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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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将-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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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的……”秦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砍了那么老半天,一眨眼的工夫居然又金都恢复原状了,这些不死族还真他娘的变态,他们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魔之大陆上面有如此强悍的种族却还有其他种族的立足之地?看这些不死族个个杀戮成性,应该早就把整个大陆上的人杀光了才对啊。
  远处的甘道夫和奥塞玛同时摇头叹道:“唉,不死族实在是太可怕了,即使将他们的骨头统统磨成了粉末也无济于事……”两人相互看了一眼,那神情似乎想继续开溜了。
  道格李忍不住问道:“你们平时是怎么对付他们的?”
  甘道夫和奥塞玛都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我们怎么可能有能力对付他们,这些不死族原本都被困在死亡之海中央的迷雾岛上的,天知道这回是怎么出来的,而且一出来还是十三个……”
  原来这些不死族原本都是正常的人类,后来机缘巧合获得了某种不死的能力,随后就聚集在一起共同生活。一开始他们还都具有肉身,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肉身渐渐腐化消失掉了,于是变成了一具令人恐惧的骷髅。而随同他们一起生活的其他动物,比如马,虽然也获得了不死之身,但同样也都变成了骷髅。于是不死族开始远离正常的人类部落。他们自我放逐,试图在最后一点人性泯灭之前找到与世隔绝之地。最后,他们来到了迷雾岛,这个岛在死亡之海的中部,环岛有一条强劲地深海海流。于是他们把船打碎沉掉,开始定居在岛上。因为他们不会飞,没有了船之后就离不开迷雾岛了,而他们跳进海里的话就会直接沉到海底,那条环绕迷雾岛的海流力量巨大是他们无法穿越的。
  但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却在到达迷雾岛的前夕偷偷跳进了海里,因为他提前迷失了本性,强烈的杀戮心促使他从海底一路走回了魔之大陆……于是,一场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上演了,大陆上所有的种族部落都遭到血洗。因为他是不可战胜地。所以聚集多少军队来抵抗他都是徒劳的,最终,人们放弃了抵抗,他们纷纷寻找避难所。在这个时候矮人部落立下了汗马功劳的,正是他们挖了无数条迷宫般的地道,才让各种族各部落的人民活了下来。最终,这场人间灾难为诸神得知。他们在各种族中间挑选了五大勇士,分别赐与了拥有强大图腾法术地绿水晶戒指(萨满之心),拥有强大心灵感知能力的红宝石戒指(先知之眼),拥有强大攻击魔法的蓝钻石戒指(法师之魂)。拥有强大攻击力量的黄金戒指(战士之怒),拥有强大医疗和复活能力的白玉戒指(牧师之歌)。最终,五大勇士消灭了那个不死族,魔之大陆生机重现。而五大勇士随后结伴去了传说中的先知之地,据说那里是最理想最美丽的人间乐土。之后,一切地一切都只存在于传说中了……
  现在,十三个不死族相互看了一眼,他们唧唧喳喳地说着些什么,似乎在交换彼此的看法。随即。他们扔掉了手中的半裁巨剑,然后张开双臂再次扑向秦嗣!
  “奶奶的!和老子拼了是吧?好!那就拼吧——!“秦嗣双臂同时一振,”嗡——!“地一声,他地左手中也出现了一把长长的红色光刀,“嘬嘬——!”奏十八挥舞双刀直冲不死族们而去!
  “滋啦啦啦——!“不死族们同时平举双手射出二十六道蓝色闪电直指秦嗣而去,闪电在击中秦嗣的一刹那爆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蓬——!“电光在爆炸地瞬间,四周被照得犹如白昼。而秦嗣浑身上下火星青烟直冒,但却毫发无伤,他的疾奔的脚步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停滞。“增噌蹭——!”两道红光划过,四个不死族又身首异处了,“僧噌噌增——!”又是几道红光闪过,剩余的不死族个个都被砍成了几段……
  秦嗣双脚落地,旋身飞起一脚,将面前的半具骷髓踢上了天空。
  “操!再来啊!”秦嗣双刀一扬,大吼一声道。
  草地上地骷髅们在四处爬走着,忽然,他们飞快地向一个点聚集着,眨眼之间十三个不死族的骷髅居然合并成了一个超大超粗壮的不死族……
  “妈的,这样也行?”秦嗣仰头望着面前这具高得有些离谱,大得更有些离谱的骷髅不禁惊叹。
  大骷髅浑身上下的关节“嘎巴嘎巴!“直响,它用力握了握双拳,然后右手一挥,重重一拳向秦嗣打来,秦嗣没想到这个大家伙的速度会这么快,连忙抬起左手光刀朝上一挡”砰——!“一声巨响,这一刀根本挡不住十三个不死族合在一起的力量,拳头隔着光刀结结实实地砸在秦嗣的胸脯上,“扑——!”泰十八一口鲜血狂喷而出,他的身体被砸得坐进了泥地里,然后在地上犁出了一条长长的地沟……
  甘道夫和奥塞玛再也不敢停留了,他们同时惊呼了一声道:“不好了,再不跑就没机会了…“六说着话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但这时候就看见一直默不做声观战的哈姆雷特王子忽然拔出了腰间的长剑,然后搂过身旁的丽娜深深地拥吻了一下,随即高举长剑大声喊道:”生存还是死亡,这个是个必须面对的问题!是应该默视恶魔残忍的屠杀,还是挺身而出与他们做珠死的战斗……”
  “王子殿下!“甘道夫慌忙转身跑了回来,奥塞玛也停下脚步转身望来,摇了摇头叹道:”晕!这家伙脑袋又进水了!”
  “不要拦住我,让我去战斗!我要和那些恶魔们战斗!“哈姆雷特王子高喊着向前冲去,但是甘道夫死死地拽住了他持剑的右手,”丽娜!快帮我一起拉住他呀!”甘道夫回头冲默默矗立的丽娜大声喊道。
  丽娜的脸色极其苍白,她的嘴唇微微颤动着,脚步向前挪了挪,却又退了回来。
  “快去拉住王子,他去战斗也是白白送死。”道格李飞了过来轻声说道。
  而这时候奥塞玛也已经跑了回来,他身高力大,双臂一搂哈姆雷特王子的腰就将他抱了起来,然后转身大步跑了回来,一边跑一边说道:“你去了只是做无谓的牺牲,这样的死是毫无意义的!”
  “放开我!让我去战斗!我要和恶魔战斗!”哈姆雷特王子踢着两只脚大喊。
  秦嗣躺在地上半天没缓过气来,这一拳的力量实在太大了,十三个不死族合体之后的力量已经远远超越他了。“蓬蓬蓬——!“大骷髓一步一步向他走来,每走一步,大地都随之颤抖,头顶上的树叶”唰唰!”掉不停,眼看大骷髓已经走到秦嗣面前,而这时候他还双眼紧闭并未恢复知觉……
  “嘎嘎——!“突然,一道火龙狂喷而来,随即火光一闪,嘎嘎四蹄腾空扑了过来。大骷髅转过身挥起一右手横扫过去,火麒麟虽然身躯庞大,但和大骷髅根本无法抗衡,”砰——!“地一声,被拍得横飞了出去,就听远处的树林中又是“喀嚓喀嚓!”一阵树木折断声响起。
  “咱们快跑吧!”抱着哈姆雷特王子的奥塞玛大声喊道。
  “走走!”甘道夫拉过丽娜准备和奥塞玛一起跑,但这时候就看见道格李却转过身去,缓缓地向大骷髅飞去了。
  “道格李先知……” 奥塞玛和道格李同时惊呼起来。
  道格李并没有回头,只是抬起一只小手轻轻摇了摇。
  “他想去干吗?去救他的主人?”奥塞玛吃惊地问。
  “不知道,他……一定是疯了……”甘道夫摇了摇头道。
  面对躺在地上的秦嗣,大骷髅的两个拳头捏得“咯咯“直响,它的脑袋歪了歪,嘴里发出了难听的”桀桀”笑声,显然,它非常得意。
  “嘎啦啦!”大骷髅的右拳再次高高举起,它身上所有的骨节都随之发出一阵刺耳的爆响,这一拳要是砸下去,泰十八不死也残废了……


第一百四十五章
  “飕!”就在大骷髅挥起拳头正要砸下去的时候,眼前忽然白光一闪,道格李出现在它的面前。
  “滚开——!“大骷髅暴喝一声,原本要砸向秦嗣的拳头扫向了道格李,”飕!”白光一闪,道格李不见了。大骷髅一拳扫空,身子不由得转了半个圈,刚呀站稳,面前又是白光一闪,道格李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显然,道格李是想扼延时间,他现在是在玩火,虽然他可以瞬移,但稍有差池便可能被活活打死,即便他身上穿着刀枪不入的天蚕绵甲也是无用,因为他那小小的身躯根本承受不住巨力的震荡。
  大骷髅暴怒地大吼一声,震得四周空气“嗡嗡!“直响,它双手同时向里一合,重重地拍向道格李,”飕!”道格李再次消失不见。
  大骷髅终于明白道格李的真实用意,这位狗头人先知不具备任何杀伤力,他想做的只是故意吸引攻击从而达到扼延时间的效果。于是大骷髅闷哼一声,再也不管道格李了,它高高举起拳头照准还未苏醒的秦嗣根根地砸了下去,这时候如果道格李再企图挡在跟前的话,他也会被一同砸成肉饼……。
  所有看到这一幕的人都吃惊地张大了嘴巴,但是,没等他们的惊呼喊出口来,就见一道红光闪过,只听得“砰——!“一声闷响,大骷髓居然向后弹了出去,它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重重地掉在几十米远的树丛中,顿时”喀嚓喀嚓!”树木者断声响成了一片。
  “究竟发生了什么?”所有人都惊讶地睁大了双眼,他们终于看清,民才那道红光闪过之后出现的即不是嘎嘎也不是道格李,而是一个陌生的身穿白色长袍的瘦瘦高高的老头。白袍老头穿着打扮很是奇怪,他头上也用同样颜色的白布缠绕了一顶扁扁圆圆的帽子,花白的胡子一直拖到了胸口,肩上斜挎着一个白色布袋子。而脚上却穿了一双拖鞋……
  白袍老头缓缓转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地秦嗣,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一丝嘲讽的笑,“一千年没见,怎么就变成了一个废物了呢!”
  “蓬蓬蓬蓬——!“掉出去的大骷髅怒吼着跑了回来,它挥舞着双拳,金身骨节”嘎嘎!”直响,来势极其凶猛。
  白袍老头转过头冷冷地望着越跑越近的大骷髅,似乎没有闪躲或者准备抵抗的意思,他就这么静静地站着。直到大骷髓冲到了面前还是一动不动地站着。
  所有人都惊呆了,没人敢相信自己看到的是真的,就连大骷髅也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它在白袍老头面前刹住脚步,双拳用力挥舞着却没有落下来。它看着白袍老头,想看清楚这家伙是不是已经被吓傻了,但是,它看见了白袍老头一双深目里正闪动着轻蔑地冷笑。
  “滚!”白袍老头轻轻地,淡淡地吐出了一个字。
  大骷髅歪了歪脑袋,它听懂了这个字,但显然不敢相信听到的是真地。
  白袍老头指了指躺在地上的秦嗣:“他的生死只有我能决定。你!给我滚得越远越好!”
  “嗷——!”大骷髅狂吼一声,挥舞着的双拳终于落了下来,重重地砸向白袍老者的脑袋。
  “砰——!“白袍老头动也没动,大骷髅却又一次反弹了出去。这一次它那庞大地躯体还在半空滑行的时候,那白袍老头忽然一伸右掌口中轻喝一声:”火云神掌——!““呼——!”一道强劲的火龙直追而去,瞬间,熊熊烈火就将大骷髅紧紧包裹了。随即,一阵撕心裂肺地惨叫声响起,声音极其刺耳难听其间还夹杂着骨节的劈啪爆裂声,看来大骷髅被烧着了,这可真是奇迹了,要知道不死族可是水火不侵的呀。
  “啪——!”当大骷髅的躯休落地时。居然已是掉得四分五裂了,那些四散震开去的骨架还在继续燃烧着,只不过金都变得焦黑焦黑地,空气中传来了一股浓浓的焦臭味……
  “哼哼!“白袍老头得意地冷笑,”善哉啊!善哉啊!火云神掌内含三百六十五昧真火,那可是太上老君的百转金丹炉都比不上的呀,烧你区区一个不死族绰绰有余了。”
  他地话音刚落,就见那些被烧得七零八落的骨架上的火纷纷熄灭了,随即一阵“劈啪!“声响起,焦黑的骨架突然间全都化成了细细地粉末状,与此同时,十三缕暗蓝色的磷火升了起来,它们飘飘荡荡向空中飞去,然后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蓝色光球,随即”飕!”地一声响便消失不见了……
  躲在暗处的甘道夫和奥塞玛相互看了一眼,同时问道:“那就是骨灵吗?”
  骨灵就是不死族的灵魂,它们的骨架被烧毁了,但是灵魂却并没有被灭掉,这也是不死族之所以能够永生不死的缘由。但没有了骨架地灵魂变得无依无靠,今后的岁月里只能成为一个游魂,却再也掀不起任何风浪来了。
  道格李一直在旁边默默地注视着白袍老头的一举一动,现在不死族被打败了,他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因为他已经看出了这个白袍老头并不是秦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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