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女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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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女明珠-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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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慢慢悠悠的,他也不催,周围的人步行也跟的上他,有胆子大的,喊着问“状元郎,你喜欢什么花,榜眼和探花之前可的打听好了,您别找不着好的,比不过他们怎么办?”
    状元郎笑笑“这又不是比赛,哪有什么输赢的,只是个人喜欢不同而已。”
    看见状元郎脾气这般好,人们一在起哄起来,这个道“状元郎,我家有长安城中最好的茶花”,那个道“别听她的,状元郎,我家的莲花可是长安一绝。”
    一时间,人们笑闹起来,状元郎的行动都受了阻,那匹马一时间动弹不得,状元郎摆摆手,示意大家安静,他仍然微笑着,身影却十分坚定的道“我有喜欢的花,也是早就看好了的,众位不必为我费心了,这花是再好不过的一朵了。”
    众人安静下来,默默的跟在后面走了一段路,有一人语带憧憬的道“不知那是怎样的一支花,大概是极美的吧。”
    ······
    “文叔,有好多人冲着咱们府上过来了。”门口的小厮跑来报给顾国公府外院的管事。
    “知道了,别慌,你仔细看清楚来的是什么人,再来报给我。”文叔觉得守门的小厮还年轻,刚被调去守门,没有经验,遇事就爱大惊小怪。
    没一会小厮有跑过来了“刚刚有人敲了门,说是状元郎什么的,后面跟着的都是百姓。”
    文叔挺意外的,他打发人去领状元郎入府就坐,府中老爷大少爷都不在,只能去找二爷。
    顾琦轩今日难得休沐,懒洋洋的倚在廊下,手里拿只草杆儿逗他那只怎么也不肯好好叫的八哥。
    “二少爷,刚才门房来报,今年的状元郎上咱们府里来了。”
    阳光晒得暖洋洋的,顾琦轩平时跟各种案子打交道,脑子累的很,等到了放假的时候,他就格外的不爱动脑子,他还走神呢“上咱们府里,上咱们府里来干嘛啊?这走动也不用这么早吧。”
    文叔黑线。
    “今日是三甲骑马游长安的日子,老奴想状元郎想必是来折花的。”
    顾琦轩很想说“他折就带他去院子里折呗,别打扰小爷晒太阳。”
    但是不行,顾国公府没有这样怠慢的礼节,总是要招待的,他慢悠悠的爬起来,将鸟笼子在廊下挂好,还仔细调整了一下角度,这才往外走,
    “二少爷,您不换件衣服吗?”顾文问道。
    顾琦轩看看自己的衣服,注最普通的白绸衣,下摆绣着一朵额不知道是什么花的花,弹弹衣角“换什么,本少爷这样风流倜傥,这衣服好极了,最衬本少爷的气质。”
    “小生沈瑜冉,见过顾大人。”状元郎十分有礼节的起身行礼,微笑着道。
    顾琦轩一愣,心里还挺高兴的,沈瑜冉说的是顾大人而不是二少爷,虽然自己对于顾府二少爷的身份也不抵触,但是对于自己投入精力努力的大理寺少卿一位,也是骄傲的,他上来就称呼顾大人,可见情商之高。
    顾琦轩对这人有点兴趣了,似乎不是个读死书的书呆子,笑着拱拱手“状元郎客气了,眼见得他日同朝为官,状元郎也不必叫大人,直接叫我名字也就行了。
    沈瑜冉笑了笑,带了些对于顾琦轩话语的不好意思,这样却显得他真诚坦然,让人喜欢了。
    两人说了几句话,顾琦轩不得不同意这人的情商是十分高的,只说了几句话,但这几句话的交谈却十分的舒适,给人如沐春风之感,偏偏还不觉得他圆滑,只是觉得亲切而已。
    没一会功夫,就叫上名字了“我也不耽误瑜冉的时间了,你要折的是什么花,我带你去找。”
    沈瑜冉微微一笑。
    轻轻的说“我说了顾兄可比怪我不客气。”
    顾琦轩将茶盏放下,皱起了眉头“我的母亲热爱花草,家中有各式花草千余种,我敢说瑜冉要折那支,我都不会心疼,只是瑜冉这话却让我心中打突。”
    沈瑜冉沉默了一下,摇了摇头,将原来的话语咽了下去“是我说错了。顾兄莫恼,我想折的乃是一支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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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晚了/(ㄒoㄒ)/~,我起人物名字就起了整整半个小时,起名废趴到。
    今天中午吃了汉堡王的芝士鱼堡,好吃,但是服务生姐姐不肯给我点儿童套餐,不开熏

  ☆、106 家世 初见 为你

姹紫嫣红开遍,独爱艳处浅浅。
    顾国公府的花园里,牡丹雍容华贵,芍药艳丽多姿,清净秀雅的兰花在阳光下绽放笑容······林林总总,不下百千种,沈瑜冉却只要折一支琼花。
    “琼花”亦写作“琼华”,花美如玉,诗人曾经赞道“千点真珠擎素蕊,一环明月破香葩”,这花原种植地在扬州,后来家里门客去扬州办事,带回了三株琼花做礼物,这花娇贵,自从移栽来,有专门的花匠侍候这花,却还是死了两株,只有种在阿福院子里的那株活的好好的。
    这琼花在京城中也算的上稀奇,要说从扬州带来,那京城中有权有钱的多了,都能让人去弄回几株来,盖因它不适合本地气候,到了京城就养不活,所以顾国公府里这株便显得特别了,去年开花的时候,正赶上皇后过生日,阿福原来要把琼花送给皇后,皇后心里也高兴,把阿福搂在怀里劝道“舅妈知道我们阿福孝顺,只是这花不易养活,送到宫里来,要是枯死了,反而不美,这花和我们阿福有缘分呢。”
    不好送花,阿福就画了一副琼花图送给皇后。
    长成的琼花树可高达数丈,阿福院里的这株还小,只到阿福肩膀高,但已经有了满树洁白的玉花,好似隆冬瑞雪覆盖,流光溢彩,璀灿晶莹,香味清馨,花自如玉,攒开如聚八仙,中有玉蝴蝶一,高出花上。
    长安城人民是非常紧追潮流的,阿福这幅《琼华》一出,人们顿时派了不少门客家人子前往扬州带花,结果带是带回来了,却没有一株养活的,茶馆里人们闲坐絮言,便说“琼花如玉有灵,只是明珠才养得活呢。”
    这些日子便正是琼花开花的日子。
    这花不开则已,一开便是满树,远远望去倒好像是在阿福院中撑起了一把白伞,阿福喜欢这花的香气,常采了花瓣晾干填香囊。
    顾琦轩想着家中这琼花,还是有些不解,这琼花虽然显得稀奇珍贵些,毕竟也只是占了个地方不同而已,在扬州却也不算特别稀奇,这状元郎怎么就看上了?难道是思乡?他看旁边并肩而行的沈瑜冉一眼,沈瑜冉回了一个温雅的微笑,顾琦轩也笑笑,状元郎年轻又俊美,不知要惹得长安城多少姑娘的芳心。
    等等,姑娘···芳心···,年少俊美的状元郎,要说长安第一贵女,那自然是我家的阿福,特么他不是冲着我妹妹来的吧。
    顾琦轩一扫漫不经心的态度,很是认真的打量着身旁的状元郎,沈瑜冉感觉到了顾琦轩态度的变化,他心中暗喜,面上却丝毫不露,态度自然大方的由着顾琦轩打量。
    沈瑜冉其实是个很好的结亲对象,容貌俊美,才华横溢,前途无量,性格还不了解,单就目前接触感觉到的,他有文人特有的温文尔雅,却没有书生的酸腐气,这种性格也算得上讨喜,至于家庭背景,普通群众不知道,但是皇榜一贴出来,长安城中的各世家就已经调查过了。
    沈瑜冉当然不是什么无名之辈,说出来他的出身更要比周然更得文人的拥戴喜欢,只是他不怎么提而已。
    沈瑜冉出身江南沈家,江南钟流毓秀之地,自古多出才子,沈家是当地出了名的诗书之家,前朝时,代代出文首,但是文人重风骨,前朝覆灭之后,老太爷一气之下病重,死前叮嘱不许后人做大周的官员,文人家看重孝字,后人还真的一代代约束不许考科举,沈家毕竟也是大家族,家中有家底,有名声,就光靠开的书院都饿不死。
    这样也传了三代,沈瑜冉是沈家第四代的长孙,他自幼就聪敏,五岁写诗,八岁做赋,沈家还是要遵循先祖教诲,不许他出仕,但是沈瑜冉是个有主意的人,他爱读史书,前朝的覆灭是必然的,国君昏庸无能,臣子*无力,百姓水深火热,这才被大周朝的先祖取而代之,他心中有着自己的抱负,他是想着济世救民,让这个国家变得更好。如今大周正是盛世之时,国君明智,他为什么不能出仕呢。
    沈瑜冉也没有一下子和他爹说,只是谈话间透露了一些他的想法,他父亲大怒,这话也就没能谈的下去,沈瑜冉原本想着慢慢和父亲说,没想到却听说父母已经找了媒婆准备给他订亲,觉得订亲之后沈瑜冉就能安分了,沈瑜冉当下就决定要跑。
    他从来就孝顺又听话,谁也想不到能这样就跑了,他连自己的小厮都没带,自己收拾包裹走得,这趟出走,线路方法都没有问题,唯一有问题的只有一点,作为一个大家公子,尤其家里还觉得文人不该言阿堵物,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沈瑜冉不大明白物价,路上花的有点点多。
    等到了京城的时候,他身上连住店的钱都没了,沈瑜冉不是那种死板的书生,他也没什么我是读书人不能怎么样的这种心理架子,笔墨纸砚都带在身边,他凭借着温润的笑容,从隔壁买豆腐的大娘那里借来一张桌子,这就开始摆摊了。
    他长得就温文尔雅,一副读书人的样子,代写家书,一封10文的小牌子打出来,没等一会儿就有了生意,他脾气也好,大爷大娘话说的琐碎,有时候还翻来覆去的,他也不催,耐心的等,姑娘们也来凑热闹,请他写首诗什么的,不为别的,就为能在他面前坐一刻钟,这么近的看着就已经很值了啊。
    等放榜游城之后,当时找他写过信的人们就激动的不行,大娘回家就把没发出去的信让小孙子摸摸,沾点灵气,没准过几年孙子也能给考个名堂出来,状元就不奢望了,考个秀才也好啊。姑娘们则想,啊啊啊人好看字也好看,现在还是状元郎,那十文钱值爆了啊。
    扯远了,说回当天的情况一天下来,挣得不多也不少,正好够住店的钱,沈瑜冉挺知足的,准备去投店,还没起身,就有人找上来了。
    “几位,写信?”
    “小子,今天挣的不少啊。”为首的男子拿起他桌上的镇纸。
    沈瑜冉“······”哦,这是地痞啊。
    “小子,这一片是我们哥几个罩着的,都靠我们哥几个,你们才能好好的做买卖,懂吗?”
    沈瑜冉第一回见地痞,他还觉得有几分新奇,点点头“哦这样啊。”
    地痞伸出手“你知道了吧?”
    “哦辛苦你们了。”
    地痞头子炸了“哦什么哦啊,老子最讨厌你这种小白脸了,我都看见小娟刚才和你说话了,你勾引她还装傻,快掏钱。”
    感情这还是个吃醋的地痞,沈瑜冉有点茫然,他可不知道谁是小娟啊“这位兄台,怎么可以这样侮辱名声,你这样说,不仅侮辱了我的名声,对那位姑娘的名声也不好。”
    周围退开些的大爷大妈也说“就是啊,刚子你不好这样,小娟这是进去拿水去了,她一会回来见你这样定要生气。”
    她还给这小白脸拿水,地痞心中一阵悲愤,伸手就掀了摊子。
    “别”。
    “墨。”
    两个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都说了沈家文人世家,财富积累不说,家中数代收藏,文房四宝的数量质量那绝对是数一数二的,沈瑜冉身为长孙,他的笔墨纸砚也非凡品,一般人看不出来,有懂行的一眼就看的出来这一套就值得上千金之数。
    这其中尤其以他的墨贵重,这墨是前代收藏,有诗曾经赞扬“墨成不敢用,进入蓬莱宫”。要不是在这一路上,各种写诗歌颂大好河山,把别的墨都用完了。沈瑜冉也舍不得用这墨,他只在砚台中化了一点,就把大部分的收起来了,这墨还很耐用,写了一天砚台中还留有一些,沈瑜冉打算晚上回去写字用完的,这下掀翻了,把他心疼的够呛。
    “哎呀,这样好的墨”。
    听见这句,低头收拾的沈瑜冉如玉知音,是啊是啊。
    一抬头,嚯,惊一跳。
    一个少女,一个挺漂亮的少女,哦不一个很漂亮的少女,这不惊吓人,但是显然刚才的事故,波及了小姑娘,她衣服上好几个墨点,脸上还一道墨痕,她也没擦,眼中无限惋惜心疼的看着摔破砚台中的残墨。
    “可惜,可惜,黝如漆,轻如云,清如水,浑如岚,香如美人之体、光如玄妻之发”。
    少女怒气冲冲的站起来,冲着地痞道“暴殄天物”
    她气的要直接冲上去了,沈瑜冉顾不上可惜自己的笔墨纸砚,先拦着少女,怕她挨揍。
    “这几位,我的摊子你也砸了,还有什么事情吗?”
    地痞互相看看,他们也都是住在这巷子里的,平时也就是吓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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