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旌旗》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三国旌旗- 第6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兴平二年李重的军事计划是攻克上党郡,这是重中之重,所有的一切活动都要为这个目标服务。

    此外,李重还打算发动一次北伐,在草原大规模的劫掠一次,以便和吕布交换武器、衣甲等军用物资。

    北伐还有个好处,就是能打击一下步度根(鲜卑首领,魁头之弟),步度根一直是亲刘虞的,攻打公孙瓒他也没少出力,李重打击一下步度根,还能缓解一下公孙瓒的压力。

 第一百二十五章 横扫草原

    更新时间:2012…08…12

    哎!可怜的收藏量!

    三月,嫩绿的青草迫不及待的冲破泥土,沐浴春天的气息,偶尔有一只算错时间的蝴蝶翩翩飞过,给大地带来一丝生气。

    在这万物萌发的时节里,李重却大煞风景的带着五千兵卒杀入草原。

    这五千兵卒中有一少半是新兵,李重带着他们进入草原也未尝没有练兵的意思,不过有一点李重很满意,那就是经过好几个月的洗脑,这些兵卒一个个对异族恨之入骨,一个个杀气腾腾,根本就不用鼓舞士气什么的。

    五千兵卒中有两千骑兵,分别由赵云和裴元绍统领,李重与周仓、程武统领三千步军。

    不过这三千步兵大部分都会骑马的,李重的打算就是抢完了鲜卑人的战马,步兵直接就可以转变成骑兵了。

    对付游骑最有效的武器就是弓弩了,想一想鞠义用八百弩兵射杀公孙瓒的三千白马义从,就知道弩这种武器的厉害之处了。所以这次李重把所有的弩箭都带到草原来了,五百弓弩手中光是弩兵就有二百人。

    这强弩都是李重用战马和吕布交换的,可以说是价值千金。

    李重这次走的依旧是老路线,直奔南池,到了南池,李重让全军休息三日,紧接着就全军东进,杀入草原。

    一直武装到牙齿的军队,会对平民百姓造成多么大的杀伤不言而喻,更何况这些虎狼之师本来就抱着杀戮劫掠的目的而来。

    十天的时间,李重一共劫掠了三个部落,每一次都杀的血流成河,尸骨遍地。

    在李重的严令之下,这些如狼似虎的兵卒没有留下一个活口,男的一律枭首,妇女的遭遇更加悲惨,在李重的刻意放纵之下,基本上有些姿色的女子全被先奸后杀,就连儿童也没逃过李重的屠刀。

    也有一些人提出异议,比如赵云,就认为李重杀戮过甚,杀成年男子人也就罢了,这些人没什么意见,可李重连妇女儿童都不放过,是不是太凶残了一些。

    李重对此嗤之以鼻,当即反驳道:你们谁能保证这些小崽子长大了不报仇,不杀戮我们大汉子民。

    赵云等人立即气馁,无话可说。

    这是李重打算屠戮的第四个鲜卑部落,据斥候观察,这个聚集地大约有三千以上的居民,能上马作战的越有有六七百人,算是一个大型部落了。

    这个部落已经快接鲜卑的王庭弹汗山(内蒙古商都县附近)了,李重不想此战有任何纰漏,一旦有人逃走报信,百分之百会引来鲜卑的大军报复,单靠一个鲜卑王庭,出兵万余人就没有一点问题,李重可不想被鲜卑人撵的满草原逃窜。

    先派出二百游骑截断聚集地和王庭的联系,李重立即开始排兵布阵。

    聚集地的地形很适合打一场歼灭战,一条大河在聚集地的北方流过,基本上截断了牧民北逃的路线,这不是部落首领没有军事常识,自断后路,任一一个人口密集的地方都必须要有水源,这是建立部落的先决条。

    东西两个方向李重各安排了八百骑兵,南面是以步兵为主,依靠弓弩远距离射杀敌人。

    定下战斗方案,李重立即下令进军,等到接近鲜卑部落十里之后,李重一声令下,五千大军立即分三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

    五千大军一动,光是脚步声就能声传数里,所以当李重看到鲜卑部落的时候,这个部落已经传来阵阵人喊马嘶之声。

    但鲜卑人常年征战,很快就组织了三百余人的骑兵,拨开栅栏,直奔李重的步兵杀来。

    骑兵不是防守兵种,敌军头领算不上指挥失误。

    顶在最前面的是二百强弩兵,在李重的指挥下,这二百兵卒分成前后两排,一队跪姿,一队站姿,李重不是不知道三段射的连续性,问题是他的强弩太少了,分成三段攻击根本保持不住箭矢的密集性。

    鲜卑骑兵看看冲到二百余步的距离,李重立即大声喝道:“第一队,放箭!”

    一百单膝跪倒的弩兵立即扣下悬刀,一百只弩箭想如同一道道黑色闪电,激射出去,转眼之间这些弩箭就掠过二百步的距离,穿透鲜卑骑兵的皮甲,撕裂骨肉。

    一连串惨叫声过后,这一百只弩箭几乎无一落空,就连被弩箭射中战马的也无一幸免,强大的穿透力一样带走它们的生命。

    其实强弩的射程绝对超过二百步,李重为了加大弩箭的杀伤力,这才将敌军放到二百步之内,反正李重也没机会射出第三轮弩箭,能先下手就够了。

    对面一阵人仰马翻,骑兵在马上飞起,摔到草地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没死透的战马也发出一声声悲鸣,这还不算,许多疾驰的战马根本来不及躲开自家摔倒的人马,纷纷被绊倒在地。

    还不等这些鲜卑骑兵调整过来,李重大喝道:“第二队,放箭!”

    “嗖嗖嗖……”又是一阵尖啸声,第二波弩箭落入敌军之中,又带来一阵惨叫之声。

    李重立即让这些强弩兵退到后面,换弓箭手上来压制鲜卑骑兵,三百弓箭手同样分成三排,轮流站起,向鲜卑骑兵射出羽箭。

    别怪李重,他也就这点指挥才能了,再剩下一招就是全军冲锋了。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二百强弩兵就造成了进一百五十人的伤亡,剩下的三百弓箭手对付已经没有速度的一百五十骑兵,真的没有任何问题,除非这些弓箭手发生溃逃现象,可那有打胜仗还要逃跑的呢?

    在李重不计成本的挥霍之下,这些弓箭手射出了近千支羽箭,于是草原上插满了羽箭,乍一看去,就像长出一片洁白芦苇。

    侥幸躲过箭雨的十几名鲜卑骑兵毫不犹豫的选择了逃跑,可是已经晚了,先前退下的强弩兵已经有不少重新上弦完毕,于是上百只弩箭呼啸而出,将这十余名骑兵射成刺猬。

    短暂的交锋过后,三百鲜卑骑兵无一生还,全部惨死在乱箭之下。

    李重当即下令,全军推进,三千步军立即迈开步伐,整齐的压向鲜卑部落,与此同时,赵云和裴元绍带领的骑兵也接近到鲜卑部落不到二百步的距离,一场杀戮在所难免。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三光政策

    更新时间:2012…08…13

    新的一周开始了,求求收藏。

    三面夹攻之下,鲜卑部落几乎乱作一团,再也组织不成有效地抵抗,牧民四处逃窜,妄图找到一条逃生之路,但迎接他们的是雪亮的钢刀和狰狞面容。

    李重就站在高处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一切,两队骑兵并没有往来冲杀,而是一直在战场的最外围砍杀,将向外奔突的敌人砍杀回去。

    细看了一下,李重却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裴元绍往来调度,将骑兵阵型保持的如同一条长蛇,丝毫不乱。而反观赵云的骑兵队,虽说没有前后脱节的现象,却薄厚不均,和裴元绍一比,立即相形见绌。

    这是裴元绍的指挥能力太强了?还是赵云的指挥能力太弱?李重顿时有些傻眼。

    李重不知道,在历史上,赵云就很少独自领兵出战,赵云的名声主要来自他的武勇,而不指挥才能。

    而裴元绍则不同,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其指挥天赋却在赵云之上,历史上他没有立下功绩,只是应为死的太早而已,根本就没来得及发挥自己的才能。

    军事这东西一半看天赋,一半看经验,天赋卓绝者如曹操周瑜,对战场的嗅觉极为敏感,只要经过几场大型战役,立即就能成为一代名将,裴元绍的天赋不如上述二位,但也属于中上之姿,只是湮没在历史之中而已。

    而赵云的指挥天赋就不是很好,即使久经战火之后,也顶多能称得上稳重二字。

    李重看了一会,却只能摇头苦笑,天赋这东西是学不来的,看来赵云想要独当一面,还要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战场之中浓烟滚滚,到处都是哭喊哀嚎之声,幸存者看到突围无望,开始往部落的中间聚集……

    李重冷哼一声,传令下去:“步兵分散队形,将幸存的鲜卑人团团围住,逐步推进。”

    为了减少伤亡,李重也没让步兵硬攻,而是让弓箭手不停的抛射羽箭,由于鲜卑人群极为拥挤,这些弓箭手可以说是箭无虚发,着实过了一把养由基的瘾头。

    不到一个时辰,包围圈已经小到数百步大小,李重的兵卒身后全是死尸,鲜血已经将草地沁透,一脚踩上去软绵绵的,有的地方还能挤出一股血水。

    李重骑着战马来到包围圈的最外围,看了一眼里面的鲜卑人,发现其中大部分都是妇孺了,饶是李重狼心狗肺,而已禁不住叹息一声。

    这些幸存者一点反抗的意思都没有,都跪在地上,不住的磕头求饶,不过细看之下,就能发现也有不少人的眼中闪过极度怨恨的光芒,而这些怨毒的光芒,不约而同的落到李重身上。

    李重清了清嗓子,大声喊道:“你们看到了吗?这些人大多数是无辜的,他们的手上并没有沾染汉人鲜血,可她们一样如同待宰羔羊。可你们不要忘了,熹平六年(177年)这是这些鲜卑人,他们的父亲、祖父,到我们大汉的土地上抢掠,虽然被我大汉击败,但他们的逃兵却杀害了无数无辜百姓,所以,对待这些敌人,我们根本就不用讲什么仁义道德,只有杀光她们,我们的子孙才能高枕无忧。”

    随着李重的话声,一些人开始窃窃私语起来,李重也不管他们,只是声音越发狠毒起来:“好了,现在我给你们一个选择,第一就是现在杀光他们,让我们的子孙后代高枕无忧,第二,就是放了他们,让他们世世代代仇恨我们,等他们长大了就觊觎我们的土地、粮食、钱财,你们自己选择吧!”

    李重话音刚落,就有人大声呼喝起来:“杀光他们,不留后患……”

    一开始只有一个人在呼喊,渐渐,地开始有几百人呼喊……几千人呼喊……

    李重很满意这种效果,看着这些眼冒红光的兵卒,李重心里很无耻的笑了,必须要说明一下,一开始的几个人都是事先安排好的,也就是俗话中的“托”。

    李重这么做是有原因的,他必须要让这些疯狂屠杀的兵卒觉得自己做的一切都是对的,省的他们有抵触情绪。

    “杀!男人全部杀光!”李重大喝一声,五千兵卒狂吼一声,扑了上去……

    屠杀手无寸铁人是最简单不过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除了年轻女人,这个鲜卑部落已经无一活口。

    千万别以为李重有多好心,心慈手软不杀女人,而是这些女人在李重的眼里还有用处,可以用来耕田织布,可以作为奖赏赏赐给立功的士兵,最主要的是她们能生孩子,人口的重要性李重再清楚不过了。

    男人也能干活,但男人不好看管,不像女人,她们力量弱小,大多数性格懦弱,看守起来容易一些。

    将尸骨堆积起来,一把火烧了个精光,又专门派了五百兵卒专门看押这些妇女和牛羊回转并州,李重这才叫人准备宿营。

    加上这个倒霉的部落,李重一共劫掠了四个鲜卑部落,抢夺战马一千余匹,牛羊上万,皮草金砂无数。

    不过李重也不打算在鲜卑的势力范围继续抢掠下去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打一枪换个地方才是抢2劫的不二法门,这一次,李重把目标对准了河套地区的胡人。

    河套地区的居民经常大幅度轮换,秦朝的时候居住的都是匈奴人,后来被秦朝的军队驱逐,秦朝末年,天下大乱,匈奴于复占河套。

    到了汉武帝的时候,又一次将这些匈奴人驱逐出去,可好景不长,到了王莽作乱的时候,匈奴又一次占据了河套地区。一直到建武二十六年(50年)汉朝才又一次控制了河套地区。

    就这样河套地区一直反反复复的被双方占领经营,到了现在,河套地区有汉人,匈奴人,鲜卑人,属于杂居的地方,其中势力最强大的就是南匈奴了。

    而这些匈奴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当年他们趁着董卓作乱的时候,就曾经劫掠洛阳周围村落,如果不是李重横插一手,就连蔡昭姬也被匈奴人抢走了,被迫嫁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