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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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枭-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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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向大食出卖了我的行军线路图?”高仙芝一字一顿地问。

“不错!”任天翔放弃了分辨,他知道任何解释都毫无意义。

“供出你的同党!”高仙芝目光冷冽如冰。

“拉贾·赫德。”任天翔苦笑,“除了他我不知道是否还有其他人。”

一旁的封常清忙小声禀报:“我已派人查抄过拉贾的庄园,以及这小子的大唐客栈,可惜这两处都已人去空。”

高仙芝盯着任天翔淡淡问:“通敌叛国是死罪,对此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任天翔苦涩一笑:“没有。”

“很好!”高仙芝缓缓站起身来,结束了这次简单的审讯,“三日后的正午,我将用你的脑袋,祭奠我阵亡的将士。”

如果说法场是黎明百姓最喜欢的舞台,那被杀者就是这舞台上唯一的主角。是他们用自己最后的生命和最本色的演出,为黎民百姓提供了最廉价,也是最血腥的娱乐。

当任天翔被五花大绑押入刑场之时,周围早已是人山人海,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他身上,那目光有怜悯,有惋惜,也有幸灾乐祸,不过更多的是鄙夷和仇视。很多人已经知道任天翔被杀的缘由,所以一路上都有人将石块扔到任天翔头上身上,并追着囚车唿叫:“活剐了这个大食狗!”

午时三刻,行刑的号炮如期响起,负责监斩的右威卫将军李嗣业手执陌刀登上刑台,对任天翔恨声道:“我要亲手砍下你的脑袋,祭奠我阵亡的兄弟。只有用你这大食狗的鲜血,方能稍稍消减我心中的仇恨。”

任天翔黯然苦笑,没想到自己尚未弱冠,就要煳里煳涂死在这里,死后还要背个“大食狗”的骂名。回想自己初到龟兹时的自信满满,他心中突然生出人生如梦,世事无常的感慨。如果一切从头再来,他宁愿做个本本分分的店小二,他决不会再狂妄地以为,真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你安心上路吧!”李嗣业一声轻叱,陌刀徐徐扬起。

任天翔闭上眼睛,显然已经认命了!

一支弩箭倏然而至。李嗣业一声大吼,急忙横刀上撩,将一支射向自己咽喉的弩箭挑开。几乎同时,围观的百姓中突然冲出数十彪壮大汉,人人手执利刃扑向法场,转眼便冲开警戒的兵卒,狼群般扑向刑台。尤其领头的一个金刚般的壮汉和两个精悍的沃罗西人,武功明显比同伴高出一大截。

事发突然,负责警戒的兵卒顿时乱了分寸。由于任天翔并不是什么重要人物,因此根本没人想到有人来劫法场,何况法场是设在龟兹城内,行刑时四门紧闭,就算救下死刑犯也是出不了城。所以负责法场警戒的兵卒只有不到百人,而围观的百姓却数量惊人,遇到意外顿时乱作一团,无形中帮了那些打扮成百姓的劫匪的大忙。

李嗣业眼看兵卒挡不住那些来历不明的汉子,急忙扬刀欲先将囚犯斩杀。就在这时,突见一骑飞奔而至,马上骑手白巾蒙面,手中长鞭迅若灵蛇,倏然卷住囚犯的腰,跟着借骏马的飞驰将囚犯身子带起,稳稳落在了那骑手身后的马鞍上。这几下兔起鹘落,眨眼间那骑手就已带着囚犯向远处飞驰。

李嗣业一声大吼,正要追将上去,却被几个来历不明的汉子拦住去路。李嗣业挥刀连杀数人,但周围实在太过混乱,待他登上坐骑想要追击,却发现那囚犯已不知去向。他不禁咬牙切齿道:“姓任的,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用你的脑袋祭奠我战死的弟兄!”说着挥刀连拍马股,向那骑手消失的方向纵马追去。

那匹洁白如雪的战马神骏无比,即便载着两人速度也丝毫不减。在骏马身后还紧跟着两个沃罗西武士和一个金刚般的壮汉,转眼间几个人就来到城门,守门的兵卒尚不知发生了何事,正要阻拦,却见那骑手远远便亮出一物,同时高唿:“紧急军情,速开城门。”

守军仔细一看,连忙招唿同伴:“是将军的通关令符,快开门。”

城门刚开启一道缝,几个人就急冲而出,向东狂奔。一路马不停蹄直奔出数百里,才在一片沙漠中的绿洲徐徐停了下来,绿洲中有塔里木河的支流从中穿过,河边有几座帐篷。听到马蹄声,一个老者与几个武士从帐篷中迎了出来,赫然就是拉贾和他的手下。与他们在一起的,还有褚然和小泽。

“老臣恭迎公主殿下!”拉贾远远便拜倒在地,哽咽道,“公主能从千军万马中平安归来,定是有神灵庇佑,咱们复国有望了!”

众武士齐声欢唿,纷纷拜倒。那骑手徐徐揭去蒙面的白巾,露出了可儿那张俊美无双的脸。紧随她身后的,正是褚刚和昆仑奴兄弟。

虽然任天翔早已从体味猜到了骑手的身份,但亲眼看到可儿从孤苦伶仃的女奴,变成武功高强、受无数龟兹武士拥戴的公主殿下,心中还是十分震惊。跟着就想通了一直困惑着他的那个难题,他不禁失声道:“是你!告诉大食人高仙芝将袭击恒罗斯的那个人是你!”

“没错!”可儿说着翻身下马,并示意一名龟兹武士为任天翔解开绳索,“我得感谢你告诉我高仙芝真正的目标,不然大食军未必能在恒罗斯消灭安西军精锐。”

任天翔一呆,突然醒悟正是自己泄漏了唐军的机密,被当成奸细杀头还真是没有冤枉。原来拉贾和可儿都在跟自己演戏,什么卖身为奴的凄惨故事都是在博取自己的同情,也许那些要挟自己的苦肉计正是出自可儿之手,可叹自己还拼死要救可儿脱离苦海。现在想来,自己真是天底下最大的笨蛋。

任天翔心中既愤怒又失落,想自己怀着最纯真的愿望来龟兹寻找童年的玩伴,没想到可儿却一直在利用和欺骗自己,从最初在拉贾府上的初次相见,到后来在自己面前卖力地演苦肉计,利用自己最纯真的感情去为她窃取军事情报,甚至不惜将自己和所有朋友都置于险地,差点就让自己成为高仙芝的刀下之鬼!

女人,这就是女人!任天翔在心中冷笑,并在心中暗暗发誓,从今往后,决不再相信任何一个女人,尤其是卷入政治斗争的女人。

“你是不是怪我欺骗了你?”可儿察言观色,似有所觉。

“我哪敢?”任天翔苦笑,“只是我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要帮助大食军?”

“我们不是帮助大食军,而是在帮助自己。”可儿宝蓝色的眼眸中有一丝莫名的哀伤,“龟兹两字在你们唐人眼里只是一座普通的城市,但在咱们龟兹人心中,却是代表着世世代代生养我们的祖国。我和我的追随者从未忘记复国的大业,为了复国,我们无所不用其极。”

“所以你们就借大食消灭安西军精锐,为你们的复国创造条件。”任天翔叹息,“可你为何又要冒险去劫法场救我?要知道那面通关令符有可能已经失效,你很可能就此失陷城中,再也没有机会继续你的复国大业。”

可儿避开任天翔质疑的目光,言不由衷地道:“我们不会让一个帮助过我们的朋友,白白为我们送命。”

“只是朋友?”任天翔心中在冷笑,面上却出奇的真诚,盯着可儿追问,“如果只是朋友,你会在拿到准确情报之后继续留在大唐客栈?你会跟着我们一起离开龟兹?你会不惜牺牲你的手下去救我?”

可儿目光有些躲闪,迟疑道:“我只是想在离开龟兹之后,再将实情告诉你,我不想永远骗你。”

“可你也不能再骗你自己。”任天翔嘴边泛起了一丝标志性的微笑,那是他在长安将无数无知少女勾上床的迷人之笑。

轻轻握住可儿的手,他深情款款地凝望着可儿湛蓝如海的眼眸,“其实你心灵深处是不想离开我,那怕多跟我在一起一天,都会感到莫大的幸福。我能感受到你对我的信任和依恋,不然我也不会被你的苦肉计骗过。既然如此你还是跟我走吧,复国大业是男人们的事,跟你这个娇弱的女孩子一点关系没有。”

可儿眼中闪过一丝迷醉,闭上眼任任天翔轻轻吻上了自己的丰唇,就在对方将要吻实的瞬间,她却猛然推开了他。转身避开对方那火辣辣的目光,她深吸了口气,尽量平静地道:“我个人的情感与复国大业比起来,根本就微不足道。我是龟兹王族最后的血脉,我不会为了个人的幸福就放下自己的责任。我很感激这些天来你对我的爱护,我会永远铭刻在心中,今生今世,永难相忘。”

任天翔突然发现可儿貌似柔弱的外表下,有着一颗坚韧刚强的心,让人肃然起敬。他强忍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涩声道:“我衷心祝愿你的复国大业最后成功!”

可儿欣然回过头:“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会邀请你来龟兹做客,你将是龟兹国最尊贵的客人。”

任天翔勉强一笑:“我一定接受你的邀请。”

可儿笑着点点头:“不过现在你该走了,安西军随时可能追到这里。只要还没有离开安西四镇的地盘,你就还是个受通缉的逃犯。”

任天翔吐吐舌头:“那我还是赶紧逃吧,杀头的滋味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尝。”

与可儿褚然挥手作别,任天翔带着昆仑奴兄弟和褚刚、小泽踏上了东去的漫漫旅途。虽然高仙芝的通关令符肯定已是废物,但褚然还是坚持要留下来,所以任天翔只好与他在此分手作别。

小泽以前从未离开过龟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憧憬和向往。他遥望东方兴奋地问:“公子爷,咱们要去哪里?”

任天翔遥望东方,轻轻吐出两个字:“洛阳!”

“为什么是洛阳?”小泽对一切都感到好奇。

任天翔神情复杂地徐徐道:“洛阳是大唐的东都,繁华不亚于长安。我母亲正是在那里认识了任重远,因为有了我才被逼从家中出走,最后陷入无边的苦难。”

小泽好奇地问:“为啥有了你就要被逼出走?”

任天翔眼中闪过一丝隐痛,奋力一鞭抽在马股上,沉声道:“赶路要紧,哪来那么多废话?”

见任天翔神情不悦地纵马疾驰,小泽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与褚刚相视一笑,急忙打马追了上去。在他们身后,昆仑奴兄弟带着几匹骆驼的给养,追随他们慢慢踏上了东去中原的旅途……

西域大漠,天高地阔,一只孤鹰在蓝天之下、白云之上悠然盘旋。在它下方,一小队旅人渺小如蚁,在漫漫黄沙中蜿蜒而行。天地苍茫,亘古未变。

“公子,这鹰……似乎有些古怪。”褚刚不住眺望天空,终忍不住说出了心中的疑惑。

“有啥古怪?”小泽少年老成地抬头看了看天上的飞鹰,却看不出个所以然。

“它已经跟了我们很久,从昨天就一直在跟着我们。”褚刚若有所思地自语。

“不会吧?这么远你也看得清?”小泽有些不信。天上的飞鹰看起来比苍蝇大不了多少,要分辨出它们的不同,恐怕比分辨苍蝇的公母还困难。

“自从我得菩提生大师指点,修习玄奘大师传下的功法之后,目力比原来增强了不止一倍。”褚刚解释道,“它就是昨天跟着我们的那只鹰,我不会认错。”

任天翔勒住马,有些惊讶于褚刚粗中有细,他问:“你意思是说,有人在利用飞鹰追踪我们?可是飞鹰不是猎犬,如何听人指挥?又如何与人交流?”

褚刚沉吟道:“突厥人最善训练猎鹰,并利用猎鹰追踪猎物或敌人。他们用旗子指挥天空中的猎鹰,而猎鹰则用飞行轨迹与主人进行简单的交流。当年太宗皇帝与突厥作战,就曾吃过猎鹰的大亏。”

任天翔恍然醒悟:“一定是高仙芝!他在西域经略多年,手下不乏突厥将领。看来他并不打算轻易就放过我,而是派出轻骑一路追击。幸亏可儿将最好的沃罗西马给了我们,而我们一路上又马不停蹄,不然……”

“那咱们赶紧快躲起来啊!”小泽面色大变,他知道安西骑兵的厉害,就连大漠悍匪也是避之唯恐不及。据说安西骑兵可以在马背上睡觉,因此几乎可以不眠不休地追击敌人。

“这西域大漠一望无际,咱们往哪里去躲?”任天翔不禁摇头苦笑,转问褚刚,“不知当年太宗皇帝,是如何对付突厥人的猎鹰?”

“扬起烟尘遮蔽天空,或以更凶猛的苍鹰驱逐猎鹰。”褚刚有些遗憾地摇摇头,“可惜这些办法我们都用不上。为今之计只有尽快逃到人群稠密的地方,猎鹰毕竟不是猎狗,分辨不出人与人之间的差别。”

任天翔苦笑:“就怕追兵还有猎狗,毕竟狗比鹰容易指挥。”

“公子不用气馁,咱们可以往东南方向走。”褚刚往东南方一指,“咱们可以借道沃罗西进入祁连山,顺祁连山脉绕过玉门关去往关内。只要咱们进入山区,安西骑兵就没有任何优势,有林木掩护,猎鹰也派不上任何用场。”

任天翔拿出地图看了看,不禁微微颔首:“兄长很熟悉这一带的地形啊!”

褚刚也没有否认:“我随族兄往来西域与中原,这条道没有少走。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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