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钻石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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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钻石婚约- 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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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痛不欲生,心如死灰,简简单单的八个字概括了她对他所有的感觉。
    她对他已经没有感情了,因为,她的心已经死了,正如,她为女儿取的名忘尘,她要忘却尘世的纷纷扰扰,舍弃他。
    ‘忘’字是‘亡’字与‘心’字的共同体,那是要死的了一颗心才能来遗忘。
    她的一颗爱他的心果然就死了。
    死掉的心可还有活的希望,正如枯木逢春般,那就是一个奇迹,而他藤瑟御纵然是有滔天的权利,数不完,挥霍不尽的钱财,却做不到让枯木发芽,让死去的一颗心复活。
    他望着她,居然就有一种心痛的感觉。
    你能够怜悯丰锐,怜悯刘坤,唯独为什么就不能怜悯我?
    其实,静好,如果你睁大眼睛仔细看看,我也是挺可怜的一个人,为了寻你,我加班加点的工作,一天只睡三个小时以此来惩罚自己昔日对你的残忍。
    为了你,我已经做了许多违背原则的事情。
    你我之间,最初缘于一个玩笑,缘于一个逢场作戏的戏码。
    在我知道自己心意之时,你已经飘然远走,我们之间就是这样的没有缘份。
    可是,静好,我不想就这样与你分开,我想与你再续前缘,能否给我一个机会?
    静好,我们都有孩子,我们能不能不要再争,再吵了,让我们一家三口团圆好吗?
    可是,这翻话,他永远也说不出口。
    其实,有时候,男人只有稍微厚脸皮一点,也许结局就会有所改变。
    “你是一个残忍的女人。”
    “如果孩子的父亲要是知道了,我敢保证,肯定会啃掉你身上的块肉,让你也尝尝那种骨肉分离椎骨之痛。”
    “不会的,他永远也不知道,再有,他凭什么怨我?是他害得我失去了第一个孩子,所以,他没有权利,也没有立场,我做了他三年的情人,被他家人奚落,嘲讽,被人陷害失去记忆,差一点失去生命,这就是我爱他的代价,我已经再也没有勇气爱下去了,我现在最想要的就是一份平淡的生活。”
    她说得有些义愤填鹰,果然,她终究还是恨他的。
    你说,要有多深的恨,她才会打算永远不让他知道孩子的存在。
    “我感觉丰锐喜欢你?”
    他的话峰转得特别的快。
    “我已经说过了,我们只是兄妹。”
    “你们可不是一个姓。”男人出口的话有些配不啦叽的味道。
    “不是,我只是长得像他逝去的妻子,所以,他才会在我危难之时出手相助,可是,我们之间只有兄妹之情,再无其他,对了,藤先生,这些事是我们的私事,咱们就谈到这儿吧,刚才我下楼听服务员说薰衣草花傍晚的时候开得最漂亮,要不,我们出去走走,顺便去欣赏一下独属于傍晚薰衣草的那份儿美艳?”
    对于女人的提议,男人垂下了眼眸默然不语。
    片刻后,重新扬起长睫,冲着楼倾言抿唇一笑。
    “好,走吧。”
    瞥了一眼桌案上光标闪烁的电脑,藤瑟御拿了大衣跟着楼倾言走出了酒店房间。
    楼倾言站在薰衣草花田里,感觉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她将双手卷在了嘴唇上,向着大海的方向呐喊,嘶吼,脖子处连青筋都贲了起来,她要喊尽人世一切的悲哀与痛苦。
    “每次,我难受之时,都会独自一人跑到海边这样发泄,喊出来后,果然所有的负面情绪就都没了。”
    他凝望着她,眼眸灼灼,也许,在她们相恋之时,为了发泄,她也曾独自跑到海边做这样的动作去发泄。
    眼前的这个女人,还有多少的事瞒着他。
    忽然间,藤瑟御就感觉这个女人明明离自己这么近,触手可及,然而,却好似与他隔着万水千山的距离。
    “真羡慕你与丰锐之间的感情。”明明不是兄妹,却比兄妹还有亲,比起情人,也许还差了一层,可比兄妹又有多一些情感因素,不知为何,此时此刻,藤瑟御居然嫉妒起姓丰的那个男人来。
    “没什么好羡慕的,其实哥哥很苦的。”
    摘了一朵薰衣草放在掌心把玩。
    “怎么说?”丰锐那小子是从黑道起家,几乎每一个以黑道起家的黑老大都是从枪林弹雨中闯过来,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才走向了今日的成功。
    “是他亲手杀了琉璃,琉璃重了重病,生不如死,最后,是他亲手结束了她的命。”
    琉璃?多熟悉的一个名字,渐渐地,藤瑟御脑海中就浮现了一张清秀而绝美的脸孔。
    原来如此,琉璃是这样死的,亲手拿刀捅死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到底是什么样感受?
    丰锐,你真是让我吃惊又惊艳。
    当然,藤瑟御也乍然间就明白了为什么丰锐会冲着他来的原因,不就是为了琉璃么。
    ——————题外话——————
    妞儿们实在是太累了,事情较多,如果一直连载,编辑就人一直催我更文,我先把文文设结局,后面,会慢慢把它更完哈。
    绝对更完。

番外:藤先生着了她的魔!
    亲手结束自己妻子的命,心里的那种痛常人无法理解,而他也无法感同深受。
    原来,丰锐就是玻璃的老公,而他一直都不知道。
    垂下眼帘,大掌合上了闪动着光标的电脑,斜飞入鬓的剑眉微微蹙起。
    “藤先生,其实,我哥哥并非是那种心思绝狠之人,他曾对我说过,在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女人就是琉璃,但是,也许是他杀戮太多,上天要惩罚他,他虽然从一名无名小卒变成了今天能呼风唤雨的大人物,然而,老天却夺走了他深爱的女子,他不忍她那样痛苦,在她头发快要掉光之时,亲手结束了她的性命,那是一种今生都无法摆脱的恶梦。”
    静静地聆听着,到底是有多深爱,才会这样子袒护于他。
    他真的好想问一句:沈静好,难道我对于你付出的一切你都看不见,到底是有多爱他,才会这样子偏袒他,不管他是出于什么样的心思,最终,他是拿了刀杀了琉璃,琉璃死在了他的残忍刀刃下。
    只是,眉毛掀动了一下,他终究是没能问出口。
    见他抿唇不语,楼倾言瞥了一眼他掌下的笔记本电脑,电脑的前端还闪动着绿色的光亮,代表着电脑并未关机,也许里面正在保存着某种重要的文件。
    “一定要缠住她,倾言,哥哥的未来全靠你了。”
    记得刚才丰锐就是这样乞求过她。
    她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有什么样的恩怨,只能隐约猜到也许他们之间的一切都与琉璃脱不了关系。
    只是,就目前这种状况,她的一颗心是偏向于丰锐的,毕竟,丰锐在她最困难无助的时候出现在她身边。
    她不能弃丰锐于不顾,再说,藤瑟御是什么样的男人,总觉得,他可以承受任何打击,在她心里,藤瑟御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再说,他家底那样丰厚,就算哥哥摆了他一道,也不过是在公鸡身上拔一根毛而已。
    如今的丰锐正处在风口浪尖上,她必须帮助他,让他辛苦创立的丰氏能永远存在下去。
    “只要缠着他就好,也不需要你多做什么,倾言,赶紧带他出去玩,让他别碰电脑。”
    这句话再次在她脑子里回荡。
    “藤先生,普罗旺斯有一个出名的地方叫香骨区,我看你也挺无聊的,要不,咱们去哪儿走走?”
    香骨区?
    藤瑟御没想到她还会知道那个地名。
    那一带可全是红灯区,里面陈列着各种情趣的物品,而住在里面的都是来自于不同国藉的女人,其中,以某些国家最为之多。
    价格也非常便宜,这女人是疯了不成,居然要他带她到哪种地方去观赏。
    他很想拒绝她,很想痛斥她,更想将她按在地上打一顿屁股,可是,终究他什么也没有做。
    只是站在原地,眼神为之黯淡,薄唇掀吐出一个‘好’字。
    望了电脑一眼,抬头,再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拿起外套穿上身便头也不回地走了酒店。
    他没有打算开车,她走出酒店时,就看到了他站在一株大树下,高大冷沉的身形犹如芝兰玉树。
    只见他双手插在裤兜里,低着头,咬着下唇,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面情有些冷凝,看不出丝毫的喜怒哀乐。
    身后是两排绿色的法国梧桐树,树影斑澜,夕阳的余辉从叶缝里照射到地,为树下早飘落的黄叶镀上了一层金黄。
    迈着微小的步伐,她向他走了过去,沉默不语地跟随在他身后。
    “藤先生,为什么不打车呢?”
    他虽是高高在上的牛逼人物,可是,她是一个弱质纤纤的女子,从哪儿走到香骨区,至少也要一个小时的路程。
    藤瑟御并未答话,只是朝她脚上望了一眼,嘴角勾起了一抹笑靥。
    是呵,总之,他就是要故意恶整她,他走一小时大不了就当作是健身,而她脚上穿了那么高的高跟鞋,这一路走过去,恐怕连脚掌都会磨破吧。
    “夕阳西下漫步,你不觉得更诗情画意,难道说楼小姐连这点苦都吃不了,何谈为你亲爱的哥哥丰锐光复丰氏集团?”
    字字句句不无讥讽之意。
    藤瑟御一向眼高于顶,自然是不会将她这种无名小卒放在眼里。
    “这根本是两码子事,藤先生,枉你聪明绝顶,光复丰氏集团与走路没半毛关系。”这男人抽哪门子疯,根本是故意恶整她嘛。
    “当然有,古人有云,没毅力,没恒心,难成大器。”
    得,她白了男人一眼,不想再与他讨论这种无聊的问题。
    “难怪你最爱的女人会一个个离开你。”简直就是活该,咎由自取。
    这种男人世间真是绝种了,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
    “楼小姐怎么知道我有多少心爱的女人,又怎么知道我最爱的女人是谁?”
    “难道说楼小姐暗中调查过我?”一个个尖锐的问题让楼倾言根本无法招架。
    冲着他做了一个鬼脸,伸了伸舌头,然后,弯下腰身将高跟鞋脱了下来:“我可没那样的嗜好,我不像你,藤先生。”
    见她拎着一双高跟鞋,光着脚丫跑到前面去了,藤瑟御微微有些吃惊,唯有沈静好这种女人才会这样的率性纯真。
    这像是她干的事儿,他根本整不到她,她宁可自毁形象,也不打算虐待自己。
    光着脚丫也能走到香骨区,反正,现在的都是平坦的柏油马路,也没什么石子,自是伤不到她分毫,也许,打着赫脚更让她感觉舒服,因为,没有了任何束缚,这一刻,他还真是羡慕这个女人可以这样随心所欲,而他藤瑟御自从打娘胎出来,就没这样任性过。
    他也想任性一回,这样想着,自是弯下了腰身将脚上擦得铮亮的皮鞋脱了,重要的是他没有拎在手里,而是将它扔了。
    这样的动作让街上所有的行人咋舌,更是让众多的女人尖叫,大家都跌破了眼镜,衣冠楚楚的帅哥,居然光着赤脚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行走,脸上一片惬意的表情。
    楼倾言察觉了异样的气氛,回头时,一双杏眼瞠得奇大。
    嘴巴张成一个O字型,天啊,不得了,这个男人在唱哪一出戏?
    在她的印象里,自从见他第一面,她就知道他是一个十分注重外表的男人,如今,却是在大街上光着脚丫,与她一样,天,下红雨了吗?
    “喂,藤先生,你疯了不成?”
    “是疯了,因为,你疯,我也跟着疯,要不然,岂能配成对。”
    他跑到了她跟前,拉起了她的手,然后,迈开了步伐带着她一起狂奔。
    不顾街道上人来人往的车流,更不顾所有人注视的惊奇目光,这异国他乡,他丢掉了所有枷锁,只想这样任性一回。
    他带着她跑了好长一段距离,而他们狂奔过的街道路面立刻瘫焕,喇叭声,叫骂声,吵杂声响成了一片。
    他们不去管这所有的一切,尽情地在街道上狂奔着。
    所有的司机都从车子里探出头来,大喊:“这对男女一定是疯了。”
    “是啊,TM的,这是什么世道,大街上耍疯,都快出人命了,还乐成那样。”
    “是呵,难道说大白天就又遇上一对醉酒男女。”
    “该不会当街做爱吧?”
    ……
    ……
    哇靠,真是不堪入耳。
    夕阳一点点地消失在了地平线,他拥着她站在一根白色的栏杆边,最后夕阳的余辉将她们的身影拉得老长。
    她们彼此相互依偎,她靠在他的胸膛上,静静地聆听着那有规则的心跳声。
    回首,两人不自禁相视而笑。
    这是他们相识以来最大的默契。
    脚趾头划破了两个,而他也好不到哪儿去,甚至大拇指的前端染了一丝血渍,疯狂过后,痛楚袭来,只是,他从不后悔自己曾经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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