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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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事务所- 第1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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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步惊云本能地接下玉瓶,又再度满眼疑惑地望向凌云,却仍是一言不发。

    为什么要说“再”呢?

    因为当初凌云送他血菩提的时候,这货也是这个德行,让凌云想要无语都做不到,否则两个人只能继续这样无语下去,对于这个闷葫芦,凌云也是没招没招的:“其实你该当识得此物的,只可惜你忘了,此物名为千古常青,拥有不逊于冰魄的妙用,只要给她服下,并以内力助其化开药力,当可保她的尸身千年不腐。”

    手里拿着千古常青,步惊云有些犹豫了起来,显然对他来说,要给孔慈的东西,一定要是最好的,凌云口中千古常青虽然号称能保尸身千年不腐,但真实效果肯定不及可以让尸身活力永驻的冰魄来得好,自己是否该接受这个折中的办法呢?!

第二百八十六章 拜剑山庄,店大欺客

    凌云见状只能再次开口道:“其实这千古常青才是最适合你们的选择,因为这瓶中共有两颗。”微微一顿,又补充道:“如果你真的爱她,就应该在你死之前服下另一颗,然后陪她千年时间,彼时她一起腐朽。而不是到了你沦为一具枯骨之时,她仍旧一人永世孤独。”

    步惊云闻言眼睛一亮,貌似云兄说得对啊!

    死后相守千年,而后一齐化为尘土,这千古常青果然是比冰魄更加适合自己和孔慈。因为冰魄毕竟只有一颗,且天下间就仅此一颗,根本不能使得两人共用。

    想明白个中关键,步惊云微微点头道:“多谢凌云公子提醒,我步惊云再欠你一个人情。”说完,已经打开玉瓶,将千古常青倒出一颗,喂孔慈服下。

    “恭喜先生,保住了侠王府一脉度过死劫,根据合同内容,将获得额外的本源能量报酬,此项报酬将在此次任务结束之后,纳入统一清算。”

    果然如此!

    目送步惊云再次离开的孤寂背影,凌云嘴角挂起了一丝了然的微笑。

    自己选择护持侠王府,亦等同是在保住一份中原武林元气,而这行为本身也被认可为一个获得本源能量的绝佳途径。虽然凌云还不知道这个报酬具体有多少,但曙光既然主动提起,想来这个报酬绝对不会比自己灭杀那个鬼刹罗小型营地来的少。

    侠王府在风云故事剧情中,堪称是龙套中的龙套,却仍旧有明确说明的报酬,那么若然下一个拯救的对象,换成中原武林的擎天之柱天剑无名又该如何呢?

    想到了这里,凌云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之色,无名的武功一定要尽量保住,那么……令到无名出现意外的契机破军则必须得死。

    虽然在原剧情里破军最后被洗白了,但凌云已不打算给他洗白的机会,就凭他甘心做汉奸引狼入室,这一条,凌云就绝不会给他什么洗白的机会。

    破军必须死,就此定论!

    当然,要弄死破军,以凌云现阶段的实力并无付诸实施的可能,需要在各方面都予以加强之后,才有胜算。

    不过好在现在距离“风云际会浅水游”的雄霸倒霉时刻还有一段时间,而不管按照原剧情的走势,还是根据当前形势的分析,破军都应该会在雄霸倒霉之后再跳上台前蹦跶。个缓冲时间还是很充裕的,足以让凌云在功力方面追赶上破军了。

    至于当前首要者……自然以先解决兵器为最优先。

    现在自己手上有足足九块神石碎片,加上新得到的冰魄,貌似足可打造一剑趁手兵器了吧,大不了再掺杂一些别的原料,又或者……直接把败亡之剑砸了回炉,原料的问题也就差不多就齐活了。

    嗯……既然原料的问题已经解决,那么剩下的就是最好的铸剑师了。

    要说到风云世界的铸剑师,最牛的还应该数到步惊云之爹步渊亭,毕竟这货乃是铸造出风云世界最强兵刃无情的存在。不过那货现在人在东瀛,凌云暂时还不想和笑三笑的两个儿子放对,嗯……重点仍旧是打不过,而且还要是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打不过,直接排除!

    除了步渊亭之外,貌似打造兵器最出名的且有著名神兵产品的,就应该算到拜剑山庄和铁心岛了。

    前者的代表作是绝世好剑与败亡之剑,由此可见拜剑山庄更擅长铸剑,但起名字的本事却绝对糟糕到一塌糊涂。

    而铁心岛的代表作则是凶兽天罪和天劫战甲,明显是走的机械流路线,与凌云风格不合。当然,更主要的是,铁心岛要在风云第二部方才正是出场,就连笑三笑给自己的地图上都没有标注出具体地点路观图。说句不好听的,凌云现在连铁心岛的大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除了剔除掉这一选项之外,还真就没有其他选择。

    那么剩下来的,貌似就只剩下拜剑山庄了,至于他们的那烂到掉渣的取名能力……铸造出来的宝剑,不用他们取名字不就得了。

    拜剑山庄不同于铁心岛,并不难找,凌云带着火儿在安南镇码头乘船,不到一个时辰便已来到了拜剑山庄所在的小岛。想想剧情里的步惊云,人家来拜剑山庄的时候,身边可是带着美女于楚楚的,而自己带着的却是一只猴子。

    大家名字里明明都有一个云字,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原本凌云以为这样的差距已经够让人郁闷的了,可是当他与拜剑山庄的人接触之后,才知道没有最郁闷,至于更郁闷。就在他刚刚踏上拜剑山庄门口台阶是,便被两个守卫剑奴拦了下来:“小娃娃,拜剑山庄不是你该来的地方,回家玩去。”

    我去!看把你给牛的,害得我差点以为自己错走到天下会了呢。

    我靠!就算天下会也不敢这么对老子说话,知道老子到了至少也得如临大敌,战战兢兢!

    凌云闻言眉头微微一皱,冷声道:“拜剑山庄百年来敞开门做生意,今天我凌云带足金银前来求剑,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吗?”

    “现如今我们拜剑山庄不做生意,叫你走是对你客气,让你走你不走,在这里墨迹个没完,想要讨打不成?”说话间,那剑奴已经毫不客气的伸出手来,推向凌云的肩头。他这一推看似随意,实则已经用上了不小了力气,如果换做是一般人,被他这一下推重,虽不至受伤但肯定要跌下台阶,摔倒丢人在所难免。

    对于自己诚心上门求剑,却遭到如此待遇的凌云心中也不由得无名火起,对待不客气的人何用客气,除了拳头大就是道理大之外,腿够重的话貌似也同样,腿影一闪,只听“嘭!嘭!”两声,那两个拦路的守卫剑奴已经炮弹一般向后跌飞出去,直接摔在庭院中央,摔了个七荤八素。

    这还是凌云脚下留情,否则以凌云目前的修为,这两脚下来,整个武林也没有太多人能够幸存不死!

第二百八十七章 剑魔人头,价值几何?

    “看你的样子,想必便是拜剑山庄的当代庄主傲天吧,却是人如其名,名副其实!”凌云淡然与之对视,开口说道:“我凌云今日带足金银来拜剑山庄求剑,可谓礼数周全,不意在门前遭恶狗拦路,当真是对拜剑山庄的待客之道有了见识。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店大欺客?”

    “拜剑山庄早已不做铸剑生意,更无剑可求,你所求无望。”依旧是那副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的模样,傲然说道:“而且你这小子今天竟然伤我拜剑山庄之人,此事却是注定无法善了。我傲天今天便让你见识一下我拜剑山庄的本事,够不够资格欺你这个恶客。长离剑!”

    随着傲天一声令下,随他身后赶出来的数名剑奴之中,一人当即在他面前单膝跪倒,背后长剑亦同时受内力所激,弹射出鞘,落入傲天手中。

    这逼被他给装的,真正是装圆了,要是不打给他一个满分,凌云都感觉有些不好意思。

    但问题是,就你这么一个人见人虐的小垃圾,在我面前这么装逼真的好吗?

    对于这种胆敢在自己面前,冲着自己装逼的货色,凌云自然没有惯着的道理。当即嘴角挂起一丝冷笑,就打算给他一个深刻的教训。让他明白有实力的装逼,那才叫牛逼,否则就是傻逼!

    “住手!”就在傲天长离剑上手,出手在即的一刻,凌云那边也已经做好出手的准备,一场大战眼看一触即发之际,忽然一声娇喝传来,竟将场上的爆裂至极火药味冲淡了些许。

    来人乃是一个脸罩面纱的,虽然被白沙遮住了大半边脸,单光从露在外面的眉眼之间,便透着万种柔光,其相貌之美艳,由此便可见一斑。

    出声阻止了傲天与凌云动手,跟着快步走上前来。

    傲天一见这美妇,顿时收起了那份眼高于顶的傲气,俩忙迎上前去:“娘,您怎么出来了?”

    原来这个,便是拜剑山庄少庄主傲天的母亲,已故老庄主的发妻傲夫人。

    “天儿,我跟你说过多少次,我们拜剑山庄百年来屹立不倒,靠得江湖上的朋友捧场,你如此招呼求剑之人,岂是待客之道,却是有损拜剑山庄的百年声誉?”教训了傲天一句,傲夫人目光转而落在凌云身上,目光聚焦一瞬,傲夫人登觉眼前一亮。

    眼前少年人眉目俊朗,面如冠玉,一股浩然正气流溢周身,端的侠骨英风,剑胆琴心!

    还不等傲夫人开口说话,又有一个高大的身影从内堂一跃冲出,落在傲夫人身旁,狰狞的脸上堆满了笑容,低声说道:“夫人,你怎么出来了,这里交给天儿和我处理就好。”

    见到这个身材高大的黄衣老者出现,傲夫人眼中的厌恶之色一闪即逝,却并不理他,而是将目光转向凌云,柔声说道:“这位少侠,我儿少不经事,言词间多有得罪,但我拜剑山庄近日来确实是在筹备本庄绝世好剑出世的剑祭一事,委实无心他顾。我观少侠剑资天生,合该有神锋相伴,若然少侠不赶时间,何妨等到一月之后剑祭大典再临本庄,共同见证一下绝世好剑出世,即便少侠与那绝世好剑无缘,本庄亦愿为少侠量身打造称心之剑,务必令少侠满意。”

    傲夫人这话说得入情入理,让人无法反驳,就算想要再找茬都无从找起,更拉不下脸来硬逼人家在这个节骨眼上,抽出人手来给自己铸剑不是?如果没有这傲夫人出来打圆场的话,自己现在应该已经把傲天打服了,肯定得乖乖给自己铸剑……

    正在凌云暗自琢磨是否有机会继续找茬、赶紧搞定自己铸剑之事的时候,另一边的黄衣高大老者却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冲着凌云冷声喝道:“小子,没听到傲夫人的话吗?还不快滚!本庄现在没闲工夫搭理你!”

    我去,还是这老灯懂得配合啊!

    凌云心下大喜,脸上却是不动神色的望向那个相貌凶恶的黄衣老者,皱眉问道:“你说啊,傲夫人、傲少庄主在此出声自有立场,你算干嘛的!?”

    “老夫剑魔!”黄衣老者最忌惮别人将他跟拜剑山庄割裂,此际看向凌云的目光愈发森然,冷笑说道:“给你十息时间给我滚出拜剑山庄,否则休怪老夫辅你小子不客气,让你多长一点记性。”

    果然就是剑魔那傻缺!

    凌云心中冷笑不已,剑魔武功不弱,一身实力还要在现阶段的风云之上。一出场时逼格之高,简直让人误以为他是什么重量级大boss似得,天剑、圣剑、魔剑、飞仙……看到没与,当时对剑道境界就是这么排名的,都和无名、剑圣排到同一档次了,多么的拉轰?

    可实际呢?

    这家伙的真实实力,满打满算也就和现在的雄霸差不多,嗯……不对,不是现在的雄霸,而是几年前的雄霸,也就是雄霸刚刚练成三分神指那时候的程度,比起现阶段三分归元气已有大成阶段的雄霸,又要差得远了。

    而且这货就是一个色鬼老不休,与其叫做剑魔,倒不如称之为更加合适。

    早年间和剑贫争夺一个女子失败,便用一把名剑与剑贫交换,那名女子后来便成了剑魔的发妻,后来见到傲夫人绝世容颜,便毫不犹豫的抛弃妻子,又杀了当时的拜剑山庄庄主,也就是傲天的生父,并开始对傲夫人纠缠不休。

    不过傲夫人贞烈,一直没有让他如意。剑魔也是有韧性,竟然一直纠缠至今……

    不过今天,这个竟然惹到了凌云的头上,说不得要拿他杀鸡儆猴一番了,最妙处还可籍此将此行目的进度大大提前,想及此处,凌云当即在心底问道:“曙光,这剑魔值多少钱?厄……我的意思是说价值多少本源能量。”

    “杀死剑魔,您将获得2500本源能量的酬劳,先生。”

    “两千五,怎么会这么少?”按照凌云的估计,以剑魔的实力,最保守估计也得价值3000点以上才对吧,天池十二煞之首童皇还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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