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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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乱时期的爱情-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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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事情一起抹去了,因为他的职业已经使他养成了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对事情随见随忘的习惯。
  阿里萨发觉,掌握这个秘密的人,除他母亲之外都是属于费尔米纳那一方的,而在他这一方却只有自己一人。他独自背着这重如大山的包袱,许多次需要有人助他一臂之力,但当时谁也不配得到这种信任。卡西亚妮是唯一可信赖的人,只差选定方式和时机了。就在他思索这个问题的那个赤日炎炎的下午,偏巧乌尔比诺医生爬上加勒比内河航运公司的陡峭的楼梯上来了。为了战胜下午三点钟的闷热,他爬一级歇一会儿,走到阿里萨的办公室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汗水把裤子都湿透了。他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我看一场飓风就要来了。”阿里萨在那里见过他好多回,每回都是来找叔叔莱昂十二的,但过去哪一次也没有这一次这么明显地感觉到这个不速之客跟他的生活有某种关系。
  那段时间,也正是乌尔比诺医生度过了职业难关,几乎象个叫化子似的拿着帽子挨门挨户地为他的艺术活动寻求资助的时候。他的最牢固而慷慨的赞助者之一自始至终是莱昂十二,后者当时正巧坐在他的办公桌前的弹簧靠背椅上刚刚开始睡每天不可缺的十分钟午觉。阿里萨请乌尔比诺医生到自己的办公室去坐一会儿,他的办公室紧挨着叔叔莱昂十二的办公室,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叔叔的办公室的前厅。
  他们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打过照面,但从来没有面对面地呆过,阿里萨又一次恶心地感到自愧弗如。漫长的十分钟。在这十分钟里,他站了三次,希望叔叔能提前醒来,并且喝下了整整一暖瓶纯咖啡。乌尔比诺医生一杯也没接受。他说:“咖啡是毒药。”说完又继续和另一个人接着谈论别的问题,并不担心他的话被旁人听见。阿里萨如坐针毡。医生天生俊逸,谈吐流畅而精确,身上隐隐散发着一股樟脑味儿,他英气逼人,谈话左右逢源而高雅,甚至最轻薄的言辞,从他口里说出来,也变得庄重了。突然,医生冷不丁儿把话锋一转:
  “您喜欢音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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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萨感到措手不及。说真的,城里演出的音乐会或歌剧,他场场必到,但他觉得自己无法象行家那样谈论音乐。对流行音乐,“尤其是对伤感圆舞曲,他是心领神会的,这些音乐跟他年轻时的所作所为,跟他偷偷写的诗比起来,可以说是异曲同工,这不能否认。他只要随便听那么一遍,就连上帝的威力也无法把整夜整夜浮现在他脑子中的旋律抹掉。但这不成其为对一位内行提出的十分严肃的问题的严肃的回答。
  “我喜欢加德尔。”他说。
  乌尔比诺医生心里有数了。“不错,”他说,“现在正时髦。”他向阿里萨强调,现在能弄来的节目,同上个世纪那些精彩的节目不可同日而语,真令人寒心。事情是这样的:为了请肖邦三重奏乐团到喜剧剧院来演出,他兜售长期票已经一年了,但政界诸公,谁也不知道那三位名人是何许人也。而就在那个月里,拉蒙·卡拉尔特匪警剧团、马诺洛·普雷萨小歌剧说唱剧团和桑塔内拉斯家庭剧团的票都卖光了,这些剧团都是些难登大雅之堂的哑剧——滑稽剧杂拌儿剧团,演员们就在舞台上利用灯光暗转的一瞬间换衣服。连那个自称可以和过去的女舞蹈家怫列斯·贝格雷媲美的丹伊塞·德阿尔泰剧团,乃至那令人作呕的乌尔苏斯剧团——演一个中了邪的巴斯克狂人赤手空拳地斗一条吕底亚公牛的事——的票都卖光了。然而,这也没什么可抱怨的,欧洲人现在不是正在又一次进行野蛮战争吗?我们在半个世纪内经过九次内战以后却开始过上太平日子了。九场内战,说到底,只是一场,始终是那一场。这篇引人入胜的演说,最引起阿里萨注意的地方,不是别的,而是有可能恢复猜灯谜,那是乌尔比诺医生发起的最轰动、影响最深远的一项活动,阿里萨不得不咬住舌头,免得忍不住开口告诉医生说,他本人正是那一年一度的比赛的参加者,这项比赛当时已经开始吸引从国内到加勒比地区其它国家的许多大名鼎鼎的诗人。
  谈话方兴未艾,空气中的热浪突然凉了下来,一场钻来绕去的大风暴把门窗吹得乒乒乓乓,办公室从地基开始咯吱咯吱乱响,仿佛飘在水面上的一叶扁舟。乌尔比诺医生似乎没有察觉这个情况,他顺便提了几句六月份疯狂肆虐的强台风后,就冷不丁风马牛不相及地谈起了他的妻子。他不仅把她视为最热心的合作者,而且把她视为他的动议的灵魂。他说:“没有她我将一事无成。”阿里萨冷漠地听着这一切,微微颔首表示赞同,担心自己的声音失态,什么也没敢出口。不过,听了两三句话之后,他就全然明白了:乌尔比诺医生尽管参加了许许多多劳神费力的活动,却仍然有用不完的时间来崇拜他的妻子,热烈的程度几乎和他相同,这个事实使他迷惘了。但他没有作出反应,因为从他的心里冒出了一股傻气。他的心告诉他,他和他的情敌是同一种命运的牺牲品,共同遭受爱上同一个女人的不幸,他们是挂在同一个车套里的两头牲口。在过去的漫长的二十七年当中,阿里萨第一次觉得心里被刀扎了似的痛楚。为了让自己得到幸福,那个令人崇拜的男人必须死去。
  飓风刮到远处去了,在仅仅十五分钟以内,它已把濒湖的几个区夷为平地,把半边城市吹得房倒屋塌。乌尔比诺医生再次对叔叔莱昂十二的慷慨捐献表示满意,没等风雨完全停息就告辞了。因为心不在焉,他将阿里萨借给他的那把个人专用的雨伞也带走了。阿里萨不但毫不介意,而且还暗自高兴,他在捉摸,如果费尔米纳知道雨伞的主人是谁,将会作何感想。卡西亚妮经过他的办公室的时候,他还沉浸在同医生会见的激|情之中,他觉得这是向她吐露秘密的唯一机会了,跟捅掉使他不得安宁的燕子窝一样,要么现在就下决心,要么永远也别捐。他先问她对乌尔比诺医生的印象。她不假思索地回答说:
  “这个人揽的事很多,也许有点过分,不过我想,谁也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停了一会儿,她又沉思了一下,用她又尖又大的牙齿——高个儿黑女人的牙齿——把铅笔的橡皮头一块块地啃下来,最后耸了耸肩膀,打算把这件与之无关的事情一笔勾销。
  “也许他所以干那么多的事儿,”她说,“就是为了免得去想。”
  阿里萨试图打断她的话。
  “可惜的是,他必须死掉。”他说。
  “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她说。
  “不错,”他接口说,“但这个人比所有的人都更应该死。”
  她压根没弄明白,又耸了耸肩膀,没有答腔,走了。这时,阿里萨明白了,在将来的某个还说不准的晚上,当他有幸和费尔米纳躺在一起时,他就可以对她说,他甚至对这位唯一有权知道的人也没透露过他的爱情的秘密。不,永远也不能透露,连向卡西亚妮也不能透露,这倒不是他不愿意向她打开珍藏这个秘密的匣子,而是直到那个时刻他才察觉,打开匣子的钥匙被丢掉了。
  然而,那天下午最使他震动的还不是这件事。回首青年时代,往事历历在目,每年四月十五日,喧声震耳的灯谜赛会都在安的列斯大厅里举行。他始终是主角之一,但也象在几乎所有的场合一样,他始终是个不露面的主角。二十四年前,从开幕比赛起,他参加过好几次,他从来没中过奖,哪怕中个末等奖。不过,他不在乎,他参加并非出于获奖的野心,而是因为灯谜赛对他具有额外的吸引力:第一次比赛就是由费尔米纳负责打开那些火漆封口的信套,由她宣读比赛获奖者的名单,从那时起,他就决定要参加以后每年的竞赛了。
  第一次灯谜竞赛的那一天夜里,阿里萨躲在半明半暗的靠背椅子后面,焦虑的心情使那朵插在西装翻领扣眼儿里的鲜艳的山茶花也在微微颤抖。他看见费尔米纳正站在古老的国家剧院的舞台上,打开那三个火漆封着的信套。他在心里琢磨,当她发现他是“金兰花”奖的获奖者时,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他胸有成竹,她准能认得出他的笔迹来。到了那一瞬间,小公园杏树下面度过的那些如花似锦的黄昏,书信里的振子花的芳香,微风轻拂的早晨为戴王冠的仙女演奏的只有他们两人才听得懂的圆舞曲,都会一齐涌上她的心头。可惜,那样的事并没有发生。更糟糕的是,“金兰花”奖——全国诗歌奖中的最高奖,被一个中国移民夺走了。
  促使作出那非同小可的决定的雷鸣般的欢呼声,使人对竞赛的严肃性产生了怀疑。但评判是公正的,评奖委员会一致认为那是一首出类拔萃的十四行诗。
  没有一个人相信,获奖的那首十四行诗的作者竟会是个中国人。他是上个世纪末在修筑两洋运河期间为了逃避吞噬巴拿马的那场黄热病横祸,和其他许多中国人一起到这里来享其天年的。他们说的是中国话,他们在此地生存着、繁衍着,他们内部完全一模一样,谁也分辨不出他们之间的区别。起初总数不到十人,其中有几个带着妻子儿女和准备食用的狗,但没过几年,这些悄悄地越过海关入境的中国人已挤满了港口附近的四条小巷。他们中间的年轻人匆匆忙忙地变成了儿孙满堂的风烛残年的家长,谁也不明白他们怎么会有时间衰老的。人们凭直觉把他们分成两类:好的中国人和坏的中国人。坏的中国人躲在港口的阴暗角落里,象国王似的吃喝,或者坐在桌子上对着一盘葵花籽烩老鼠肉较然死去,人们怀疑他们是些拐卖女人和无所不卖的人贩子。好的中国人是那些开洗衣店的,他们继承了一种神圣的科学,把旧衬衣退还顾客时洗得比新衬衣还要干净,领口和袖口熨得就象刚刚摊平的圣饼。在灯谜赛上击败七十二名训练有素的对手的,就是这些好中国人中的一员。
  费尔米纳头昏脑涨地念出那个名字的时候,谁也没听懂。不仅因为那是个闻所未闻的名字,而且说来说去谁也拿不准中国人到底叫什么名字。好在大可不必为此荣神,那位获奖的中国人已经从包厢后面出现了,脸上挂着中国人提早回家时那种会心的微笑。他对获胜十拿九稳,特意穿着那件过春节时才穿的黄|色丝绸衬衣去了。在不相信他是作者的人们的震耳嘘声中,他接过那朵十八K的金兰花幸福地吻了吻。他在中央站了一会儿,象他们的圣母——显然不如我们的圣母那么做作——的使徒那样镇静自如。当起哄声第一次停下来的时候,他把获奖的诗句念了一遍。谁也没有听懂。但当又一阵嘘声停歇时,费尔米纳用动人的失了音的嗓子冷静地重新朗读了一遍,第一句诗就使人惊叹叫绝。那是一首最正统的高蹈派十四行诗,完美无缺,通篇贯穿着一股沁人肌肤的灵感,仿佛是一位高手帮他捉刀的。唯一有点道理的解释是,某位大诗人有意要同这个灯谜赛开个玩笑,而这位中国人则抱着至死不泄露秘密的决。已去帮他开这个玩笑。商报——我们的传统报纸,试图挽救公民的声誉,发表了一篇与其说是引经据典不如说是生吞活剥的关于中国人的悠久历史,他们在加勒比地区的文化影响以及他们有资格参加灯谜赛的杂文。杂文的作者毫不怀疑十四行诗的作者就是那位自称是作者的人,他直截了当地从题目开始引证:
  《中国人人皆诗人》。阴谋的策划者们——如果有过阴谋的话——就跟这个秘密一起烂在坟墓里了。获奖的这位中国人活到东方人的天年后死了,至死没有作出交代。他和那朵金兰花一起,装进棺材埋葬了,但也带着没有获得有生之年唯一渴望的东西的痛苦,他唯一的渴念是诗人的令名。为此之故,报界又抛出了早已被忘却的灯谜事件,并配上由手捧金杯的臃肿少女组成的插图,再版了那首十四行诗,诗界的守护神借此机会恢复事情的本来面目:新的一代觉得那首十四行诗味同嚼蜡,由此证明那首诗的确出自这位已故的中国人的手笔。
  在阿里萨的记忆中,始终把那天坐在他旁边的一位浓妆艳抹的陌生女人和这幕闹剧联系在一起。竞赛开始的时候他还注意过她,后来由于在胆战心惊地等待,又把她忘记了。她那珍珠母般的白皙皮肤,富态女人身上飘出来的馨香,她那用一朵假洋玉兰花遮掩着的女高音歌唱家般的巨大的胸部,引起了他的注意。她身穿一件把身体裹得很紧的黑天鹅绒长袍,黑得跟她那急颠颠。热辣辣的眼珠似的。她的头发更黑,用一把吉卜赛女郎的梳子别在后颈上。耳朵上垂着耳环,脖子上挂着跟耳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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