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少是杀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本少是杀手- 第34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锋殇想休息会,休息室门口的两名部下突然拎着枪反冲了进来,又是贴身下属被收买。

锋殇开始叹息,陈锋陈殇两个人都在叹息,胡夏在炎黄之血的势力越来越超乎他们的想象了,这场活下去的游戏,真心很累。

锋殇对胡夏发动的袭击,是以量取胜的,他已经派出了超过十波下属,而胡夏对锋殇的袭击,却是以质取胜的,每一次都让锋殇费尽心机才能防得住,甚至有时候防不胜防。

更有甚者,锋殇得到了一个消息,正面战局他们已经开始败退了,毕竟今晚清剿他们部下的人非常多,从胡夏到血狐,还有个一直在打酱油的我,而锋殇呢?甚至他俩还没出场,只是蹲守在基地里指挥大局,正面战场在完全没有高手的情况下,已经濒临崩溃了。

当然,士气还是有的,因为当boss有两位的消息发布后,跟随在锋殇身边的所有部下,都觉得自己一方强大到不可思议了,因为这等于实力突然乘以二。

可问题是这份士气持续了多久?锋殇一直没出现啊,敌人却越来越多了,琴吹夜参战了,范伍德也参战了,此刻的正面战场,剿杀锋殇党羽的高手数量已经可怕。

“不能再这么玩下去了,要主动出击!”陈锋喃喃道,他想让小苍设个陷阱找个机会,去搞定一两个高手,以此来击溃敌人的士气,可小苍却……

“芸芸呢?你们谁看到芸芸了?”今天晚上,小苍其实是最忙的,他把云淑芸给弄丢了,根本找不到这丫头在那,担心之余又烦不胜烦。

云淑芸在哪?其实这女孩比小苍更烦,因为一个晚上,她背后的那个尾巴都甩不掉。

“你究竟为何总跟着我?我们不是敌人呀。”女孩哭笑不得道,她在战斗之前就表明了立场,一定会帮着胡夏对付锋殇,甚至她会想办法把小苍弄过来。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女孩只是在敷衍某些人罢了。

“知道不是敌人,所以姐姐才跟着你哟,保护嘛。”崔妍满脸冷笑,不是敌人吗?或许这一战不是,但因为某些事,她最想杀掉的就是云淑芸了。

当然,她今晚的目的并不是报仇,那么她跟着云淑芸做什么?谁也不知道,或许,这就是女孩苦恼的原因了。

她不知道崔妍在做什么,也赶不走她,也因为她的跟随,女孩什么事都做不了,郁闷的咬牙跺脚。

小苍找不到云淑芸,只得先放下女孩,一切以大局为重,他带着那两个被改造成战斗机械的小子出发了,只是他的目标……暂时还没选好,其实今晚的强敌,大多不是他可以轻易搞定的。

“这小子实力太渣,你指望他打破僵局?简直异想天开。”一声阴冷响起。

谁?虽然小苍确实没有踏入巅峰,但说他太渣还是过分了吧?但陈锋却没有反驳,因为他知道,这家伙绝对有实力说这句话。

“暂时性的,我还不想出手呢,必须让他想办法寻找一个突破口,否则这么拼下去的话,不管输赢,今晚炎黄之血的损失都太大了。”陈锋叹息道。

“那么为何不请我出手?毕竟收了你十亿美金呢,不做点什么,也说不过去吧。”男子傲然起身道。

“你愿意出手?”陈锋怔了怔,他请班德拉斯回来时,只是说护住炎黄之血的基地,还要在战局最激烈的时候,保护他生命安全,毕竟班德拉斯的身份只是保镖。

“保镖又如何?一味的死守可不是我的风格,今晚外面的高手很多吧,我有些手痒了哟。”班德拉斯阴冷的笑着。

这货愿意主动请战,陈锋当然不会拒绝了,甚至求之不得,甚至他希望班德拉斯能出去直接干掉胡夏,那他就一了百了了,如果真能那样,炎黄之血宁愿加付双倍的金额。

当然,班德拉斯的实力是否能杀掉胡夏?老实说陈锋

“哦?双倍?”班德拉斯眼前一亮,突然嘿嘿怪笑道:“不如这样,你给我列个名单,名单上的所有目标都明码标价,我帮你干掉一个就多收一份钱,如何?”

这家伙……贪到这种程度的保镖,为了钱宁愿客串做杀手的保镖,他还是第一个吧,但陈锋哭笑不得之余,还是照他意思列了份名单。

拎着那名单,班德拉斯笑眯眯的朝外走去,这名单上的所有人都是他的外块,只要杀一个就能多拿很多钱,如果全部杀掉的话,哈!那样炎黄之血就得把赏金翻三倍了。

“对了,这个小家伙居然值五亿?”临走时,班德拉斯还茫然的反问了一句,因为名单上的某人让他很是不明所以,比血狐更高!

“是,如果你能同时干掉他和血狐,我会给的更多。”陈锋笑道。

我真的有些自豪了,脑袋居然价值五亿,在班德拉斯的名单上仅次于胡夏,高高领先下方的所有人,甚至比范伍德,琴吹夜和古依娜那三个酱油党加起来还要高,啧啧。

然而锋殇直接让班德拉斯杀我?他不想利用我反胡夏的水了吗?是,也不是,能利用的话,锋殇当然想从我这捞点好处,可问题是我迟迟没有动作,反而是他们一而再的溃不成军。

锋殇不愿意等我了,因为他知道我同样在等他们两败俱伤,然而问题来了,我等得起,锋殇等不起,他必须主动出击。

何况,如果班德拉斯真能杀掉某人,对锋殇也并没有坏处。

特别是同时杀掉我和血狐之后,锋殇今晚就赢定了,毕竟胡夏的最大依仗就是我俩,失去后……范伍德?琴吹夜?古依娜?那三人都没有实力正面挑战锋殇的。

如果能同时杀掉我和血狐,锋殇会给出比胡夏更高的赏金,因为这等于同时解决了两个麻烦,独自一人的胡夏,锋殇绝对相信自己可以轻松解决,连带着我这个麻烦也没有了。

基地门口,小苍带着两名战斗机械冷冷的踏入了漆黑的夜色,班德拉斯也狞笑着步入了战局,这一战从开始到此刻,其实仅仅过了一个小时,炎黄之血的杀手损失数字,其实还不到三位数,然而第一次**终于要降临了。

小苍会选择谁做目标?其实他也不知道,只是走一步算一步,带着两个小子,遇到谁就围杀谁。

班德拉斯的目标又是谁呢?绝对是我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居然价值五亿?虽然陈锋已经告诉了班德拉斯,某人的身份是谁……

“当年的no6?又如何。”班德拉斯撇了撇嘴,他早年和no5范伍德曾因为某些事交过手,结局是那胖子被他揍得一礼拜都没吃下饭,足足瘦了一圈。

汗……虽然想不通范伍德瘦一圈后的模样会是怎样,但这似乎足以说明了班德拉斯的实力不俗,毕竟在杀手榜上,范伍德可是仅次于秋山信那个变态怪物的。

而我,班德拉斯有些不相信锋殇所说的,人死了可以重生吗?好吧就算是,但也不过是区区no6罢了,比范伍德还不如的家伙又怎能打赢他?

这五亿简直太好赚了,比胡夏那十亿简单数倍,甚至班德拉斯感觉,自己如果搞定我以后没有消耗太多的体力,他还可以接着去赚胡夏那十亿。

这货……其实真心挺狂妄的。

可惜,那晚班德拉斯在大街小巷里绕了半个多小时,始终没发现我的行踪,甚至他让很多炎黄之血的杀手帮他追查我,却谁也不知道我在哪。

我在一座废弃的商业楼上,抱着每开两枪就发会浪的琴吹夜正没羞没臊中……

不过那天,班德拉斯在找我的过程中,却遇到了不少人,第一个就是轩泷。

“你是新晋的no10?死神轩泷?”班德拉斯还是经常翻杀手榜的,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新晋,可问题是轩泷不认识他。

“你谁啊你?让开!”轩泷冷森道,这小子真是不知死活啊。

班德拉斯有些哭笑不得了,他真有心教训下这小子,但翻了翻那名单后却撇了撇嘴道:“擦,一毛钱都不值啊你,算了算了。”

“你特么才一毛钱的不值!”轩泷气的头发都立起来了,但却强忍着没有出手,因为……他发怒的瞬间就放出了死气,班德拉斯却毫不在意的扭头就走,居然毫不受影响。

“这家伙……似乎很可怕!”轩泷咬了咬牙,硬是压下了胡乱出手的冲动,这样很聪明,也等于帮他捡回了一条命。

第一卷第四百五十五章:五米控制,无限锁定!

班德拉斯第二个遇到的,是某个正搂着妹妹,准备回武警大队的家伙。

为了不太早暴露,某人是穿着大披风带着大墨镜的,所以班德拉斯并没有第一时间认出来,可对方却一眼就认出了他。

嗖,黎军一把拽着简小敏钻入了小巷,女孩想问,却被他死死捂住了嘴。

“班德拉斯?这家伙怎么会来这?锋殇居然请来了他?”黎军满脸愕然,却突然眯了眯眼道:“那小子的战场虽然找好了,但战斗目标还待定呢,如果是这货的话……”

“哥哥在说什么呀?这家伙是谁?”简小敏满脸迷惑,黎军却只是怪笑不答,反而摸出手机发了个短信出去,同时发给了两个人。

于是,班德拉斯就遇到了第三个人,一个突然笑眯眯出现在他眼前的人,一个帅到惊天地泣鬼神,帅到妖异,帅到让人都分不出他是男是女的家伙。

“嗨,没想到啊,锋殇居然连你都请来了,怪不得有信心打这一战呢。”血狐嘿笑道。

班德拉斯的脸色却很难看,第一,因为他讨厌比他帅的人,何况血狐还比他帅很多很多,第二,他又瞄了瞄锋殇给他的名单……

那一刻,班德拉斯在叹气,其实他最不想赚的就是血狐这笔钱了,因为实在太少,只有两亿,而且很难赚,毕竟这货现在可是杀手界的no2。

班德拉斯根本不明白锋殇是怎么想的,no3胡夏有十亿,一个不知名的小鬼都有五亿,血狐这堂堂no2却只有两亿!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锋殇不希望班德拉斯单独杀掉血狐,因为那会逼急我,他只说如果可以的话,两个人都杀掉才会奖金翻倍。

这也说明了班德拉斯真心不想和血狐交手,他闷闷的瞄了瞄对方,突然做了一个很古怪的动作,扭头就走。

“不值钱的货,老子不想和你动手。”班德拉斯撇嘴道。

“喂喂,不要这样好吗?”血狐郁闷的都快哭了,他怎么就不值钱了?身形一展就闪到了班德拉斯的面前,虽然这货不想招惹他,他却很想招惹对方呢。

“哎……”班德拉斯开始叹气了,看来今晚注定他这外块赚不了多少的,和血狐交手的话,班德拉斯知道就算自己能赢,也绝对会消耗很大,再没机会去赚其他的钱了。

其实,班德拉斯想错了。

血狐才不想管班德拉斯的赚外快计划呢,甚至不想和这家伙多废话,匕首和枪齐齐拔了出来,身形弓起严正以待。

“那就,先见识下你的瞬闪吧。”班德拉斯无奈道,一把扯下背后的包,又身形急速的朝后退了回去。

退?血狐愣了愣,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在战斗刚开始就急速后退,正常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前冲发动攻击吗?就算不擅长进攻的也会先出手试探下敌人的实力吧。

难道是害怕?不可能,血狐虽然对实力很有自信,但也不会天真到以为对手因为他是no2就怕了他,要知道三大保镖……其余两个可以说都比血狐强。

席德洛夫不用说了,那是轩皓霆级别的老变态,而黎军,血狐那晚曾试探过,两人的实力差距很小,但严格说起来,黎军还是比他稍稍占优一丁点儿。

班德拉斯的实力呢?血狐不知道,他只感觉这家伙……着实有点古怪,不仅是一开始就后撤的动作,还有背后那个包,那里面居然装着把霰弹枪?

艾奇逊aa…12,这算是世上最好的霰弹枪,可问题是正常的杀手和保镖,都不会选择使用霰弹枪对战,因为灵活度比手枪差太多了,而且需要同时用掉双手。

几乎九成九的杀手,都喜欢单手枪加单手匕首的组合,能远能近能中程,崔妍的双手枪算是特例,而保镖的话则稍有不同,因为保镖用匕首的不算太多,大多选择双手各一把手枪,比如黎军就很喜欢这样。

可不管是保镖还是杀手,战斗一开始,甚至还是一对一的战斗,就直接使用霰弹枪的……就连慕一天都不会这么做,他比较喜欢用手雷和微冲开局,连古依娜都不会这么做,那老女人喜欢躲在暗中用火箭筒瞄准你,或是直接伪装近身。

“霰弹枪?你是想把我轰成碎片?还是太小看我了?”血狐冷笑道,弓起的身形瞬间展开,如电般朝班德拉斯扑去。

他不是正面扑出的,而是避开了霰弹枪的攻击轨迹从侧面发动袭击,班德拉斯退的很快,但比速度?血狐真心不想太骄傲。

何况班德拉斯双手紧握霰弹枪,维持着正常瞄准射击的姿势,这资质最适合瞄准,也能最大限度的减轻枪械后坐力,但却有一个很大的缺陷,用肩膀夹住枪托的同时,动作着实太僵硬了,血狐几乎可以肯定班德拉斯的动作灵活度完全不如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