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的发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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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的发家史- 第1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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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了,我们刚一坐定不久,酒菜就流水般的上来了。

    席间,闳老头特地叫出了自己的两个儿子,三个孙子来与我相见,一切都做的自自然然,丝毫没有让我感觉他们一家子趋炎附势特意讨好的样子,不由让我对这老头的交际手腕多了一丝敬佩。

    酒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后,我假意要告辞之时,闳老头就挥手示意其中一个儿子离席去取礼物。

    没过多久,他儿子便已取来一小木匣交给了他。

    “候爷,这是老朽家中祖传之物,聊表心意,请务必收下。”

    反正在座也没有外人,我也没怎么客套的顺手接过,翻匣打开一瞧,眼睛不由霎时睁大。

    只见这小木匣中摆放的赫然是犹如鸡蛋般大小的莹白色浑圆珍珠。

    一个传说中的名词出现脑海,我轻呼道:“夜明珠!?”

    。=。是!”

    “哈哈,闳老你还真是大手笔,那我就不客气了。”我丝毫不掩饰自己对此物的占有之心,马上合起木匣,塞入了怀中,一副深怕对方反悔的样子。

    得到了比起自己预料中还要好上许多的礼物,我也无心多留,交待了几句场面话,就出了闳家大院。心中想着阿秀待会儿见到此夜明珠的惊喜表情,是钻孔让她随身佩带呢,还是把它敲碎让她美颜?

    第五卷 天币传说 

第八零章 闺房之乐

    回松涛客栈时,原先的那些人居然都没有退走。一闹哄哄的围了上来。

    我当然明白这些人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巴结我,再次的为他们“转交”文稿,侥幸得蒙圣上赏识,从此飞黄腾达,或者呢趁此跟我攀上点关系,以备以后有求于我时好说话。不过,我现在可不缺钱花,再说已经有了一次教训了,衡量其中的得失,我当然懒得搭理这群趋炎附势之辈。

    当即我便示意陈虎让亲卫在前清道开路。

    “候爷,稍等片刻。”前面志辉挥着手向我招呼。

    我看到他手里提着一个黑布包,当即便和颜悦色的示意前面开道的亲卫让他过来。

    “候爷,这是学生一点心意,请你务必收下。”志辉果然没有让我失望,一开口就说出了挡道的目的。

    “呵呵,兄还真是多礼。”我一脸亲切的便伸手接过了黑布包,暗下往里一摸感觉是个木匣子,联想起怀里揣着的那颗夜明珠,料想此中的礼物应该也差不到哪儿去,于是我笑得更加灿烂了,“以后兄若有暇来十里集的话,便到我府上作客吧。”

    我随口客气,但志辉却是喜上眉梢,连忙拜谢道:“学生以后若有空的话,一定到十里集拜谒候爷。”

    我也不以为意,淡淡一笑道:“那你到时候可一定要来。”

    “一定,一定!”

    我朝他摆摆手算作道别,径直提着黑布包往楼上的贵宾房而走。对包中到底所藏何物我满是好奇。赶着回房一看究竟。

    房中阿秀正与刘婉儿聊得甚是开心。见我到来,后者很是知趣的马上起身告退。

    我关上房门,满面笑容地从怀中掏出那个小木匣。献宝似地对阿秀说道:“夫人,你猜我这匣子里藏着的是什么东西?”

    阿秀很是配合的接口笑问道:“是什么东西?”

    “当当当当!”我放下黑布包,双手捧着小木匣,面对着她猛地一打开匣盒,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啊!”阿秀掩嘴轻呼出声,一下子就睁大了秀目。直勾勾的盯着小木匣中的夜明珠,一眨也不眨。果然是让她震撼非常,也没白费了我刚才的一番卖力表演。

    “怎么样?够漂亮吧!”我讨好着把夜明珠拿出来,放到她眼前让她细瞧,不无调笑的说道:“美人配珍珠,还真是相得益彰。”说着我便拿着这颗夜明珠轻轻划过她脸上柔嫩的肌肤。

    阿秀立马被我这轻佻地动作羞红了脸蛋,似喜似嗔的瞟了我一眼,忍不住好奇的问道:“夫君你这颗大珍珠是如何获得的?是你买得的吗?”

    我轻轻一笑。满是骄傲的说道:“你夫君我现在可是堂堂的一位候爷,这些东西哪用得着去买?别人一早就排着队要白送给我了,这颗夜明珠还是为夫勉为其难才收下的呢。”

    这话虽有夸大地嫌疑,但却也说明了我现在的权势。就单单凭着我如今那个“神厕使”的头衔,就有一大票的人排着队来巴结我。要是真个儿去收礼,还真是收不完。我如今已经初步体会到前世那些政府官员地苦恼了,这收礼可不是简简单单一件事,而是个大学问,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一股脑儿的收过来地,在收之前一定要把送礼的人分门别类,什么人可以收,什么人可以不收,什么人不能收,什么人可以多收,什么人适当少收,这都要精打细算,自个儿心中有底,不然的话,早晚得出事。这不能不说是每位合格官员必备的一项技能和基本素质。

    “是别人送的?”阿秀有点大惊小怪的样子,“这……这也太过贵重了一点吧。”

    “嘿嘿,夫人你是有所不知了,这东西虽然贵重,但相比起功名利禄来说,就只不过是一件死物而已了。此物的主人,他的那部《论语注》被为夫转交给皇上过目后,立马就被直选进了鸿文馆讲学,这种一步登天的事,他只拿了这颗夜明珠做为答谢,相比较之下已算是轻了。”

    “哦,那本《论语注》妾身听婉儿提起过,说是那人很有学问的样子。”阿秀淡淡一笑,“若果真这人因夫君你的举荐而得入鸿文馆的话,那收下他这份重礼,也不为过。”

    我端详着手里的夜明珠,提议道:“阿秀,你说把这颗珍珠磨粉给你服用如何?”

    阿秀明显被我这话吓了一跳,忙摇手拒绝道:“不可!这颗夜明珠可是稀罕之物,说不准价值连城,若磨成了粉,那也太过糟蹋宝物了。”

    我哈哈一笑,随手拿过旁边桌子上的一盏空杯,把夜明珠放于其上,拇指和食指“轻轻”一捏,在阿

    呼声中,霎时被我捏成了两瓣。

    —

    我双手轻掸了掸,在阿秀痛惜无比的眼神中掸落手指上附着的珍珠粉,无所谓的笑说道:“好了,阿秀,现在不糟蹋也糟蹋了,你就把这两瓣分两次服用好了,这可是女人养颜美容的最佳之物,你服用之后必定容光焕发,永远十八岁。”

    阿秀现在的脸色看不出是感动还是心疼,好一会儿才吁出了一口长气,似喜似怨的白了我一眼道:“夫君还真是舍得,用这么大的珍珠来讨好妾身。”

    看着她向以前一样对我撒娇的神情,我心中不由感到一阵安慰,也不枉我花这么大本钱了。

    “在为夫的眼里,这珍珠虽然珍贵,但老婆你更是无价的。与其把它当作装饰品,为夫觉得还不如吃进夫人你的肚子里来的实在。”说完我便含情脉脉的盯着她看,直到她再次脸红低头,我才放过了她。

    “那妾身就谢过夫君你的疼爱了。”阿秀虽然依旧红着脸,但看得出来,她很是开心的。

    “哪里!哪里!这是为夫应该做的。为夫人效劳,天经地义。”我很有戏剧天份的朝她拱着双手,故作书生姿态,一时惹得阿秀咯咯直笑。

    看着她花枝乱颤的样子,已禁欲数天的我,不禁有些心痒难耐起来。

    正待有所行动,阿秀却停了笑,指着桌上放的那个黑布包问道:“夫君,你这黑布包里是什么东西?不会又是一颗夜明珠吧?”

    我这才想起这黑布包还没打开看呢?先前自己还好奇万分来着,可是被老婆的绝世风情一迷糊,差点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恭喜夫人!”我笑了笑,停顿了一下,接道:“你答错了!”

    阿秀先是一喜以为自己猜对了,但我的最后一句无疑让她大失所望。当下她不免恼羞成怒,伸起葱葱玉指就在我胳膊上使劲掐了几下,当然她这女人惯用的必杀技对我来说只当是马杀鸡。不过,我看到我们之间终于又回到以前言笑不拘、打情骂俏的样子,心中还是倍感欣慰的。

    “快说,这包裹里藏着什么东西?”阿秀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瞪着我。这是她以前在闺房里常有的“强悍”作派。

    “呵呵,夫人息怒,这包裹里为夫也不知道是何物,我们打开瞧瞧就知道了。”我马上服软,拿起黑布包递给她,一脸的讨好之状。这是我以前在闺房里惯用的以柔克刚“软弱”作态。

    阿秀倒也不客气,拿过黑布包就打了开来,里面是个长方形的木盒子。

    “啊!居然是野山人参,看它根须的样子,起码在百年以上了。”翻开木盒子的阿秀又是大惊小怪起来,问我道:“夫君,这人参也是那人送的吗?”

    “这倒不是,是另一人送的。他也是为了答谢我的举荐之恩。”说实话我对百年人参的价值没有太大概念,心中难免对这志辉的印象大降了几分。

    “夫君,你看把这株人参送给爷爷服用,如何?”阿秀满是期待的看着我。

    “嗯,送给爷爷也行。”我思索道:“但是就这么一株,是不是太少了一点,要不明天我们去镇上的药铺多买几株让老爷子补补?”

    阿秀一听我这话,不由又咯咯娇笑起来:“我的夫君大人,像这种百年以上的野山参,可不是每间药铺都有的。要是妾身没看错的话,此参的参龄大概在四百年左右,不说世间仅有,但也是世间少有的。”

    “哦,这人参居然有四百年了。”我不由微微吃惊。

    四百年参龄的野山参,这个概念我还是懂的,这价值不比那颗夜明珠差多少。当下我对小子的印象又转好了许多。

    阿秀一边小心翼翼的重新合上参盒,一边说道:“人参是大补之物,爷爷毕竟年纪大了,不能一下子让它就吃完。要让他慢慢服用才是。”

    我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要说老爷子自从帮我打理生意后确实老了许多,是该让他多调剂调剂身体,多活个三五十年的才好。

    看着阿秀珍而重之的把参盒重新包装好,拿去放于床头,我在其身后猛地一个饿虎扑羊式紧紧抱住了她,让彼此的身体做着亲密接触。

    “夫人,为夫今天给你带来了这两样宝贝,你要怎么感谢为夫呢?”

    我用嘴在她的耳垂旁轻声细语,回答我的是柔媚之极娇吟之声。我不禁热血澎湃,一下子就把她压在了床榻之上。而这一招也是以前我在闺房间最喜欢的姿势了。

    第五卷 天币传说 

第八一章 我回来了

    日,天刚微明之时,我便起来了。看着床上被我吵发披散,娇慵无限,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我不禁心中升起一股怜惜之情来,暗怪自己昨晚不知收敛,显然折腾得她不轻。要不是今日已经是大年三十,还得赶着回十里集忙活商团的各项杂事,与众乡亲过个好年,我还真想抱着她多睡一会儿。

    我没有让阿秀跟着起床服侍我梳洗,而是硬让她多躺了一些时候。自个儿则着装完毕,出去命令值勤的亲卫通知众人起来备装启程。

    命令发下去不久,客栈外就已听得人喧马嘶了。不过,比起我侯府护卫队的令行禁止,那些王府侍卫显然拖沓了许多,等我和阿秀吃完早饭准备下楼登车了,他们一些人才刚刚起床赶到。两相一比较,这让跟在我身旁也准备登车的项成文很是恼火,当下叫来王府的张姓侍卫头领骂了个狗血淋头。他这主子一发飙,下面的那些侍卫才个个行动迅速起来。

    辞别了闻讯赶来为我送行的闳老头、志辉以及当地众士绅,高叫一声“出发”后,我这十里候的车队这才缓缓提速上路。

    考虑到距离十里集还有将近百里的路程,而且今天还是大年三十,我只好无奈的打消了像上京时那样每到一镇便做一停留的打算。不然的话,就凭借我上次的举荐之恩还不是每到一镇便大发利市?我现在还真有些后悔前几日只顾着赶路了,也后悔自己在京城多呆了这么久。时间就是金钱,要是我早几日动身回家。那现在的收获也不仅是昨日的那颗夜明珠和野山人参了。尽管我现在不怎么缺钱。但眼看着有一大堆白花花地银子让你拿你却没空去拿,还是让人感觉有些郁闷地。

    隆隆的车轮声,一路向北。终于在下午未时时分。进入了十里集地界。

    “到家了!到家了!”掀开车帘的阿秀看到家门在望,掩不住心中地欢喜,娇呼出声。

    思乡之情殊途同归,车厢外也时不时的欢呼连连,整支车队一时笼罩在胜利凯旋的快乐气氛中。毕竟,对于众护卫队队员来说。他们离家已是差不多一个多月的时候了。

    车队缓缓减速,官道旁不时的传来路人的议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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