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守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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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守望者-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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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一会儿谈这,一会儿——”“你知不知道?”我说。“我这会儿还在纽约或是纽约附近,大概完全是为了你。要不是你在这儿,我大概不知道到他妈的什么地方去了。在山林里,或者在什么混帐地方。我这会儿还在这里,简直完全是为你。” 
  “你真好,”她说.可你看得出她很希望换个混帐话题。 
  “你几时最好到男校去念书试试。你几时去试试,”我说。“里面全是些伪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遇到橄揽球队比赛输了的时候,你还得装出挺在乎的样子,你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再说人人还在搞下流的小集团,打篮球的抱成一团,天主教徒抱成一团,那般混帐的书呆子抱成一团,打桥牌的抱成一团。连那些参加他妈的什么混帐读书会的家伙也抱成一团。你要是聪明点——”“嗳,听我说,”老萨丽说.“有不少小伙子在学校里学到更多的东西。”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学到更多的东西!可我就只能学到这一些。明白不?我说的就是他妈的这个意思,”我说。“我简直学什么都学不成。我不是什么好料。我是块朽木。” 
  “你当然是。” 
  接着我突然想起了这么个主意。 
  “瞧,”我说。“我想起了这么个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个熟人,咱们可以借他的汽车用一两个星期。他过去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到现在还欠我十块钱没还。咱们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车到马萨诺塞和见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风景美丽极了。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老萨丽一只混账的手。我真是个混帐傻瓜蛋。“不开玩笑,”我说。“我约莫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早晨银行一开门,我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车。不开玩笑。咱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们的钱用完为止。等到钱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个工作做,咱们可以在溪边什么地方住着。过些日子咱们还可以结婚。 
  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说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劳驾啦!” 
  “你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呢,”老萨丽说,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着一肚子气。 
  “干吗不可以?他妈的干吗不可以?” 
  “别冲着我呦喝,劳驾啦,”她说。她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因为我压根儿没冲着她呦喝。 
  “你说干吗不可以?干吗不?”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第一,咱们两个简直还都是孩子。再说,你可曾想过,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咱们都会话话饿死。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连一点——“一点不是异想天开,我能找到工作。别为这担心。你不必为这担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完全不是这个问题,”老萨丽说。我开始有点儿恨她了,嗯。“咱们有的是时间干这一类事——所有这一类事。我是说在你进大学以后,以及咱俩真打算结婚的话。咱们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还只是——”“不,不会的。不会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说。我心里又沮丧得要命了。 
  “什么?”她说。“我听不清你的话。一会儿你朝着我呦喝,一会儿又——”“我说不,在我进大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细听着。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们得拿着手提箱之类的玩艺儿乘电梯下楼。我们得打电话给每个人,跟他们道别,还得从旅馆里寄明信片给他们。我得去坐办公室,挣许许多多钱,乘出租汽车或者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去上班,看报纸,天天打桥牌,上电影院,看许许多多混帐的短片、广告和新闻片。新闻片,我的老天爷。老是什么混帐的赛马啦,哪个太大小姐给一健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帐的自行车啦。到那时候情况就根本不会一样了。你只是一点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许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萨丽说。这时我们都成了冤家对头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谈会儿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真他妈的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谈起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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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喂,咱们走吧,”我说。“你真是讨人厌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 
  嘿,我一说这话,她蹦得都碰着屋顶了。我知道我本不应该说这话,换了平常时候我大概也不会说这话,可当时她实在惹得我心里烦极了。平常我从来不跟姑娘们说这种粗话。嘿,她真蹦得碰着屋顶了。我象疯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她不肯接受。 
  她甚至都气得哭了。我见了倒是有点儿害怕,因为我有点儿怕她回家告诉她父亲,说我骂她讨人厌。 
  她父亲是那种沉默寡言的大杂种,对我可没什么好感。他曾经告诉老萨丽说我有点儿他妈的太胡闹。 
  “我不骗你。我很抱歉,”我不住地对她说。 
  “你很抱歉。你很抱歉。真是笑话,”她说。 
  她还在那儿哭,一时间我真有点儿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说这话。 
  “喂,我送你回家吧。不骗你。” 
  “我可以自己回家,谢谢你。你要是以为我会让位送我回家,那你准是疯啦。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 
  你要是仔细想来,就会觉得整个事情确实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桩我很不应该做的事情。我放声大笑起来,我的笑声又响又傻。我是说我要是坐在自己背后看电影什么的,我大概会弯过腰去跟我自己说,请劳驾别笑啦。我这一笑,可更把老萨丽气疯啦。 
  我逗留了一会儿,一个劲儿向她道歉,请她原谅我,可她不肯。她口口声声叫我走开,别打扰她。所以我最后也就照着她的话做了。我进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别的东西,就离开她独自走了。我本来不应该这样做的,可我当时对一切的一切实在他妈的厌倦透了。 
  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那我可以告诉你说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她来这一套。我是说一块儿到马萨诺塞和凡蒙特去什么的。即便她答应同我去,我大概也不会带她去。她不是那种值得带着去的人。不过可怕的是,我要求带她去的时候却真有这个意思。就是这一点可怕。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个疯子。 
 第18节
  我从溜冰场出来,觉得有点儿饿,就到咖啡馆里吃了一客干酪夹馅面包,喝了杯麦||乳精,然后走进电话间。我本来想再打个电话给琴,问问她有没有回家。我是说我整个晚上没事,所以想打个电话给她,她要是已经回家了,就约她出来跳舞什么的。我认识她已有那么长时间,可是从来没跟她一块儿跳过舞。我倒是看见她跳过一次舞,好象跳得很好。那次是在俱乐部里举行的庆祝七月四日的舞会,我当时跟她还不熟,觉得自己不应该过去夹三。约她跳舞的是那个在乔埃特念书的可怕家伙亚尔。派克。我对他不怎么了解,可他整天泡在游泳池里。他穿了件永久脾之类的白色游泳裤,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种鳖脚的倒栽葱姿势。他就只能跳这一种姿势,可他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他这人全是肌肉,没有脑子。嗯,那天晚上约琴出来的就是这么个人。我实在没法理解,我发誓我没法理解。我跟琴比较熟了以后,就问她怎么会跟亚尔.派克这种喜欢卖弄的杂种约会。琴说他并不喜欢卖弄。她说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样子好象有点儿同情他,而她也决不是在装模作样。她真是这个意思。女孩子就是这点好笑。遇到那种地地道道的杂种——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只要一跟姑娘们提起,她们就会说他有自卑感。也许他确有自卑感,可在我看来这也不能构成他不成为杂种的理由。那种姑娘,你真不知道她们心里是什么想法。有一次我介绍罗蓓塔.华尔西的同房间姑娘跟我的一个朋友约会。他的名字叫鲍伯。鲁滨孙,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为自己的父母难为情,因为他们说话土里士气,而且并不怎么有钱。可他不是个杂种。他是个挺不错的家伙。不过跟罗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点也不喜欢他。她对罗德塔说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认为他自高自大脑理由,却是他偶尔跟她提起自已是辩论会的负责人,就是那么件小事,可她就认为他自高自大!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是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嗯,我又给琴打了个电话,可没人来接,我只好把电话挂了。接着我不得不拿出笔记本来翻阅地址,看看他妈的今天晚上能找到什么人。不过问题是,我的笔记本里总共只有三个人的地址。一个是琴,一个是安多里尼先生,是我在爱尔克敦念书时教我的老师,还有个我父亲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老是忘掉把人们的名字记下,所以我最后只好打电话给老卡尔。路斯。他是胡敦中学的毕业生,是在我离开之后毕业的。他的年纪比我约莫大三岁,我不很喜欢他,可他为人十分聪明——是胡敦全校学生中智力商数最高的一个——我想他也许能跟我一块儿在外面吃晚饭,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他有时候极能启发人。因此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现在进了哥伦比亚大学,可他住在第六十五条街,我知道这会儿他大概在家。我跟他通话的时候,他说他不能跟我一块儿吃晚饭,可他要我十点钟在第五十四条街的维格酒吧间等他,一同喝一杯。我揣摩他听—见我打电话给他大概很吃惊。我过去曾骂过他是胖屁股的伪君子。 
  在十点以前还有不少时间要消磨,所以我就到无线电城去看电影。这大概是我当时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时又想不出有别的什么事可做。 
  我进去的时候,正在表演混帐舞台节目。罗凯特姐妹们正在挤命地跳,她们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搂着腰。观众们象疯子似的鼓着掌,我背后有个家伙不住地对他妻子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精确。”我听了差点儿笑死。继罗凯特姐妹之后据、辨伪,反对宋儒空谈心性义理之弊,由经至史、子之学,,是一个穿着无尾礼服和一双四轮溜冰鞋的家伙出来表演,他在一嘟噜小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一边还说着笑话。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并不怎么欣赏,因为我脑子里老是想象着他怎样日夜苦练,为了将来在舞台上表演。这在我看来简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当时的心情确实不对头。他之后,是无线电城每年上演的圣诞节目。所有那些天使开始从包厢和其他各处出来,手里拿着十字架什么的,那么整整一大嘟噜——有好几千个——全都象疯子似的唱着“你们这些信徒,全都来吧!”真是了不起。干这玩艺儿的本来意思大概算是虔诚得要命,我知道,同时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虔诚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爷,象这样让一嘟噜演员拿着十字架满舞台转。等他们表演完毕重新走出包厢的时候,你都看得出他们已等不及回去抽烟了。去年我跟老萨丽.海斯也来看过一次,她不住口地称赞,说服装什么的都美极了。我说老耶酥要是能亲眼看见,准会作呕——见了所有这些时髦服装什么的。萨丽说我是亵渎神明的无神论者。我大概是这么个人。耶稣可能真正喜欢的恐怕是乐队里那个敲铜鼓的家伙。我从约莫八岁开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里和我要是跟我们父母一块儿出来,我们两个往往特地换了座位,到前面去看他敲钢鼓。他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好的鼓手。整个演出中他只有机会敲一两次鼓,可他没事做的时候从来不露出腻烦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时候,他敲得那么好,那么动听,脸上还露出紧张的表情。有一次我们跟父亲一起到华盛顿去的时候,艾里还寄给他一张明信片,可我敢打赌他一直没收到。我们那时都还不知道怎样写地址呢。 
  圣诞节目演完后,混帐电影开始了。那电影混帐到了那种程度,我倒真是舍不得不看。故事讲的是个英国佬,叫艾力克什么的,参加了战争,在医院里丧失了记忆力。他从医院里出来,拄着根拐棍,一瘸一拐地在伦敦到处跑,不知道他妈的他自已是谁。他其实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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