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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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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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啊,以后也学着认识几个字吧,怎样也得把自己名字写出来啊。”
她后来也开始跟着伯芳先生学写字了,毛笔字写得像筐一样大,后来越来越小,越来越好看了,在他写的那两个“二”上,加了些笔画,渐渐成了自己的名字“明月”。九岁的时候,他送给她一根自来水笔,金色的笔放在小黑绒匣子里,真奢侈真漂亮啊,深夜里她才舍得看一看。
天是一点一点变的。
她看见老王爷拿着从京城来的书简发愁,她也看见有年轻的学生在街上结队游行请命,王府深宅大院里的生活像井水一般死寂,可井外的火却越烧越旺。
那年夏天,老王爷进京面圣,明月的爹爹要护送同行。仿佛一切都有预兆,爹爹临走的时候告诉她衣服鞋子都放在哪里,积蓄若干都藏在何处,告诉她照顾好自己,爹爹可能一个月之内不能回来,一个月之后就是中秋了,天冷了,你自己要添好衣服。
可是爹爹没能回来,他替王爷挨了刺客一枪,子弹打在肺子上,最后连句话都没说出来就断气了,老王爷把明月爹爹的尸首带回来厚葬,又下旨全府上下从此善待明月姑娘,她再不是下人,有了自己的小楼,华丽的房间,被人伺候,每一季都有裁缝来做新的袍子。
外人看来,她是乖乖的,简直有点傻的小孩儿,被忽然到来的得失吓呆了的小孩儿,没有表情,没有反应,不知悲伤,也不懂感恩。
没人见到她夜里哭。
除了显瑒。
他陪着她,用手去擦她源源不断的眼泪,耐心听她说话,回答她的问题。
“他们为什么把我爹爹葬在这里?”
“人走了,要回故土。”
“我爹爹,他好像不是这里人的。”
“他是哪里人?”
“跟我说过的,我忘了…………你看我多笨,我怎么把这事儿都给忘了?”她说话的语气很稳定很平静,如果不去看她,好像这个孩子根本就没有哭泣一样,可是她的眼泪不停的汹涌的流出,流得他都来不及擦,之后很久,他有一天不知道跟谁生气了,把自己卧室的珠帘子狠狠地拽下来,那些玻璃珠子滴滴溜溜地跑了一地,他坐在榻子上发呆,想到的就是她现在这个模样。
天慢慢变了。井里的王爷还是王爷,井外面连皇上都没有了。
老王爷病重,显瑒迎娶蒙古贵族的大女儿冲喜。她看着他骑着高头大马,她看见新娘子被人搀扶着踩过火盆,她看着他们的身上都是红色坠满绫罗绸缎的袍子,她听见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她终于跟着众人一起跪下去,祝福他们福寿安康,早生贵子,只不过后来才知道,一切都有悖心愿。
第4章
蒙古女子名唤彩珠,高大矫健,脸庞也生的饱满美丽,张嘴一笑,白牙齿整齐发光,是个八字吉祥高贵的姑娘。刚入门的时候,王府上下对她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希望这个新来的媳妇身上的喜气能够冲走老王爷的顽疾,她可以为数代单传的小王爷尽早添上儿女,她甚至可以挽回这个因为王朝的更替而日渐悲伤衰落的家族。可事情全然不是那样。
到了一九二九年的秋天,已经作了七年旧王朝小王妃的彩珠在从北戴河回沈阳的火车上,一边转动着食指上的黄金戒指,一边回忆着自己刚刚入王府时候的情景。
年轻的男子掀开她红色的盖头,带着些好奇和微笑端详着她的模样。她只看他一眼,复又低下头去,可是心中却印下了他漂亮的脸。从此作他丈夫的这个人跟她同岁,最初待她是不错的,同桌吃饭,同床就寝,做了所有做丈夫的应该做的事情。但是她渐渐觉得有些不对,但是哪里不对呢,又说不出来,心想也许过日子就是如此,王府里的日子也就是如此。
老王爷和福晋还在世,府上还有两位侧福晋,生有四个女儿,在自己的府里仍作格格,等着出嫁,还有表亲家的两位小姐从黑龙江来,寓居于此,除此之外,府上的年轻姑娘就剩下明月了。彩珠见这女孩年纪尚小,面容可爱,穿着洋学堂的制服,每日骑着绿色的自行车上学,她从别人口中知道她的来历,不同的人嘴里有不同的版本,彩珠自己带来的丫鬟荷香一边给她梳头一边转述别人的消息,话里话外的意思是,这个女孩,不仅仅她爹爹曾舍身救了老王爷的命,她从小也是受小王爷照顾的人,现在在府里几乎是当小姐养的。
彩珠听了这话就笑了,对传话的丫鬟说:“小心嘴巴啊,什么话都敢说。别说那姑娘的爹爹本身也是王府的人,替王爷挡枪是职责所在,就算他们一家替王府送了命,这个女孩该是什么身份还是什么身份。”
荷香也掩着嘴巴笑了:“是我蠢,您教训的是。”
传闻荒诞,但是也让人心生疑窦,这位贵族少女从小身处的环境,经历的事情告诉她自己,越是安静规矩的气氛越是酝酿着匪夷所思的矛盾,越是奢侈华丽的地方就越掩埋着不可告人的心机。
这不吉祥的感觉是在一个初夏的黄昏被证明的。
彩珠让荷香去把下了学的明月小姐请到自己房里,请她尝尝从蒙古带来的好茶点。聊天的时候难免说些女孩子之间的话,爱看什么书和戏,没事儿的时候去哪里玩,学堂里面先生严不严,同学处得愉快不?过两天裁缝来做秋天的衣服,她可有看好什么料子?
说着说着,彩珠轻轻牵起明月的手,拄着腮看她腕子上银色的石英表,笑了笑说:“这个怎么跟我的那么像?”
明月说:“这不是小王爷从上海回来的,给每人都带的礼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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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珠的眼睛没离开那块表:“他对你好。”
这个小家伙也不算糊涂,小心翼翼地纠正她:“像哥哥般的好。”
“哥哥般的好”?彩珠的心忽然就被这几个字被烧着了,她牵着嘴角还在笑,话是越说越慢,语气是越说越硬的:“小明月,说你不懂事,你自己还不在意。他是谁的哥哥?他是显瑜,显玖,显玮她们的哥哥,他怎么能是你的哥哥呢?你我两个人这样说就算了,这话被别人听见了,是笑话你,还是笑话这家子人哪?”
到现在,彩珠也记得明月的眼神,她有片刻的思考,不像受到屈辱,更没有由此产生什么愤怒,像是从心底里认同了她的话,安静又从容地点了点头:“您说的是。”
她又坐了一会儿,闲聊片刻才说要走的,刚到门口,显瑒回来了。
七点多钟,放晚饭的光景,他推门进来,见了明月就笑:“明月来了?要走?留这儿吃饭吧……”
听人说,最后能够结成姻缘的夫妻一定有些联相的,彩珠刚到府中的时候,也听亲戚们议论她跟显瑒长得像。如此对比起来,说他们相像的人是多么牵强附会,更像是某种祝愿和奉承。那一天,彩珠发现,汪明月比显瑒所有的妹妹们长得还要更像他,同样的长眉长眼,相似的程度让人嫉妒,同时他们的神态也有一种神秘的,时光久远的默契。显瑒先是给她夹了一块鱼肉,然后用汤勺舀了一匙萝卜牛肉汤放在明月的小碗里,她抬头看看他,他向她眨了眨眼。彩珠知道,自己得到的那块鱼肉是铺垫,给明月布菜才是显瑒要做的事情。她同时也发觉了,自自己嫁到王府究竟是哪里不对劲:显瑒是她的丈夫,但是他的眼睛,他的心从来也没有放在她身上。
彩珠什么都没有说。
但是自此之后,她的心里像是长了一个浑身都是毛刺的小虫子,四处乱爬,又痛又痒。痛的是,她年纪轻轻,刚刚嫁进这前朝王府,还没来得及站稳脚跟,还没生下一男半女来证明自己的爱情和健康,就已经在最近的地方遭遇了地位卑微却早来一步的敌人;痒的是,那年轻的女孩,看上去清纯可爱的,毫无心机的,像颗春天早上草原上的一滴透明的,带着香味儿的小露水,她怎样才能聪明地又不失风度地除掉她呢?
她想到的第一个办法是要把家里这个非亲非故的女孩嫁掉。时机刚刚好,仿佛上天也要助她一臂之力。老王爷从前的门人在广州做成了生意,环境很好,带了价值连城的礼物和稀世少见的好药材来府上感念王爷从前施的恩德。
王爷已经卧床不起,不愿见客了。在府上设宴,出面款待的是福晋。精明的门人一整顿饭都是感恩戴德的好话,饭毕才提出了一个造次的要求:想要替自己的儿子向大格格显瑜提亲。
福晋当时放下茶杯:“送客。”
晚上彩珠伺候福晋梳洗的时候,老福晋仍愤愤不平:“他爹爹原来给管账的做副手,他自己是光绪六年的贡生,留在府上出出主意,等着京城的缺儿,平时不声不响的一个人,没见王爷怎么额外待他,忽然来谢恩送礼,我也觉得奇怪,原来是这么个心思。”
“怎么也糊弄不了您啊。”
福晋淡笑:“皇上现在在天津卫玩呢,在舞厅里跟洋酒鬼打官司。我必须想一想他,才能舒服一点,否则想起来连个在南洋做买卖的都想娶我们家的大格格当儿媳妇这事儿,我这心啊,堵得慌,你懂吗?彩珠?堵得慌……”
她轻轻梳理福晋银白色的头发,没吱声。
福晋在镜子里面抬眼看了看她:“你怎么想?”
“做生意的跟做生意的也不一样……”
“……什么意思啊?”
彩珠低下头微微笑,心里明镜一样:福晋当时变脸送客,那个叫做“姿态”,老话叫做“威仪”,但是有些话有些道理,她是在等着别人说出来。
彩珠道:“也是念书人出身,道理明白得不少。身份地位的话,您也说了,皇上都在天津卫跟洋酒鬼打官司呢,没落的贵族多的是,看这个给家里的姑娘们选夫家,不保靠啊,额娘。”
“……”
“自己家的门人嘛,知根知底的。”彩珠继续说,“大老远来的,满有诚意的样子。”
“……我是怕委屈了大格格……”福晋叹了一口气,“那家无非也是要一个皇亲国戚的背景,应酬交际做生意的时候可以说,给儿子娶到旗主王爷家的大格格……我们这脸面……”
彩珠弯下腰,在福晋旁边摇摇头:“额娘说得对。所以,大格格不能嫁。”
福晋转头看看她:“那你……”
“明月。既是府里的人,又不是王爷的闺女。”
福晋想了想,眉头皱了起来:“对方要娶的是……”
彩珠的声音更小了:“您把她当格格嫁,他们还敢不当格格娶?”
福晋听了她的话,沉吟良久,看看彩珠,低头想想,复又看看她,很久她却笑了:“明月从小跟着显瑒的,这个你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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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珠,你是聪明的孩子,你出的是个好主意,我打算照你说的,跟王爷商量商量。”
“还是阿玛跟额娘拿主意。”
“但是我有点事儿得跟你说明白:什么朝代,爷们儿都还是爷们儿。这个明月你送得走,可能还有下一个明月进来,懂吗?女子贤良,这个手你不能抓得太紧。”
“……额娘在说什么啊……”
“你去吧,我累了。”
第5章
初秋时节,小兴安岭的狐狸长得膘肥体壮,毛发油亮,按照八旗旧俗,显瑒组织了宗族里的青年子弟们拉队去骑马狩猎。今年他有一个新的家伙事儿,那是一柄俄国产的平式四管猎枪,精钢制造,手柄结实坚硬,射程远,连枪管的硝油都有一种崭新的生猛的味道。猎枪是大帅府送来的礼物,来送礼的是那军阀跟前儿的文职中校,话说得很委婉好听:“猎枪是俄国领事送给大帅的礼物,专门给俄国大公订制的。大帅本来也是爱不释手,不过听说小王爷最近就要开拔去兴安岭猎狐狸,特意着我在您出发之前送来,希望能助小王爷一臂之力,大帅说,您打到什么野物,也算有他的一份了。”显瑒一边摆弄一边说:“有劳您了,回大帅的话,我很喜欢,改天登门致谢。”
那天晚上,他去看明月,让她看这柄新弄到的猎枪。她左摸摸,右摸摸,也是喜欢得不行,笑嘻嘻地问:“大帅送的?这可是好家伙,他可真大方。”
“你以为白送?”显瑒道,“一万两千两白银买的。”
“这么贵?”她抬头看看他,“你不如不要了……”
“去年年底递了帖子给我,筹措军饷保一方平安,人马在他手里,不给行吗?”
她想了想方道:“真难周旋啊。”
他看着她就笑了,伸手去把她额前的刘海搅乱:“最近学堂里面教了什么?把作业拿来我看看。”
她一边整理头发,一边去把练习本拿来给他看。
显瑒接过来,看得颇认真:“字写得是越来越好了哈……哦?还学了英文诗歌了?这几句是什么,翻译给我听听……”
“这是一首爱情诗:
多少次挣扎,只为了追寻你的芬芳,
你的每根刺啊,带给我多少创伤……”
她还没读完,显瑒听了哈哈地笑起来,拍着手说:“明白了明白了,这讲述的是秋天上关门山采栗子的过程。”
明月抬头看他。
“你看,栗子香吧,芬芳扑鼻,你想吃,不行,这玩意不是田地里面长的,是山上的。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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