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恶魔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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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恶魔的光辉-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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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想能力值榜上还有那么多的家伙比我高,我还以为在试练之地占了很大的优势呢,想来他们那些个人中,肯定也有隐藏职业或者比我还牛的机遇和任务,不然怎么可能比我还快!算了,再看下去,我都快没信心了,唔,继续去游戏中奋战……
  我狠狠的鄙视了不吃一眼,准备继续时,不吃贼稀稀的朝我挤了计眼:“老大,等等,先把面包吃了先!”
  “我X,快去订营养舱啦!”我没好气的说道。
  “我知道,”不吃递过面包,又道,“老大,你知不知道‘封印之石’啊?”
  “废话,系统刚刚更新出来的,谁不知道啊?难道你……”我给了不吃一个白眼,我一点也不信不吃会无缘无故的跟我说这个,我也更不相信这家伙会那么好命弄到一个。关于‘封印之石’,光辉官方是这样介绍的,“‘封印之石’类似于以往游戏中的宠物系统,封印之石分五色,为红,黄,蓝,紫,五彩五色,按照颜色的不同,封印怪物的等级和机率也是不同的,如果成功封印怪物后,就可以通过封印之石来召唤出怪来服务,每块石头只能封印一只怪,而且封印不成功的话,封印之石将会破碎。目前来说,因为光辉官方没有公布封印之石的出场地,所以市场上的封印之石并不是很多,价格也是不蜚。
  “当当,答对了!我有。”不吃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上周我和老四去天龙山(与青龙城隔江相对的一座山)打怪的时候,乱逛着,居然让我发现了一个大秘密,”不吃朝我眨了眨眼,卡住了,又吊了胃口,在我拳头的威严下,不吃继续道,“我跟着一只大耳兔(天龙山特产,耳朵可以配药,速度奇快)跑到了一个山洞里,大耳兔是没了踪影,不过在我进去内部的时候,有一道五彩的光圈罩住前进的路,而那死兔子卡在了光圈上,慢慢的变大,最后暴开了,蹦出了一块黄色的石头,哈哈,老大,你说那个地方是不是有古怪啊?”不吃兴奋的手舞足蹈,“也许那个山洞就是传说中的封印洞穴也说不定哦……”
  “我想想……也好,等我去杨逍那学了武功,我们便去那瞧瞧!”然而我此时自信满满的答应,却未料我随即又被卷入了另一起纷争之中,直到数月之后,才得以实现今日之言。 
   
第一卷 光辉之江湖 第十六章 新的起点
  龙城,位于中服大陆的偏北方,占地辽阔,为中服唯一的皇城,皇权的象征,唐皇李世民便是坐镇于此。龙城分内外两城,内城为皇宫大院,没有接受什么建帮任务,平反任务的等的一律不得入内,胆敢擅闯者,对不起,门口站着的两排能力值7000的NPC禁军卫士可不是摆着好看的。
  外城就是玩家们来往的地方了,只要不干什么违法的事,一般巡逻的NPC卫兵不会把你怎么样!要是有玩家敢行凶,杀人的话,嘿嘿!在皇城里,你就是插上翅膀也是跑不掉的。
  通常官方的公告就是贴在内外城的城墙上一个大号的宣传栏上。而此时,一大群家伙将这宣传栏挤了个水泄不通。
  “咦?这是干什么啊?”背负着玄铁剑,天云一路从终南山来到这皇城,怪杀的倒是不多,遭人眼红却是不少,还好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过来开抢,否则非劈死他不可。
  不过刚才在外面看着皇城好真是真实,雄伟啊!现实中哪会有这些建筑啊,真牛气!这才是天子脚下的气息,好象刚刚有人说什么任务,什么泰牟?难道是……它?
  天云力排众人,艰难的挤了进去,只见那榜上写着:
  唐皇昭曰:朕自即位以来,用仁义以治理天下,公赏罚以定干戈,求贤未尝少怠,爱民如恐不及,众民之心,应知朕意。今朕闻泰牟之颠有异象,或曰龙,或曰象,或曰麒麟,终生皆异。现张榜于此,招壮士若干,能揭开泰牟之秘者,上报朝廷,毫无虚假,朕将亲赐其一品神器‘尚方宝剑’一把,官至殿前四品带刀侍卫,带剑上朝,并赏赐黄金千两,以告天下,钦此。
  光辉历元年七月二十九号
  “哇,二品神器啊!还真不是吹的,皇帝不会骗人的,要是我解开了, 那么……”这位老兄的口水开始‘吧唧吧唧’的往下流。
  “就你?哼哼!”旁边一个相貌凶狠的家伙瞄了他一眼,不屑的说道,“看你这身装备也就3000的能力值还想去解秘,瞧瞧第一的‘疯狂项羽’已经快6000了,才人家的一半,想去泰牟之颠,不到半路可别挂了回来哭娘!——自不量力!”
  “谁?是你说的是不是,我们是‘极道盟’的,找死是吧!”先前那位老兄一听被人给鄙视了,也怒了。
  极道盟,起源于北方,是继‘光明组’后,第二个成立的玩家帮会,老大人称南少,本名‘泊瑟棼’,在它的幕后还有一个财团在支持着,据说,这个财团的老大是财富排行榜第二的‘就是奸商’,在龙城这个超贵的地价上弄个堂口,还要多亏这个‘就是奸商’啊!
  “靠,怕你啊!老子还是‘恶魔之手’的!”后来的那个面目凶狠的家伙狠狠的回瞪回去,“怎么样?是不是怕了啊!”极道盟的家伙咋一听,倒是吓了一跳,乖乖,这个‘恶魔之手’可不简单,老大不用说就是恶魔排行榜第一的乾坤啦,虽然麾下人数不是很多,可是高手颇丰,而且个个都有一手绝技,有天下第一恶魔坐镇,除了光明组,倒还没什么人敢去为难他们!
  “嘿嘿,老子怎么看你也不象是‘恶魔’的人,”极道盟的家伙阴笑着,冷不防一拳砸过来,登时将那大汉打翻,“老子叫萧冰风,想报复的话,老子奉陪!”说着,萧冰风一拂袖子,人群中马上挤出几个大汉,簇拥着萧冰风渐渐的远去。
  “我操你个萧冰风,我‘大恶魔’会的,你小心点……”那个叫‘大恶魔’的壮汉十分不爽的咒骂着。
  “恶魔之手?乾坤?好!”二人的争论一字不差的听在天云的耳中,“断臂之仇,不共戴天!”天云暗运气劲,慢慢的拍开众人,消失在人群中。也许连他自己可能也搞不清楚,为什么落下山崖得遇杨过后,练习了《玄铁剑法》,被乾坤砍断的臂膀再也不能复原了。因为平常PK中,断手断脚而未死时,可以花钱到医馆复原或吃昂贵的还原丹。(关于天云的故事,请见即将推出的外篇《玄铁传人》)。
  明教,光明顶。
  “乾坤啊,你入我明教也有些时日,自从上次任务完成后,本座还未传你任何的功法,”我一上线,就遇到了布袋和尚,这家伙消息灵通,说杨左使找我,我慌忙的冲到杨逍的住所,还以为他要教我武功呢,没想到给我了一大堆的任务,什么照看杨不悔啦,嘎嘎,老子可不是什么全职保姆,还有找什么遗失的小说啦,整整搞了一个星期,终于到了今天,杨逍还是照例罗嗦了一大堆的话,才进入正题,“现在本座传你第一块的‘圣火令’武功,如何啊?”
  我心中大喜,哇哈哈,终于熬出头了,整整一个星期被杨逍郁闷着,但是我忍了,因为我已经看到‘圣火令’在向我招手。
  “叮”系统提示:明教左使杨逍传你上乘武学‘圣火令’,能力值提升100,获得圣火令一个。
  哇哈,这下赚到了,我瞪大着双眼看着传说中的圣火令,抹了抹口水,瞬间挺了挺身,摆出了个威武的姿势,因为我突然想到我可是玩家中的BOSS级人物,怎么能如此的不堪!
  “乾坤,等你悟通第一块‘圣火令’后,再来找本座!”杨逍一脸的严肃,转身便走,突然好象想起什么似的,又朝我说道:“哦,差点忘了,刚才教主叫你,你最好去下大殿!”
  “阳顶天?他找我干什么?”我一脸迷惑,丝毫没注意到杨逍一边走着,一边的偷笑,汗!“难道又有什么任务要麻烦我这个明教百年来一出的天才吗?嘿嘿!”我兴奋极了,这里是布袋和尚的原话。
  光明大殿。
  一进大殿,还是老样子,虽然场面威严的很,顺序倒是没怎么变化,阳大BOSS还是座在第一的地方,咦!布袋和尚一直眨眼睛干什么?难道……我心中有了计较。
  “殿下之人可是乾坤?”阳顶天见我进来,便开口问道。
  我心里却是大骂,这个阳BOSS都见过我好几次了,每次都问,难道他的眼睛有问题吗?不过我嘴上却不含糊,高呼:
  “教主洪福齐天,寿比天齐,教主武功盖世,天下无敌!弟子乾坤叩见教主!”说了大堆的马P用语,阳顶天的脸色稍稍好看起来,我微微的欠了欠身,一脸恭敬的望着阳顶天,“不知教主叫属下来,是……”再怎么牛,我也不敢在这里牛啊,要是我有什么不好的举动,难保阳顶天会象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将我给叉叉了,况且,还有可能轮不到阳大BOSS出手,我就被五行旗等人给秒了。
  “近来,皇城颁布了一项任务,完成了它可以提升我们明教在江湖中的地位,所以……”阳顶天微笑的望着我。
  “啊,教主真是高抬了属下了,属下能够接受这个任务真是受宠若惊啊,况且……况且明教弟子众多,那个……”有些事还是问清楚点好,不然自己怎么死都不知道,嘿嘿!
  “这个啊……呵呵,因为你是本教的奇才嘛!布袋,你说是不是!”布袋和尚一阵狂点头,阳顶天继续道,“如果你能顺利完成的话,不但朝廷的分赏归你外,本座也有赏!”
  又赚到了,虽然冒险不是我的喜好,但是奖励是啊!朝廷的肯定不少了,这里的嘛,可要好好的计量计量。
  “叮“系统提示:你接受明教教主阳顶天给你的任务‘泰牟之墓’声望加50!
  出了明教大殿,布袋和尚又凑上来套近乎,我迎合了几句,就匆匆下线了。毫无察觉布袋和尚嘴角闪过的一丝狡黠,“哼!乾坤啊,乾坤,不要怪我啊,‘天’的命令是无法抗拒的,我也帮不了你了!“
  为了准备这个任务,我特意下线,出去活动活动,顺便吃点东西,养足精神。先前叫不吃买的营养舱应该也到了,汗!没想到,安装还要几个小时,没办法,看着不吃还在继续奋斗,我也叫他,吩咐了来人装完后叫声不吃,而我嘛,当然是出去逛咯。
  好久没出来,人的皮肤也白了不少,一般的游戏玩家都是皮肤白白,眼镜厚厚。在大街上乱走着,临近秋天,淡淡的微风刮的人身心都是舒爽无比啊,两旁高耸的巨楼和纵横交错的天桥给人以十分现代的气息,远远巨大的虚拟显示屏上还放着《光辉》的宣传片。
  我扫视着四周,一对男女拥抱着从我的眼前走过,我的心里猛的一颤,一个苗条的人影慢慢的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是joyce,对于她,表面上我跟不吃都说了不要这个贱女人,可是在我的心里,我不知道我到底对她是本着什么样的感情,是爱?可是她骗走了我的一切,是恨?可就是为什么她老是在我的记忆中重叠,我使劲的摇晃着脑袋,试图散去这已经逝去的记忆,游戏中的一切瞬间我对将joyce的杂念挤开。
  “拍拍,好球!再来一个!”不知不觉我走到了一个街头的篮球场上,我抬头注视着他们,几个身穿过膝短裤,超大的NIKE—T…SHIRT,绑着各色头巾的家伙正在场上打着篮球。
  篮球?我沉思着,曾经的记忆如喷涌而出的泉水,蔓延着我的大脑,左传右突,跨下转身,跳跃滞空,投篮,扣篮,无数的篮球动作好似慢放一般在我的脑中一一的展现,我突然觉的我似乎有了那种能力,对于打篮球的感觉的能力。
  我凑上前去,叫道:“喂,你们可不可以加我一个啊!”我渐渐的对我的球技充满了信心,人的大脑还真是奇妙啊,而这就像是个尘封的记忆体,我不禁感慨一番。
  “就你!”其中一个理着小平头,穿着十分夸张的装束,配上那副玩世不恭的神色,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一个词‘嘻哈’。
  “对!”我点了点头,一米八的他,虽然我站在他的面前矮了一个头,但冥冥中我有一种说不上来的信心来打败他,就算他和我一对一。
  “好!”小平头傲慢的朝我勾了勾手指,“只要你能打的过我,一切OK!怎么样?六个球!”说着,斜了我一眼,向其他几个家伙招了招手。
  那群人一看有人挑战,哗啦一下,让出一片球场来,小平头随手抄了个球,向我扔了过来。
  一球在手,我感到我的心好似在欢腾,没错,为球而欢腾。我扬了扬手,熟练的做了个跨下的运球动作,好球!好手感!
  小平头一看我这架势,就知道我不是他想象中的那种菜鸟,他神色凝重的说道:“我叫jack,如果你能赢我,那大家就交个朋友,不然的话……哼哼……”
  “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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