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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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经- 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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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霍允这个名字有什么说道?”

“没有,很普通的一个名字。”

两人正随意闲聊,积薪院的大门被推开,跑出来一个人来,四处张望,没看到树后的两名杀手,只得大声喊道:“杨欢!你在这儿吗?”

竟然是许烟微,顾慎为最初还想着要把她偷偷送出石堡与许小益相会,后来却给忘了。

“我在这儿。”

顾慎为站起身在树后招手,荷女跳到树上隐藏起来,就跟从前一样,欢奴露脸的时候,她要负责在暗中保护。

许烟微急匆匆地跑过来,半路上摔了一跤,爬起来之后顾不得拍去灰尘,几步来到树下,将一个包袱塞到顾慎为手中,两颊通红,气喘吁吁,“十公子给你跟荷女的。”

顾慎为惊讶地打开包袱,里面是两套黑衣、最高级的“独”字腰牌和一些易容的工具,“她……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许烟微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十公子昨天晚上把这些东西交给我,说你们可能还留在石堡里,她说她现在被看得太紧,让我有机会的话把它交给你,小姐遇刺,所有人都在说你们的事,我听到杀手说准备包围积薪院,就拿着小姐的腰牌跑来了,希望还来得及。”

许烟微说得颠三倒四,虽然已经毫无意义,骗不过金鹏杀手,也救不了他的性命,顾慎为还是有点感动,她在这个节骨眼跑来,无疑是冒着相当大的风险,对她来说这是极为不寻常的举动。

临近死亡,他的情感比平时更丰富些。

“你弟弟……”顾慎为想要告诉她许小益的下落,好让姐弟二人有机会重逢,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黑衣杀手们正一个接一个地从积薪院中走出来。

他们不急着抓捕猎物,呈扇形排开,将少年包围在其中。

“小姐死了吗?”

“还没,可是伤得很重。”许烟微的声音开始发抖,她已经耗尽了全部胆量,面对数十名严肃沉默的杀手,她就像无意中陷入猫群的小鼠,吓得魂飞魄散。

“去找她,只要她没死就求她保护你,记住这一点:她需要你。”

许烟微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见到小姐,她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来这里自惹麻烦,她向黑衣人的方向走去,身体好像散架了,每迈一步都得将四肢百骸五脏六腑重新组装起来。

杀手们漠然地看着受惊的女子摇摇欲坠地走近,仿佛她是隐形的,但是当她走到积薪院大门口时,一名杀手按住她的肩膀,许烟微身子一软,倒在了对方身上。

顾慎为步步后退,直到接近崖边,还有杀手陆续加入包围圈,他从来没见如此多的黑衣人同时现身,所有人都默不作声,好像他们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组建一道人墙,除此别无用意。

刀主沈谅从人群中走出来,面带微笑,这是他的胜利,欢奴带来的影响比他想象得还要巨大,独步王的震怒将会给予孟夫人沉重的打击,那个贪婪的女人,想将一切权利都握在自己手中,绝不想到会因为一名小小的杀手而失宠。

上官伐没有亲自到场,顾慎为有点失望,他以为沈谅会说点什么,指责也好,羞辱也罢,但是老练的刀主绝不会在一名普通杀手身上浪费口舌。

顾慎为自己却有许多话要说,他的真实身份,他的刻骨仇恨,还有最恶毒的诅咒,这本是人常情,但是多年的杀手训练最后占据了上风,他张开双臂,决定不必开口。

语言令人畅快,提供的满足却是虚幻不实,即使他义愤填膺地痛斥金鹏堡与上官家族,如天花乱坠一般,也吹不落石墙之上的一粒灰尘。

有人报仇成功,有人报仇失败,自无稀奇之处。

六道轮回,杀之不尽,仇亦不尽,他自以为天塌地陷毁掉一生的灭门大恨,于金鹏堡不过是日常行动,对独步王更是没什么印象的小事一桩。

他抬起头,看着躲在树上的荷女,这名奇怪的少女,费尽心机要让他走火入魔而死,最后时刻却要孤注一掷,以一柄刻着“欢”字的剑保护他残存无几的性命,这说明恨不过是七情六欲的一种,再强大的恨也没法独占整颗心,总有其它情感隐藏在心底深处,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掀起滔天巨浪。

他低头向崖下望去,看到两名黑衣人正攀附在峭壁之上,独步王要抓活的,杀手就得布下天罗地网。

行踪曝露的杀手们立刻采取行动,一起跃到地面上,伸手去抓毫无反抗之力的少年。

树上的荷女回头看到这一场景,毫不犹豫地飞身而下。

干净利索的两剑,荷女第一次在众目睽睽之下杀人,也是《死人经》剑法第一次展露在不知情的活人面前,从此她的名字会被每一位金鹏杀手所记住。

沈谅脸上的笑容没了,王主要活人,他也就得捉活的,两名经验丰富的杀手潜伏在崖壁上,应该十拿九稳才对,可是这少女、这剑法……

荷女左手拔出地上的“欢”字剑,看着崖边的少年,这不是她理想中的结局,却是更好的结局。

顾慎为面带微笑,这是他一生中最后的微笑,从此再没有令他动心的人与物。

除了怀里的《无道书》和心里的《死人经》,他在石堡里一无所有,所以也就无可失去,他对世上的人再无所求,所以也就无所谓亏次。

少年身子倾斜,坠向万丈深渊。

荷女手中的“欢”字剑离他只有咫尺之遥,终究没有刺下去,只是稍作停顿,她也跳了下去。

沈谅怒吼一声:“不!”

成群的杀手脸上不再漠然无情,他们没有完成王主捉活口的命令,心中跟刀主一样生起不祥的恐慌。

杀手们跑向悬崖尽头,突然平地卷来一股狂风,飞沙走石,所有人不由自主地止步,以手护目,望着那不可思议的景象:黑色的巨鸟腾空而起,直入云霄,鸟背上单腿跪着面无表情的少年。

多年以后,人们仍将记得这一幕,并将其视为一切波澜与杀戮的预兆,当时,这却只是转瞬即逝的场景,站在后面的人甚至无缘得见。

“看,有绳子!”一名杀手喊道。

果然,崖边的树上系着细绳,另一头垂到崖下。

一上一下,两名少年杀手逃离了石堡。

第二百四十八章一年

庄横单手拄着五尺长刀,看着兄弟们大肆搜刮,心里一片温暖,像是看着自家的孩子在胡闹玩耍。

刀是他的血液,兄弟是他的家人,庄横就这么两条信仰,所以他在江湖上被称为“护法刀神”,至于其它,金银如粪土,女人不过是会说话的泄欲工具,很多时候还因为话太多而惹他厌烦。

五辆马车翻倒在路边,牲口在血泊中无力地喘息,十几具尸体散布草丛里,这是一桩再普通不过的生意,如果不是有人出钱雇他,庄横都懒得跑这一趟。

“粪土”总是越多越好,对强盗来说,这是永远不嫌多的养料。

庄横的十二名弟兄已经将车里值钱的物品堆在一起,正在挨个搜索尸体,收集所有金银细软之物,他们不是大帮派,得学会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如果尸体脚上正好穿着一双合适的皮靴,不脱下来就太可惜了。

“嘿,瞧我找到了什么?”胡子拉碴的老杜手里拎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冲老大兴奋的邀功。

老杜是个没心眼的人,分不清什么东西值钱,什么东西不值钱,这样一个小女孩,连女人都算不上,甚至不能让兄弟们发泄一下,庄横懒懒地挥手,实在没兴趣教育他。

失望的老杜垂头丧气地放下小女孩,拔出腰下的单刀,他一直希望拥有一柄五尺长刀,跟老大拄着的那柄一样,砍人更加有力,气势也更足,但他不敢,现在这柄单刀也不错,状态奇佳的时候,能砍断碗口粗的小树。

小女孩抬头望着强盗,细弱的脖子还没有碗口粗。

她大概是吓傻了,不哭不闹,也没有逃跑的意思,倒像是在等着大人给她糖果。

“低头。”老杜命令道,他要砍下完美的一刀,等人头滚到老大脚边的时候,尸体尚且站立不倒,他见过这种场景,总想模仿一次。

老杜人生中最后一个美好愿望被闯入者无礼地打断了。

先是老大庄横,接着是正在翻拣尸体的兄弟们,最后是仔细瞄准小女孩脖子的老杜,目光全都转向荒野,只有小女孩还在呆呆地抬头望着强盗。

一匹纯黑的马缓步走来,马上的骑士是个脸色苍白的年轻人,他像是迷路的旅客,慌不择路,闯入强盗圈子里,不过他显得太镇定了些,跟那个小女孩一样,似乎没有认清残酷的现实。

强盗挥舞着亮闪闪的单刀,其中几名向侧翼移动,准备将送上门的猎物包围。

马是一匹好马,骑士却没有什么行李,庄横还是提不起兴趣来,这样一个呆子,不够他塞牙缝的。

骑士停在庄横十步以外,对身后的截抄毫不在意,没有说话,做出了一个令强盗们莫名其妙的举动,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黑布,在马腮上轻轻挠了几下,然后用黑布蒙上它的眼睛,黑马显然习以为常,没有任何反抗的意思。

骑士跳下马,腰里别着一刀一剑。

“你是庄横?”

骑士脸色苍白得有些病态,好像才从冰天雪地里走出来,可这是初秋,阳光和暖,忙碌了半天的强盗们甚至出了一身细汗。

“嗯。”庄横稍微打起点精神,但还是没有认真对待这名突然冒出来的骑士。

“你这样可不行。”骑士摇摇头,有点失望。

“怎么?”

“你现在这种状态,可不值得我用剑杀死你。”

庄横愣了一会,大笑起来,他的兄弟们也跟着大笑,肃杀的气氛比草叶上的水珠消失得还快,这世上总有一些自认为武功高强的刀客剑客,觉得强盗都是乌合之众,想靠杀戮这些亡命之徒扬名立万,这种人出现的时候就跟苍白骑士一样,说些高深莫测云里雾里的玄话,等到动手的时候狼狈不堪,不是死得跟猪狗一样,就是侥幸逃得一命,心惊胆战地埋怨强盗不守江湖规矩以多敌少,却从来不提是自己主动上门挑衅。

这又是一个送死的剑客,庄横越来越觉得这是欢乐的一天,于是从地上拔出长刀,抗在肩上,“来吧,趁我还有点兴趣,我们急着赶路呢,不像你,有那么多闲工夫。”

骑士对嘲笑没有反应,苍白的脸上漠然无情,他拔出剑,慢慢逼近敌人。

骑士迈出第一步,庄横就觉得心中一震,没有明显的杀气,也没有凌厉的攻势,他却不由自主地紧张,双手用力握紧刀柄,力沉下盘,如临大敌。

十二名兄弟体会不到老大的心情,百无聊赖地看着这场马上就会分出生死的决斗,费力地计算着今天的收获大概有多少,心思快的人已经打起黑马的主意,强盗的原则,谁的手先碰着战利品,这东西就归谁。

所以,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场上发生的事情,不知道决斗眨眼间就已结束,只有单纯的老杜兴奋的握着双拳,准备叫好助威,老大用双手刀杀人的场景,他从来看不够。

这一声好永远也喊不出来,老杜看到了,但他无法理解,这就像做到一半的梦,突然间就转入另一个梦,内容毫不相干,错位得离谱,以至于睡者在梦中也要对自己说:这不可能。

看上去,庄横的长刀仍然抗在肩上,他们弟兄们永远也不会知道,长刀已经离开肩头,只差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就能砍在敌人身上,庄横的刀向来很快,今天却不够快。

骑士收起剑,一年杀一人,已经够了,他又拔出刀,强盗们的注意力终于集中在他身上,他们认得这种兵器,这是金鹏杀手和不怕死的冒充者专用的狭刀。

庄横还是不动,所有人慢慢明白事实真相,老大已经死了。

跟许多匪帮不一样,他们是有情有义的一群人,不会因为对手强大落荒而逃,更不会有仇不报,老杜仰天怒吼,像一匹受伤的狼,张牙舞爪带头冲向骑士。

十二对一,仅有的旁观者是呆立在草丛中的小女孩,强盗们抢劫时的血肉横飞已经让她麻木了,相比之下,眼前正在发生的杀戮实在过于简单,缺少能令她惊醒的恐怖场面。

骑士像跳舞一样游斗,前进、后退、转身、出刀,每一个动作都像是事先经过踩排,干净利落,强盗们配合默契,迎战、追击、出刀、倒下,像跟着骨头奔跑的狗,乐此不疲。

小女孩慢慢理解了眼前的场景,不是十二名强盗包围骑士,而是一名骑士包围十二名强盗,他从不冲进战团砍杀,而是依靠不停地移动,保持在敌群边缘,在这个过程中,总有人超前或是落后,与骑士单独照面,死于快如闪电的一刀,同伴们总是差着关键的一步,救不了人,也够不着骑士。

最后一名活着的强盗是老杜,他根本没发觉兄弟们全都倒下,吼声越来越单调,仍然一心一意想为老大报仇,他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总也没机会出刀,让这股劲儿积得如山一般,迫切要喷薄而出,我能砍断大海碗粗的树,他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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