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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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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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谜   

  八月七日   

  我们通常以为爱情是感性的,知识则是理性的。然而我要告诉你的,却是爱情乃一种至为复杂的知识活动。由于恋人相信自己完全看透了对方的本质,而且他是唯一掌握这个真实知识的人,所以有人曾戏弄地把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套用在情侣的关系之上。〃主人主宰了奴隶的命运,但是奴隶却对他的主人了如指掌。〃你控制了我的身心,不过我看穿了你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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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八月(5)         

  这种说法似乎言之成理,就以电话为例。等待情人的电话总是难熬,特别是当你空留口讯,对方却保持冷静、爱理不理的时候。所有人际往来,莫非一种应答关系,有呼召遂有响应,送礼就期待回礼,寄了一封信之后就等着回信的到来。电话这种沟通技术使得应答俱在一瞬之间完成,几有共时的幻觉,因此电话通信的悬搁就更加叫人困扰了,也更加凸显了主奴之间的优次地位。不回电话的必定就是主人。   

  奴隶的地位是很卑贱的,他觉得自己比不上对方,硬是嫌弃自己的种种缺点和过去,生怕它们伤及对方的衣角裙边。当一个恋人处于这类自甘为奴的状态,他的知识之旅就告展开了。在他的眼中,没有什么不是别具意义的,简单如一声叹息、一个手势、一段短笺里的标点符号,似乎都在指示着更遥远的东西。即使是沉默与空白,于他而言也是诠释的密林、知识的迷宫。就像欧洲古代的释经学家对待《圣经》的态度一样,每个字都是神言,引领学者往更深奥更幽微的角落前进,力图批注出至为真实的本义。   

  你的确洞悉主人的核心,但他同时也为你撒下了一张符号之网;你拥有知识,但这寻求知识的活动却永不止息。   

  空调   

  八月八日   

  总是在失去之后,我们才开始明白;也只有在失去之后,我们才彻底失落了词语的意义。   

  一开始,你很怕听到〃才华〃〃美丽〃〃可爱〃〃天真〃等词语,因为它们本都属于逝去的恋人。看见或者听到,难免令你因回忆而心痛。如果有人说:〃你看他的眼睛多么大〃或者〃他真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说不定你会很孩子气地愤怒起来,觉得这些字词如此神圣,怎能轻易套用在其他人身上?   

  但是再过一阵子,你就开始迷惘了,觉得不再理解那一列词汇的意义。若有人再告诉你:〃这人十分俊秀标致〃,你不再生气,只能茫然地思考:〃这样子就是俊秀吗?什么叫做俊秀呢?〃由恋人界定的字义随着恋人的消失而散落,甚至像传染病一样扩散,一块块地啃食掉整幅文字的版图。语言已不复表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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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八月(6)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实境出发,重新拼凑语言的基石,填补碎落的片段。比如说去恋人曾经出没的地点徘徊,甚至到他停留过的另一座城市寻找。卡尔维诺在《看不见的城市》里曾经写过一座完全由指示和符号构成的都市,这样的城市正像恋人为你张开的网,每一个角落似乎都藏着下一个地点的线索。   

  但是当你到达这座城市时,它的主人早已不在,所以它和你曾   

  熟知的但又失去的言词一样难解。在这座几乎所有城门都只余地   

  名、一切城墙全都拆得片瓦不剩的城池里,你对着天上的空气想嗅   

  出一丝主人的气息,经过一些陌生的街道猜测他曾经住过的寓所位   

  置,甚至回到空港默想当年他进城时的辉煌。午夜钟响之后,你才发   

  觉自己像只失去辨别方向能力的动物,徒然地流窜在不知名的荒原   

  之上。此时,巨大的空洞使你张口,但喊不出声音,更没人听见。   

  真名   

  八月九日   

  奇幻小说的忠实读者,想必都知道〃真名〃是怎么回事。传说世界万物俱有真名,一种呈现其真实本质的名字。与一般表面的名字不同,由于它掌握了事物最核心的秘密,所以必须密藏起来,隐而不彰。只有别具慧心天赋异禀的人和经过修炼的魔法师才能找到这个名字,并且呼召它,从而操控事物运行的轨道。   

  这就是为什么法师可以呼风唤雨了,因为我们凡人只知风叫做〃风〃,雨叫做〃雨〃,但法师知道风和雨真正的名字,他知道它们的本质是什么。   

  其实这不是小说家们凭空捏造的幻想,而是一种源远流长的信念变形。几乎所有文化对于名字都有各色各样执迷的传说,其实那都是有关语言文字起源的构想。比如说仓颉造字,据说在他造成第一套文字的时刻,〃天雨粟,鬼夜哭〃。天何以雨粟?鬼又何以夜哭?因为自此以后,它们无所遁形,它们的真实被人的文字套牢了。   

  恋人也相信真名的魔力,他们总不满足于对方表面的名字,那些人尽皆知、身份证上工整打印的通名;他们喜欢别造昵称,觉得这才是对方的核心。我们曾经说过,恋人活在别样的真理领域,以为自己看穿了对方,甚至狂妄地相信这个他人闻所未闻的名字可以捆绑两人的关系,束缚原本不可制约的魔魅。可是爱情乃世间唯一变幻不定本质永远空洞的事物,所以它怎可能有真名任人捕捉呢?你曾为情人的纯真所动,直觉滋生不知何处而来的真名,但是终于失落。此时,真名反而成为泛滥至极的无谓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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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八月(7)         

  情人之名   

  八月十日   

  通俗爱情小说其实是一连串主题的叙述组合,其中一种次要的主题叫做〃情人之名〃。我们都曾在这些小说与流行情歌里面看过为爱情所苦的恋人,怎样不忌烦琐不嫌俗套地形容对象的名字。例如〃他的名字有如星星一般璀璨〃,〃他的名字是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他的名字是最最圣洁的〃,乃至于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芳名〃这个最基本的说法。   

  情人之名对于恋人来说,是〃真名〃的变形。他固执地相信这个名字拥有无穷的力量,明明知道它多半是情人父母所取的名字,却仍然认为它恰到好处地揭示了情人的本质;又或者反过来觉得这个名字不知如何地形塑了情人的性格,提前地预示了他未来的路途。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恋人都是迷信的,他们是命名学的信徒。   

  热恋之中,他反复吟诵这个名字,觉得它是灵感与生命的来源。但当恋情未及苍老便告消逝,他就发现真名的力量变化转向,成为一句诅咒。他不能忍受叫出这个名字时所发出的声音,仿佛每个音节都会直接击中自己的心脏;也不能再次看见哪怕只是近似的字形,它们会使人晕眩得近乎失明。   

  然后,这个名字又将引领恋人走向另一条不归之路:他开始相信遥感甚至神通。他以为一遍遍地呼叫,远方的情人会有所感触,甚至响应。就像你去了异国的城市,在旅馆单人床上哭泣,却想象泪痕将于翌日在情人的枕头上显现一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这时你会明白,真名的法力已遗你而去。   

  修辞   

  八月十一日   

  罗马大诗人奥维德著有《爱经》一册,他声称凡是想知道爱情秘密的,凡是想知道如何求得爱情的,都应该来读他这本书。最后,这本《爱经》成了他的罪证之一,证明他荼毒人心,伤风败俗,因为他居然教授男子如何成功取得有夫之妇这等有违风化的技巧。以今天的眼光来看,《爱经》可说是〃沟女实战手册〃,一部讨论求爱修辞学的诗篇,用文字去钻研文字最深不可测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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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八月(8)         

  那正是古典修辞学发展的鼎盛阶段,各家名师除了传授演讲申辩的策略以赢得公民和法庭的信任之外,也指导青年怎样使用经过精心计算的文字和语言去打动意中人,甚至进而在厌弃他们的时候成功脱身。   

  然而,〃修辞立其诚〃,完美的文字技巧真能奏效吗?在经典的法国情Se小说《危险关系》里,诱惑者狄佛蒙子爵就是一个单凭情书即可赢尽无数女人心的高手。但他还是难免被人揭穿,指责他的信写得太过工整完美,反而失却了热情,造成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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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恋人陷入深深的怀疑,再精妙合理的文字在他眼中也会变得破绽重重。可是反过来想,难道一些因为太过激|情而显得笨拙的表达,就不可能是诡计铺排的伪装吗?正所谓〃大巧若拙,大智若愚〃。疑惧一旦浮现,任何文字都即刻悬搁失效。   

  擅于文字的,终将死在文字的手上。因为对方将从文字里发现,无论对待任何事物,这个作者都是冷静量度,且能掌握进退的分寸。于是感到危机的存在,如动物般本能地逃逸。   

  点歌   

  八月十二日   

  扭开收音机,才知道如今仍然有人通过电台点歌,一种多么古老的行为呀。在我成长的年代,很多同学听收音机的目的就是为了看看有没有人点歌给自己。同时也急着拨打电话,希望能被接通,把自己想说的话和想让对方听到的歌传送出去,让那个夜里在桌前点灯做着功课或者正在读书的人听见。这叫做凭歌寄意。   

  以歌传情,是许多恋人都乐此不疲的动作。但是送一张唱片,传一首歌,与在电台点歌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私密的,只存在于两人之间;后者却是公开的,所有听众都能分享。或者我们应该更准确地说,电台点歌好像是私人的,其实却又是公开的,在私密与公开之间模糊而隐晦。   

  有时这是一种炫耀。就像有些小白领花去半个月的工资,在铜锣湾人流最密集的地方,登一天的液晶体大屏幕广告示爱;又如某知名富商,在畅销的报纸上买下整版的篇幅送给女明星来证明自己。他们相信如此敞露,最能感动对方。而且这也就等于宣告:我将,或者我已独占了这个情人。爱情是盔甲上的纹饰,车头的标志,夸张地陈列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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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八月(9)         

  可是还有一种情形,点歌的人不取真实姓名,也不张扬对方的名字,他只是用了一组只有彼此才能明白的昵称,甚至可能埋藏更深,干脆为自己改了一个根本无人识得的别号。此时恋人是冒险的,因为这首歌极有可能无法达成任何效果,犹如一封没有收件人地址的信,寄了,可是寄不到,混杂在满天乱飞的旋律之中,转瞬即逝。更何况我们的情人或许喜欢宁静,他永远不听收音机。如此点歌已经不是情意的传达,而是自恋的体现。   

  模式与个人   

  八月十三日   

  最大的问题或许是,歌曲何以能够寄意?为什么一首不是他自己创作甚至不是他自己演唱的歌,却能够传达点歌人的心意呢?尤其以传统的观点而言,流行音乐还算不上艺术,至少不是那种大家想象中很个人化的艺术。流行音乐乃一种创作人、歌手、监制、唱片公司和市场营销等单位一环扣一环地形成的工艺制作。它呈现的并非独一无二的个人体验,而是不同种类的、无名的模式组合。既然如此,一个请电台点歌的听众或者传送歌曲音频档案予人的恋者,又怎能把自己的特殊感情套入模式之中呢?   

  这个难题基本上属于所有艺术。所谓〃感人〃,指的可能就是作品足够抽象足够普遍,使得每个人都能轻易代入;同时它还得有个人化或拟个人化的腔调,令听者代入之余还觉得它是独一无二的;不只恰到好处地传达了自己的感情,且似根本为己而设为己而造。   

  因此最好的流行情歌无不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尽管它动用了机械化的节拍、旋律与和声模式,尽管它的歌词可能离不开一系列仿佛来自〃填词常用语手册〃一类的语汇,但它说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故事。例如Elvis Costello,数十年来被认为是最擅长情歌的好手之一,其长项就在于模拟各种虚构然而实在的处境,让听者各取所需,同时又赋予它们非常鲜明的人格特质。   

  当恋人陶醉在这样的乐曲之中,他其实是在进行一种复杂的诠   

  释过程,不断在乐曲与个人经验之间来回修剪,好使其完全合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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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八月(10)         

  身成最私己的信息。   

  从圣诗到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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