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神风流史第1卷--第十卷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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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神风流史第1卷--第十卷 第八章- 第3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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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佳薇笑道:“那就好办了,姐姐就等着今晚洞房花烛夜吧。”

    “啊——这么急——”听到佳薇的话,梅馨还是微微吃了一惊,粉脸也羞得通红。莎莎微微一笑道:“不急不行啊,要不然维尔哥指不定又看上了军中的别的什么人,到时候姐姐想着急恐怕还排不上号呢?再说这战事一触即发,以后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姐姐说是不是?”

    梅馨红着脸点了点头道:“妹妹说的也对,昨天我带维尔去见小姐的时候,小姐的两个贴身近卫红鸾和诗雨看到维尔的时候就两眼放光。按照维尔这风流的性子,只怕迟早都会是他嘴边的肉,看来我和小姐都要动作快点才行,不让还真让那些丫头抢先了。”说到这儿她抬起头望着佳薇,有些羞涩的道:“可是我——我跟维尔——开不了口啊——”

    佳薇微微一笑道:“不用姐姐亲自去跟维尔说,我去跟他说的,等到了晚上让他去找姐姐就行了。”梅馨羞涩的笑了笑,没有再答话,佳薇笑着道:“姐姐不是要带维尔去看他的兵马嘛,那姐姐就先去找维尔吧,我和莎莎梳洗过后,马上就过去。”

    “哦,妹妹不提醒我都差点忘了。”梅馨急急忙忙的站了起来,对佳薇和莎莎道:“那我就先去找维尔了,一回咱们在校场上见。”梅馨离开佳薇和莎莎之后,就直接来到了我的营帐,我正好将早点吃完了。梅馨看了我一眼,咦声道:“你的动作还蛮迅速的嘛,这么快就将早餐给解决了,我看你只有这点跟军人倒是有点相象。”什么嘛,好像我除了吃就没别的本事了,她还真是会损人。

    “什么嘛,馨姐你还真会损人。”我不满的嘟囔了一句,抬头看了看她,有些好奇的问道:“馨姐,你的脸怎么这么红,我不在的时候佳薇和莎莎那两个丫头跟你说了什么?”

    “也没说什么,她们就说你是个大懒虫。”梅馨有些慌张的道:“维尔,别说这些废话了,我现在就带你去校场,顺便给你介绍一下「玫瑰军团」的军力配置情况。”

    “那好,咱们走吧。”我看了梅馨似乎变得更红的娇靥一眼,没有再追问下去,然后就跟着梅馨往营帐外走去。在通往校场的路上,梅馨给我介绍了「玫瑰军团」的大致情况,我也终于对这支「玫瑰军团」的人员配置有了详细的了解,八万人的军团是由三万人的轻骑兵部队、二万五千人的步兵部队、一万人的弓箭部队、五千人的重骑兵部队、五千人的魔法师部队和五千人的后勤保障部队组成。在整个八万人的军团当中,女兵才不过伍千人而已,而且多数是属于魔法师部队、后勤部队、弓箭部队,只有少数属于骑兵部队,重骑兵和步兵更是清一色的男兵。

    从这支部队的军力配置当中,不难从中看出库卡帝国的军事思想跟其他各国的不同。跟大陆上的其他各国都有些不同的是,重骑兵在库卡帝国的军队当中只是一个配角,而其他各国的军队当中重骑兵都是一个主要的兵种。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别,就要先从骑兵的分类来说起了。

    骑兵分为轻骑兵和重骑兵,轻骑兵是身穿连环锁子甲、头戴骑士头盔的骑兵,这种连环锁子甲的特点是在前胸、后背、肩膀和腰胯部位均覆盖有护甲,护甲链子相接紧扣在一起,在受到攻击的时候,可以有效的分散力量的冲击,减少自己受到的伤害。虽然这种连环锁子甲的防护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轻骑兵在机动姓能

    上的巨大优势却是其他兵种难望项背的。

    轻骑兵的主要的武器是骑兵长枪,枪长六尺(英尺)至九尺不等,它的最大特点就是在枪刺的基础上多了「钩」的功能。除了在借助战马冲击时庞大的力量,用枪刺攻击对手,还可以用附带的钩把敌人扯下马进行二次攻击。除了骑兵长枪之外,轻骑兵还配备有长剑和轻型弓,分别用作近身格斗和远距离攻击,是辅助的武器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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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重骑兵顾名思义就是装备整体的全身厚重铠甲的骑兵,铠甲坚固无比,全身上下完全覆盖住,只露出眼睛的部分,可以抵御一般的长枪和弓箭攻击。重骑兵所骑的战马,也全身覆盖着连环锁子甲。重骑兵所使用主要的武器是重型骑兵长戟,长戟是骑兵长枪的进化,戟最长可达十尺以上,既能直刺、扎挑,又能勾、啄,攻击力十分强大。

    重骑兵的作战方式通常是三到五人一组,相互用铁链结在一起。向前冲击的时候就像是铁壁一样,没有可以阻挡的。重骑兵的装甲可以承受相当的攻击力量,可以通过集团式的冲锋产生的速度和力量对敌人阵地进行压制性的突破,主要用途是冲毁敌人阵型,打击敌人士气。要是有了魔法师的魔力加护铠甲,重骑兵简直可以说是无敌于天下,这也是很多国家都把重骑兵作为自己军队的一个主要兵种的原因。

    不过重骑兵也有它自身不可克服的弱点,就是太昂贵和速度太慢。一个重骑兵的费用等于十个轻骑兵,因为作为整体全身铠重量的负荷是惊人的。一般来说在行军过程中,重骑兵是不会穿铠甲的。一方面是自己无法承受这个重量,另一方面也是爱惜战马的体力,使之在冲锋的过程中可以更有力量。而且重骑兵不可以奔袭,为了获得装甲的保护,就丧失了机动的一面,重骑兵的机动性是所有兵种当中最差的一个。

    正是因为重骑兵的这些致命弱点,所以库卡帝国只在军队中保留了数量不多的重骑兵,仅仅供在需要冲击敌人阵地的薄弱环节的特殊时候才动用。因为在这种时候只要重骑兵的强大冲击力才能将敌人的阵地撕开一个口子,其他任何兵种都很难达到这种效果。在长弓出现之前,只有靠机械发射的弩箭才能对重骑兵造成一定的伤害,但是由于机械弩箭的制造费用、维护费用都相当高,机动性能也不是很强,所以机械弩箭并没有在军队当中得到实际的应用。

    但是长弓的出现改变了重骑兵天下无敌的局面,这可以说是弓箭技术上的一次革命。长弓相比较于普通弓箭来说,弦长超过七尺,有效的射程可以达到一千尺以上,威力十分巨大。作为长弓手的挑选也是非常的严格的,身材要非常高大,单手的拉力也须有过人的神力才行。

    在野外作战中,长弓手往往是作为骑兵的终结者而出现的。每当骑兵开始冲锋的时候,长弓手就会埋伏在步兵中的长枪兵、盾牌手共同组成的枪阵后面向骑兵发起远距离攻击。在这种情况下,骑兵只可以说成为了屠杀的对象,伴随着枪阵的移动,长弓手的杀伤力会更大。而且如果这些长弓手再组成骑射手的话,那就更具攻击性了,因为它们自身就可以不用掩护的冲锋。

    当然仅仅有了长弓兵还并不能对付重骑兵,因为一般的箭头根本无法穿透重骑兵身上的铠甲,尤其是保护重骑兵胸部的胸甲。但是用「紫晶」(紫水晶)处理过的箭头,却可以轻易的射穿重骑兵身上的胸甲。仅此一点,也足以说明库卡帝国内独有的「紫晶」矿的珍贵了,难怪素雅的婚姻大事会牵涉到整个玄武大陆的形势,就是因为周边诸国对库卡帝国的「紫晶」矿石垂涎三尺。也正是因为库卡帝国才有足够的「紫晶」矿石用于生产武器,因此库卡帝国才并没有在军队中设置大量的重骑兵,而其他各国则就只能眼红库卡帝国丰富的「紫晶」矿石,而不得不在军队中保留大量的昂贵的重骑兵。

    当然弓箭部队中除了长弓兵以外,更多的就是普通弓箭兵,能够攻击的距离一般在五百尺至七百尺,再远的距离一般就没有办法了。而且普通弓箭手使用的箭一般也是没有经过「紫晶」矿石处理过的(因为「紫晶」矿石实在是太珍贵了),因而攻击力也有限,主要是用来对付敌人的轻骑兵和步兵。此外,魔法师部队当中也有数量不多的魔法弓箭手,但是他们一般并不划归于弓箭部队。

    步兵一般由长枪兵和盾牌手两个兵种组成,长枪兵的主要用途是正面长距离刺杀,在战斗的过程中由装备着短刀和盾牌的盾牌手护卫。当长枪兵结合盾牌手形成枪阵的时候,威力会更大。会出现长达近三十尺的超级长枪,由五到六个人同时操纵。最外围的盾牌手会换上超过四尺的大盾,全身披挂保护长枪兵的安全。在整个枪阵的队列里,还有着一定数量的神官或祭司的编制,可以随时为长枪兵和盾牌手提供恢复治疗,极大的提高了整个步兵的整天战斗力。

    一般来说,作为长弓手和枪阵的用途主要是封锁地形,以挤压的方式消灭敌人有生的力量和战斗意志,而骑兵则是作为冲锋的兵种来配合步兵、弓箭部队作战。而魔法师部队则是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在「玫瑰军团」的五千魔法师部队当中,二千人是治疗师,其余三千人则是战时负责防卫或者攻击的力量,一般由军队的最高统帅所直接控制。

    在校场上我看到了梅馨给我准备的一万人马,由八千轻骑兵、一千弓箭手和一千魔法师组成,是一支机动性非常强的突击部队。我看得出来梅馨为我费尽了心思,因为她给我选的这一千弓箭手和一千魔法师都是能够骑马作战的,可以跟其余的八千轻骑兵一起行动。看着校场上排着整齐方队的一万人马,我心中充满了豪情,突然一个骑士策马来到了我和梅馨,恭声道:“梅馨将军、维尔将军,先锋团集合完毕,请检阅。”

    “雷克斯大哥?”我不禁失声叫道,这个骑士的确就是千夫长雷克斯,也就是雷蒙大叔的儿子。

    “哦,维尔,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雷克斯千夫长是副先锋,是你的副帅。”梅馨忙向我解释道,我听得心中一热。虽然梅馨什么都没有说,但是单就这个副先锋的人选就足以说明梅馨为我真是费尽了心机,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可能都没有比雷克斯更适合的人选了。

    “两位将军,请。”雷克斯显然是一个公私分明的军人,在私下里可以跟我亲如兄弟般,但是此刻是在军中,他就显得比较严肃了。此时也不是叙旧的时候,我和梅馨点了点头,在雷克斯的陪同下,策马来到了万人方队的前面。

    在雷克斯和梅馨的示意下,我策马往前走了半步,威严的目光扫过面前的士兵,然后发表了一番慷慨激昂的讲话:“先锋团的将士们,你们都是帝国的精英,在这帝国安危受到外敌的威胁时,是你们挺身而出给予入侵的敌人致命一击的时候,更是你们实现鹰击长空、自由翱翔、建功立业、封侯拜将的理想的时刻。英勇的将士们,让我们一起为将入侵的敌人赶出帝国的神圣疆域、实现「让和平与自由的旗帜飘扬在玄武大陆的每个角落、让混沌神的光辉照耀在玄武大陆的每一寸土地上」的伟大理想而作出最后的奋斗、在纷飞的战火当中与胜利女神跳一场最精彩的篝火艳舞吧。”



    “混沌神万岁。”“帝国万岁。”“女王万岁。”一时之间,校场上的将士们热血沸腾、群情激昂,八千轻骑兵更是手中长枪斜指骄阳,整齐划一的齐声高呼道:“帝国必胜、帝国必胜、帝国必胜。”枪尖的利刃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映照在一张张斗志昂扬、充满必胜信念的年轻战士的脸上,构成了一副完美无缺的图画。

    一旁的梅馨和雷克斯也为这热血沸腾的场面而动容不已,以无比敬佩的目光凝视着我,在这一瞬间我仿佛就是天神的化身,全身也仿佛散发在万丈光芒一般。雷克斯更是跳下战马,单膝跪于我的马下,以无比崇敬的声音大声说道:“将军雄才大略,我等不及,雷克斯愿终身跟随左右,听候差遣。”

    “誓随左右,听候差遣。”在场的一万将士也高举手中的武器,一齐高声呐喊道。

    雷克斯的行动让我大吃一惊,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轻率的就做出这样的决定,可惜我又无法告诉他的苦衷,无法答应他这个要求。我下得马来,伸手将雷克斯扶了起来,正色说道:“雷克斯大哥,恕我无法答应你的请求。”看到雷克斯和诸将士脸上流露出的失望神色,我大声说道:“我很感谢诸位将士对我的信任,但是跟着我并不是你们应该走的路。鹰击长空、自由翱翔,这才是你们应该追求的梦想。只要你们不放弃,我相信终有一天你们会远远的将我抛在身后,闯出你们自己的一片天。”

    “鹰击长空、自由翱翔。”一万将士在我的激励下斗志更加高涨,每个人的眼中都燃烧着激|情的火焰,我知道我已经成功的将他们的雄心壮志给激发起来了。虽然我不知道最终能够有几人能够真正实现他们的梦想,但是即便就是没有一个人实现他们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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