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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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明- 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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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已经发生,叶枫只能希望达尔文看到这则消息,提前发表他的《物种起源》,免得自己被这个麻烦缠上。
    不过,等叶枫从思绪中跳出来。去浏览那篇新闻地内容时,马上改变了主意。这个《每日新闻报》,实在是太可恶了。
    文章攻击叶枫说过的那句话。攻击他将“愚昧地”将猿人看成人类的祖先,这并没有什么,叶枫也只会觉得对方愚昧、可笑而已。
    但是,这篇文章还指出叶枫东方人的特征,嘲弄叶枫代表的“东方猴子”,才是猿的后代,全篇都是刻薄的嘲讽。
    叶枫的脸色冷得可怕,至少一旁的爱德华。卡尔逊从来没看到自己的老板如此生气过。
    “叫路透社地阿斯先生。马上过来。”叶枫沉声说到。
    爱德华连忙让人去办,看着叶枫难看的脸色。小心翼翼道:“除了这些事,实验室那边也来了几份电报,其中普朗泰先生说,你答应去电池实验室地事情,已经拖了好久,希望你能抽时间去看看。”
    提起工作,叶枫只能暂时压住心中的怒火,想起上次展示发电机时,确实和普朗泰说过,去看看他们实验室地成果,没想到一忙起来,就拖了很久。
    “他没说什么事情吗?是不是有新的成果?”叶枫道。
    “似乎是一种新的电池,不过还没有发现用途,有点鸡肋,所以一直都没有正式报上来,想让您先看看。”爱德华道。
    叶枫皱起了眉头,不悦道:“这是怎么回事?以后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是实验室出来的,哪怕有一点新意,也要足够重视,及时报上来。”
    “是的,博士。”爱德华连忙点头,心里却在说:这个实验室的事情,一直都是那两个小魔女在管,他可一点插手的机会没有。
    叶枫想了想,也不清楚普朗泰主管的电池实验室能有什么新地发现,不过这却给他一个启发,原来为了推广输电工程,一直想用输电线为这次议员大会的投票器、统计仪还有白炽灯供电,现在大家对电都有疑虑,特别是投票器,是要用手接触地,倒不如改用电池。
    叶枫觉得这样做不错,至少能打消一部分人的疑虑,只是目前的电池都比较庞大,而且不好移动,如果有干电池就好了。
    叶枫想着就随手将这些写下来,免得忘记,看到爱德华还站在旁边等自己回话,连忙摆摆手让他先忙:“等阿斯过来,安排好了我就回研究中心,这边的事情你们处理好了,不要对那些人太客气。”
    看着爱德华离开,叶枫就觉得没有电话很不方便,虽然那台被命名为“千里传音一号”的话机试验还算成功,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暂时还无法投入使用。
    电话的基本原理很简单,打电话的人说话,声带振动形成声波。
    声波传到话筒上,形成波动的电流,称为话音电流。
    话音电流再沿着线路传送到对方的电话机并转换成膜片的振动,通过空气将声音传到人的耳朵中。
    这里最关键的是两次转换,也就是如何将声波转换成话音电流,以及将电流返回为声波,原理很简单,但要做出来却有难度。





    第四集 电的革命 206 让人暴走的比喻
 更新时间:2008…11…11 9:25:54 本章字数:2245

    波和电流之间的转换,一般需要两个过程,空气震动体的机械震动,然后再转变为变化电流。
    其中第一步使用的是金属薄膜,限于工艺水平,制造薄膜不困难,难的是无法保证薄膜的规格一致。
    将薄膜震动转变为变化的电流,这一步更加困难,试验话机使用的是金属簧片。
    薄膜震动导致金属簧片的震动,簧片切割磁场,产生微弱的变化电流,传送到接收端。
    问题是簧片震动产生的感应电流过于微弱,即便是换作电磁场,增强电磁场强度,也无法实现远距离传输。
    必须要通过其它办法,将感应电流放大,叶枫想了一会还是没有主意,技术基础过于薄弱了。
    阿斯很快出现在叶枫的办公室,说到人和猿人的问题,脸上露出愤慨的神色:“《每日新闻报》已经丧失了报纸应该有的品味,和新闻的客观性,他们居然抓住一个口误进行人身攻击,我们可以声讨他们的职业道德和办报的宗旨。”
    “不,我想你误会了,我并没有口误。”叶枫感谢了阿斯的好意,同时纠正了对方的“口误”。
    “这个……虽然那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家伙做了引申,不过博士您的确实说了容易引起争议的话,在场的记者都听到了,我们想要否认并不容易。”阿斯以为叶枫要否定自己说过地话。显得很为难。
    “您知道,真实、诚实,一直都是路透社的宗旨,我不可以……”
    “停,尊敬的记者先生,我并没有让你否认事实,去制造假新闻,我是个诚实的人。不是吗?”叶枫赶紧摆手阻止了路透社的记者,他最讨厌一味粉饰的御用媒体。
    “我是说过那样的话,但那不是口误。”叶枫不顾一脸迷惑的阿斯,继续解释道:“那是一个……对生物学、遗传学具有相当知识地……学者,做出的科学推断,或者说是科学假定。我认为那是合理的,是有事实根据的。”
    “啊!”可怜的阿斯已经蒙了,他觉得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你没有听错。”叶枫很自信地敲了敲桌面,那则评论让他很生气,他决定做点什么。
    这时候,爱德华又带了一个人走进办公室,阿斯很惊讶地发现,那居然是《每日新闻报》的记者。
    “好了,两位尊敬地记者,我现在向你们发布一些我自己的观点。你们可以如实在报纸上写出来。”叶枫对阿斯和那位略微有些不安的《每日新闻报》记者说道。
    “我研究了很多动植物的现象,我认为每一个物种都是不断进化的。而进化的结果是通过遗传,由自然选择的。举个例子,”叶枫指了指《每日新闻报》记者手背上裸露的汗毛。
    “你的体毛比猴子少,那是因为人类的祖先,一部分猴子脱离了森林地生存环境,显然体毛少更容易排出汗液,也就更容易活下来。你看,自然选择了体毛少的猴子,淘汰了那些体毛多地猴子。一代一代传下来,体毛少的猴子越来越多。这个遗传特点也越来越明显,所以,你现在地体毛比猴子少,说明你比猴子进化了,而你的体毛比我多,所以……很抱歉,记者先生,我这个人说话就是这么直。”
    “这就是自然选择。”叶枫用一个很粗俗,也不是很恰当的例子说明了他的自然选择学说,阿斯不知道有没有听懂,但至少他还是不能接受,有点发懵地坐在那里。
    被比喻的《每日新闻报》记者却忍不住了,激动地站了起来:“圣经上说……”
    “好了,我们不要去管圣经,教会曾经告诉我们,雷电是神对人的谴责,可事实是,雷电是一种自然现象。神的事情,人又怎么会知道?好吧,我不是质疑圣经,我不是要和你们辩论,你们只要如实地将我们之间的谈话写出来,我没有让你背弃信仰,对不对?”
    阿斯无奈地点了点头,他无法接受叶枫说地,人怎么可能是猴子呢?
    要说明人是由猿人进化而来这个问题,非常复杂,自然选择理论远远不够,还需要大量生物学上的比较,遗传学方面地论证。
    叶枫做不到这些,他打定注意要宣扬自然选择学说,然后让远在英国的达尔文阁下,忍不住站出来,提前发表他的那本鸿篇巨著:《物种起源》。
    “我跟你说这么多,你可能还不是很明白,那么我再举一个例子,”叶枫伸手指向《每日新闻报》的记者,后者忍不住打了寒颤,不知道这一次,自己又会变成什么。
    “很好,譬如你生了……哦,我是说你和你老婆生了一个儿子,那生出来的肯定是人,而不是猴子。”
    这不是废话吗?《每日新闻报》的记者翻了翻白眼,有种要暴走的冲动。
    “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遗传,中国有句古话叫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你的儿子是人,不会是猴子,也会比较像你,不可能像我——当然,你不会那么幸运。”叶枫笑着说道,那个记者的脸色却很不好看。
    “这就是遗传,父母的很多特性都会传给下一代,相信你们都会认可我的这个说法。我们知道,你的老婆肯定喜欢毛比较少的人,而不会喜欢毛很多的猴子……”
    “我抗议,我老婆很正常,你不要总是将我们和猴子扯到一起,我的祖先是人,不是猴子。”《每日新闻报》的记者很愤怒地再一次站了起来。
    “先别急,万一……我是说万一,如果我的观点是正确,你刚才的话就是亵渎自己的祖先。”叶枫没有理会《每日新闻报》的记者的抗议,笑呵呵说道。
    “我们接着说,如果你的老婆喜欢我——请原谅,那不会有结果的,因为我绝对不会接受——我是说,如果女人都喜欢毛比较少的男人,只和毛少的男人结合。”





    第四集 电的革命 207 物竞天择
 更新时间:2008…11…11 9:26:59 本章字数:2186

    如果男人和女人,都喜欢对方身上的毛比较少,那么可能性就比较大,诞生的后代就比较多,他们的后代也可能继承父母的特点,毛比较少。长此以往,经年累月,人类身上的毛就会越来越少,直到人类不会用这样的标准择偶。”
    叶枫说着,瞥了瞥《每日新闻报》记者手背上裸露的黑毛,摇了摇头:“当然,我这仅仅是比喻,用来说明遗传在自然选择和物种进化中的重要作用。”
    记者早就被叶枫说蒙了,完全不知道叶枫在说什么,目瞪口呆。
    在抛出遗传的作用以后,叶枫继续阐述他所理解的进化论,也就是那句着名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我再举个例子,假设开始的时候有两种人类,一种是我这样,聪明健康的;还有一种是你这样,呃,我只是比喻,不那么聪明的,前者适应了世界,可以生存,繁衍,生出继承了他们优点的后代;而后者不能适应,只能自己灭亡,更无法繁衍后代,就算繁衍了后代,也会灭亡。久而久之,几万年,上百万年以后,很显然,这个世界上只会有前一种人,因为后一种已经被大自然所淘汰。”
    “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叶枫道。
    狠狠将《每日新闻报》的记者侮辱了一番,留下两个着名的,惊世骇俗的观点,叶枫扬长而去,乘坐马车前往研究中心。
    进化论的提出,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还是会遭到相当大地压力,因为这个理论会直接挑衅教会的权威。
    好在瑞典信仰的是信教路德宗,还算比较开明,而且叶枫相信,一旦消息传到英国,已经完成《物种起源》这部书文稿的达尔文,一定会抛出他那本鸿篇巨着,将转移他身上的压力。
    说到底,叶枫现在所从事的,特别是电气方面的努力。都是逆天的事业,再多一样也无所谓。
    回到实验室,普朗泰和一帮研究员都很兴奋。叶枫笑着鼓励大家:“好吧,我是专门来看你们的新发现的,快点拿出来给我瞧瞧,大家都做出了什么新玩意。”
    “呵呵,其实也不是新玩意,就是电池。”听叶枫说得这么夸张。普朗泰反而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道:“不过和以往地电池不同。这种电池更加便于携带,就是电量少了些,电压低了些。”
    “哦,难道是干电池?”叶枫心中一惊,因为现在电器还很少。对电源的需求也有限,叶枫以前根本没有往这方面发展,听普朗泰说起。倒想起这种可能。
    说话间,普朗泰手下的研究员已经将一只银白色地金属圆桶摆放到叶枫面前,一个瘦瘦的研究员指着金属圆桶解释道:“博士,这种电池使用片作为负极,二氧化为正极,最重要的是将化电解液制成了糊状,不容易泄露,如果制成电池的话,要比目前的蓄电池、伏打电池等,更加便于携带,眼下的问题是电池地效率不高,我们正在想办法做出更大号型的电池,以增强供电量。”
    “更大号型?”叶枫听了微微一笑,摇了摇头:“号型再大,供电量能和大型地发电机比?”
    “虽然不能比,但电池方便啊,发电机毕竟太大了。”自从上次发电试验后,普朗泰就知道发电机的功率肯定要超过电池,但他还是认为电池有自己的优势,不是发电机能完全取代的。
    “嗯,你说得很对,电池的优点就是发电,所以我们地研究要紧紧抓住这点。”叶枫肯定了电池的优点,研究人员是需要鼓励的,就算他不同意,也不能打消他们地积极性,要通过引导,让他们走到正确的研究道路上,在这方面,叶枫已经很有经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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