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进的平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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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进的平凡生活- 第2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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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国臣通了消息,可那也就是让他跑路,谁知道这厮鸟狗胆包天,居然想要杀人灭口。他这是想拉小侄下水,与他一起死。若是这厮在眼前,小侄自己动手打杀了他。”

    “打杀了他?我先打杀了你!”冯保说话间举起桌上的砚台朝着冯邦宁头上丢去,冯邦宁本可以躲开,却咬着牙硬挨了这一下。一声脆响,砚台滚到地上,冯邦宁的头也被砸开了一个口子,鲜血顿时流淌开来。

    冯保也知,冯邦宁看上去凄惨,实际伤的不重。可是太监无子,其向来将这个侄子当成子嗣看待,饶是其素来阴狠,冯邦宁却是他的软肋所在。见他满面是血的样子,心内便自一软,本想毒打一番的,又有些下不去手。只将巴掌在桌上用力拍打着:

    “糊涂!简直糊涂透顶!朱国臣跑了就没事了?他若是跑了,周世臣这案子怎么办?没有这案子,要是高拱回来掌枢,那还有咱们爷们的好日子么?那朱国臣无非就是抓几个娘们给你消遣,你就拿叔父的前程报答他,你倒是好大方!我让你想办法帮范进破案缉凶,也是为你们两个弥缝下关系,你倒好,反倒连我给他派的护卫都给撤了,你是安的什么心!”

    “叔父……是侄儿一时糊涂,没分清轻重。只是看他不顺眼,想要这个广东佬吃点苦头,没想到闹出这么大一场乱子,小侄也不想的。”冯邦宁心知眼下关系重大,用力磕头认罪道:“您也是知道的,小侄从朱国臣那拿了不少好处,尤其是那些女人,死的也有几个。小侄是怕范进把这案子查出来,以此要挟叔父。小侄自己怎么都好了,可是叔父不该受这么个措大的制,所以想让人走掉。寻思着等过几天,小侄自己带人把朱国臣抓了……”

    “少在我面前使这鬼把戏,你这点说谎的本事比我差远了!”冯保打断了侄子的话,看着冯邦宁的目光,很有些恨铁不成钢。“你和范进相比,年纪还略大一些,可是比本事来,你两个也未必能顶他一个。不说写文章做诗词,就只说动心机斗智,你也远不是他对手,要论起心胸格局,就更差得远了!你当你那些破事朱国臣不招么?可是范进从头到尾一概不问,整个卷宗里把你藏了个严实,甚至连我这都没打招呼,这才叫做事漂亮!你要是将来想混出个人样来,就给我放聪明点,跟他交个朋友,放点交情给他,将来还许有个照应。若是还跟他为难,有叔父我关照自然无事,等有朝一日我入了土,你自己掂量掂量是什么下场!”

    冯邦宁讪讪道:“侄儿……记下了。其实有叔父您在,就算他想抓我,也得先问过您老人家不是?只要我孝敬好了您,就安然无恙,哪还用的着讨好一个广东蛮子?”

    冯保面沉如水:“孝敬?你不气死我,咱家就要烧高香了。你那点心眼我知道,是不是心里还惦记着薛五还有张大小姐!”

    “没……也没多惦记。”冯邦宁尴尬地一笑,“叔父,您与张江陵是至交,若我做了他的女婿,不就是亲上加亲,咱们两家合成一家,还用的着怕谁?我不嫌弃她被那广东蛮子睡过也就是了。听说张江陵现在找了个姓顾的傻书生,那人比侄儿差了一天一地,若是嫁了那厮,不是鲜花插在牛粪上?您找个机会提亲,张江陵总要卖叔父面子,这上好羊肉不能落到狗嘴里不是?”

    “混蛋!”冯保抓起桌上的镇纸、笔山接连扔过去,冯邦宁抱着头发出阵阵惨叫。冯保怒道:“若是张小姐嫁了你,才是羊肉落到狗嘴里。你当你自己,比牛粪强多少么?我上次跟你说的话,合着你都当耳旁风了不是?早晚我亲手阉了你,送你进宫当差才好!这京城你不要待了,明天一早就给我动身去江宁!卫里的手续我来办,你就不用管了。”

    “江宁?侄儿去那做什么?”

    “爱做什么做什么,反正离皇上太后远远的就好。万一哪天李夫人知道,那晚上差点抓了她的泼皮与你有关系,我怕你有九条命都不够死!到了江宁去找黄恩厚,让他照应着你,找点发财的营生。十里秦淮美人无数,你不是喜欢女人么,到那去玩个够。不过给我记牢了,别惹勋贵!你要是敢得罪那些与国同休的国公侯伯,我就让你去西北守边关,吃沙子去!”

    冯邦宁想了想,也觉得京师危险太大,搞女人还要留神不要搞到皇家头上,又得躲避一帮御史言官。相比而言,江宁天高皇帝远,到了那边便可以为所欲为不受束缚。他点头道:“侄儿一切都听叔父吩咐,保证不惹祸。”

    “我若还信了你的保证,便是白活了这些年。这次你随行的人我来安排,再让冯恩带着你,他和黄恩厚有些交情,到了那边一切听他安排。”

    冯邦亭连忙道:“叔父,小侄的人手都是用熟的,换了新人多不顺手。冯恩这人呆头呆脑的,带他去就什么生意都别做了……”

    “够了。是跟冯恩去江宁,还是和我去司礼监,自己选一个!”

    冯邦宁不敢再说,只好偷眼看着冯保,却见他的神色间似乎不像想象中那么愤怒。大着胆子问道:“叔父,您老人家大晚上出紫禁城,不怕万岁找您?”

    “万岁啊……他肯定是要找我的。”冯保冷冷一笑,“咱这位万岁还是个小孩子,就算是真龙降世,现在也还没长大,离不了他的冯大伴。明个要动高拱,不管他嘴巴上说的多响,心里一准在嘀咕,不知道能不能斗的赢。这个时候,除了我谁又能当万岁的主心骨?”

    “那您还不在宫里守着?”

    “就是因为这,我才特意出来的。我得让万岁知道知道,他是离不了他的冯大伴的。因为你这畜生,害的咱家在乾清宫外溜溜跪了半天光景,这宫里的人眼窝子浅,不知道有多少人以为我不行了,失了帘眷,惦记着我这司礼监的大印呢。万岁身边,也围着一群佞幸,背地里不知说了我多少坏话,憋着让万岁取我的首级。这回让万岁爷知道知道,他离不开我,看看谁还敢说我的坏话!”

    他目光望向窗外,手轻握成拳,在桌上轻轻一砸。“我这人的性情,恩仇必报!不管是高拱也好,还是这帮猴崽子也罢,我都记着呢。骑驴看唱本,咱们走着瞧!这些人的帐,都得给我还利索了!高拱又怎么样,我这回倒要看看,他是怎么个下场!”

正文卷 第三百一十章 涅槃(上)

    郑婵走出房门时,时间已经是辰时。早先在家时,她是个极为勤快的女子,每天天不亮便会起床,照料一家老小的饮食起居。对于大明朝大多数女性而言,生活本来就是如此。未出嫁时照料父母手足,出嫁后照料夫家一家老小,早起迟眠,安心生计,运气好的遇到一个好相公,运气差的遇到渣男挨打受骂还要无奈忍受,一切都是命中注定,自己不能抱怨,也不能试图去改变什么。

    郑婵虽然出自市井,但是从小也是受的这种教育,加之很早就有着成为家中顶梁柱的觉悟,于是就越发的勤勉。

    被关在朱国臣家的这几年,她虽然无法去做什么,但是依旧坚持着每天准时醒来。毕竟关押她的房间也有光亮进入,通过观测日光,她还是能估算出大概时间。她自己其实也说不出那种醒来有什么意义,只是一种行为养成习惯之后,她希望保持住。今天的晚起于她而言,算是极个别情况,也是身不由己。

    头依旧发晕,脚步虚浮无力。她在朱家关了这几年,长期不行动也少见阳光,加上吃不饱饭,身体很有些虚弱。加上又怀有身孕,身体就更要打一个折扣。按说她这种情况,应该是好好在家躺几天恢复体力,甚至休息上几个月都是常有的事。

    只是她性情要强,加之贫家之女,是没有那么多资格讲条件的。她不想让家人为她担心或难过,在家人面前维持一个女强人形象,拼命撑住不表现出来。不管是情绪还是身体都表现得浑然无事,仿佛她这几年只是去了其他的城市工作,现在回了娘家,并没有任何悲惨的事在她身上发生。

    为了表现得自然,也为了在那个男人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坚强,她不顾身体的虚弱,强自挣扎着早起,操持家务,昨天又在都察院门外大闹一通,身体实际已经到了极限。等回到家里便发作起来,恍惚间几次她都以为自己快要死了,但终究还是活了过来。

    她第一次感觉走路是如此辛苦的一项工作,头重脚轻,人晕乎乎的,头好象被人砸了一下,又晕又疼。眼前金星绕来绕去,心内翻腾,仿佛随时都要呕吐。算计着时间,范进应该早就当刑部上值,她便也没了太多顾忌。加上身体实在难受,便没有梳妆打扮,蓬头垢面地走向郑国泰休息的房间。

    郑国泰的伤势已经好了大半,现在主要是需要静养,郑承宪好的更早一些,眼下已经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行动,只是速度不能太快。周郎中抽空还要过来看看,主要是为了弥缝关系。

    他之前为朱国臣等人威胁,要求他不许给郑国泰治疗,包括以往给郑承宪治病时故意不治好,虚耗郑家钱财,都是朱国臣一伙的授意。眼下朱国臣这伙人完蛋,他自然得想办法弥补关系。即使郑国泰眼下不需要郎中,他也会义务上门诊治,提供一些建议,再免费给一些药来加快伤势恢复。郑婵此行的目的就是找他。

    她需要一副落胎药,打掉肚里的孩子。

    其实在朱家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怀孕,前两次都是趁朱国臣不在家时,自己想办法让孩子流掉。这次朱国臣格外小心,没让她找到合适的机会。她不想给这个恶棍延续香火,也从不将其当成自己的男人看,至于眼下,就更不可能生一个这样的孩子出来。

    她因为前几次流产,身体大坏,眼下这副样子,自是不敢再像过去那样折腾。抓一副药,只要不是太贵,就能解决这个麻烦。她如是想着,步履蹒跚着,努力挪向郑国泰的房间。这一段短短的路程于她而言,竟是超出想象的困难,每迈出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身上虚汗出个没完,人随时都可能昏厥过去。

    坚持……一定要过了这一关,好日子就在眼前了。郑婵如是说着,紧咬着牙,强撑着前行。

    离门渐渐近了……有声音传出来。

    “老爷放心,小人这回洗心革面,再不敢像过去那样。我可以对药王爷发誓,若是再像过去那样,您把小人送到东厂去,剥了小人的皮。”

    “剥皮?你这消息倒快,从哪听说的?”

    “还能是哪,还不是郑大少跟小人说的么。范老爷把朱国臣的皮都剥了,听说还要拿人皮做个灯罩子来着……小人过去是身不由己,被这些歹人胁迫,不得不做些丧尽天良的事。可是小人这心里,可从没想过要坑害谁,范老爷您千万别跟小人一般见识,饶了小人这条性命……”

    “饶与不饶,不是我说了算,郑老爷子一家人被你坑的这么惨,饶不饶,你问他们。现在呢你给我好好做事,把我交代的事办好,我可以为你说情。否则的话……”

    郑婵的心陡然提到了嗓子眼,这声音于她而言,记忆实在太深刻了。虽然一共也没认识几天,可是经历的事,却是她这不到二十年生命里,从未经历过的。不管是到诏狱里参与审问,亲手拿烙铁烙那恶棍,还是后来在锦衣卫衙门里,喝那里的茶,吃锦衣衙门的点心,再到去都察院外面告状。这些经历,都不是一个普通百姓所能体会的。只有这个男人,才有可能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脱离眼下这个阶层,进入一个更高的层次。

    以自己的家室,遭遇朱国臣这样的事,即使被营救出来,结果也不怎么好。不是去当尼姑,就是只能嫁一个年纪比自己大许多的鳏夫或是老光棍,还要忍受对方的白眼漫骂与殴打,一辈子因为曾经的经历而在丈夫面前抬不起头。这就是命,逃不掉的。

    这位范老爷的出现,给自己指出了一条新路。一条脱离自己的生活圈子,去一个全新的环境生活。她相信,那样的生活即便是自己当日未曾遇到朱国臣时,也万难达到的。

    她是一个现实的人,生活的磨砺,早早将她心中对于浪漫的憧憬打磨干净,剩下的只有最现实的考量。能让家里人过上好日子,能让自己活的像个人样,那便最好不过。

    一个能和三品大员饮茶谈心,能把大理寺的老爷搞得灰头土脸的书生,自然值得自己依附。哪怕他是个白发萧然的老者,或是个丑陋的男人,她也不在乎,何况其又是玉树临风的年轻书生,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可是她也很清楚,这种机会对方会给,但是自己也必须做点什么。对方和自己非亲非故,凭什么这么帮衬自己,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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