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开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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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开荒者- 第5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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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卷 第十二章 这才是仙,真正的仙 偶闻史上第一例卖身葬父

  
  “滋滋……”
  “啊啊啊……”
  大鲵王在短短一息之间被削成了人……不对,妖棍,鲜血从断口喷了出来,其口中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嚎。
  而元神终于平复下来的翊圣真君这才看清,那道将大鲵王削成妖棍的金线竟是一柄通体金色,散发着蒙蒙金光的古朴仙剑。
  回头看去,却见一身着月白长衫,看上去闲适飘逸的俊朗年轻人正驾云而来,驾云速度看似并不快,却转眼间已到自己身后。
  那极慢与极快的别扭之感,让他微微有些晃神,但他明白,来人的道行比他高,高很多。
  肖鹏左手负在身后,右手呈剑指置于胸前,向变成妖棍,正凄厉惨嚎的大鲵王一指,一道金芒从指尖射出,没入大鲵王眉心,大鲵王顿时便像是化作了雕像一般,被定在原地。
  随即剑指轻轻挥动,只见那原本悬停在一旁的金色仙剑,再次化作一道金线射向了那边天兵与妖兵的交战场。
  “咻咻咻……”
  “噗噗噗……”
  妖兵的头颅不断飞起,包括两名天仙境的大妖在内,丝毫没有反应过来,脑袋便莫名其妙的掉了。
  这看得翊圣真君暗暗心惊,好厉害的手段,好强大的飞剑,别的小妖不提,那两名天仙境的大妖,即便是他对付起来,也要费上一些手脚。
  可面前这年轻人却只是动动手指便将之斩杀,看上去云淡风轻,轻松惬意,这是哪里来的剑仙?为何三界之中并未听说过这么一号人物?
  地下那些天兵愣愣的看着眼前脑袋突然莫名其妙飞起的妖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金箍棒化成的金色仙剑在杀光了妖兵之后,已经自行回到肖鹏的识海。
  “真君是不是先让将士们将这大鲵王拿下再做计较?”肖鹏淡淡开口提醒道。
  “道友说的是。”翊圣真君定了定神,语带恭敬的对肖鹏回了一句,随即对残余的六千左右天兵吩咐道:“将大鲵王绑了,撤去天罗地网。”
  天兵们闻言立刻撤去天罗地网,掏出缚妖索将大鲵王绑了个结结实实。
  翊圣真君这才转向肖鹏,倒提黑煞神剑,抱拳道:“多谢道友出手相助,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未请教道友尊号。”
  肖鹏摆摆手,淡淡道:“不必客气,本座逍遥子,人称逍遥剑仙,今次出手也不是帮你们,仅为斩妖除魔,我只是在做我该做的事罢了。”
  “既然妖魔已缚,你们自回天庭复命吧!告辞。”
  “呃……”翊圣真君瞠目结舌的看着远去的肖鹏,愕然无语,这还真是……潇洒啊!这才是仙,真正的仙。
  深深的叹了口气,翊圣真君突然感觉有些意兴阑珊,挥手令天兵们押上大鲵王,往天庭而去。
  ……
  离开翊圣真君捉拿大鲵王之地后不到半个时辰,缓缓驾云而行的肖鹏便到了一处城镇。
  这让在山谷中待了三年,每天就是对着一只猴子一只鸟的肖鹏心情一畅,当下按下云端,落在地上,手一摊,一把折扇出现在手中。
  肖鹏唰的一声打开,摇着折扇往城门口行去,此时是东汉年间,人口密度不大,是以后世那些热热闹闹,熙熙攘攘的繁荣景象暂时是看不到的。
  到得城门之下,肖鹏抬眼看去,却见城门上以汉隶写着“丹阳郡”三个大字。
  肖鹏也没怎么在意,径自走进了城中,肖鹏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此时乃是光武帝刘秀时期,大汉境内相对比较太平,百姓生活虽算不上富裕,却也过得比较平静。
  转了一会儿,见路边有一酒舍,便迈步走了进去,店小二见了肖鹏长相气质,不敢怠慢,忙上前招呼,肖鹏点了几许肉食,一壶酒,便坐在那自斟自饮。
  过不多时,一阵对话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诶,你们都听说了吧!前些时日有个乡下来的穷秀才,因为老父去世,无钱安葬,竟自愿卖身为奴,得到的银钱便用来安葬老父,谓之‘卖身葬父’,真乃至善至孝之人呐!”
  “可不是吗?那年轻人我也看见了,长得倒也周正,听说他是西北方向云溪镇董家舍人,可惜,没能投个好胎啊!”
  “对了,你们知道他最后卖身到哪了吗?”
  “我听说好像是傅员外家吧!”
  “啊?就是那个为富不仁的大恶棍?那年轻人要为奴多久?”
  “好像是三年吧!”
  “什么?我听说那年轻人不过拿了五千钱,安葬完老父也就不剩什么了,他竟然要他为奴三年?这姓傅的果然黑心啊!”
  “唉……有什么办法呢?老天是不长眼的,这世上总是恶人活得舒舒坦坦,好人却总是受苦受难,唉……”
  “举头三尺有神明,慎言,慎言。”
  肖鹏眼中露出了一抹饶有兴趣的神色,通过这段对话,他已经猜到他们口中说的是怎样一个故事了。
  不过以前都是听故事,没想到这次竟然会这么巧,遇到这么一出,说不得,得出手管管这件闲事了。
  这俩年轻人,也是至情至性之人,他们的结局太过悲凉了些,没遇上也就罢了,既然撞上了,说什么也得插插手。
  不紧不慢的喝完一壶酒,日已偏西,肖鹏起身结账,他身上没有五铢钱,是以便直接扔下了一块金子,转身离去。
  汉朝时期,白银只是作为贵重物品存在,一些地区会向朝廷缴纳白银作为贡物,白银收上来后也是作为工艺品的原材料使用,并不具有货币性质,但是金子却是可以的。
  所以肖鹏无法,只得放下了一小块金子,出门之后他觉得还是得去弄点五铢钱傍身才是,便找了个类似典当行一类的交易场所,用金子换了大量五铢钱。
  随即跟人打听好云溪镇所在,便从西门出去,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隐身飘飞而起,往西北而去。
  只是他终究还是没到云溪镇,因为没必要了,在路过一片树林中一条不甚宽阔的小河时,肖鹏感应到了两股仙灵之气,一强一弱。
  放眼望去,却见在河口处一座石桥旁,一名身穿粗布麻裙,一头乌黑长发被一张蓝布包裹的俏丽女子,与一名身高不足六尺的矮胖老者正一起嘀嘀咕咕。
  仙灵之气较强的是那名女子,有天仙修为,而那名老者却是仅仅相当于修真人士元婴期修为,不过那一身土灵之气暴露了他的身份,当是此间土地公无疑。
  而那宛若村姑的俏丽女子,不出意外,当是七仙女中的老七,紫衣仙女张天显了。
  肖鹏再向前飞行一段,果然看见林间有一身穿灰色粗布长衫,面容清秀,眉宇间散发着一股浓郁书卷气的年轻男子。
  他肩上挎着一个不大的包袱,手握油纸伞,闷头赶路。
  肖鹏眼珠一转,在一个拐角处现出身来,肩上同样挎着一个不小的包袱,不紧不慢的向着七公主与土地所在方向行去,脚步放得很慢,时而左顾右盼,便似在看风景。
  片刻之后,身后传来脚步声,肖鹏嘿嘿一笑,轻摇折扇,学着文人骚客的模样,朗声吟道:“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
  此时已是太阳将落的傍晚时分,肖鹏所吟这首王维的鹿柴,倒是蛮符合当前情景的。
  “好诗,好诗啊!”
  身后传来赞叹声,肖鹏“诧异”的回头看去,身后那人见肖鹏回头,看清他的面容后微微一怔,再看他衣着行头,皆是富贵之象,一股自惭形秽之感浮上心头。
  但此时已经出言相扰,若就此离去却也于理不合,当下左掌压右掌,双手大拇指相对,对肖鹏行了个读书人的礼节,道:“小生董永,闻兄台所作诗篇,一时情难自禁,扰了兄台清静,还望见谅。”
  肖鹏见状,微微一笑,同样以读书人之礼而回,“董兄客气了,山路独行,正自孤单,能有个伴同行,也是件快事,何来扰了清静一说?呵呵,在下肖鹏,有礼了。”
  董永见状,心下对肖鹏好感大增,这位兄台看上去当是出自富贵人家,却丝毫没有富贵人家的骄纵之气,当为真正的翩翩公子。
  “能与肖兄同行,幸何如之,肖兄请。”
  “董兄请。”
  两人互相寒暄之后,便并肩而前,一路闲聊,相谈甚欢,肖鹏刻意拉进距离,自让董永有了相见恨晚之意。
  而且肖鹏的一言一语,一举一动,莫不符合他们读书人对君子的定义,当下更是对肖鹏升起了一丝崇敬之意。
  行得数里,到了十八里河口石桥边,那颗传说中的大槐树便矗立一旁,肖鹏感应到董永此时已是又累又饿,当下开口道:“董兄,我看你赶了不少路,在下也有些乏了,不如,咱们到那边大槐树下歇歇脚,吃点干粮再走可好?”
  “肖兄所言甚是,那我们就歇歇吧!”董永求之不得,他只是一个文弱书生,走了那么多山路,早就疲惫不堪了。
  当下两人靠着树干坐了下来,各自解开包袱,却见董永的包袱中除了两件换洗衣物,便只有一块干硬的胡饼,一个水囊。

  ☆、第十一卷 第十三章 这位肖公子看起来也是个正人君子 七公主现身

  
  在秦朝时人们吃的都是蒸饼,软塌塌的,还不宜保存,到了汉代从西域传来了胡饼,胡饼与如今新疆人吃的馕非常相似,刚出炉时其实还蛮好吃的,只不过凉了之后就会变得又干又硬。
  肖鹏的包袱中就丰富了许多,除了衣物外还有几个油纸包,里面有各类肉干,还有麦饭团子,当然,水囊也是必备的,有两个,可谓十分丰富。
  肖鹏见董永掰下一块干硬的胡饼便啃了起来,心下微微闪过一抹恻然,取出一个油纸包递到董永面前,道:“董兄,来尝尝我秘制的牛肉干,保管你从未吃到过,因为这可是我自己亲手制作的哦!”
  好吧!那自然不可能真是肖鹏自制的,而依然是来自僵约世界,平时没有必要,那些零食肖鹏从来不会去动,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用场,这不,用上了吧!
  “呃……这……”董永看了看肖鹏递过去的油纸包,有些迟疑,但是看他那暗暗咽唾沫的模样,分明是被牛肉干那散发出来的香气吸引。
  “嗨,跟我还客气什么?常言道朋友有通财之义,何况只是区区吃食?来,吃吧!”肖鹏没给董永拒绝的机会,直接将一袋一斤多重的五香牛肉干塞到了董永怀中。
  肖鹏那本来还有麻辣牛肉干的,只不过汉朝还没有辣椒这玩意,那是在明朝才传入中土的东西,要是拿出来,还真没法解释。
  “那……就多谢肖兄了。”董永心下感动,却也不再推辞,取出一块牛肉干,放嘴里嚼吃,一开始还比较注意读书人的斯文,可是嚼吃了一块后,便再也顾不得什么斯文,吃得吧唧吧唧的。
  “呵呵,董兄慢慢吃,不着急,这还有,这里离丹阳郡已经不远了,不愁找不到吃食,就算把干粮吃光也没事,我这还有葡萄美酒,来,喝一口试试。”
  肖鹏呵呵笑着取出了包袱中的水囊,扔了一个给董永,没错,他那水囊里面装的哪里是什么水,分明便是原汁葡萄酒嘛!
  两人便这样就着葡萄酒,吃着牛肉干、小鱼干当晚饭了,让肖鹏有些猝不及防的是,董永吃着吃着眼眶突然红了,此时吃了一些食物下去,已经没那么饿。
  加上又喝了些酒,董永突然莫名的伤感起来,这小子家里本就穷得叮当响,别说酒,连肉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吃到过了,所以他酒量自然也不怎么样。
  七八度的原汁葡萄酒,喝了小半水囊就有了些眩晕感,肖鹏有些无语,没想到他竟然遇到了传说中那种一喝醉就哭体质,这还真是让他欲哭无泪啊!
  好在董永只是眼眶有些湿润,倒是并没有哭出来的迹象,“肖兄,你知道吗?我都已经忘记有多少年没吃过肉了,更不要说这宛如琼浆玉液的葡萄美酒。”
  “唉,说起来我董家原也是名门望族,我家祖籍千乘郡高昌县,先祖董忠,因功被中宗皇帝(汉宣帝)封为高昌侯。”
  “可谁知家祖却是个奸佞小人,结果朝廷收回了我董家的爵位,从此家道中落,远避他乡,一贫如洗,家父从一个锦衣玉食的小侯爷,变成了只能耕种维生的农夫。”
  “可家父从小就告诉我,祖上的荣光都是祖上自己得来的,与我们后辈子孙无关,要想得到,就自己去努力获取,所以我从小便用功读书,希望日后能靠自己入仕。”
  说到这董永再仰头灌了一口酒,苦笑道:“可惜,没有相熟的公卿大臣或州郡之长举荐,入仕却无路途,又无家财,难以营生,唉……”
  肖鹏满脸同情的拍了拍董永肩膀,劝道:“董兄不必伤怀,岂不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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