟百来个,也是个不大不小的老大,不由反问道:“我现在不就是老大?”,

“呵呵!”金易轻蔑的笑了,这种小打小闹的老大在自己眼中不过是蚂蚁般的存在,想捏死随时都可以,又道:“我所说的老大,是可以掌控整个港口的老大,而不是这种!”

“这……我不敢!”何鸿达低头道,自己根本不清楚眼前这人的来历,怎么可以胡乱答应,再说了,自己的实力在港口几个帮派来说都是排名在后,一口气是吞不下一个胖子的。

“那你没有存活的意义了!”金易诡异一笑,黑色且具有金属光泽的手套突的张开,等何鸿达警觉时,他自己的脖子已经落入了眼前这人的掌控中。

金易手臂轻轻一动,将何鸿达百五十斤的身体举离地面,手指微微收拢,何鸿达顿时窒息,双腿在空中乱瞪,两只手想掰开金易卡在脖子上的手指而不得,嘴唇开始发紫,舌头慢慢的伸了出来,而两只眼睛也凸了出来,只剩下眼白。

在窒息的幻觉中,何鸿达背后时钟的秒钟在不紧不慢的走着,一下一下像敲在他的心上,像恶魔吹响的死亡号角,在召唤他的灵魂。

过了两分钟,在何鸿达即将休克的时候,金易将他扔在了地上,用手支着下颌,看着像狗一样喘粗气的何鸿达,轻轻道:“我建议你再考虑下我的提议!”

“不用考虑,我,我答应!”何鸿达跪倒在地,死命的答应,现在才知道死亡的恐惧是多么可怕。

“那好,据我所知,你没有结婚,但有两个情妇,居住在娱乐城四楼,各自给你生了个儿子,大的十三岁,小的八岁,竟然一夫两妻住在一块还能让自己的女人不争风吃醋,这点我佩服你。

第一卷

第二十一章 … 目标身手极高,跟踪失败!

你虽然胆小了点,但在港口几个帮派首脑中,头脑不错,至少你手下的娱乐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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