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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她还沉迷在嬉戏之中,我才慢慢讲道:“在我国历史上,儿童被称为“和骨烂”,意思是说,由于儿童肉在煮烂后,可连骨头一起全部吃掉,为上等美味。而年轻貌美的女子则被称为“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更鲜美。老而瘦的男子则被称做“烧把火”,意为烧不烂,是人肉中最不好吃的。”说完我还不完继续去舔咬她。以让她不会听到这些而过于惊栗。
不过我这番话还是把她给吓住了。在我怀中的她颤栗的向我问道:“迷路哥哥,你说的是真的?”
“是真的,而“四君子”,按照这种说法就是取自人体内的心肝脾肾所制。”我感到在我怀里的飞舞,抖动的身体似有呕吐状。我慌忙拿出一颗再生药给她吞下。
抱着逐渐平服的飞舞,我像个大人吩咐小孩子那样对她说道:“记住教训没有,下次可别乱打听咯。”
“我再也不敢了,迷路哥哥你好坏的,明知道是那么可怕恶心的东西你也拿来吓唬我。”飞舞不住的用粉全扑打着我的胸口。
今早我和飞舞离开了爱托斯城,向中部的明苏达城出发。不为其他,只因为从爱托斯城出发,沿着官道行走的话,沿途可以欣赏到大陆上最宏伟的大峡谷。于是我便打算欣赏完大峡谷后再启程到西高城寻找手术刀。
如今我们所走的这条官道,正好开在大峡谷的顶部。此时在我们的左边是宏伟的大峡谷,右边是一片比人还高的草丛。风从峡谷处吹来,掠过我们后便开始欺压着那无边的草丛。在美妙的自然中,我和飞舞正惬意的漫步在旅途之中。
这次的旅行很顺利,途中没有遇到雨天和狂风,在明苏达城里被我搂在怀内的飞舞也没有引起什么轰动。不过我却能在明苏达城内深刻的体会到一点,为了能早日进入三转,城内几乎只剩下NPC了,绝大多数玩家都外出练级去了。想必此时的帮派们是想着尽快提高帮中实力,而孤胆游侠们则大多想着为冒险者大会准备,以赢取巨额奖赏。
飞舞得知我想去着手术刀加入团队后,不禁问道:“迷路哥哥怎么不着噬魂花和蛀虫他们加入我们?有三名隐藏职业在我们队伍,说出去都很拉风呢。”
对此我简单的解释道:“他们是不会愿意借助我们的力量获胜的。何况他们还要协助治理爱托斯城,哪能像我们这样闲着到处游荡呢?”
“但即便我们加了手术刀,也才三个人,离最低标准五人还差两个人,去哪里找呢?”
“随缘吧,如果最后还是不够人的话,那我拉紫衣他们过来参赛。”
飞舞对于我这样的提议自然没有意见。其实我是很希望在这个旅行中遇见大蛇,想和这位兄弟好友共同在一个团队里并肩作战。
当我俩的身影出现在西高城传送点时,却发现在传送点附近除了天下会的招募点之外,还多了一处摊位,上面写道:“惊天对决,无冕之王VS天下四雄。”
【 第二部 第一集 完 】
第二部 第二集 第一百一十章 深秋
仲秋的黄昏在北方总是来得那么的早。夹杂阵阵寒意的秋风带领几片菊黄色的叶子在空中翩翩起舞,犹如一只只浪漫的蝴蝶在林间穿梭嬉戏。然而并非每一片叶子都是那么的欢快。却见一片未能接受秋风邀请的蝴蝶在孤寂中落入我的掌心。
此时一只洁白美丽的玉手飞快的从我手中抢过这片被同伴遗弃的秋思,拿在手上仔细的端详后说道:“迷路哥哥,这里的秋天好浪漫,好美哦。我感觉自己今天很幸运,只是一天时间就能和你游览了那么多美丽的地方。对了,你怎么知道有这么多漂亮的地方?是不是你以前来过?”
“这里漂亮吧。”我没有直接回答:“只要夂喜欢这里就好。”
“虽然这里很漂亮,不过……”飞舞似有难色的望着我。
“不过什么?”我牵着飞舞的手走在林间小道上,脚下的枯枝被我们踩得“嘎吱、嘎吱”的响。
飞舞张开双手紧紧的搂着我的左臂,身子靠在我身上说道:“不过我们好像走了好久,而且天好像快黑了,你该不会是迷路不知道怎么走出去吧。”
“哈……哈……笑话,我又怎么会迷路呢?”我及时的发出更正消息:“我只是找不到那处我曾经到过的地方而已。”
飞舞对于我的狡辩没有反驳:“反正只要和迷路哥哥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只是……”
“只是什么?”
可爱的小美女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说道:“只是我好像有点饿了……”
“……那我先带出去吧。”我敏捷的跳上身边一棵大树的顶端,在树顶张望了一会辨清方向后,下地把抱起飞舞,认准一个方向就朝前方的密林冲过去。
我和飞舞此刻正在我与手术刀初次相遇的林子里。我们刚从西高城传送点出来,就看到手术刀要与天下四雄PK的消息。为了了解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我立即到城内的餐馆向里头的伙计打听究竟。伙计告诉我,连他也不知道手术刀和天下会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致使这位无冕之王要与天下会经验等级最高的四位干部挑战。约战的时间是在明天午后,地点是城外森林旁的空地上。
得知消息的我马上带着飞舞前去那片有蹄鹿出没的林子,打算去拿找到手术刀在顺便给她一个惊喜,所以没有在私聊里面找她。谁知我似乎一直无法在这片浓密的林内找到目的地,反而在误打误撞之下寻到几处不错的赏秋景点,达成了飞舞赏秋的美愿。而那些停留在此间的魔物,似乎对我身上散发出来的魔气颇有顾忌,只敢在远处张望,而不愿前来进攻。可能这些我故意散发出来的魔气,让们以为我是同类吧。又或者是由于我的气息比们强大,导致们以为我是更高级的魔物。
凭着矫健的身手,在几纵几落后,我那黑色的身影便安然离开了密林的中心地带。怀中的飞舞似乎很是享受这种充满刺激的极速移动,兴高采烈的在模仿着泰山在那吼叫。
然而这尽兴的吼叫却嘎然终止了。只因我忽然把自己的嘴印在飞舞的朱唇上,跟着对她说道:“等等,我听到那边有些异样的动静,过去瞧瞧。”我的手朝左边远处的密林指去。
说到看热闹飞舞可是最热衷的,所以立即乖乖的闭上了嘴,同时亦准备着随时从我怀中弹出。
“迷路哥哥,怎么他们的战法如此之凌乱?莫非是在诱敌?”飞舞坐在我身边,望着下面的五名玩家说道。
我陪着飞舞坐在树干上,对她解释道:“比认为这几个八十几级的玩家在对着十几头七十级的野狗,还会为了诱敌而保存实力么?”
飞舞不解的向我询问道:“这不就是教官所说的敌不乱,自先乱么?真搞不懂,对付这几头攻击力不高的野狗,他们怎么不懂得充分的利用地势与对方形成犄角之势,反而和这些敏捷比自己高的魔物玩起游击。”
好像也是吧,自飞舞离开幽灵古堡后,再也没有见过其他玩家是怎么打怪的。对于专业战术有一定认识的她,自然会对这些业余战队的行为感到迷惑。
“怎么说呢?其实他们也算是在尽力了。很有可能他们只顾着增加经验等级,而忽略了提升技能等级,导致在团队作战时无法集结一把强而有力利刃。所以只有靠前面的三位剑士玩家左冲右撞,以减少魔法师的压力,让他可以发些辅助性加持魔法。”我看着面前这种无序的对战方式向飞舞分析。
飞舞看着下面的战斗不屑的说道:“如果是我们迷失佣兵团的团员,一定会放弃无谓的攻击,依靠附近的大树为后方屏障,三位剑士作为环形巨盾全力隔绝魔物,以保护魔法师和治愈师,由魔法师释放群体攻击魔法主导全部攻击,治愈师则专门负责为巨盾补血。这样攻防一体的战术便不会打得那么狼狈了。”
我带有笑意望着飞舞:“飞舞妹妹,看来在我离开的日子,臣在古堡里面没偷懒啊。”
飞舞听罢得意的翘起鼻子:“这个当然,我不仅以前是队里的主攻手,而且在佣兵团里还是负责统领弓箭手的队长呢。”
我们两人坐在大树上欢快的聊天,树下面的战场也是进行得很欢快,不过欢快得主体确是魔物而不是玩家。
就在我俩还热烈的探讨着五人团队战术的使用时,突然一道白光从下方人飞狗跳间冒出,将我们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原来是一位剑士冲得太前,离开了队伍,在分心之际终于被一头野狗一口拖住脚踝,跟着另一头便很配合的用利齿吻向他的咽喉……
“迷路哥哥,我们打算一直在这里看么?”
望着飞舞略显焦急的神情,我竟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好。就我的价值观而言,我最信奉的便是物竞天择、优胜劣汰,除非看到美女遇难或者是让我感兴趣的(心血来潮也难说),否则我对这些无聊的事情是不会自动参与其中。同时我也认为,他们既然选择来到此磨练,就应有接受挫败的觉悟。不过我身边的飞舞显然比我这个冷血分子更富有爱心。我虽无情,但没必要在不涉及利益的情况下阻止他人的爱心行动。
想到这里我只有答道:“随埚欢吧。”
不过就在我的片间犹豫中,下面又再亮起一道白光。看到这里我连忙抓住了飞舞手上准备射出的连珠箭。飞舞满面疑惑的望着我。我对她耸耸肩说:“只剩下三个人,莫非亲巳打算一路护送他们离去么?”
飞舞闻言,似是不忍的背过了身子。随着树下传来的几声惨叫,得胜的野狗们在各自喧闹了一会儿后便自行散开了。
“飞舞妹妹,我们走吧。”我自行抱着她的身躯,再次起落在这个茂密的森林中。
在林中起雾出现前,我们已经离开了那座吞没了无数玩家的“迷雾森林”。
“迷路哥哥,你理想中的迷失佣兵团,是不是应该就如冷酷的你一样?”
“不是,迷失佣兵团是一个充满朝气,正面积极的团队。”我一点也不惊讶飞舞会忽然问出这个问题,因为刚刚的沉默就告诉我,她不太赞成我见死不救的作风。
“那为何你又……”
我朝怀里的她挤了个笑脸:“没什么,这是我个人的问题而已,好了别想那么多了。是不是和我在一起厌倦了,想回去古堡那里?”
“才不呢。”飞舞立刻向我做了个鬼脸:“我只是在想着你在影响身边的人同时,会不会受到他人的影响而使你产生改变。”
“比认为呢?”想不到这个小妮子还真的在执着于琢磨我的内心世界。
“那是一定有的,至少我发现你没有将噬魂花姐姐带上路。”飞舞双眼坚定的望着我,“那不就说明你是受了我的影响吗?”
听到这样,我在心里不禁笑她太幼稚了,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影响我内心的选择。所以我要矫正她的思想,顺便打击一下她的成就感。
“难道判巳厦不出来,噬魂花明显有别于汴们三个(紫衣和切尔斯丽)。噬魂花会找上我是带有强烈的目的性。她不会在乎我是谁,只要能为她带来成功。正确的说,最初她只把我当作是一样可以达成她目的的工具而已。我所认识到的她,无时无刻不在极力压制着自己的感性,所作的做任何事都带有明确的目的,时刻以一种纯理性的思维在衡量着自己的得与失。虽然厮们看到的是我和才色艺三绝的噬魂花谈得很融洽,其实我和这种女人相处是不会感到精神上的快乐。无他,能让造产生这样的错觉,只因她太懂得掩饰自己了,才让大家产生这样的错觉。”
飞舞听罢觉得很不好接受,反驳道:“凭借我女性的直觉,我觉得噬魂花姐姐是喜欢你的。我看到她在送我们离去的时候,偷偷的转过身去擦拭眼泪。而且就她那天望着你的眼神,我也不认为是假的。”
“呵呵,若她不是演员的话,那么便是我的计划成功了。”
“你的计划成功?”飞舞更是不解的看着我。
我觉得自己有必要让飞舞多些认识这朵极富心计噬魂花:“我问挹馐个问题,臣还记得爱托斯城的三大帮派和这三个帮派的帮主名字么?”
“让我回忆一下。”飞舞低头沉思片刻后望着我说:“第一大帮是“爱神一号”,帮主是“爱不起”;第二大帮是“求爱敢死组”,而他们的帮主是那天在路上向我们求救的“深爱无痕”;最后是“热血爱人”,帮主“情深爱浅”。迷路哥哥问这干什么?”
我没直接答复,而是继续问道:“比看过一部叫《天龙八部》的小说么?”
“看过啊,那是几十年前一位著名作家金庸的小说,我很喜欢看的。”
“比记得里头“四大恶人”的名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