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望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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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都市-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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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男人对我说,‘我喜欢网眼衫和红色唇膏,’我看他就是绣花枕头。”蒂茜说。
  “如果休伯特是个女人,那他一定是你见过最垃圾的女人,”凯蒂说,“我说,‘你看,我若穿短裙子,会在下面穿内衣。’一次,我跟他回来。他老是在那儿对我动手动脚,不堪其烦。还要我跟他和另一个女人一起睡觉。最后,我有个朋友,是同志吧,名字叫乔治还是什么来着。我们有时候会接吻,不过他就像个孩子。因此我说,‘宝贝,乔治要过来,今晚和我在一起。’休伯特似乎还挺乐意,‘他打算睡哪儿?’我说,‘喔,我想他会和我们一起睡在床上,你也想加入?’他神色怪异。我说,‘宝贝,如果你真爱我,你就该为我这样做,因为我想嘛。’她说着又点了一杯玛格丽塔酒。“就该这么做,现在我们旗鼓相当,哈哈。”
  “你好,凯蒂”
  “老东西都很粗俗,”卡米拉说“我不再和他们出去瞎混了。几年前,我意识到为什么我要跟那帮丑陋、有钱的老男人外出呢?我完全可以找阔气的帅哥啊。另外,这帮老东西不能真的理解你。不管他们认为他们为你做了多少事。可事实上,他们和我们有代沟。”
  “我不觉得老家伙有什么不好。”凯蒂说,“当然,休伯特第一次打电话给我说想带我外出的时候,我有点像是在说,‘你都多大年纪了,脑袋上还剩几根毛?’他真的爱慕着我。他第一次来接我的时候,我的头发一团糟,还没有涂口红。那态度就好象是说,如果你真那么爱我,那就该见识一下真实的我。之后,我第一次和他过了一个夜晚,第二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所有房间摆满了我喜爱的鲜花。他打听到我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并买了他所有的作品给我。在镜子上,他用面霜写着:‘你好,凯蒂。’”
  女人们都尖叫起来。“太可爱了,”蒂茜说,“我爱男人。”
  “我也爱男人,但是有时,我需要一点自己的空间。”夏伊洛说。
  “休伯特喜欢我把一切搞得一团糟,”凯蒂说,“我买一堆衣服却没有钱买单的时候,休伯特也很喜欢。他喜欢插手帮我料理每一件事。”
  “男人如同饿汉,我们是给予他们的女神,”凯蒂骄傲地说。她的第二杯玛格丽塔酒又快见底儿了。“另一方面,男人是……大的,巨大的,他们让我们很舒服。”
  “他们能给女人不能给你的。”夏伊洛点着头说,“男人就该供养他的女朋友。”
  “休伯特让我感觉好安全。在他面前我完全跟个孩子似的,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凯蒂说,“我可不赞成女人的这种想法。男人需要主宰什么,就让他主宰去吧。你就只管做你的女人。”
  
欲望都市(10)
“我觉得男人很复杂,但是我明白这个理儿:这个男人不行,行的男人外面多着呢。”蒂茜说,“男人不需要你破费什么。”
  “真正有问题的倒是另一些女人。”卡米拉说。
  “虽然听上去有些招人烦,但美丽仍然是强有力的,你可以得到你想要的一切。”凯蒂说,“另一些女人,尤其是老女人深谙这个道理,所以她们不喜欢你,她们觉得你侵占了她们的领地。”
  “对于很多女人来说,如果她们到了30岁,她们就留意自己的年龄了,”卡米拉,“男人给了女人这样的识别标记。很明显,一个女人如果看上去和克里丝迪·布林克雷一样那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但是她们很卑鄙。”凯蒂说,“她们会制造流言,把我说成白痴,什么也不懂。说我是蠢驴,还说我和休伯特在一起就是为了他的钱。听完这些恶意中伤,你会穿上更短的裙子,打扮得更加花枝招展地出门。”
  “没有人会想问这样的无聊问题,她们只是凭空猜想。”蒂茜说。
  “一般来说女人都喜欢嫉妒,”夏伊洛说,“她们这把年纪的人整天没事可做,就是讨厌。她们看见漂亮的姑娘,就故作姿态。真是又可悲又可恶。这就告诉我们这样的女人在生活中处于什么样的状态,她们感觉不到安全,没有幸福,不满于现状。如果看到别的女人过得比她好,她们就不平衡。”
  “这就是为什么我的朋友多数都是男人。”其他三个女人都环视了彼此一遍,点头赞成。
  “Zuo爱怎么样?”某人问道。
  “我对每个男人都说,他们是我见过的有最大的家伙的男人。”凯蒂说。女人们笑得都快要抽筋了,凯蒂用吸管啧啧地吸吮着她的最后一点玛格丽塔酒。“这就是生存。”她说。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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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衣模特的巨幅广告
  顶楼有一扇门打开着,邦纳,一个内衣模特儿也是刚出道的男演员,斜倚在他的公寓门口。一只手臂举起,搭着门框,深棕色的头发凌乱地散落在面颊上,他正为你气喘吁吁上楼的样子,而大笑不已。
  “你总是忙来忙去的。”他说,就好像生活就是整天赖在床上睡大觉一样。你还记得他的朋友吧,也就是那个电视剧作家斯坦福·布拉奇,他总是说:“邦纳看着就像是跟自己的灯光师在旅行,总是那么有型。”然后,就是滔滔不绝:你不得不把头转过去,以表示——足够了。
  “邦纳好比人类中的黑貂皮大衣一样高贵。”斯坦福说,斯坦福近来老是拿邦纳来骚扰你。电话铃响了,你一接就是斯坦福。“谁更性感?邦纳还是基努·李维斯?”你会深吸一口气。你哪怕真的不清楚究竟谁是邦纳,你也不在乎邦纳到底是谁,你只好说:“邦纳。”
  或许出于对这种敷衍的答复的内疚。你知道你应该了解究竟谁是邦纳:他是一个众人追捧的男人——肌肉健美,近乎裸体——时代广场赫然张贴着他的巨幅广告,还有公交车通身都喷着他的照片。但是,你从不去时代广场,你也不怎么注意公交车,除非被公交车撞到,你才知道谁是我们要说的人。
  但是,斯坦福还是对你喋喋不休。“有一天,邦纳和我正经过他的海报,”他说,“邦纳就想撕下一块来贴在他的公寓里,也许他喜欢鼻子那个部分。但是我告诉他应该撕那块短裤处鼓起的部分。这样的话,当女人们问他你有多大的玩意啊?你就说十四英寸。”
  “邦纳干了今天最漂亮的一件事,”斯坦福说,“他叫我出去吃饭,他说,‘斯坦福,你为我做了很多,我想为你做点什么。’我说,‘别傻了。’但是你知道,他可是在我一生中,唯一请我出去吃饭的人。你能相信如此漂亮的人会这样体贴吗?”
  你只好同意去认识一下邦纳。
  “你一定会成为明星”
  第一次看见邦纳是在鲍威尔酒吧,斯坦福坐在他的一侧,你对他没有什么好感。他,22岁,一个模特还有许多。你能感觉到:他也不怎么喜欢你。他真的是个绣花枕头草包一个吗?除此而外,你也根本没有想过要和他这样性感的人发生些什么。最后一点,确切地说,你见了他会让你联想起一条蠕虫。
  
欲望都市(11)
但他不是这样的,他并不是表面上看到的那样。
  “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说。
  后来,他便湮没在你记忆中的人山人海之中。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在巴洛克参加一个模特的生日聚餐,又同他不期而遇。他站在房间另一端,斜倚着吧台,对你微笑。他招了招手,你便走了过去。他就久久地拥抱着你,摄影记者在肆意地拍照。之后,你不晓得为什么就坐在了他桌子的对面。你和你的朋友就这样展开了没完没了的激烈争论。
  邦纳时而俯身过来问你是否还行。你说没事,想想看,他并不理解你和你朋友之间经常有这样的争论。
  斯坦福,他认识好莱坞的每一个人,他送邦纳去了落杉矶,为了一个电影的小角色试镜。他给斯坦福留言说:“每个人都会说起你,你真行。你一定会成为明星。我也说了不知道多少遍:你是明星,你是明星,你是明星。”
  斯坦福笑得都能看见后槽牙。“他居然学我。”他说。
  鲍威尔酒吧,你和邦纳喝得一醉方休。
  得个优秀很简单
  邦纳住在一间狭小的工作室里,这里一切都是白的:白窗帘、白床单、白鸭绒被、白躺椅。当你走进卫生间,想看看他究竟会用什么特别的化妆品。可他根本不用。
  邦纳成长于爱荷华州的戴摩恩小城。他父亲是名教师,母亲是位学校的护士。高中的时候,邦纳从来不跟皮孩子玩。他常得优秀,放学后还辅导小孩子。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邦纳做梦都没有想过当一个模特,但是,在他八年级的时候,他当选为最帅的男生。其实,私底下他想做的是些刺激的工作,比如当个侦探什么的。但是他却上了爱荷华大学,研究了两年文学。这是他父亲的愿望。他的一个老师,年轻又帅气,当他打电话约邦纳出来见个面的时候,他紧挨着邦纳坐下,还把手放在了邦纳的腿上。而后悄悄地滑到了邦纳的要害部位。“得个优秀很简单。”他说。后来,邦纳再也没有上过他的课,三个月之后,他停止了学业。
  最近,有人打电话到邦纳的公寓,还留了言,不过仅是一些音乐。起初,他会听完这些曲子,因为他总觉得音乐停止后一定会有他的哪个朋友的说话。现在,他听着那些歌曲想要发现一点线索。“我想那一定是个男人。”他说。
  爱荷华的花季
  你和邦纳躺在床上,如同回到了少年时代(头枕着肚子,脚挂在床沿),你会说。“给我讲个故事。”他会说,“这个故事是我最近常常想起的,有关我前、前、前女朋友的事儿。”
  那是1986年的夏天,邦纳才14。在爱荷华夏季的某一天,天空湛蓝,田野里绿浪浓酽。整个夏天,当你开着车跟朋友们到处漫游,你会听见玉米生长的声音。
  邦纳和他的家人去爱荷华赶集。看见她的时候,邦纳正在和他的小伙伴在牲畜展示会场窜来窜去。而她正在刷洗一头小奶牛。他拽住伙伴的胳膊说:“那个女孩将来就是我的老婆!”
  整整一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看见过那个小女孩。然而,一个夜晚,他参加了青年舞会(是小镇为了避免孩子们在外面惹事才举办的)恰好她也在那儿。平安夜他跟着她游荡了一个晚上,“然后我就被彻底地甩了。”他说,“在我的生命中,那次真的是很受伤。”


  一年半之后,她又回头来找他,起初,他没有让步。“尽管我觉得跟她在一起没有好结果,”他说,“可我仍然在某一天对她屈服了。”
  邦纳和她断断续续来往了好几年,她现在是爱荷华州的一个电脑程序师,至今他们还有联系。或许有一天他会娶了她?咧咧嘴笑笑,当他笑的时候鼻梁漾起浅浅的皱纹。“我可能,”他说,“我总觉得它就像一个美丽的故事在我脑海久久无法挥去,将我的思绪吹得很远,很远。”
  “邦纳总是说他终归会搬去爱荷华,娶妻生子,当一名警察。”斯坦福说。
  
欲望都市(12)
“假若他不这么做,那才叫可爱。”你说,说出之后总觉得有点说风凉话的味道。
  “我知道我有点神经质”
  你跟邦纳都饥饿难耐,因此礼拜天晚上六点,你们去了贝格斯。两个女警察坐在角落吸着烟。人们都穿着脏腻腻的衣服。邦纳吃了一半火腿干酪三文治。“我可以吃这样的四个,”他说,“但是现在我不想,吃得太多就有犯罪感。”
  邦纳很在乎他的形象。“我一天能换5次衣服,”他说,“谁出门之前不对着镜子照它上百次?我在公寓里的两面镜子前走来走去,我想看看每次有什么不同。就像这样,对,是的,我在这面镜子里看着挺好,那么在另一面镜子里是不是一样好呢,每个人不都这样做吗?
  “有时我思绪纷飞,”邦纳说,“我的思想就和乱麻一样,就是理不顺,找不到一点感觉。”
  “现在你为什么而乱呢?”你问。
  “你的鼻子。”
  “谢谢老天,我讨厌我的鼻子。”
  “我也不喜欢我的鼻子,”他说,“太大了,但是我觉得这取决于我的头发。有一天斯坦福说‘我喜欢你的头发弄成这样,这样饱满一些,显得你的鼻子也小一点。’”你俩开怀大笑。
  回到街上,邦纳用肘轻推了你一下。“他们拼错了狗狗的单词。”他说。你看见一个男人穿着大衣,竖立在一条灰色猛犬旁边,手中举着个牌子写着:出售小狗。
  “嘿,要?”那个男人说。他身后停着一辆脏兮兮的红白相间的货车。
  “小狗,你拼错了。”邦纳说。
  男人看了看牌子,龇牙大笑。
  “嘿,人家卖同样的小狗才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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