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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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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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中说,因为年龄差距我们不能作朋友、你只能作我的小弟弟。他看了信后说了一句话:也能作朋友吧。这样我们就有了性关系。我和他的感觉在我所有的性关系中是最好的。他很能体谅对方的感受,不把我全身调动起来,他不会进入。有时我能连续三四次达到性高潮。我跟他开玩笑:本来我以为可以教教你,没想到倒成了你的学生。“
  有时离婚女人也会成为搞婚外恋的男人们容易染指的对象。一位离婚女性说:“他每周来我这儿一次。他觉得我这儿挺舒服的。那时我正和丈夫分居,还没办离婚手续,感情还在丈夫身上,所以我的话题总不离我丈夫。有一次我们谈到性的问题,两个人都很冲动。他说:我们已经等得大久了。他的那个东西又长又大又硬,时间又长。可我不兴奋。我发现我不爱他。他说,我感觉出来了。我说,咱们就到这儿了。我原来以为我爱你,后来我发现我不爱你。有一次他在我上面很兴奋他说:你是我的。我说,我不是。他‘啪’地打了我一耳光(不重),我觉得那也不是。我和他有快感,但不是全心全意的高潮。后来我们就断了。我很坚决,他说还要谈谈,我斩钉截铁他说,没什么可谈的。我觉得这事不好,不对。”
  离婚女性的处境还使她们成为一些男子利用的对象,一位外语教师说:“那年我和一个比我小十岁左右的人好了一段,我们是在单身俱乐部认识的。他有点喜欢我,还想跟我学外语。
  一开始我挺爱他的,挺激动的。他的声音特别好听,像个男子汉似的。后来我发现他好像另有朋友,就觉得和他Zuo爱没什么意思了。我发现这个小孩惯于利用女性,是个浅薄的小孩。他找我大概是因为我能教他学外语。“
  离婚女性还常常会遇到前夫提出性要求的情况,因此有的女性有同前夫偶尔发生性关系的经历:“离婚以后,他有时还来找我。有两三次说到孩子动了感情,他要求Zuo爱也就做了。”
  另一位离婚女性提到:“我到前夫家去看女儿时,她父亲常常对我有性要求。我有时同意,有时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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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后的住房问题一位通过法院离婚的女性讲了她的痛苦经历:她住的是丈夫的房,按法律规定,结婚满十年才可以有权得到男方的部分住房作为补偿,可她只有九年,就没有要房的权利。离婚后,男方允许她带着孩子暂住一年,一年期满时,就坚决要赶她走,她不走,遭到男方毒打。现在她不知到哪里去祝“我们离婚判了三次才离成,第一、第二次都是因为没房子没判离。第三次判离后,我搬了出来。感情挺受伤害的。”
  “我们离婚之后,我没房子,只好仍住在一套两居室的房子里,他住一间,我住一间。房子搬不开真是太不人道了。他总是把那个比他小十几岁的情人带来同居,两个人老故意在厨房和浴室里大声叽叽嘎嘎地笑闹,故意刺激我,想把我撵走。他还去派出所报过假案,说我锁在房里自杀了。我开始还不明白这有什么用处,后来警察告诉我,他是为了趁我不在屋里时让警察破门而入,他好把判给我的东西拿走。为了把我轰走,他无所不用其极。他的朋友给他出主意让他打我,还说:只要不打到重度残废,就能把她轰走。有一天早上,他趁我没关好门,跟进来,要把我从凉台扔下去,我拼命挣扎,惊动了邻居,才制止了他。我回忆以前的事,这才醒悟到他以前也做过一次这样的事,那次是要把我推到汽车上。那次我们在街上走,他突然推了我一把,我慌忙抱住他胳臂,叫了一声,你这是干什么?一辆汽车擦了过去。
  那时我一点都没有怀疑他。后来开始打离婚时,我已经感到不安全了,所以我一上法院就同意了和他离婚。我和他分手是一种解脱。“
  有的离婚女性因为房子问题难以解决,离婚后还得住在婆家:“去年六月办好离婚证以后,他流露出不想让我走的意思,虽然他没明确说出这句话。我其实也不想走,因为孩子还得住在我婆家。后来我就留下来了。离婚后我们还有性关系,可是次数比以前少,感觉也不一样了。人还是这个人,可一切都不一个味了。
  有一次他带孩子出去玩,打了电话回来,他说,我们回去,三个人。我就猜到他是要把他情人带回来。我也没犹豫,就说:可以。后来她果然来了,我过去打了个招呼,我说:来啦。她也没说话。过了两天他俩打了一架,可能是因为这个。
  他那天让我下班晚点回来,说,有人要找我打架来。她来那天,天很晚了,我穿着睡衣睡裤,还像是这家的主人一样。我猜她是为这个不高兴了。“
  “我觉得国外离婚的人在房子、财产上都能有保障,可我就没有房子。如果回父母家,别人会说闲话。女人带个孩子,要想找个没孩子的,他就觉得高你一等,女的就得低声下气地过日子。国外离了婚之后马上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天地,中国就不行。我是嫁到他家去的,住的是他父母的房,离了婚他父母不能把房子给我。离婚后的问题主要是住房和抚养费,孩子还小,我得为这事操很多年的心。”
  在离婚问题上,可以看到这样几个带有规律性的趋势:第一,离婚率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及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都有增高的趋势。据美国统计,在过去的100年来,离婚增长率是人口增长率的13倍;有三分之一的初婚以离婚告终,有三分之一的再婚再次解体。40年代出生的美国妇女,第一次婚姻中有38%,第二次婚姻中有44%可能以离婚告终。(萨多克等,第289页;韦克斯,第39页)前苏联共有7000万个家庭;每年记录在案的共有90多万对夫妻离婚,70万孩子失去父亲或母亲。
  四分之一的家庭中妻子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这已成了经常引起相互不满、冲突,甚至成为离婚原因。(钟玫,第侣一51页)中国的离婚率亦呈上升趋势:1980年以来,离婚率从千分之0。7增加至1992年的千分之1。5;用同样的计算方法,1985年,下列各国的离婚率为:美国千分之4。96;苏联3。36;意大利3。20;瑞典2。37;西德2。10;法国1。95;日本1。30。(孟宪范,第174页)第二,在现代社会中,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比例高于由男方提出离婚的比例是普遍现象。
  据中国各地方法院统计,离婚诉讼中原告为女性的一般在三分之二左右。有资料表明,中国20年代和30年代的离婚案情况也是如此。例如,据上海市1918年统计,女方主动者占60。8%;广州、天津1929年的离婚案中,女方主动者分别为89。4%和85。7%;北平市1930年占71。9%。
  其他国家也有类似情况,例如19世纪初,法国、美国、澳大利亚。
  瑞士、意大利、罗马尼亚等国的女方原告也都在一半以上,有的高达90%;日本1945年以来,妇女起诉离婚占到70一80%;前苏联的女性原告也占70%左右。
  由此可见,离婚中女性主动者多于男性,这在本世纪是一个跨地区跨年代的普遍现象。研究者认为,妇女家庭角色自主意识的增强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徐安琪,第116一123页)第三,离婚后女性再婚的比例高于男性;农村妇女再婚的比例高于城市女性。例如,陕西省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表明,城市女性再婚率为69%,农村却高达93%。普查资料表明,上海:广州、天津、长春、兰州、成都、乌鲁木齐、武汉、福州等市的郊县离婚人口的性别比分别比市区高2至6倍。农村离婚女性更容易再婚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的性别比高于城市,因此农村男子对农村妇女再婚需求远远高于城市男子对城市妇女的需求,尤其在边远贫困地区更是如此。
  传统社会的家庭关系稳定和现代社会的家庭关系动荡不安是一个跨文化的普遍规律。我想,这同居住环境(农村的紧密形式和城市的散漫形式)、家族亲属关系(联系紧密与松散)、人们交往方式(以首属群体为主和以次属群体为主)
  以及观念的变化(从以离婚为羞耻到不以为耻)等因素有关。越来越多的人有离婚经历;越来越多的人看到别人离婚;越来越多的人能够理解和同情离婚;越来越多的人以离婚来解除过去难以解除的失败的婚姻;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和旁观者把离婚当作好事看待。
  这是一个趋势,这是传统社会走向现代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虽然离婚过程中有许多痛苦和伤害,我们能够做的只是设法减轻这些伤害,却不能扭转离婚率增高的总趋势。
  第二十四章 同居
  近年来社会生活规范的宽松,不仅使婚前性接触、婚外恋和离婚现象增加,而且使同居现象有所增加,这些同居有的具有事实婚姻的性质;有的像是“系列的一夫一妻制”——不断地更换伴侣,但每段时间只有一个伴侣;有的则更像是婚前的“试婚”。
  同居原因一位与男友同居十几年的女性说:“我们一直觉得这样就挺好,从没认真讨论过结婚好还是不结婚好。开始还有朋友问,现在也没人问了。我下意识里可能不愿受束缚,有爱在一起,无爱就分开。我觉得我们会白头偕老。但也要随缘,如果缘份尽了也没关系,这一段生活已经很好了。”
  一位与现任男友已同居五、六年的离婚女人这样说:“家里都承认我们。我觉得结婚没什么用。我们又不要孩子,结婚有什么用?到需要分手时,不管是明天走还是什么时候走,他都对得起我。两个人还有缘份就在一块儿过,没有缘份了俩人也就没有关系了。结婚证也不会给人带来安全感。那些没离过婚的人把这张证当作是买了保险一样,其实那只是一张纸,保不了什么险。”
  “我33岁离婚,认识了现在这个老公,我们同居五年了,一直没领结婚证。我觉得不需要这张纸头。如果我们还有感情,没这张纸我们也会在一起;如果感情没有了,有这张纸也不管什么用。”
  一位同居者也这样说:“只要两人好,就可以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两个人在一起,那张纸(指结婚证)不重要;没有感情,有那张纸也无用。”
  一位一直保持Chu女之身的单身女性说:“38岁那年,有人劝我和人同居。我当时人显得很憔悴。我听了朋友的话有茅塞顿开的感觉。后来我就不再完全拒绝和人同居的可能性了。”
  有些离婚女性是因为对再婚产生恐惧心理才考虑同居的:“我目前不想结婚,只想找个异性伴侣同居。我离婚后对婚姻有恐惧心理,害怕生活陷入一种模式,买菜、做饭、睡觉、做家务。
  这样的生活给我感觉不好。一天的日子怎么过从早上一起床就知道了。我更喜欢现在这样的单身生活,早上起来不知道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什么时候一高兴,抬腿就去逛商常“同居经历”离完婚后,有一个比我小四岁的人对我很好,想娶我。他有一阵住在我这儿,同居过一段。他给我钱,还帮我干活。最后他父母认为关系不好处,没有同意我们好,他也没有再提起想结婚的意思。“
  有一位离婚女性过着一种不断更换性伴侣的同居生活。她这样描述自己的生活:“离婚后我的生活平静多了。我一个人生活,有一种‘周未感’。有一段时间我和一个摄影师好,他只是想周末在我这里轻松一下。本来我还算习惯,他每隔几天就来一次。有一次他没有来,我感到特别寂寞。”
  “那年我认识了一个男的,和我感情很好。我们俩的关系从一开始就目的明确,他有他的需求,我有我的需求。时间长了,他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我了,两人的生活互相掺和的部分就越来越多,最后就成全身心的了。我有顾虑,怕他被年轻的女人吸引走,我就努点力,想让他离不开我。我对他在性上的吸引力得强一点,我们没有婚姻关系,连接我们两人唯一的链条在这里。所以每次性关系我都很下功夫,在事前和事后都要仔细思考,非常注意锻炼体形,注意自己的仪表,饮食也特别注意。以前我对这方面不感兴趣时,根本没想过这些事。”
  一位女性同一个比她年轻的男人相好多年,她说:“我和他好了八年。我们朝夕相处了八年。中间我们商量过结婚,他说家里不同意。可我每找一个朋友,他就给我搅了。这八年我成天围着他转,给他做饭吃。他一开始从不拿钱给我,后来大了才知道买些东西给我。有时我急了就向他要钱。我做梦都常常梦到他,他这人吃饭爱挑食,我还常常想到他吃得怎样,想他冷了热了。他如果好好设计一个结尾我会接受的。可他后来又搞上了一个小女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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