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之盖世神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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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之盖世神功-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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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走出门口,也看见白笑书他们两个人。
    他本来想笑着打个招呼,老朋友见面自然要打招呼,可是他却只笑出了一半,另一半笑被硬生生的憋了回去。
    他紧盯着白晓仇的脸,看了半晌,道:“你是白晓仇?”
    白晓仇道:“难道还会是别人?”
    老马道:“你的一张臭脸怎么变成了这副摸样?”
    白晓仇道:“什么摸样?”
    老马道:“你难道没有发现,你的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你不该长皱纹,他都还没有长皱纹。”老马口中的“他”当然是白笑书,的确,白笑书才是他们中间年纪最大的一个。
    但白晓仇的脸上的确有了皱纹,成熟和衰老的象征。
    白晓仇苦笑,道:“难道你没有听说过易容术吗?”
    老马惊异道:“你为什么要易容成这个样子?”
    白晓仇笑道:“其实我原本是个老头,只是易容成年轻人,现在我易容用的材料没有了,就只好以本来的面目示人。”
    老马上前仔细看着他,喃喃道:“我真不敢相信,你的易容手段真是太高明,我居然一直都没有看出来。”
    白笑书终于看不下去,解释道:“他是受了内伤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老马道:“难道是为了救我才受伤的。”
    白晓仇道:“你很聪明。”
    白笑书道:“他的心脉都正常,只是整个人越来越老。”
    白晓仇道:“人总是会老的,我只不过比你们快了一些。”
    三个人正准备离开,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
    脚步声很乱,有男人,也有女人,而且都会些武功,其中有一个人的武功还不弱。
    他们都转过头去看那几个人。
    一人大笑道:“看来我们的朋友早已到了天山,未曾远迎,还望见谅。”
    笑声中,一个胡商打扮,身材白胖的中年人正大步走过来。
    白笑书微笑道:“你是白克力,咱们在大沙漠里见过。”
    当日在大沙漠里,白克力三个人设圈套埋伏白笑书,他手中一柄西域弯刀,古怪迅猛,足可击败很多中原刀客,他这时回到天山,自然跟娜娃尔两个人的事有关系。
    白克力笑道:“我听说这里出了些事,就特地赶回来。”
    白笑书道:“你一定有要紧的事办。”
    白克力道:“我正要去面见圣王,而且特地为圣王陛下准备了一件礼物。”说着,他向身后看了看。
    他的意思很明显,他为辛堡准备的礼物就在这里。
    白克力身后只跟着几个人,都是西域人打扮,只有一个女人例外。
    白克力道:“这是我在回来的路上买到的女奴,也是中原人。”他并不友善,言语中也是炫耀和挤兑,但是脸上还是笑眯眯的,就像一个真正的商人。
    白笑书他们似乎并没有听见他的话,因为他们的注意力都在这女人身上。
    这女人一身中原人的服饰,穿着崭新的绣裙,而且经过了仔细的装扮,她的眼睛漆黑,鼻子小巧,皮肤细腻,在这样艳丽的装扮下,更是说不出的美丽动人。
    若夸讲她是美人,似乎根本不足以称赞她的美貌。
    因为,中原武林早已将她称作江湖第一美人。
    白草城的大小姐秦茵琳。
    白笑书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他居然会在这里再次见到秦茵琳!
    老马也已愣住。
    而她见到他们的时候,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只是站在那,似乎她与他们根本不相识。
    这时,那女子缓步走上前,躬身施礼道:“奴家小禾,给几位大爷请安。”
    白笑书三人脸上的表情忽然都变得很奇怪,她明明是秦茵琳,为什么自称小禾?
    白笑书喃喃道:“小禾”
    老马道:“你没有姓吗?”
    那女子淡淡道:“一个连家都没有的人,又怎么会有姓氏。”
    白克力笑道:“你们都是中原人,难道不认识吗?”
    小禾缓缓道:“我只是个苦命人,又怎么会认识这几位大侠士。”
    白笑书也愣愣的点点头,道:“那姑娘说不认识,那便是不认识了。”
    白克力笑道:“那中原六大派宗主白笑书的名字你一定听说过。”
    小禾微笑道:“白大侠的大名自然听说过。”
    白笑书三个人盯着小禾,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说不出。
    白克力看看三人脸上的表情,笑道:“你们几位也一定看出来她是一位难得的美人,是不是?”
    白晓仇赶忙道:“这位姑娘岂止是美人,简直算得上倾国倾城。”
    白克力笑道:“我记得你,用短剑的朋友。”
    白晓仇笑笑,道:“我也记得你,你的刀法很好,有机会我们可以再切磋一下。”
    白克力忽然没了表情,道:“我还记着去见圣王陛下,几位客人请自便。”
    他是个商人,商人总是有很多嘴脸,白克力现在的脸显得很焦急,他要急着去见圣王,没有时间在这里闲谈。
    于是,他领着手下和那件礼物离开了。

第三十七章江湖往事

    日落之前的阳光,应该是一天当中最绚烂的。
    明亮,而不强烈。
    它会把所有影子拖的细长,直到隐没在另一个影子当中。
    白笑书没有心情理会这些,他只想出来透透气。
    他的心情不太好。
    他刚刚跟老马分开,他们有些不愉快,也可以说已经达到争吵的地步。
    原因不是因为他们之间,而是老马自己。
    老马当然也认出了秦茵琳,他没有揭穿她,自然是因为她亲口承认她们并不相识。
    她并不是被逼迫的,以他们三个人的实力还是可以把她救出去的,显然她并不想这么做。
    她一定有自己的计划。
    所以老马才会很生气,他气自己。
    一个有责任心的男人是不会让自己的女人抛头露面去做事的,老马就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他从没想过让秦茵琳来参与这件事。
    他一直觉得江湖中的厮杀仇怨都是男人之间的事,女人只要照顾好她的男人,洗洗衣服,做做饭,带带孩子就好。
    一个男人,无论他白天经历了怎么样的拼命厮杀,晚上回到家里,有一个温柔的妻子在等着他吃晚饭,这些就已足够。
    “女人是江湖中的弱者”。
    老马一直这样想,所以他才迟迟没有对辛离下手,因为他已把辛堡多做自己的目标。
    老马觉得一定是自己迟迟没有解决为秦家报仇这件事,秦茵琳才会冒险来到天山,才会委身成奴。
    他已沉不住气,他恨不能马上冲到辛堡面前,将他杀死。
    他痛苦到自责,到出离愤怒,已失去理智。
    他们争吵的就是这件事。
    让老马冷静下来不是件容易的事,如同浇熄一座将要爆发的火山。
    最好的办法当然不是不停的浇水,水又怎么阻止得了火山。
    最好的办法是消除它爆发的理由,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爆发时自然就不需要爆发。
    “也许她只是想让这件事结束在秦家人手里。”
    一个人面对他的至仇时一定是愤怒的,痛苦的,若是跟仇人朝夕相处那将是一种自我折磨。
    若是你找到自己的仇人,走上前一刀就把他杀掉,你的大仇就算报了,那是件极容易的事,你只需要比他厉害就可以了。
    但你并不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你需要慢慢接近你的仇人,观察他,与他相处,甚至和他成为朋友,这需要的不仅仅是耐心,还有强大的忍耐力和决心。
    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远比一刀砍在血肉中痛苦的多。
    老马不再愤怒,他已知道秦茵琳的苦楚和决绝。
    等他已足够冷静时,白笑书才走出房间。
    阳光透过晚霞,将这天山都映成了美丽的红色。
    周围的一切都如画般朦胧,让人沉醉。
    有一个人,独自坐在亭子里,对着夕阳举着酒杯。
    他是在邀请夕阳共饮一杯吗?
    白笑书实在不忍心破坏这样一幅景致,可是他又偏偏走了过去,因为他看见有酒。
    酒是一种有魔力的东西。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以酒助兴,得意时饮上一杯,总能让得意的心情更加多的表达出来。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借酒消愁,悲伤时也喝上一杯,大醉一场忘却伤心事,也未尝不是个好办法。
    白笑书也喜欢酒。
    他喜欢那种介乎于清醒和恍惚之间的感觉,那时候他可以想很多事情,而且都是开心的,高兴的。
    所以他忍不住走过去喝一杯。
    他走过去时才发现,亭子里的人居然是蓝平。
    蓝屏不但有酒,还有下酒菜。
    一碟盐焗花生。
    蓝平看见白笑书走过来,微笑道:“想不到你也有这样的雅兴。”
    白笑书笑道:“我这人最闻不得的就是酒味,闻到之后马上就要喝上两杯,不然酒虫醒过来就麻烦了。”
    蓝平微笑道:“我这没有什么好菜,希望你不要介意。”
    白笑书笑道:“光凭这如画美景就当浮一大白,哪用得上什么下酒菜。”
    他拿起一坛还未开封的酒,“啵”的一声拍开泥封,酒香四溢。
    他大笑道:“好酒,至少是十几年的窖藏。”
    蓝平道:“你果然是个酒鬼,这是窖藏十七年的绍兴女儿红,我用高价从一个酒鬼商人手里买来的。”
    白笑书探鼻一闻,美酒醇香,人似已醉了。
    他微笑道:“看得出你也是个酒鬼,咱们彼此彼此。”
    蓝平哈哈大笑,道:“美酒易得,知音难求,我蓝某从不与人分享美酒,今天就当破例一回。”
    白笑书眨眨眼睛,这酒决然是好酒,他恨不能一口气喝上一坛,他虽然舍不得,却又不得不将酒坛放下。
    他慢慢道:“难道你不怕?”
    蓝平好像很奇怪,微笑道:“我怕什么?怕你喝光我的酒?怕我心疼?”
    白笑书叹了口气,道:“你一定知道,娜娃尔和伊霍在临死之前,我都是最后一个见到他们的人。”
    蓝平似乎喝醉了,瞪大了眼睛仔细看着白笑书,就好像他真的一下子很光了所有的酒一样。
    白笑书恐怕他没听懂一样,又解释道:“你不怕我就是那个杀人的人?若是这样,这顿酒恐怕就是你最后一次喝酒了。”
    蓝平笑了笑,道:“我确实有点怕。”
    白笑书忽然大笑,道:“你若是怕,就不会让我走过来,也不会让我打开那坛十七年的女儿红,也不会跟我啰嗦道现在。”
    蓝平点点头,道:“看来我的酒你是非喝不可了。”
    白笑书道:“哦?”
    蓝平大笑道:“我喜欢跟你聊天,我喜欢的人就一定要喝一杯,无论他比我小几岁还是辈分比我高,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帮主掌门,都一样,必须喝一杯!”
    白笑书道:“对,什么人都一样,喝一杯!”
    两人捧着酒坛大口对饮。
    夕阳还悬在天边,只剩下一缕余光照在这亭子上,亭子里两个人当胸举着酒坛,大声说笑,豪爽饮酒,也别有一番景致。
    白笑书看着怀中酒坛,笑道:“想必蓝兄也一定知道这女儿红的来历?”
    蓝平微笑道:“饮酒之人哪有不知道女儿红的道理。”
    他顿了顿,道:“传说江南绍兴有一位裁缝师傅,娶妻多年未得子女,很是着急,直到有一日得知妻子已有身孕,大喜过望,于是买几坛好酒宴请亲朋,没想到宴席结束仍剩下许多酒,那裁缝就把几坛酒埋在自家树下,后来妻子临盆,诞下女娃,转眼间女娃长大成人,嫁了个如意郎君,大婚之时”
    白笑书接着道:“大婚之时,那裁缝喝了许多酒,喝得兴起,忽然想起当年埋在树下的那几坛酒,便挖了出来,结果这一开酒坛,酒香扑鼻,无不称赞,大家就都把这酒叫做女儿红。”
    蓝平饮一口酒,道:“这是个好名字!”
    白笑书跟着饮一大口酒,道:“十七年窖藏,咱们这一口酒就是一年春秋。”
    蓝平点点头,缓缓道:“不错,这一坛酒下去,就是十七年。”
    他皱了皱眉,忽然道:“你十七年前在做什么?”
    白笑书慢慢将酒坛放在石桌上,想了想道:“十七年前,我还在师傅跟前学剑,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其他的什么都不懂。”
    蓝平用手指夹起一粒花生,慢慢的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
    他没有喝酒,脸上也没有表情,似乎整个人已陷入回忆,也不知是痛苦的,还是开心的,但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得出,那一定是难忘的。
    每个人都会有难忘的记忆,即使他过着全世界最单调的生活他也会有难忘的记忆。
    那如白水一样的生活不也是一种记忆吗。
    曾经某人的一句话,曾经的一件事,都会成为一个人永生的记忆。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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