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魔法的弓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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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魔法的弓箭手-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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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现实中的你是不是特别的不讲理,任性兼刁蛮呢?”我不经大脑思考脱口而出。

  凤舞九天没有说话,只是嗔了我一眼,好像在说那就有待你来探索了。这一眼,把我看得是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热血上涌。唉,谁叫俺是没经过爱情洗礼的雏哥呢:(

  正尴尬着呢,那个伤心小箭屁颠颠跑了过来,“凤姐,我终于拿到黄金石巨人的宠蛋了!咦,色狼你对凤姐做了什么?”(靠,怎么跟那个天下有雪一个德行)

  “小箭,别胡说,还找到什么没?”凤舞九天脸上现出一抹红晕。

  “好多呢,没看,反正要给这个拣现成的。你,对说你呢,赶紧去拣破烂去。要不等会东西消失了,可别怪姑奶奶我!”

  “小箭!”

  反正俺脸皮厚,去看看黄金部队都掉啥好东西呢,这里面的金币可比美元还值钱啊!

  跑到那里一看,地上还躺着两件物品和几堆金币。金币一共有78个,两件物品是一个暗金的戒指和一把黄金的钨钢弓。不是吧,看来我对这个疯丫头有重新评价的必要了。就孤零零掉了两件物品,丫头没有理由看不到。暗金戒指说不定她不希罕,但黄金钨钢弓可是她现在最迫切需要的东西啊,居然头也不甩地留给了我。光凭这一点,就是许多自命侠义之辈们所望尘莫及的。用“神察术”看了那两件物品,运气不错,一下便成功了。暗金戒指名曰“幸福使者”+3幸运 +3体质 +2力量,虽然缺少基本属性,但光凭+3幸运来说,它就是极品。黄金弓也非凡品,名叫“天翼弓”攻击力560,附加属性 +3敏捷 20%攻击强化 30%增加命中率,好东东,可惜需要9力量,我无论如何拿不上。

  回到她俩身旁,我故作轻松状,“丫头,那个戒指很不错,不好意思我就拿上了,这把黄金弓是你的。赶紧把你那把破弓换下,叫人看见多掉价。”说完就把弓扔给了伤心小箭。

  伤心小箭拿过弓,嘴里不肯示弱,“肯定是属性不好的东西,否则你会自己不用,留给我?”仔细一看,给楞住了,又使尽揉了揉眼睛,不由低声欢呼一声,赶紧给换上了。呵呵,到底是小孩心性,不过配上这把弓,这妮子确实靓上了一大截。

  心里还掂记着那可恶的骗子和残缺的弓手技能书,同凤舞九天和伤心小箭道了别,用了回城卷轴又回到了仙踪林城。

  仙踪林城还是那么熙熙攘攘的,人似乎更多了,顾不上故地重游,急忙匆匆向转职广场跑去。转职广场仍旧是那么十几个转职导引者,唯独那个可恶的骗子不见踪影,上上下下找了个遍,还是一无所获。看来只有自己认栽了,就当是花1000个金币买个教训,让我明白不是所有的NPC都是那么善良的。看来当务之急我得另外找一个转职导引者,买上一本完整的技能书。

  “你已经是正式弓箭手了,所以不需要我的帮助,下一位。”一个长相慈祥的老箭手如是说。

  “可是我的技能书不完整,我出10个金币买一本成吗?”

  “对不起,我的书只卖给要转职的人。”

  “那我出100金币,这回够了吧?”

  “对不起。。。”

  靠,我都快疯了,怎么办呢?活人还能让尿憋死,我就不信了。对,找找其他引导者去。

  转了一圈下来,没一个人肯把技能书卖给我。我又找附近的玩家收购,价钱出到了1000金币,还是没人理我。最后还是一个小姑娘看我可怜,对我说道,“大哥,不是俺们不想赚你的金币,实在是这个技能书不能转手倒卖呀。你瞧,那边也有一个大哥和你有相同的遭遇呢!”

  顺着小姑娘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广场一角蜷缩着一个人状物体,走进一看,是一个年轻的弓箭手,不过样子极为潦倒,好像还喝高了。

  “兄弟,醒醒!喂,你还好吧?”我试图摇醒这家伙,毕竟难得找到可以一诉衷肠的天涯沦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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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二十一章 同是天涯沦落人(下)

  (起点更新时间:2004…6…15 19:06:00  本章字数:1785)

  “你这个骗子,还我金币、还我技能!”感情这位仁兄把我当成那个江湖骗子了,一拳正中我胸口。系统提示:你正遭受玩家大风歌恶意PK,允许正当防卫。好在醉汉没啥力气,我自然也不会跟他一般见识。

  甩手给了他一巴掌,“嘿,看清楚了吧,我也是受害者,被那混蛋骗了1000金币,还弄得从此学不成技能。要撒火,找他去啊。你这样子算哪门子英雄好汉,徒让别人看笑话!”

  那个叫大风歌的终于清醒过来,眯着眼睛,嘴角努力往上抬了抬,算是打过招呼了。“兄弟,难道你也被这天杀的骗子害过吗?我还以为整个征服里就我一个笨蛋呢。”

  “唉,怪只怪敌人太狡猾呀。想我笑三少自问一向比较聪明,居然也会掉到窟窿里去。”

  “什么,你就是在拍卖会中一举成名的名匠笑三少,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你来看看这是什么。”大风歌边说边从囊中摸出一根法师杖。瞧着很亲切,再一细看,原来就是我以1500金币的价格拍出去的“雾灵杖”。

  “风兄怎会有这个东西?难道是你拍得的?”我有点惊奇,看着这大汉也不似有钱人。要知道1500金币对于一个刚玩征服几个礼拜的普通玩家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你知道,为了买这根杖,我曾经整整挖了二周的矿。对,是现实时间。”大风歌陷入了对往昔的追忆。

  大风歌的故事像绝大多数的人生一样,很简单。大学毕业,找份工作,因为郁郁不得志而上网玩游戏。女朋友嫌他没出息,离他而去。从此更加醉心网游,直到《征服》的出现。一开始,他是出于对一种新的游戏模式的出现感到好奇,才投身其中的。渐渐地,他迷上了这个游戏,更为重要的是他发现一直暗恋的一个女同事也在玩这个游戏。女同事练的是一个法师,像所有恋爱中的男孩一样,为了给出一份惊喜,他决定攒钱买一根好一点的法师杖送女孩。于是他开始忘情地工作——挖矿,他的运气不是很好,但是他肯努力。上天对于努力的人通常都会给予回报,他的挖矿技能练到了大宗师级别,他也终于攒够了买一根好杖的钱。他成功了,他在拍卖会上买到了对他来说很奢侈的法杖;他同时也失败了,有人早买了一根暗金法师杖送给了女孩,女孩羞涩地接受了。于是他决心使自己变得更强,当傲笑江湖的那一天,他会再次走到那个女孩面前对她说,曾经有个男孩曾为她没日没夜挖了二个星期的矿。很不幸,他遇到了骗子,被骗走了全部家当,还丧失了成为一个出色弓箭手的机会。

  “我决定了,我要把自己毁灭了,再重新创造一个自我。”对一个陌生人吐出了所有的不快,大风歌显得焕然一新,绽放出异样的神彩。

  “你是说,你决定自杀?”我知道游戏有这样一个设置,玩家如果对自己创造的角色不是很满意,可以选择自杀。自杀将抹去玩家的一切记录,包括职业和姓名。当然玩家的遗产可以放在银行或钱庄里,新建角色可以领取。

  “是的,反正我这个弓箭手已经没什么前途了,倒不如重新开始。只是可惜了我大宗师级的挖矿技能呀。噢,对了,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也算有缘吧,这个东西算是我临别前的赠品吧,给!”大风歌说得无比坚定,一块黑糊糊的东西硬塞到了我手里。

  “这是,冥铁?”我心中一阵激动,这可是铁匠梦寐以求的铸造材料啊!“风兄,这礼物太贵重了,我。。。”

  “把我当兄弟就住口!这冥铁是我挖矿时偶尔所得,一直舍不得卖掉。其实对我来说也没啥用处,倒不如留给征服第一锻造师,希望你能用它制造一把名器。我想好了,重新开始我就练一个法师,名字还没想好。以后你如果看见一个拿‘雾灵杖’的小法师,那就一定是我了,到时候大哥一定要关照我呀。”大风歌洒脱地冲我笑笑。

  “唉,我没兄弟这么大的勇气,大不了我就一辈子当一个小铁匠算了。放心,我一定不会糟蹋这块好东西的,再次相见,它一定已经成为一代神兵了。”被大风歌的豪气感染,我也已经有点不能自已。

  “说干就干,我怕等会就下不了这个决心了。兄弟,那就说拜拜了,以后再见,希望你有好运!!”大风歌渐渐在空气中消失了,我知道他已经选择了自杀。

  ‘再见,兄弟!“我喃喃地自言自语。我相信用不了多久,一个手拿”雾灵杖“的高级法师将会横空出世!

  PS:很对不起大家,今天状态不太好,写得少了一点。

  兄弟们稍安勿躁,笑三少的实力在接下来的几章里将会得到迅速提升,至少不会让人再叫窝囊废了。霉运即将过去,好运将会接连不断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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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二十二章 打瞌睡的老虎

  (起点更新时间:2004…6…16 7:22:00  本章字数:4032)

  既然我不想自行了断,又不能买到技能书,看来只能寻求其他路径了。其实凤舞九天和伤心小箭已经为我作了最好的诠释,大不了自己去创造技能呗。

  把几件带属性的装备扔到血脸杀手那里,反正东西一卖掉,钱会自动刷到我的金卡里。剩下的白装备就撇到了商店里,赚两药水钱。因为等会我决定去一个比较凶险的地方,就又顺便添置了三打中型生命之水和三捆陨铁箭,虽然价钱很昂贵。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有在生死一线间,才可能激发生命潜能,从而创造出属于我自己的绝技。又跑到了银行里,开了一个私人保险箱,把“阿法拉”和冥铁、“寒山钓”、“掘地三尺”等宝贝存到里面,以防遇到特殊情况给遗失了。

  现在万事具备,是该我轻装上阵的时候了。正在这时系统发出了紧急通知,内容如下:鉴于现在游戏中大量出现的职业玩家(光练生活职业赚取金币,然后到银行里兑换人民币或者在黑市里出售,以此获取生活来源,达到不用在现实生活里工作的目的。简单的说就是以虚拟工作代替现实工作。)大大降低了游戏本身的趣味性、扰乱了市场秩序、偏离了游戏商开发此款游戏的本意,现做出如下调整1、只有等级100级以上的玩家才能享受金币交换人民币业务;2、通过虚拟银行、钱庄进行转帐业务收取5%的手续费;3、等级50级以下玩家不能进行转帐业务,且转帐人和被转帐人等级不能相差30级以上。

  看来这回系统进行的调整是针对绝对嚣张、谁与争锋那伙人的,显然并不是出自“征服者”自己的意愿,应该是政府给了“九天王朝”某种压力,迫使他们做出的相应调整吧。呵呵,也算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吧。看来这个游戏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现在仙踪林城的大街上乱成了一锅粥,击节叫好的也有,骂爹骂娘的也不少。为图个耳根清净,我悄悄溜出了南门口。

  这一次我的目标是位于仙踪林深处的一种叫做血妖狼的怪物。血妖狼等级35,攻击力高,行动速度极快,更可怕的是会施放技能“嗜血术”,被击中的话HP会以每秒5点的速度往下掉,持续时间30秒。虽说恐怖,但是为了能够创造出自己的技能,也顾不上这么许多了。

  在丛林里狂奔,我全然失去了往日的冷静,任由树枝在我脸上划出一道道血痕。我很后悔一个时辰前作出的错误决定——杀血妖狼,这个决定说不定马上就会令我付出大半级的经验值和三天不能复活的惨重代价。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决不会冒冒然做出这个草率的决定,时光当然不能倒流,所以身后的三只血妖狼还是如影随形。无论我如何左右躲闪,总免不了被身后的几个牲畜抓上一下。更可怕的是我中了“嗜血术”,中瓶生命之水补的都够呛。其实我要好好谢谢这么多的树伯伯,要不是有他们的阻挡,我一早就被撕碎了。

  我快不行了,已经有点抽搐的小腿告诉我,极限即将到来,估计再有个百来步,用不着后面三位催,我自己就得乖乖地趴到地上去。

  “小心地上!”一声提醒,让我已经疲惫不堪的身躯做出了本能的反应。拼尽全力,我努力朝空中一跃,顶头的树上居然出现了两个胳膊把我接住,吊在了半空。只听身下一阵巨响,向下一望,地上出现了一个大坑,而那三个冤家在里面正蹦得欢着呢!

  “我说这位大哥,你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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