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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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人生- 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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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篷布被重新拉上,黑暗里两人沉默了许久,一向少言的格伦反而先开了口:“还有多远?”
    “四十英里,日落时分我们动身,天亮就能赶到那里。”
    洞里响起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黑暗中舒畅递过来一截小铁管。它的形状类似于上品雪茄的外包装。不锈钢制成,在这酷热的空气下。还带着一丝冰冷的感觉。
    也许是处在黑暗中,也许是山洞寂静无声,格伦居然有心思开起了玩笑:“现在可不是抽雪茄地时候。”
    “范。布伦家的新产品……能帮你隐藏种族特性,让你看起来像一位普通人。”
    格伦默然无声的接过那根铁管,顿了顿。他问道:“留尼汪?你们似乎没有过多接触。”
    舒畅对这个问题不予回答,停了片刻。洞里又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舒畅连忙阻止:“不,进了小镇再喝。”
    窸窣声停止了。格伦接受了这个建议。
    洞穴里只剩下篷布上人造露水的滴落声,“滴答滴答”一声接一声。
    随着时间地推移,“滴答滴答”的声音逐渐减弱,乃至稀疏。等半天也没有响起一声地时候,沙穴里的两人不约而同的睁开眼睛,掀开了头顶上地篷布。
    傍晚来临了。
    格伦从沙坑中揪起水罐,大大地喝了一口,而后稍作停顿,举罐示意:“你不来点。”
    舒畅正在爬出沙坑,动手首饰防雨篷布,听到格伦的话,他稍犹豫一下,叹了口气说:“很难啊,我身上需要点汗味,表现的像个普通人类,但我又担心这味道不利于潜伏……我们需要潜藏到正午才动手,我怕被他们发现。”
    “那你就不喝了”,格伦咕咚咕咚喝了个畅美,然后抹抹嘴唇:“这点水我一人都不够,你到地方再喝也不迟。”
    说罢,他晃晃腕上的宝玑手表,低头看了一下时间,炫耀地说:“手表不错……现在19点,我们有十小时时间。”
    舒畅冲他翻了个白眼。
    表当然不错了,十大名表中,宝玑排名第四,而万国才排名第五,劳力士不过捞了个第九。
    格伦这块表属于XX系列,该系列最早是由宝玑公司在上世纪专为法国海军空战队研制的,在50周年时,宝玑特地出的白型。它具备飞返计时功能,夜光指针及数字时标,可以说完全用机械取代了现代的电子军表。
    这只表唯有一只。临出发时,格伦一眼就挑中了这只手表。舒畅原本因为它带有浓厚的军用特征而予以放弃,格伦挑好之后他还劝了几句,但等到他发现这只表的材质之后,立即懊悔自己的走眼。
    法军配备的XX系列手表采用的不锈钢材质,这只手表完全模拟当初的款型,以至于舒畅把它的银色表面误以为依旧是不锈钢。
    不锈钢表带有明显的军方特征,但白金版的手表则完全不同了。考虑到现在美国普通家用型直升机只需要四万五千美金,而一辆普通型的奔驰车在澳大利亚不过两万八千多美金,这样一只价值五万七千美金的手表,就不
    士兵能配备起地。
    它属于耀富的阿拉伯人。尽管他们并不会用该手表的大多数功能。
    眼中看到舒畅的懊恼,格伦时不时的还要拿手表出来刺激一下舒畅。也许是寂寞的沙漠多少影响了他的脾气,也许是他想宣泄临战前地紧张。
    舒畅此行是想抓捕一名阿萨迈人,一方面是为芙萝娅的实验提供实验材料,另一方面是想确认阿萨迈人已放弃了对他的纠缠。
    阿萨迈人精善潜踪隐迹。数百年来,他们除了在中世纪被人攻到巢穴,此后再无一例类似事件发生。这是他们百年余来首次被人摸到门口。他们会有何种反应?
    舒畅很期待。
    “总要有第一次,不是吗?”,舒畅背着一个旅行者惯用的大行囊,里面也装的是普通旅行者常用的物品,他拄着一根沙漠杖,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
    即使他拥有几位阿萨迈人地记忆。即使他自认为强悍,可是身处在无人迹的大沙漠里。身边只剩下格伦这个闷葫芦,那股临战前地紧张情绪,还是令他不由自主的自言自语。
    此时,舒畅完全是一付阿拉伯人的打扮。头戴那个著名的阿拉法特式黑白方格头巾,撩起的头巾遮住了他的下半截脸,身穿一付阿拉伯长袍,脚上蹬着一双酷茨沙漠靴。
    他这付打扮如果现在出现在机场,一定会叫安保人员叫去。浑身上下搜个遍。可现在是在沙漠里,这打扮却是他的通行证。
    格伦现在的装扮像一个称职地保镖,他穿着一身黑色的猎装,背着一个不亚于舒畅的大旅行包,尾随着舒畅亦步亦趋。身体强壮的他似乎没感觉到行装的重量。他悠闲地走走停停,不时地耸着鼻子四处猛嗅。
    舒畅也在嗅着空气。他时不时的停下,校正一下自己地方向:“咸味,味道是从哪个方向飘来的。我们走的方向很对。”
    虽然没有人监视他们,但舒畅表演得很尽责,他装出一付典型地纨绔形象,虚弱无力的迈动着脚步,似乎不堪重负,走几步喘几下。
    如果这时,有人在观察他们,见到这幅画面,就会以为领头的是一位钱多的没处花的偏执狂,他想完成穿越沙漠的壮举,以便为自己增加谈资,但又担心独自一人力不能胜任,所以,雇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壮汉随行。
    而格伦表现的漠然与随意,为这幅画面增添了一个有力的印证。
    沙漠中的水源卤化严重,地下水又苦又咸,所谓空气中飘的咸味是指沙漠中的水井味道。极度的饥渴会极大的提高人对湿润气体的嗅觉,沙漠中的旅人常会在数里外嗅到水井散发的那股苦咸味。
    舒畅的表现完全符合一个沙漠探险者的身份。
    沙地很软,每走一步脚步要陷一下,所以在沙漠中跋涉,速度难以提高。但这对舒畅他们不是问题。由于行进速度过快,前半夜他们已经走完了绝大多数路程,为了拖延时间,等待天亮,他们只好装出疲惫不堪的模样,尽量在目的地外延拖延。
    路总有走完的时候,天亮了。
    格伦在一个沙丘边卧倒,他摊开手中的地图,借助晨曦确定自己的位置。舒畅正在他身后挖着隐蔽所。
    格伦口瞪目呆,他反复确认着身处的位置,把地图翻来覆去的看了一遍又一遍:“这地方,这地方怎么会出现一座城市?”
    说是城市并不确切,它更像一个小村落,或者拥有坚固外墙的军事堡垒。但是,虽然它占地不大,考虑到沙漠中人口不多,这等规模的小镇已经可以算一座城市了。
    这是一座消失的城市。中世纪时,它是某阿拉伯帝国的重要驿站。但随着该帝国的分裂,再加上沙漠化的侵蚀,这座小镇在一场瘟疫过后,消失在人们的视野。
    “瘟疫?”,格伦取出望远镜,尽量压低姿势,从远处观察着这所城镇:“那场瘟疫是不是突如其来,而后,所有的知情者都死了……我怎么听着这故事鬼气森森。”
    这城市岂止鬼气森森,它像被遗忘千年一样,灰尘满面、破败、死寂。半截城墙掩盖在沙土之下,一眼望过去,所有的房屋都尘沙半掩,沙地上连个老鼠的爪印都找不见,更别说人的足迹。
    沙漠里面的风也好像回避了此处。这座遗忘之城中,沙地平整如镜,完全没有那种风吹过的鱼鳞状斑纹。
    没有一株草,没有一个动物,没有一片房瓦,也没有一点杂色,入眼一片黄茫茫,连残垣断壁都呈现出沙土的颜色。
    “传说中,这是片诅咒之地,据说这里的人受到了诅咒。即使后裔能逃家万里,也会莫名其妙的死亡,而进入这里的人,也摆脱不了厄运当街横死。
    可这一切不过是蛊惑人心的手段,因为这里是阿萨迈人的一个前哨站。”舒畅挖好了隐蔽所,也趴在格伦身边用望远镜观察,并低声向他介绍情况。
    “前哨?不是大本营?”
    “我还没那么蠢,直接挑战对方的大本营”,舒畅低哼一声表示不满:“据说,自从中世纪,阿萨迈人堵到门口以后,他们接受了教训,不再直接从家里出来,所有的人都被专门运送的人在沉睡状态下运送至几个前哨站。为了防止泄露,那些负责运送的人终生不得踏出前哨。
    而我取得的记忆,直到这个前哨为止。每当他们回去时,就进入这个城内,饮下水井里的苦水,一觉醒来,便回到了大本营。外出则正好相反。”
    “苦水?睡梦?有意思,这么说,城里黄沙的平整不是自然原因,而是为了掩饰进出的脚印,人为的平整……那么好吧,就让我们从外围开始,剥开阿萨迈人的后茧。”   
                  第八十二 井
         
    午,火辣辣的阳光蒸腾着,黄沙显得滚烫。
    藏身的沙丘闷热无比。沙地内部的潮气蒸腾而上,在防水帘底凝结成一粒粒露珠。而后,顺着防水帘的坡度,滑落到穴底的水罐内,发出轻微的“滴”声。
    这滴水声映入格伦耳中,令焦渴的他喉咙里仿佛伸出一只小手,起劲的挠心挠肺。
    舒畅这时斜靠在洞壁上,用普通人的呼吸频率急促的呼吸着。烈日蒸腾,洞里充满了咸咸的汗味。
    “有个问题——脚印。”干渴令格伦恢复了寡言少语。
    舒畅他们要装作普通旅行者进入这座废弃之城,免不了就要在沙地上留下脚印。这脚印会令阿萨迈人警惕。
    “篷布……算了,由它吧。”
    舒畅的意思是脚底下铺块篷布,踩着篷布走,就不会在沙地上留下脚印。但马上他又想到,篷布长短有限,如果他们脚下踩着篷布走,那需要不时的倒换篷布,这样走向弃城,跟敲锣打鼓进入没什么区别。
    想不出办法,索性不想,舒畅撩开篷布跳出沙坑。
    “现在?”,格伦问。
    前方的沙丘遮住了舒畅的身影,从这里望不见弃城的影子。当然弃城如果有人在监控,也望不见他们的影子。
    舒畅手里拎着一个手机链,专注的盯着链坠上的装饰,同时,两只耳朵竖的很高,全副精神都在倾听周围的动静。
    格伦见状,鼻翼忽闪了一下,也将目光盯在了舒畅的手机链上。
    这个手机链坠是一个小熊形状,外型像是人们常用的手机信号感应器。它构造很简单:里面一个感应线圈,一旦有微波信号感应线圈便会发电。点亮闪烁的灯光——也就是那小熊的两只眼睛。
    这是一个普通人常用地装饰品,唯一不同于普通手机坠的是,它的感应线圈多绕了几圈,所以特别灵敏,此刻,舒畅正用它来侦察周围的无线电设置。
    雷达波是一种无线电波,而所有的安保监视器。在出于主动搜寻状态时,也会向外发射扫描电波。借助这枚感应器的两盏小灯,舒畅已查清楚,至少目前,在他们周围尚没有无线电信号存在。
    格伦无声的冲舒畅摇摇头。舒畅一撇嘴,他悄悄地蹲下身去。将旅行背囊整理完毕,而后打了个手势。两人站在那里,用脚拨拉沙土,填平了他们挖地隐身所。
    背起背囊,舒畅才要举步,忽然又停了下来,将沙漠杖扔进沙里,滚了滚,而后抓起几把沙土。撒在格伦身上。格伦也照旧抓起沙土迎面朝舒畅撒去。
    沙漠旅人身上的灰尘是风吹上去的,这与地上打滚粘上的沙土完全不一样。
    两人相互撒了一身沙土后,检查了一下毫无破绽,舒畅满意的点点头,无声的咧开大嘴。急喘几口气,让嘴唇因剧烈地呼吸而干枯。而后他舔了几下,“疲尽力竭”的拄着沙漠杖一步一软地迈向沙丘顶部。
    两个人刚才侦测的时候,格伦动用了他的狗鼻子。舒畅则动用了他灵敏的耳朵,确信无人出现在视线内,方才开始相互装扮。
    “艰难”的爬向沙丘顶,眼前猛然出现的城镇令舒畅激动万分,他丢下了沙漠杖,仰脸朝天发出一声激动的喊叫,可因为嗓子太干渴,这声喊叫近乎于无声。
    紧接着,舒畅双腿软到,他跪坐在沙丘顶喘息起来,因过于“激动”他没有站稳身体,骨碌碌滑向丘底。又似乎顾前不顾后,忍下去了,旅行包却丢在山上。
    这时,沙丘顶冒出了格伦的头部,他停顿了一下,似乎难以确认眼前地一切,紧走几步把整个身体露出来,观察片刻后,他发出一声胜利的怒吼……
    戏剧的精彩在于你只能见到幕前见不到幕后,如果但看舒畅与格伦现在的表演,你绝对会认为这是两个迷路的探险者,他们正为自己地发现而振奋。但如果你看到了他们刚才的准备,你就会敏锐地发现:舒畅地表演显得更真实可信,而格伦则显得很程式化。
    “你不去演戏太可惜了”,格伦在心里嘟囓一句,捡起舒畅遗留下的行囊,追着舒畅跑去。
    舒畅跑的踉踉跄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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