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墓里来的男人》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从墓里来的男人- 第1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铁蛋一家人是对自己好,可他们走不进自己内心最深处,甚至看到他们一家人每天在一起,有说有笑,很幸福,而自己却怎么也容不进去,因为自己是在羡慕他们,为什么羡慕?就是那些幸福不属于自己,无形中就有了一堵墙,把自己隔绝在了外面,所以自己明明感受到了他们的关怀,却患得患失。

他多么想需要一个像铁蛋这样温暖幸福的家啊!

自己虽然来到了未来,却遗失了三十六年的时光,没有他的这段时光里,物是人非,也不在属于他,铁蛋有铁蛋的生活,周星有周星的生活,没有自己的三十六年,他们过得很好,自己的出现,不过是增添这个属于自己却又不属于自己的时间的一些因果。

终来,自己还是一个多余的人,一个时光的过客,找不到任何存在感!与在时光里漂泊,又有什么不同?

都是漂泊,自己为何不在漂泊中寻找自己的港湾?

所以这一次他从过去来到了未来,不是回家了,而是他漫长时光里的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

对,就是一个转折点!

就像一个成功的人,要想成功就得把一件不喜欢的事变成喜欢去做,只有这样,才不会有累的一天,不会停下前行的脚步!哪怕前方是地狱!成功的结果,就是那个让他可以停泊的港湾!

这是就被动与主动的区别!

而那个能让他停泊的港湾,到底在哪儿?

没有人知道。但已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知道自己的路是什么,是在漫长的时光里寻找存在感。

诡墓里面,他置身于耀人眼目的闪电中,望着墓穴外面的他们:“铁蛋,周兄,好好保重,兴许那天我还会回来,也许回到你们年轻的时候……再见。”他露出了一抹微笑,只是他的微笑略显苦涩。

诡墓起风,狂风肆虐。

无故起雾,白茫一片。

当一切都归于平静,消散无踪,诡墓入口的他们,就这样站着,复杂的目光望着空荡荡的诡墓。他轮回了,成为了时光的囚徒,放逐于时光中。

春秋轮换,时光如梭!

没有人知道他施慕白去了那个时间,是回了过去,还是去了未来?没人知道,甚至他自己都没有兴趣知道,只知道一次又一次寻找诡墓,然后又在诡墓中消失,接着又寻找,在消失与寻找中不断重复。

甚至到最后,他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漫步了多少时光?

也许是千年万年。

也或是,弹指一挥间。

这些对他来说,重要吗?

他的存在,不过是让这个世界的某个时间点突然多了一个人,然后又莫名其妙少了一个人,仅此而已。

过去,未来。

未来,过去。

来来去去,周而复始,惊扰不了任何人,任何人也不会惊扰他。

累了就歇歇,寂寞了,就吹奏一曲。

+++++++++++++++++++

时光荏苒,明朝嘉靖年间!

这个时间的枫林山还是枫林山,只是江州被改为了九江府。至于曾经江州的乔府,早已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中。

这天,注定会到来!

将自己放逐时光里的他,早已麻木,记忆里只剩下诡墓和来诡墓的路。他像千年万年前的自己一样,又一次来到了诡墓。只是现如今的诡墓,早已经荒废,甚至残砖都没有了,只有一地的荒草和乱石。

烈日悬在上空,透过枫叶与枫叶间的缝隙,洒在他身上。宽袍大袖,大背头,手拿长笛,面无表情,望着眼前的一片荒草和乱石。他笑了。踏着脚下枯叶,进入了荒草中。

咔嚓!一根枯枝被他踩断!

枯枝踩断的声音,穿透空气,飘进了一块大石后面的人的耳中,下意识惊醒!有人来了,试着探出头,朝外望来。

一个人,正走进那片荒草中。

那个人一袭拽地宽袍大袖,披散一头长发,手拿长笛。

好熟悉的身影,无神的双眸更是睁大了一分,那早已不知道体验多少次失望和失落的微弱心跳在此刻,激动的跳了起来……

唰!整个人一下子就从大石后面冒了出来。

施慕白站在荒草中,正要释放闪电再一次轮回,眼角的余光突然撇到一个身影,下意识望了过去。他右前方十来米处有一块大石,那大石旁有个人,那个人身子单薄,披散着一头长发,身上的衣衫多出破烂,甚是泛有血迹,而那张脸像摸了泥一样漆黑,唯独那双眼睛,泛着泪花……好熟悉的目光,好熟悉。

“细水……”他难以置信的唤起了她的名字。

她凝望着他,就这么凝望着,在凝望中她泪如泉涌,她用手掩捂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因为是他,就是他,那就是他,化成为灰她都认识……

那些以伤为名的日子

谁苍白了谁的等待?

谁又无悔着谁的执着?。

她哭得不成人样,她不顾一切的朝他跑了过来,如飞蛾扑火,哪怕只有刹那,也可以抚平时光的等待,孤单迷茫乃至黑夜带来的恐惧之苦,更能抚慰那颗早已绝望不堪的心……

“施先生……”

施先生三个字仿佛从遥远的过去穿透时光而来,让早已麻木的他,心灵大震!

第260章洗去一切苦与痛

施先生!

好熟悉且也好久远的一个称呼,似停留在昨天,又似从千年万年前突然穿透时光化作一缕春风飘来,唤醒了他。

情如风,几度红尘来去,惊醒梦中你那模糊的容颜。

十来米的距离,好短暂,短暂得触手可及;却也好遥远好漫长,漫长得泪流满面。

化作风

化作雨

花尽毕生所以力气,奔向像春天一样的他。

“……施先生。”她紧紧地拥抱住了他,在他怀里哭成了一个泪人,泣不成声,她要尽情的哭,尽情的落泪。

她奔来的力量撞向了他,好真实的感觉!真实得震撼了时光!

是谁的梦吹开了岁月的门

是谁的歌唱出了岁月的泪

是谁的心温柔了岁月的情

他也抱住了她,将她抱在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恨不得融进自己身体里,强烈的震撼让他不知道,不知道这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幻,好漫长的寻觅,好漫长的漂泊……

也许是梦,但他愿意在这梦里不愿醒来,他抱着她,闭上他的眼,感受着她的气息,听着她的哭声,是那般的熟悉,只是这抹熟悉让他落下了那阔别已久的红尘泪。

参天枫树,密密成林。

半人高杂草,成片包围

烈日下,枫树林,他和她就在这荒草中拥抱着对方。

山风拂来,落叶飘飞,说不出的感到和时光的惊艳,早已哭红了双眼的她望着他,用手抚摸着他的脸,她还是忍不住在哭:“……施先生,真的是你,真的是你……我终于,等到你了……”

他也找到她了。

他没有说话,泪,在他脸上止不住的淌,就这样凝望着她,凝望着哭得稀里哗啦的她,凝望着已不成人样的她,多少的心酸和歉疚心疼化作感动,化作一个吻,吻上了时光,吻上了她的唇。

她哭泣,她呆住,甚至是震撼。

这是他第一次吻自己。

曾经记忆力的那段时光,每天都在一起度过,那样亲密,却从未吻过自己一次,而现在……她不知是感动还是心酸,哭得更厉害,也不顾一切迎合主子的唇,吻着,吻得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的苦与痛。

时光荏苒。

有些人,在不经意时,分开。

有些记忆,在不经意里,模糊。

有些等待和寻觅,在不经意中,刻了骨。

相拥着,相吻着,突然她嗯嗯了一声摆脱了他的唇:“施先生不要吻了,我现在脸脏,全是泥,我去洗洗,等我……”

不等他的回应,她就跑了,像只受宠若惊的小兔子朝山下而去。

她真的很脏,脸上真全是泥,若不是她的眼神,她的声音,她对他的称呼,他不敢相信是她。

他望着朝山下而去的她,抬手抹了一下嘴唇上的泥沙,看着手指上沾着口水的泥沙,他不禁摇头一笑,朝着山脚下她的方向去了。

枫林山的山脚下,有一条小溪。

这条小溪,千百年来不论是改朝换代还是春秋轮换,它从未变过,就像是一个见证者,见证时光,见证他的来来去去。

阳光好明媚,好温暖。

溪水好清澈,好凉爽。

她蹲在溪水边,蓬头垢面,捧着溪水用力的洗着脸,洗着洗着,就见到了溪水中倒映出了他的影子。

她回头望来:“施先生……”

施慕白站在旁边看着她,盯着她,她脸上的泥已被洗去,替换的是一张干净熟悉的脸和那一双水灵的大眼,是她,是那个用生命为代价护自己的她,只是她的发是那样的脏,那样的乱……像个乞丐。

“施,施先生你,你要做什么?……”她无措。

“别动。”他坐在岸边,让她躺在自己腿上,将她的发没入溪水里,给她洗发。

“施先生,我是你的丫鬟,你给我洗发,我,我……我自己来吧。”

嘘!施慕白做了噤声手势。

然后继续洗着她的发,替她洗去一切的苦与痛。也许细水不明白他的所作所为,不明白他为何吻自己,不明白他为何给自己洗发,自己是他的丫鬟,他是自己的主子……但他施慕白明白,他漂泊于时光中,不知道多少年,太多的泪和悔恨乃至歉疚都消散在了时光里,他多希望有个人能和他作伴,他太懂得一个人的孤独和凄凉,如今好不容易千难万难找回了属于自己的东西,找回了救自己一命的她,怎能不爱惜?不珍视?

“你是我的丫鬟,我的丫鬟不能像个叫花子一样脏兮兮,我的丫鬟不说穿绫罗绸缎,但必须干净得像个人。”他给她洗着发,训着话,却流着心酸的泪。

她嗯了一声回应。她就这样仰面躺在他的腿上,望着他,望着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多少次梦回有他的世界,孤单太久,等待太久,她被自己感动哭了,泪从眼角滑下:“施先生,我再也不想离开你了……不要再丢下我了好不好……”

他停下了给她洗发的手,看向她水汪汪的眼睛,一阵心酸,微微一笑:“即使你想离开,我也不会放你走,从今以后,你必须跟在我身边,寸步不离。无论是吃饭,睡觉,都得在我看得着的范围。”

她重重地点头。

他笑着捏了捏她的鼻子:“好了,你自己洗洗身子吧,我去那边等你,一会儿我们去城里,带你吃好吃的,你看你都消瘦成什么样子了。”

细水嗯了一声,就去了水深一点的地方,洗澡了。

施慕白距离她洗澡的地方只要五六米,站在一块石头上,手拿一支长笛,望着远方,吹起了笛。

他的笛声,婉转绵长,幽幽绕耳。

笛声配上他忧郁的眼神,儒雅的形象,是一种视觉和听觉的双重享受。细水在溪水里浸泡着身子洗澡,不时望向他,生怕一眨眼,他就不见了,害怕从枫林山见到他到方才他给自己洗头,是幻觉,是自己做梦……

“施先生,我洗好了。”

笛声停止,他回头看向身后的她。她披散着一头湿漉漉的长发,身穿一袭多处破烂的衣裙,衣裙很脏,还泛有血渍,似乎她穿的这一身就是当年她消失的那一身,而脚上是一双有破洞的鞋,一只脚趾都露在外面……看着如此模样的细水,他不敢想象她是怎么过来的,又在这里待了多少时间?又受了那些苦?

她不明觉厉,施先生为何这样盯着自己?她也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她不惑的问:“怎么了施先生,我是哪儿没洗干净吗?”

施慕白微微一笑,把身上的这件黑色斗篷取了下来,给她披上。

“施先生,这……”

“刚刚洗的澡,却依旧穿这身破烂的脏衣服,真想给你扒下来。先裹着吧,去了城里给你换一身。”

她哦了一声,又看向他施慕白身上,发现他身上这件白衫也破了好几个口子:“施先生你别说我,你看你自己不也穿的破破烂烂吗?”

“我是懒得换,也与你不同,你是一个女孩子,破破烂烂露胳膊露腿,像话吗?”说着话,他越过了她,朝前走着。

她裹着施慕白的黑色斗篷,赶紧跟了上去。

朝城里去的路上,主仆两人以前一后。

“施先生,你说带我去城里吃好吃的,还买衣服,你有银子吗?”细水把这个关键性问题问出来了,因为她走在后面,打量前面走着的主子,发现主子的衣服都这里一道口子,哪里一道口子,别说钱袋,就是稍微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身无分文的两人,难道这样去城里?去吃霸王餐?

这个问题在细水这里或许是问题,但在他施慕白这里,根本不是问题,因为他施慕白别的本事没有,排除身怀闪电,他还会戏法,变戏法的那些手法随便去大街上顺顺几个富家公子的银子,就够花销了。这漫长的时光里,他需要钱的时候,就是通过这样的手段来的。

“这些是我操心的事,你跟着就好。”

她哦了一声,然后又开始问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似乎见到了主子,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