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高兴,家庭能够和睦,霞儿哪里有什么委屈呀!”
二女一夫(2)
好吧,看来,今晚是躲不过了,那两个就两个吧!宋歌也算勉为其难,走过去瞪了诸葛花花一眼,戏谑地说道:“小骚包!” 诸葛花花扮了个鬼脸,“花花只是为了保命而已!” “哼,小滑头一个,好吧,我现在就满足你,你先来吧!”宋歌说着,把诸葛花花拉到了床上,同时自己脱衣上床,两人很快纠缠在一起。 诸葛花花本就是个江湖儿女,对于害羞并不太在意,因而很放的开,只在刚开始的时候有几丝不好意思,没过一会儿,就显出了本色,爬到宋歌的身上,主动癫狂地摇晃! 诸葛花花不害羞,倒是站在一边的金霞,几乎羞的无地自容!她根本不敢往床上瞧,可是偏偏这里春色撩人,让她血脉贲张,洪水猛兽似的,挡都挡不住,不得不偷眼观看,这一看不要紧,眼界大开,心中暗暗寻思:原来,在这男女之事上,女人也可以这样主动啊! 半个时辰之后,宋歌送出厚礼,诸葛花花心满意足。 宋歌下了床,“花花,这下满足了吗?” 诸葛花花赖在床上,“干嘛?” “满足了就该走了!这是我和霞儿的婚床,已经被你睡了一次,你难道还想在这里过夜啊?” “呃……” “好了,别拖拖拉拉了,走吧!”宋歌说着,把诸葛花花拉了起来。 诸葛花花也觉得有些对不住金霞,在宋歌的催促之下,万分不舍地离开了新房。 这一次,金霞没有再挽留,她的心中,早已颤抖不已,饥渴难耐,这初经人事的少女,哪里经受的住刚才的这一番刺激啊! 宋歌跟着诸葛花花到门口,待她出去,立即把门关上,把门闩挂上,省的这小妮子偷偷溜进来,然后返身,张开臂膀把脸颊通红、呼吸急促的金霞,一把抱了起来,送到了床上,直接伸手就往她的胸脯上按去…… 这一夜,金霞在欣赏了诸葛花花和宋歌的疯狂的举动之后,主动了许多,使得宋歌得到了与第一夜不一样的性福感觉! 苦难短也长,幸福长也短。倏忽之间,一夜过去。 这一日,按照习俗,算是结婚的第三天了,新郎新娘要一同回娘家去。 日上三竿时,宋歌和金霞坐着轿子,带着方腊、武松,还有一些抬礼品的家丁以及丫鬟,往府衙而去。 武松借这次宋歌结婚的机会,好好地喝了两天酒,大醉了两天,虎妞还算通情达理,没有让他顶夜壶。这一次再跟随宋歌出门,没想到多了一个方腊,而这个家伙,很让他恼火,冷冰冰的,半天也没有一句话,看着就很不爽,准备有机会收拾一下他! 府衙里,宗泽夫妇早就等候着宋歌和金霞的回门,欢天喜地地把他们请进了家中,并置办了一桌丰盛的午餐,款待他们,当然,苏轼作陪,胡用也在。 宾主相谈甚欢,酒足饭饱之后,宗泽和苏轼两人向宋歌辞行。 宋歌惊问,“啊,那么快就走啊!?”宋歌本以为宗泽苏轼可以和他一起北返京城。
宗泽和苏轼道:“圣命催促,不能再耽搁了!”他们两人一个被任命为吏部尚书,一个被任命为户部尚书。
宋歌道:“小侄本该同行,一路上随时伺奉两位叔父大人,可是小侄还要带着霞儿走一走远亲近邻!”
宗泽道:“贤侄,你再呆一段时间吧,刚刚新婚,族中长辈,应当走一走的,不然太失礼貌了。我和苏大人同行,已经有伴,不会寂寞了。”
宋歌问:“什么时候走?”
宗泽道:“就在午后,马车已经备好!”
离别在即,宋歌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和两人相互碰杯喝酒。
那边,金霞和宗泽夫人相互拥抱在一起,嘤嘤低泣,泪水涟涟。
又见圣旨(1)
午后,宋歌和金霞一齐来到官道边,送别宗泽和苏轼北上。 胡用这个三流才子,已经被苏轼的才气倾倒,情愿拜服在苏轼门下,时刻伺奉苏轼,因而,他的妻子、女儿也来为他送行。 胡用有着狗屁读书人的最臭的臭脾气,心中无限感激宋歌,却矜持着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总觉得做的太过有辱斯文,而且宋歌如今是大官,他就更不会登门拜谢了,怕被人笑话拍马屁攀高枝。这次在野外,妻女也在场,他总算带着妻子女儿来到宋歌身前,一同向宋歌道谢,并让女儿囡囡给宋歌磕头。 回来这么多天,这是第一次再看见囡囡这个听话懂事的小女孩,宋歌非常高兴,没等她磕头,就把她抱了起来,“囡囡,这些日子都到哪里去了?有没有想大哥哥呀!” 囡囡道:“当然想啦,娘亲说了,让我快快长大,嫁人就嫁像大哥哥这样的,因而,囡囡就更想大哥哥了!” 这句话,把在场所有人都逗乐了,胡用妻子则微微地脸红,急忙把囡囡抱了回去,小声责备道:“小囡囡,哪能什么话都讲的呢!” 胡用笑着道:“娘子,孩子不懂事,不要责备。宋公子人中龙凤,天下女子,哪个不想嫁与他呢!”这是胡用对于宋歌的最直接的称赞了。 苏轼在边上笑着道:“哈哈,这个闷骚的胡用,也会说好听的话了!看来,宋小娃娃还真是会收买人心啊!” 宋歌急忙自我鼓吹一番,“苏大人,那是因为我宋某人的确是个好人,乃是三世修佛的善者!” 苏轼捋着胡子,“呵呵,说起来,小娃娃做人还真是不错,反正我苏某人挺喜欢。” 宋歌见苏轼真心夸奖,谦虚道:“哪里哪里,混在世上,凑个人数,比那些不是人的人好一点而已!” 苏轼听了,哈哈大笑,“小娃娃还真是会讲话,这世上,不是人的人实在太多了,比这些人好一点,实际上就是世上少有的大好人了!” 宗泽听着,笑着点头道:“妙解,妙解!” 宋歌也附和着哈哈大笑。 胡用也笑。 真正的性情男人,即使分别,也是一笑置之,心中虽有感伤,然而豪气犹在。 终于,马车车夫甩起长鞭,鞭花四溅,马匹抬起四蹄,在人们的挥手当中,踏上了北去的路途…… 接下来几天,宋歌带着金霞,跟着方腊、武松,走访了鄞县宋家的各个亲戚,带去了让他们欢喜的礼物,他们也相当客气,家家用平生最豪华最丰盛的酒宴,款待了宋歌。 走完了亲戚,宋歌开始筹划着北上,离二个月的假期,只有二十天不到的时间了,这次他要带着妻子金霞,两个小妾方珍、诸葛花花一同北上,方珍腹中有孩子,不能疾驰赶路,估计路上就要近半个月,再拖延下去,就不能在假期内赶回京城了。 方珍本来是不肯北上的,但是由于大哥方腊跟随宋歌左右,因而也有些意愿一同去京城,宋歌简单说了一下,就首肯答应了下来。
又见圣旨(2)
其他人都没有意见,只等待着诸事准备完毕,就返回京城。 这时,一道圣旨突然降临,打乱了宋歌北上的行程,又让他陷入了一场阴谋当中。 这一日,宋歌正在府中前院的,沐浴着春天的阳光,与宋明商讨鄞县商铺的经营计划及发展未来,突然,门口传来一声吆喝:“圣旨到——” 鄞县偏远荒地,哪有人听到过圣旨呀,宋府的门口家丁,居然把天使拦在了门外,“什么人,不许进!” 传圣旨的太监一愕,寻思着这枢密使大人果然不同凡响,就连管门家丁也牛气冲天,连圣旨都敢阻拦,不亏是当朝红人啊!他倒也没有发怒,还伸手拦住了左右两边陪伴而来火气上涌的小将,笑着再尖起嗓子喊了一声,“圣旨到——让你们家老爷出来接旨!” 宋歌这日左眼皮跳个不停,总猜测有事要发生,果然就听见了圣旨,急忙走了出来,喝道:“让开,混帐小子,天使大人驾到,还不赶快让进来!” 家丁见宋歌发话,急忙让到了一边。 宋歌上前,笑着躬身道:“请天使大人进屋喝口茶!” 太监见枢密使大人客气,就下了马,给宋歌回了个礼,走进了宋府。 “宋歌接旨——”进府之后,太监先宣读圣旨。 见旨如见君,宋歌急忙跪了下来,“微臣宋歌接旨!” 那些个宋府家丁,本都直挺挺地站着,见到宋歌跪下,顿时吓破了胆子,这……这个不长胡子的男人这么牛逼啊,我们家老爷大过天的官,还要给他下跪!大伙儿腿肚子一颤抖,轰隆隆地跪了下来。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近日洞庭湖贼匪横行,为祸乡民,涂炭生灵,屡次挫败官军,朝野束手无策,今命枢密使亲自前往剿匪,以期克敌制胜,钦此!”太监摊开圣旨,尖利着嗓子一口气读完。 宋歌一听,傻了,这狗日的小皇帝,老子帮他夺了皇位,他却在背后阴老子啊,又把这种危险的事情摊在了老子的头上!这种朝野都无法解决的危险性很高的脏活,不派大将去干,让我这个休假的枢密使来干,太混帐了! “微臣领旨!”不得已,圣旨是要先接下的,除非这枢密使不干了。宋歌倒不是非要做这个官,只是此时不干,第二天,蔡京那狗日的就会派来刺客、无良官员、当地恶霸等来刁难他,估计不出二个月,即使能保住小命,也要倾家荡产了! 宋歌接下圣旨之后,转身交给宋明,对他使了个眼色,“明哥,给天使请茶,并准备宴席!” “是,老爷!”宋明恭敬地接过圣旨,放到了前厅供奉祖宗灵位前的香案上,然后立即来到堆放礼品的屋中,找出了一支万年人生,一只千年雪蛤,拿给丫鬟,“用今日挑来的山泉水泡茶,端到前院,给客人喝。” 接着,宋明又来到厨房,吩咐大厨,“烧一桌最最丰盛的佳肴,一百贯钱打底,自己去弄来。”
又见圣旨(3)
“一百贯?!”这位大厨是宋府新近请来的见过世面的杭州府大厨,可是一百贯钱一桌菜,还是把他给吓傻了。 宋明见他貌似办不到,一寻思就有了主意,立即说道:“这样好了,你先准备着,我去把同福楼的钱掌柜请来,和你一同烧这一桌菜。他当年走南闯北,又经营了这么多年的酒楼,应该知道怎么样弄一桌最豪华的酒菜出来!” …… 宋歌在前院接了圣旨之后,立即把太监让到刚才自己坐的太师椅上,一段时间没有朝廷中的消息,仿佛变成了睁眼瞎子,因而,他准备从这太监的口中套出他想要知道的一切。 信息,在任何时代都是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信息,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有了信息,才能运筹帷幄,统筹规划,把一切掌握在手心里。 太监推让了一下,坐了下来,他见宋歌客气有加,非常舒爽,他只不过是个六品的太监,虽然也有一点职位,可是在朝廷大员面前,哪里有他的面子存在?今日他没有想到,这个当朝的大红人,年轻的枢密使大人,居然并没有看轻自己,心中无比熨帖。 宋歌问候道,“京城到这庆元府路途遥遥,天使大人一路奔波下来,辛苦了!” 太监道:“圣命所在,理所应当!” 宋歌再客气叙了几句话。 没一会,丫鬟把茶水端了上来,并在宋歌耳边说了一声。 宋歌点头,亲自接过茶,奉给了太监,“天使大人,这是用一支万年人参的心、千年雪蛤的脑泡起来的茶,请试一试味道怎样?” “这……宋大人真是太客气了,小的何德何能,敢劳烦宋大人啊!”太监一边说着,一边毫不犹豫地接过茶,这么名贵的东西,他还从来没有享用过呢,当然要尝尝滋味!继而火急火燎地喝了一口,顿时仿佛久在地狱之中见到明月似的,“啊,好,好味道啊!”当然,一半是珍贵名品,滋味肯定与众不同,另一半就是他的心理作用了! 宋歌心说:滋阴补阳的,补死你这个永远不举的太监!脸上笑着道:“天使大人千里迢迢来传圣旨,今晚就在寒舍暂住一宿,在下还有一桌江南风味的小菜,请天使大人品尝。” 太监见宋歌客气大方,知道这桌小菜,肯定是豪华大餐,立即就馋涎欲滴了……
双相阴谋(1)
所谓大餐,大到一定程度,吃的就是派头和排场! 同福楼的钱老板,显然深谙其道—— 夜幕降临之时,宋歌邀请传旨太监和那两位小将入席就餐,宾主谦让之后坐下,陆续上菜。 钱老板多年前也是名厨出身,今日他亲自为宋府下厨,在丫鬟把菜端上来的时候,他也跟了过来,口中叫唤,“爆炒猪舌头——” 待丫鬟把菜放在桌上之后,钱老板就开始介绍这盘菜,这样才能显出与众不同,“这盘爆炒猪舌头,取材于在猪还活着时,撬开嘴巴,热烘烘地割下舌头,舌头不能全要,再取其中最嫩的一块肉,切成片,才放入盘中爆炒上桌。这盘菜,一共用了十头肥猪的舌头。” 本来看上去普普通通的一盘猪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