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剑卿(第一部 燕山情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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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剑卿(第一部 燕山情劫-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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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大官人本就是喜爱结交之人,这时争胜之念一去,那结交之心顿起,白衣人如此骑马,倒也新奇,他有意引起白衣人注意,心念一转,于是漫声长吟道:“燕州女儿十六七,颜如花红眼如漆,兰香满路马尘飞,翠袖短鞭娇欲滴……” 
  这几句又是拽诗又是拽文,将白大官人风流本性展露无疑,他本就是在白家庄呆闷了,听闻北地女儿别有情趣,才大老远地跑到燕州来,这会儿他有心要结交那白衣人,却也要寻个志同道合、知情识趣的人才行,于是便拽了江湖上广为流传的几句诗,这诗形容的就是燕州城里一位美女,在他想来,白衣人若是还有一分识趣,自会过来,若是不来,那无情无趣之人也就不必结交了,否则话不投机,岂不闷煞人。 
  那白衣人倒果真是个识得情趣的,一听有人长吟女儿诗,原本养神的双目睁开,侧过脸向白大官人望来。四目一对,白衣人似是为白大官人的面貌所迷,失了失神,突然一挺腰,从马背上坐了起来。那匹红马也是极有灵性,白衣人这一动,它似会意,一转头便往凉亭方向小跑而来。 
  正面相对,白大官人才看清楚,白衣人并不是什么前辈高人,面相极为年轻,不会超过三十岁,长眉星眸,五官端正,虽说不上俊美,可双颊上一对酒窝,嘴角上翘,却是天生一副笑面。白衫之外,还套着一件白狐皮制成的坎肩,散在肩头的黑发随风四下乱飘,从头到脚,都是透着一抹潇洒不羁之态。 
  白大官人此时看清白衣人的模样,大出意料之外,不由吃惊,心里一堵,正不知是什么滋味,那白衣人已纵马到凉亭前,一拍马颈停了下来,也不下马,就坐在马上,一双星眸上上下下看了白大官人几眼,高声道:“好一个燕州女儿十六七,面如花红眼漆,只是可惜,可惜了……” 
  “可惜什么?”白大官人到底还有些少年心性,见白衣人语气可惜,不禁动了好奇心,只是话才出口,便觉有些不自在,隐隐又起争胜之念。 
  白衣人哈哈一笑,道:“燕州女儿可不比中原大家闺秀,自小便是马背上玩耍长大,那是既刁且蛮,可是也别有英姿,难以降服,最喜爱的是那些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心胸宽广性情豪爽的男儿汉子,像兄台这般手里端着一碗杯作柔弱状,可入不了姑娘们的眼。” 
  “原来如此,受教了。”白大官人一听燕州女儿果然与江南佳丽不同,别有一番风情,顿时便心痒痒,将手里茶碗一扔,摊手作无奈,道:“经兄台一说,倒确是可惜了,非是男儿不豪爽,有心无酒也枉然。”语毕,玉扇在手中一敲,一副遗憾状。 
  白衣人见白大官人说得有趣,不禁大笑道:“玉面桃花眼,青玉扇为鉴,若是燕州女儿知晓杭城白大官人来到燕州,怕也是要挤破门槛来见上一见的。” 
  白衣人一语道破白大官人的身份,白大官人也不奇怪,他游历江湖三年,这张脸,这把扇,早已是他的标记,此时听得白衣人话里有夸他的意思,面上不禁微露笑容,道:“兄台取笑了。” 
  白大官人本就生得俊美无俦,此时一露笑容,更有倾倒众生之态,饶是白衣人心性坚定,也不由生出眼花缭乱之感,怔了怔神才道:“久闻白大官人之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在下与友有约在身,不能与白大官人对坐长谈,实是遗憾,唯奉酒一坛,还望莫要嫌弃。” 
  说着,白衣人从行囊里摸出一小坛未启封的酒,扬手一扔,酒坛凌空打着转,稳稳地飞落在白大官人的右手上。白大官人左掌顺手一拍,拍开酒坛上的泥封,顿时一股酒香扑鼻而来,酒香之中,还带有若隐若无的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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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英镇特产的梅泉甘露。”白大官人一阵惊喜,这可是极难得的酒,每年才出百坛,是有钱难买的极品佳酿。 
  “白大官人好见识,正是落英镇的梅泉甘露。”白衣人拱了拱手道,“在下先行了,兄台若是得空,三日后燕州清风楼一聚,以补今日之憾。” 
  “兄台去了便是,三日后,在下定不负此约。”白大官人此时是见酒心喜,又因白衣人言语举止风采翩然,一时间争胜之念尽去,只觉此人与己情趣相同,大有可交。 
  白衣人已打马转向,听得白大官人一口应下约期,不由回过头来灿然一笑,又拱了拱手方才打马而去。 
  白大官人却觉眼前一亮,略有失神。那白衣人原就是天生一张笑面,不语也笑,此时一笑而露齿,分外灿然,也就越发显出白衣人的潇洒绝伦。按说白大官人生性风流,游历江湖三年,向来是美人堆里扎根,早已见惯美色,就算是在男人之中,也无人能比他自己那张面容更出众,不应当还会为白衣人一笑而失神,只能说白衣人的潇洒风姿委实是过于出众,即便是面相平凡的缺点也被掩过了。 
  白衣人这一笑,使白大官人心中又添几分好感,回过神时,见白衣人骑着马已渐行渐远,蓦地手中玉扇一敲掌心,丹田中提上一口气来,扬声喊道:“今日相逢是为缘,尚未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白衣人一声长笑,笑声远远顺风而来。 
  “白衣折梅驾火影,侧身天地一剑卿。” 
  听得风中传来的这两句话,白大官人才知晓,原来今日自己遇见的是近十年里,江湖上风头最健的顶尖高手之一。白衣,是指他平素最喜穿着白色衣衫,折梅,是指他的独门武功折梅手,火影,是他的骑下的汗血神驹,侧身天地,是形容其人性格潇洒不羁、不拘礼法,剑卿是其名,江湖中人,取其首尾,称之为白衣剑卿。 
  知道了白衣人的身份,白大官人反倒对三日后清风楼之约而犹豫起来。白衣剑卿,是天一教的右使,这天一教,在江湖上,虽然不是什么凶名昭彰的邪教魔门,却也不是行事正义的名门正派,天一教成立于十年前,教主方宏隐雄才大略,麾下网罗了一批能人,势力发展迅速,很快就成为江湖上不可小视的大帮派。 
  最近几年,天一教行事日渐乖张,时常与白道中人冲突,白大官人这三年里,就出手教训过好几回天一教众,这白衣剑卿说起来与他应该是敌非友。既然白衣剑卿一眼就认出他的身份,白大官人也不知这清风楼之约会否是白衣剑卿设下的鸿门宴了。 
  去是不去,一时间白大官人着实拿不定主意,他本就是不定性之人,骑上自己的一匹白马,纵马往燕州城而去,直到快入城的时候,才想着既然是敌非友,那也就不必结交了,只是他亲口应下了清风楼之约,若是不去,岂不是要教人笑他无信无义,又或是怕了那白衣剑卿,他素来爱惜名誉,这种背信之事白大官人是怎也不肯做的,三日后便往清风楼一往,与那白衣剑卿说个清楚,便就是龙潭虎||穴,他也是不怕的。 
  进了燕州城,寻了一家客栈,白大官人一脚才踏进门,便撞见一个熟人,怜花公子季惜玉。 
  所谓物以类聚,能与白大官人成为至交的,自然是性情相近趣味相投之人,这怜花公子季惜玉,也是一等一的自命风流之辈,家中三妻四妾比白大官人只多不少,却还整日在外面寻花问柳,偏偏这人也生了一副好相貌,虽比白大官人略差了些,却也是少见的美男子,又兼嘴甜口蜜,在江湖上也甚得女子青睐。 
  “赤宫兄。”这季惜玉正从楼上下来,一眼望见白大官人,立时便招呼起来。 
  白大官人一抬头,见是季惜玉,顿时喜笑颜开,走上前去,玉扇在季惜玉肩上一敲道:“你怎在这里?” 
  季惜玉笑嘻嘻道:“赤宫兄所为何来,小弟自然也是所为何来。” 
  这一句话说得两人心照不宣,一阵嘿嘿地笑。笑够了,季惜玉伸手作了请的姿势,道:“赤宫兄,你来得正好,小弟要去办一件事情,正缺人手……” 
  白大官人崩紧脸孔,佯怒道:“你这是什么话,感情我就是专程跑到燕州来给你当跑腿的。” 
  季惜玉哈哈一笑,连连作揖,道:“赤宫兄莫怪莫怪,是小弟说错话了。不是小弟有事,是美人儿有事,赤宫兄也是怜香惜玉之人,这个忙不会不帮吧。” 
  “哦,是哪家美人儿?”一说到美女,白大官人眼也亮了,也来劲儿了。 
  “嘿嘿,赤宫兄可知道燕州女儿十六七,颜如花红眼如漆说的是谁?” 
  “燕州温家堡的温小玉。”白大官人眼神更亮了,他来燕州,可就是冲着这位燕州女儿来的。 
  季惜玉大笑,道:“赤宫兄说得不错,有一事你大概不知吧,我与温家堡的温堡主也算是表亲,前日我借亲戚之名上门拜访,见了温小玉一面,果然是个美人儿,不仅人美,而且辣,辣得够劲,辣得回味无穷。我打听过了,温美人最喜良驹,赤宫兄,若是我等能奉上良驹一匹,必能博美儿人的芳心。啊,可要先说好了,赤宫兄,温美人可是小弟先看上的,你可不能跟我抢。” 
  白大官人见季惜玉兴奋得面颊飞红,不由谑笑道:“看你说的,朋友妻不可戏的道理,我还不懂吗。看看你,小心温美人辣死你。不过话说回来,听说温家堡名下有一个马场,良驹多多,你又从哪里能寻来让温美人看得上眼的马来讨她欢心?” 
  季惜玉道:“寻常良驹自然难入温美人的眼,我要弄来的,是传说中第一等的好马,汗血宝马。” 
  白大官人一惊,突然想起白衣剑卿来,他的坐骑火影,可不就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惜玉兄,你不会是想打白衣剑卿的主意吧?” 
  季惜玉一怔,望着白大官人叫道:“赤宫兄,你什么时候变成神算了,小弟这点心思,怎么都瞒不住你。” 
  白大官人一笑,玉扇敲着掌心,寻思了一会儿,才道:“惜玉兄,这忙,我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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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燕州城南郊,平地阔野,草木繁盛,正是温家马场所在之地。此时正值黄昏,万马归栏之际,马场里一阵喧闹,正在忙碌间,从燕州城内飞出两匹快马,直往温家马场而来。衣襟飘扬中,显现出的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冲在前面的少女,一身火红劲装,红巾蒙头,俏面泛着一抹激红,漆黑的眸子紧紧盯着前方隐约透着急躁,后面的少女装着绿衣,丫环打扮,扬鞭打马,明显跟得有些吃力。 
  “小姐,您慢点儿,我跟不上您了……”绿衣丫环眼见自己越落越远,不由得急喊出声。 
  “小兰,你太慢了,我不等你了,马场就在前面,我先去了。”红衣小姐似乎很着急,一句尚未说完,人已去远了,最后几个字听到绿衣丫环耳里,早已模糊不清。 
  “小姐……”绿衣丫环又急又无奈,只得死咬住银牙,拼命跟了上去。 
  这红衣小姐不是别人,正是温小玉。此时,温家马场的大门正缓缓关上,温小玉远远见了,娇叱一声道:“慢着!” 
  寒冬腊月,风声刺耳,正在关门的温家下人哪里能听得到女子的娇叱,倒是有个眼尖的,远远看着一匹黑马上像飘着一朵红云,直往马场而来,虽看不清样貌,却也知道黑马红衣是自家大小姐的标志,连忙阻止了关门,便在这一缓之间,温小玉连人带马已冲进了马场中去,把关门的几个下人惊出一声冷汗来,心道:若是没有这一缓,他们岂不是就要被马撞上了。 
  比起外面的这一阵喧闹,温家马场东面一间马房外,却显得闲兴许多。一张石桌上摆了两样小菜,两个人面对面坐着,地上倒着三个空酒坛,边上还有几坛未开封的酒,其中一人正在往碗中倒酒,显然正是喝到酒兴最浓处。 
  “来,剑卿老弟,咱们再干一杯。” 
  边上坐着的另一人正是白衣剑卿,闻言端起碗来,道:“尹大哥,干了。”说着,一碗酒下肚。喝到现在,他仍是面不红气不喘的模样,这份海量倒也是够惊人的。 
  “剑卿老弟,你我五年未见,倒想不到你的酒量见长啊。” 
  白衣剑卿口中的尹大哥,尹人杰,望着白衣剑卿哈哈大笑,虽是一身马夫打扮,可是浓眉大眼,满脸络腮胡,粗犷之中也是眼神如炬,是个豪爽汉子。 
  “尹大哥,如今你再想灌醉我,可是不能了。” 
  白衣剑卿一张笑面,对当年自己轻易被眼前大汉灌倒的事情早已不以为意,“说起来,尹大哥你也太不地道,失踪五年,到如今才告知小弟你的下落这也便罢了,怎地屈身在这温家马场做个小小马夫,岂不有辱大哥一世英名。” 
  “唉,自从五年前你嫂子过世之后,大哥我就看破了世上这些名啊利啊,飘泊了几年之后,便想寻个安身处,前年路过此地,看这些马儿不错,我便在此落下脚来,每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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